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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学即用,300 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6.成立新企业我国企业的主要法律组织形式版权所有:北京未名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版权所有:北京未名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全套手册由未名潮、创业邦共同策划出品全套手册由未名潮、创业邦共同策划出品我国经营主体的主要法律组织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了帮助创业者全面了解各种法律组织形式的基本概念、特征及其设立要求,从而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法律组织形式,我们从基本概念、特征、设立条件、设立程序或方式、优势、劣势等角度对各类组织形式进行了说明与分析,详见以下表格:我国企业主要法律组织形式说明。注:主要参照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修订版,最新)。我国企业主要法律组织形式说明我国企业主要法律组织形式说明主要形式主要形式相关说明相关说明一、个体工商户(一)个体工商户概述与特征个体工商户条例(2011 年 11 月 1 日)第 2 条第 1 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但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是一种最为简便的创业组织形式,比设立企业的条件要低得多。(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4 年 2 月 20 日修订)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因此,新的条例与管理办法相对过去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放宽了个体工商户的从业范围,进一步明确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登记。即学即用,300 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6.成立新企业(四)个体工商户申请与登记需提交的文件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二、个人独资企业(一)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与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 年 1 月 1 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二)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三)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与登记规定与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采取直接登记制,即设立独资企业无须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而由投资人根据设立准则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需要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企业的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2)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3)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 15 日以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注:对于创业者来说,如果希望新企业能够快速成长并获取巨大的财务成功,个人独资企业这种法律组织形式并不合适。三、合伙企业即学即用,300 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6.成立新企业(一)合伙企业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 年 6 月 1 日)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中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特征(1)生命有限(2)财产共有(3)相互代理(4)组织形式仅限于私营企业(5)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6)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合伙企业设立的申请与设立程序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合伙人的书面协议;(5)出资权属证明;(6)经营场所证明;(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有关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四、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订)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 50 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比较普遍的企业法律形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即学即用,300 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6.成立新企业(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1)股东责任的有限性(2)股东人数的限制性(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1与资合公司2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新公司法(2013 版)中: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四)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简述):(1)发起人发起(2)草拟章程(3)必要的行政审批(4)缴纳出资(5)验资(2013 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已经简化该步骤3)(6)申请设立登记(7)登记发照注: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具有合伙企业的优点和公司所具有的法律保护,所以,一直以来是最受创业者欢迎的一种企业法律形式,也是一种非常有前途的企业所有权形式。五、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概述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与设立方式新公司法(2013 版)中: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个人条件作为公司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2资合公司是指一个或数个以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做资本金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的公司。3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股东或者发起人缴纳出资后,不再需要办理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手续,公司登记机关也不再登记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事项。即学即用,300 套创业全阶段随身手册6.成立新企业(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