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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8-1-2002
中文版
低温容器-固定式真空绝热容器-第1
英国标准 BS EN 13458-1:2002 低温容器 固定式真空绝热容器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欧洲标准 EN 13458-1:2002 亦具有英国标准之状态 ICS 23.020.40 除版权法规定外,未经英国标准协会(BSI)允许不得翻录 英国标准协会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 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1-BS EN 13458-1:2002 国家标准前言国家标准前言 本英国标准为 EN 13458-1:2002 之官方英文版。联合王国委托 PVE/18 低温容器技术委员会参与编写本标准。PVE/18 低温容器技术委员会负有如下责任:向询问方解释本标准之文本内容;负责对国际或欧洲主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解释、更改等相关的所有问题做出解释,并保留联合王国已声明的所有权益;关注国际及欧洲相关领域内的发展情况,并在联合王国内公布。本委员会成员所代表之机构名单可向委员会秘书索取。交叉引用交叉引用 本标准中提到的执行国际或欧洲规范的英国标准可在 BSI 目录“国际标准通信索引”章节下查找,也可采用电子版 BSI 目录的“查找”功能查找,或直接登陆“英国标准在线”网站查询。本标准的主旨并不是要囊括订立合同所需的所有必要规定,用户应对本标准的正确用途负责。服从英国标准并不能免除用户应有之法定责任。本英国标准在工程部政策及战略委员会的指导下编写完成,并于 2002 年 7 月1 日由标准政策及战略委员会授权出版。书页概要 本标准包括封面、扉页、EN 标题页、211 页及封底。本标准中出现的 BSI 版权日期即本标准的最新出版日期。c BSI 2002 年 7 月 1 日 ISBN 0 580 39980 X 本标准出版后发布的修正案 修正案序号 日期 注释 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 欧洲标准欧洲标准 EN 13458-1 2002 年 5 月 ICS 23.020.40 英文版 低温容器 固定式真空绝热容器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本欧洲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于 2002 年 3 月 25 日批准。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 CEN/CENELEC 国内规则,这些规则规定了使此欧洲标准无需更改即可作为国家标准的条件。可以向管理中心或任何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索取最新的关于这类国家标准的列表及著书目录的参考文献。此欧洲标准有三种官方版本(英文、法文和德文)。在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负责下翻译成为本国语言并向管理中心通报过的任一他种语言的版本同样可以作为官方版本。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公国、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联合王国。管理中心:rue de Stassart,36 B-1050 Brussels c2002 CEN 欧洲标准委员会成员国保留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宣传、利用本标准之权力 参考号 EN 13458-1:2002 E 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2-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3-EN 13458-1:2002(E)目录 页码 前言.4 1 范围.5 2 标准化文献.5 3 术语及定义.5 4 一般要求.8 5 机械载荷.8 6 化学影响.9 7 热条件.9 8 材料.9 8.1 材料的选择.10 8.2 检测证书.10 8.3 用于外壳和设备的材料.10 9 设计、制造及测试.10 10 标志和标签.10 11 最终评估.11 12 周期性检测.11 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4-EN 13458-1:2002(E)前言前言 本文件 EN 13458-1:2002 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TC268“低温容器”技术委员会编写,其秘书处由 AFNOR 支持。通过出版相同的文本或通过认证,本欧洲标准最迟在 2002 年 11 月将被作为国家标准。与其相冲突的国家标准最迟在 2002 年 11 月要被撤消。该文件由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委托欧洲标准委员会编写,并满足欧盟方针的基本要求。与欧盟方针的关系见情报性附件 ZA,该附件为本文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EN 13458 包括总标题“低温容器固定式真空绝热容器”下的以下部分:第一部分:基本要求。第二部分:设计、制造、检验及测试。根据欧洲标准委员会/CENELEC 的内部规定,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组织必须执行该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公国、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联合王国。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5-1 范围范围 本欧洲标准指定对于设计的最大允许压力大于 0.5bar 的固定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的基本要求。本欧洲标准适用于盛装 3.1 中所指定的流体的固定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对于设计的最大允许压力不超过 0.5bar 的固定式真空绝热低温容器本标准可作为指导。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现场施工建造的容器。2 标准化文献标准化文献 本欧洲标准包括来自其它出版物的有期限规定或无期限规定的文献、条款。在文中适当的地方引用这些标准化文献,并随后列出相应的出版物。对于有期限规定的文献,只有当通过修正或修订的办法将其纳入本标准时,其修正条款或修订版本才适用于本欧洲标准。对于无期限的文献使用出版物的最新版本(包括修正条款)。EN 1252-1,低温容器材料第一部分:温度低于-80时的韧性要求。EN 1252-2,低温容器材料第一部分:温度在-80到-20之间时的韧性要求。EN 1626,低温容器低温阀。EN 1797,低温容器气体/材料相容性。EN 10204,金属制品检验文件的类型。EN 12300,低温容器低温设备的清洁度。EN 13371,低温容器低温的连接。prEN 13458-2,低温容器固定式真空绝热容器第二部分:设计、制造、检验及测试。prEN 13458-3,低温容器固定式真空绝热容器第三部分:操作要求。3 术语及定义术语及定义 为本欧洲标准应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1低温流体(冷却的液化气体)由于低温1)气体是部分液化的。在本标准所有部分的上下文中,表 1 中给出的(冷却但)无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6-毒气体以及它们的混合物被称为低温液体。表 1 冷却的无毒气体 分类代码 标号,名称和说明2)3A 窒息气体 1913 氖,冷却液体 1951 氩,冷却液体 1963 氦,冷却液体 1970 氪,冷却液体 1977 氮,冷却液体 2187 二氧化碳,冷却液体 2591 氙,冷却液体 3136 三氟甲烷,冷却液体 3158 煤气,冷却液体,N.O.S.3)3O 氧化气体 1003 空气,冷却液体 1073 氧气,冷却液体 2201 一氧化二氮,冷却液体,氧化 3311 气体,冷却液体,氧化,N.O.S.3)3F 易燃的气体 1038 乙烯,冷却液体 1961 乙烷,冷却液体 1966 氢气,冷却液体 1972 甲烷,冷却液体或天然气体,冷却液体,具有高的甲烷含量 3138 乙烯,乙炔和丙烯的混合物,冷却液体,含有至少 71.5%的乙烯,不超过 22.5%的乙炔和不超过 6%的丙烯 3312 气体,冷却液体,易燃,N.O.S.3)易燃气体和它们的混合物可以与氦、氖、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注:不能用氧化气体和易燃气体的混合物。1)包括所有蒸发的液体和超临界流体 2)根据 ADR 得分类代码、标号、名称和说明 3)N.O.S 等同于没有特别说明。3.2 固定式低温容器固定式低温容器 指在固定的地点计划用于一种或多种低温液体的绝热容器,它由内容器、外壳以及管道系统组成。该类固定式低温容器不用于在充满介质的状态下运输。它可以在空载或装有最低限度残余低温液体或气体的状态下从一个固定场所运输到另一个场所。此类固定式低温容器指的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7-是要投入使用的完全装配好的容器组合。3.3 绝热绝热 内容器和外壳之间的真空空间。此空间可以填充材料也可以不填充来降低内容器和外壳之间的热传输。3.4 内容器内容器 用于盛装低温液体的容器。3.5 外壳外壳 装内容器并确保建立真空的不透气的壳体。3.6 正常运转正常运转 容器在直到最大允许压力(见 3.15)的条件下或空着时承受 3.7 中定义的装卸载荷进行合理的能预测的运转。3.7 装卸载荷装卸载荷 在所有预期的运输情况下,包括装载、卸载、安装等,施加在固定式低温容器上的载荷。3.8 投入使用投入使用 使容器准备好被使用的操作。它适用于初次使用的新容器或已经退出使用并将重新开始使用的容器。3.9 文件文件 由生产商递送的技术性文件。在选定的一致性评估程序中提到的文件(见指令 97/23/EEC 的附件)对于用户:操作指令(依据指令 97/23/EEC 的附件中 3.4);对于业主:关于业主要求的文件。3.10 管道系统管道系统 管道包括阀、配件、卸压装置、设备以及它们的支撑体。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8-3.11 安全附件安全附件 关于压力维持和/或控制(如保护或限制装置、控制和监控装置、阀、指示器)的具有安全相关功能的装置。3.12 固定式低温容器的生产商固定式低温容器的生产商 完成固定式低温容器最终装配和测试的公司。3.13 内容器的体积内容器的体积 在最低设计温度和大气压力下测定的壳的体积,不包括管口、管道等。3.14 压力压力 相对于大气压的压力,即表压。因而,真空度用负值来指定。蒸汽压总是用绝对压力来表示。3.15 最大允许压力(最大允许压力(ps)由设备生产商指定的,在规定位置(保护装置或限制装置的连接位置,或设备顶部)处的设备最大设计压力。注:ps等同于PED的 2.3 条款 1 中使用的PS。3.16 建造年代建造年代 生产商最终装配的低温容器最后验收测试的日期。4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固定式低温容器应当能安全地承受压力测试和正常运转过程中遇到的机械和热载荷以及化学影响。如果履行了条款 5 至 9 则认为满足了这些要求。应当依照条款 10 对容器进行标记,依照条款 11 和 12 测试容器,并依照 prEN 13458-3 运转容器。5 机械载荷机械载荷 注:本欧洲标准中ps始终等同于PED的 2.3 条款 1 中使用的PS,pT始终等同于PED的附件 1中使用的PT。固定式低温容器应当能够抵抗条款 4 中所提到的机械载荷,而不出现会影响安全以及会导致w w w.b z f x w.c o m渗漏的变形。要考虑的机械载荷有:压力测试中施加的载荷是:其中 pT测试压力(单位:bar);ps最大允许压力(卸压装置设定的压力)(单位:bar);1外部真空的允许值(单位:bar);在安装和拆除容器时施加的载荷;容器运输过程中的动载荷。在相应的地方应当考虑下列载荷的联合作用:内容器和管道中等于最大允许压力的压力;装满流体时液体施加的压力;由内容器、外壳和中间管道系统产生的载荷;外壳中充满真空;外壳中等于保护外壳的卸压装置的设定压力的压力;装满流体时风载荷以及其它场所条件(例如:地震载荷、热载荷)施加在容器上的载荷。6 化学影响化学影响 由于低温液体的性质(它们的温度),建筑所用金属材料的性质,以及内容器处在抽空的外壳中这样一个事实,对于低温容器没有合理的可预测的外部或内部退化机理。因此,不允许与操作液体相接触或暴露在内容器和外壳之间真空空间中的表面发生腐蚀,同时在内容器或外壳中不要求有观察口。7 热条件热条件 应当考虑下列热条件:a)内容器和它的相关设备预期的全部温度范围;b)外壳和其中的设备(a)中未包括的其它设备):预定的最低环境温度;50的最高工作温度。8 材料材料 用于生产固定式低温容器的材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9-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10-8.1 材料的选择材料的选择 8.1.1 正在或将会与低温流体接触的材料的选择应当符合 EN 1797。8.1.2 在低温下使用的金属材料的韧性要求应当由 EN 1252-1 和 EN 1252-2 确定,非金属材料的低温适宜性应当通过实验方法加以验证,实验中应考虑使用条件。8.1.3 适宜的材料的规格见 prEN 13458-2。对于其它材料,可以用“欧洲压力设备材料的核定”(依照指令 97/23/EC 的条款 11)或特殊的材料鉴定方法。8.2 检测证书检测证书 符合 8.1 要求的材料的性能应当依照 EN 10204 通过检测证书 3.1B 加以证明。8.3 用于外壳和设备的材料用于外壳和设备的材料 外壳和设备不经历低温,所以应当用适合预计服务条件的材料来生产。可以遵循 EN 1252-2的要求。适宜的材料的规格见 prEN 13458-2。对于其它材料,可以用“欧洲压力设备材料的核定”(依照指令 97/23/EC 的条款 11)或特殊的材料鉴定方法。9 设计、制造及测试设计、制造及测试 9.1 应当依照 prEN 13458-2 进行固定式低温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测试。9.2 固定式低温容器应当配备阀门、卸压系统等,以这样的方式配置和安装以确保容器能够安全地运转。内容器、外壳以及可能残留低温液体的管道的任一部分都应当有防超压力保护。用于外壳和内容器的卸压装置应当符合 prEN 13458-2 的要求。阀应当符合 EN 1626 的要求。联结应当符合 EN 13371 的要求。9.3 固定式低温容器应当依照 EN 12300 清洁以满足预定的使用条件。9.4 生产商应当将 3.9 中提到的文件保留 10 年。生产商应当保留从他的次承包者(如果有)到许可证明和历史记录的所有必要文件。10 标志和标签标志和标签 固定式低温容器上应当清晰、持久地标有下列标志:a)内容器上:1)名称和地址,或其它证明内容器生产生产商的方法;2)内容器的序列号;3)确认内容器最终验收测试合格的标志;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11-b)外壳上:1)为显示固定式低温容器符合本欧洲标准应标注“EN 13458”;2)名称和地址,或其它证明固定式低温容器生产生产商的方法;3)固定式低温容器的序列号;4)固定式低温容器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PS,单位为 bar);5)固定式低温容器的测试压力(PT,单位为 bar);6)内容器的容积(单位为升);7)生产年份;8)最后测试日期(月在年之后);9)固定式低温容器所要盛装的低温液体的符号(可以使用化学符号)。内容器上标注的信息应当与悬挂或永久性贴在外壳上的参数标牌中的信息一致。c)填充之前:1)带有操作指导的流程图;2)固定式低温容器中贮存的流体的非缩写符号(见 3.1)3)与流体相关的危险标签;4)流体供应商的名称。a)和 b)中描述的标志应当永久性地粘贴(例如:印上标记)在固定式低温容器的加固件或者参数标牌上。标记和粘贴所用的技术不能对固定式低温容器的完整性产生不利影响。d)中描述的标志可以印上去,也可以在固定式低温容器附带的永久性信息盘或标签中指出,或者以附着的、清晰可见的方式,例如油漆,或相当的工艺标出。只要它们不会使本标准中要求的特定的标志变模糊,不与规定的标志相混淆就可以使用额外的标志。11 最终评估最终评估 当 prEN 13458-2 中指定的所有必需的测试都成功地进行,且相关文件(见 3.9)完成时最终评估结束。12 周期性检测周期性检测 prEN 13458-3 中描述了合适的周期性检测程序。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12-附件 ZA(情报性的)本欧洲标准中强调欧盟方针的基本要求或其他条款的条目 本欧洲标准由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委托欧洲标准委员会制定,并支持压力设备指令 97/23/CE 的基本要求。警告:其它要求及其它欧盟方针可以适用于本标准范围内的产品。表 ZA.1 中列出的本标准的条款可能支持 Directives 的要求。表 ZA.1指令 97/23/EC 和本欧洲标准的比较 prEN 13458-1 的协调条款 内容 指令 97/23/EC 5 载荷的设计 附件2.2.1 8 材料 附件7.5 10 标志和标签 附件3.3 遵循本标准的条款为遵守与 EFTA 规则有关和关联的 Directive 的特殊基本要求提供了一种方法。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13-BS EN 13458-1:2002 BSI 389 Chiswick High Road London W4 4AL BSI英国标准协会英国标准协会 BSI 是负责编写英国标准的独立国家实体。BSI 根据英国皇家宪章组建,它以国际水准的高度在欧洲范围内阐述联合王国对各种标准的意见和观点。修订修订 英国标准通过修改或修订加以更新。英国标准的用户应当确认他们拥有最新的修正条款或版本。改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是 BSI 不变的目标。如果您在使用本英国标准的过程中发现错误或不明确之处我们欢迎您通知相关技术委员会的秘书,您可以在扉页上找到其姓名等信息。电话:44(0)20 8996 9000。传真:44(0)20 8996 7400。BSI 为成员提供单独的更新服务,称为 PLUS,该服务保证订户自动地收到各种标准的最新版本。购买标准购买标准 定购所有的 BSI、国际和国外标准出版物可以与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44(0)20 8996 9001。传真:44(0)20 8996 7001。Email:ordersbsi-。同时,BSI的网站http:/www.bsi-还在线提供各种标准。为适应国际标准的规则,除非另有要求,BSI 政策规定为已作为英国标准出版的标准提供的 BSI 履行义务。关于标准的信息关于标准的信息 BSI 通过它的图书馆,出口商技术服务中心等分支机构提供各类广泛信息,包括英国国家标准、欧洲标准和国际标准等。各种各样的 BSI 电子信息服务也可以提供其所有产品和服务的详细信息。详情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电话:44(0)20 8996 7111。传真:44(0)20 8996 7048。Email:infobsi-。BSI 的订阅成员随着标准的发展保持更新,并得到标准采购价格的实质性打折。关于这方面以及其它优惠政策的详情请联系会员管理部。电话:44(0)20 8996 7002。传真:44(0)20 8996 7001。Email:membershipbsi-。欲了解通过“英国标准在线”获取英国标准的有关信息,标准分享网 w w w.b z f x w.c o m 免费下载w w w.b z f x w.c o m_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版权所有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许可由 IHS 提供 未经 IHS 许可,不得复制或通过网络传播 不得转售-14-请登陆http:/www.bsi- BSI 的其它消息请登陆 BSI 网站 http:/www.bsi-。版权版权 拥有所有 BSI 出版物的版权。在联合王国 BSI 也拥有国际标准化实体的出版物版权。除非获得版权、设计和专利法案 1988 的许可,否则在未预先获得 BSI 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摘录、复制、存入检索系统或以任意形式或通过任意手段(电子、影印、录音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以上规定并不排除在本标准执行标准期间可免费使用的必要细节信息,例如符号以及尺寸、类型或等级标记。若以上细节信息要被用于执行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那么必须要预先获得 BSI 的书面许可。可以从版权与许可管理人员处获得详情和建议。电话:44(0)20 8996 7070。传真:44(0)20 8996 7553。Email:copyrightb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