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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工伤应对与处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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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 法律法规 企业 工伤 应对 处理 规范
工伤定性:怎样才算是工伤?工伤认定“三工原则”文/秉骏哥李志勇员工出现伤害或疾病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否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的范围,有时就存在一定争议,一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可能将所有情况罗列得十分详细和具体,二是发生伤害或疾病的各种情况十分复杂或意想不到,三是各地方可能随时出台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的“三工原则”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作中实际处理工伤事件的情况,结合相关规定,简要分享如下:1、国家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对认定、视同、不得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分别在14条、15条、16条做了具体规定。(1)应当认定的情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同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2、案例分享。由于时间和篇幅限制,下面与大家分享一例我们曾经处理过的未被认定为工伤的伤害事件。(1)事件经过2012年10月的一个下午,员工A发现同事B有违章进行操作的行为,于是想制止,一边报告了车间领导,一边用语言制工伤应对与处理 工伤定性:怎样才算是工伤?工伤应对与处理 止B的违章作业,但B却不买A的帐,二人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搡起来,B将A推倒在地,A头部撞在柱子上出血,送医院后缝合5针并住院7天,用去所有费用5000元,全部由A自行支付,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甲级,因为公司定性A、B二人为打架事故,第二天就将二人辞退,后因派出所介入,将B拘留5天并罚款500元。(2)案件经过住院期间,员工A认为自己制止违章操作,是维护公司利益,与B推搡,也是因工受到伤害,其家属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部门则认为A去制止B的违章操作不属于其工作职责,应当由车间领导出面制止,而A仍然坚持去制止,以至事态扩大,其伤害不是因工,所以认为不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的范围。于是其家属向法院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诉讼,法院经过调查,认为A申请工伤的事由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劳动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员工A不服,上诉至中院,经过调查,中院认为,员工A发现B违章作业,虽不是职责范围,但已经向领导反映,是应当表扬的行为,但其仍然自行去制止,超出了职责范围,且与B发生推搡致自己受伤,不能认定为是履行工伤职责而受的伤,因为A受伤与自己的工作职责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条件,于2013年6月中院驳回A的上诉,维持原判。但法院建议A的医疗费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人道援助。2013年7月,经公司HR部门协调,公司给予员工A人道援助3000元,至此圆满解决。(3)案件点评该案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现场、工作岗位,似乎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他人的伤害,满足了认定工伤“三工原则”,其实,前“二工”符合,而“第三工”存在问题:首先,员工A不是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其次,其受伤与工作之间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最后,其受伤不是工作的意外,是故意所为,非工伤案例,可另案处理。3、经验看法。如果因为有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情形的认定,就认为万事大吉、一切皆在我掌握,就可以对付单位发生的一切伤害事故,就可以处理和认定工伤与非工伤,那就是比较马虎的看法了,结合我们处理一些工伤事故的经验,现简单提醒以下几点:(1)掌握立法精神。在工伤认定中,首先应掌握和理解工伤条例条例的立法宗旨和精神,而不是看具体认定的情形和条款,这样才能正确把握和理解“三工原则”。(2)收集既有案例。多收集本地劳动部门、法院对工伤认定案件的判例,以此可以对本单位发生伤害或疾病时是否认定为工伤时,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讲解和说服,以免引起其他不必要的纠纷或时间、精力和浪费。(3)人性化的处理。员工受到伤害,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公司都应当适当人性化管理,可以不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比如开出受伤的员工等),即使公司没有责任,也应当给予受伤员工一定的安慰和援助,毕竟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家人受到伤害,也是一家人的事啊,这样,可以让受伤员工及家属感激公司,如果能够继续工作,一定会更加勤备和努力,还可以让其他员工产生更强的归宿感,公司真是“花小钱办大事、何乐而不为呀”。总之,工伤定性并不是简单依葫芦画瓢的事情,而是需要学法懂法、积累经验、情理并用的较为复杂和耐心的工作,随着定性的开始,后续的申请、认定、鉴定、预防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都将验证这一事实,不信,大家问问身边处理过工伤事件的同事、劳动部门和法院。工伤定性:怎样才算是工伤?工伤应对与处理 关于符合工伤认定的具体条件文/带你去海边关于符合工伤认定的具体条件,大家可以把2011年新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的第十四至十六条仔细研究一下。这里我重点列亲身经历的两个案例跟大家分享:一、第十四条(六)条文: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案例说明:冬季,员工尹某戴着头盔骑电瓶车下班途中,因为下班时间在5点半左右,天色灰暗,尹某沿靠公路右边行驶,突然撞上了一辆路边停靠的大卡车尾部,造成中度脑震荡,颅内伴有少量淤血的伤情。据后来调查发现,大卡车无违章停靠,不凑巧的是信号灯开了,但因故障没有闪亮,尹某戴着头盔,又因风沙较大用帽檐挡住了眼睛。我先不说结果是怎么样的,大家猜猜呢?卡友们,你们怎么看?这是一个典型的交通事故但又非典型的工伤事故,是让人很模棱两可的,说员工尹某负主责吧,她又没有违章驾驶;说卡车司机有责任吧,又没有违章停靠。大家觉得咋办咧?是怪天时还是地利?还是怪车灯不力?本着“让员工流血了但不能再流泪”的宗旨,我们是主张员工少些伤痛,多些经济补偿;主张企业少承担点,社保多照顾点(大家都懂的哈哈);主张卡车司机方也能赔点(毕竟也有保险的),后来,交警那边也判定了,虽然卡车司机没有违章停车,但是“车灯不亮”这个客观理由并不能掩盖“过失伤人”的事实存在,于是乎卡车负全责、个人负次责,时间、下班的事实、路线也对、证人也有,现场也经过勘察,条件都具备了,工伤认定也顺利得以通过。二、个人过失导致伤亡是否认定工伤?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案例:“员工李某在工作时,因业务不精,安全意识淡薄,被人提醒过相关操作的方式不对,存在有安全隐患,但李某不听劝告,麻痹大意,在一次操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手指骨折。李某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单位安全部门认定:员工李某明知操作不当,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但屡教不改,这次事故属于个人违章操作,不应认定工伤,单位老板及其他领导也都表示“严重”同意,一致认为不应申报工伤认定,后来该员工一怒之下,自己跑劳动局去了结果如何,大家估计也都猜到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只要是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均可认定为工伤”,所以工伤不考虑职工的过错问题,只要员工不存在“自杀自残”行为,均不影响工伤认定的合理条件。估计有人偏激的会问:“这样都算工伤啊?那么假设这个人违章操作了,把别人弄伤了甚至是死亡,同时还伤了自己,难道还能报工伤吗?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只有“故意犯罪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可见,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过失自伤或致人死亡甚至是过失犯罪的,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是能认定工伤的。若有人还是不解的,对于员工的过失,违章行为可以进行另外的考核或者是其他形式的处罚(警告、待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等),这个与工伤认定是两码事。工伤定性:怎样才算是工伤?工伤应对与处理 怎么才算工伤文/云水禅心 R怎么才算工伤。其实对于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里有详细的说明,我也不想再予以粘贴了,不清楚的同学可以在今天的内容里很轻松的找到答案(相信今天会有不少同学把整个条例都贴出来的);我这里只想通过几个经历过的真实案例来和大家探讨一下先来个热身运动,也算是餐前小点吧:案例1:小王穿着高跟鞋上班,因为赶得太着急,在办公室弯腰开抽屉的时候,不慎把腰闪了一下,造成腰部扭伤,医生建议全休一周,请问她能算工伤吗?(答案回复可见)嘻嘻!算了,看在大家都这么踊跃分享的份上,这个就当免费赠送吧:这个毫无疑问的可以定性是工伤吧。虽然行为看起来是个人的一些动作习惯,但毕竟是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哈。好了,搞清楚上一个案例后,下面开始我们的正餐:案例2:小王今年运气真不太好,这不,年头开抽屉闪了腰,现在又在公司参加公司举办的篮球赛的时候,因为和对方球员发生碰撞摔倒,造成下巴开裂,缝了五针,请问小王这样可以定性为工伤吗?案例3:小王是公司的保安,在一次例行检查的过程中,与一装修公司的工人发生言语冲突,装修工人一怒之下,照着小王狠狠打了两拳后逃离现场,造成小王眼部受伤住院,经鉴定为轻微伤;小王觉得气不顺,让朋友到处找那个工人,后来终于在某处发现该工人,朋友马上通知还在住院中的小王,小王马上带着朋友到某处将装修工人扭送到派出所,在纠缠当中,小王出手打了装修工人,造成该人轻伤,结果:两人都被法进行了处理。请问:小王可以定性为工伤吗?案例4:小王(小王真是事多)下班回家途中因乘坐的公交车发生车祸,小王在协助公交车公司抢救伤员过程中,不小心被后面驶来的摩托车撞伤了小腿受伤。请问:小王可以定性为工伤吗?案例5:小李(小王说太多了,估计姓王的都会恨死我了,所以换一个吧。嘎嘎嘎)下午三点上班,他一点从家中骑单车出发前往公司,在一个下坡路段,前面一台小汽车向右靠边停车,小李为避碰撞,一个急刹车导致其从车上摔下,造成左跷骨骨折。请问:小李可以定性为工伤吗?请大家稍微思考一下案例2:关于公司组织活动发生伤害事故是否属于工伤,当初公司也是两大阵营一直争论不休,有人说“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肯定要算工伤啦”,也有人说:第一、他虽然是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受伤的,但是公司组织的活动对员工来说并不是工作,所以,脱离了这个条件,肯定不能算工伤。一时间,众说纷纭。各位,是否能认定工伤,光听我们说可不行,咱还得听法规的。按新劳社函字2004371号文件的规定:“职工在企业自行组织的各类自娱自乐的文艺、体育、旅游等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由企业自行解决处理”。所以,小王未能按工伤进行认定。案例3:这个问题大家是不是觉得很绕啊?其实,应对工伤事件,我们尽量要把复杂事情简单化。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小王肯定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至于,后来他报复打人的事,那是另外一个案件,与工伤认定无关,你们说呢?案例4:这个也是一个争论很多的话题,但是一切按法规来处理,小王的行为可以视同工伤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答第(二)款):当事人小王在车祸现场协助交通民警抢救伤员,帮助清理事故现场,使伤员尽快得到医治,小王的做法是社会有利的。在此前提下,小王被其他车辆撞伤,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有关部门鉴定,他应该享受工伤待遇。案例5:这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案例,就发生在前不久的时间,大家知道,对于上下班途中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首先要界定是否上下班途中;2、要确认是一起交通事故:这是不是你说是交通事故就可以认可的,必须要由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得到认可;3、受伤者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只有这三个条件全部满足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我公司这个实例中由于小李单车安全性能不好,后刹车失灵、且下坡速度过快,并且交警的处理结果还在等待当中(不过据交警初步判断:因为两车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接触,所以判定为对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不大),所以现在只能报意外险进行理赔(结果正在进行中),申请工伤显然是不行的。关于这类案件,我建议大家平时一定要做好对员工的宣传:上下班一定要注意安全,出了事故一定要立刻报警求助;对于工伤认定,本人的一点体会与大家共享:1、法律法规一定要理解;2、事实经过一定要准确;3、资料整理一定要齐全;4、申报沟通一定要及时。工伤定性:怎样才算是工伤?工伤应对与处理 工伤定性:怎样才算是工伤?工伤应对与处理 工伤问题是个头痛的问题文/红尘醉弥勒徐胜华工伤问题是个头痛的问题,也是老板最害怕遇到的问题,员工碰到了就意味着身体受到了损害,老板遇到了就意味着腰包里的银子又要花花的往外流。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对工伤的立法正是保护了企业与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毕竟林子大了,啥鸟都有,有个合理的认定工伤范围就非常必要。日常工作中,基本上没有遇到模棱两可的工伤情形,当然了,对工伤的认定还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解释,具体如下:一、工作认定的七种情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三、工伤排除的三种情况:(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四、解读工伤认定的条例:1、劳动关系的必要性:工伤认定中的劳动者或当事人,必须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存在的人员诸如退休人员、在校实习生或大学生,即使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也不能认定为工伤。2、“三工”的理解:除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和工作相关的事以外,还要注意只要是因完成公司或领导安排的与工作相关的事务,不管是否是在工作时间、是否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注意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只能算是非因工负伤。3、准确理解上下班途中的概念:所谓的上下班途中的理解是生活的固定点、到工作场所的固定地点,当然也包括上下班途中顺便接个孩子、买个菜这两种偏离固定线路的路线。除此之外,正常情况下诸如拐个工伤应对与处理 弯、抄个路等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事故就不能算作工伤了。4、工伤认定无过错的理解: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受到的事故伤害,无论事故是员工、用工单位或第三方引起的,也不管员工或其他方是否存在主观故意,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即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违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也算工伤,工伤发生时,应执行工伤认定无过错原则。这种情况是先认定工伤,后追究责任,不能因为员工违纪而不认定工伤。5、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理解:国家利益指抢险救灾或其他政府组织及号召的重大群体性活动,公共利益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或财产等公益性活动、诸如见义勇为等。同时,在维护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等活动时发生的事故时可以认定视同工伤,不需要强调工伤的三工界定。6、区分犯罪与违法的界定:犯罪是指触犯刑法,违法是指违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故意犯罪的行为受到伤害不认定工伤,而违法行为受到的伤害应该认定工伤的,比如违章驾驶(违法行为)受到伤害可以认定工伤,但醉驾、吸毒(犯罪行为)受到伤害就不能认定工伤。7、工伤认定的权威性:当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时,不是红口白牙随便说说就是工伤的,为了避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或有有疑议,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对于员工来说,工作时间内,需要自己对自己负责,切不可像关二爷那样大意失荆州呀,一旦受到伤害,老板只不过钱受罪而已,而员工只能自己受罪了!更不能因为那一把柴火却把整个青山都搭进去啦,这样就是曹操遇蒋干倒血霉了,有钱拿,没命花的事就算是个二叉也不会去做滴!对于公司来说,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意外,公司应当积极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做既是保护员工利益,也是让公司在事故处理中降低负面影响。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的,一切后果只能公司自行承担,打碎牙也得往肚里咽呀;如果公司不管不问,那会让兄弟们寒心的,毕竟没有哪个老板愿意被人骂良心被狗吃了!对于公司来说,预防工伤,教育为主,对于各类隐患需要严防死守,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漏掉一个。如果员工出了事故被认定工伤的,就算社保基金支付了大部分费用,企业也得脱层皮,虽说企业花的银子不多,但是却坏了名声,毕竟花钱是小,失节是大呀。这年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试问工伤频出的企业,又有哪个大圣敢去化斋?工伤定性:怎样才算是工伤?工伤应对与处理 工伤办理: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的经验和做法文/素洁是否属于工伤,必须由申请人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劳动部门作出的结论为准。那么,谁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和资料有哪些?申请的期限和时限要求是怎样的?对结论不服又怎么办?同样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资料和注意事项呢?一起来探讨学习一下吧,请问:1、员工工伤,你们是如何为员工办理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2、以上两项操作中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结合企业实际,请分享你的经验和做法。工伤受理程序一般是当地行政监控部门要求不同而认定程序也不尽相同,如我们在深圳龙华新区,当地部门是采用绑定监控,即所以工伤申报须统一经过区劳动安监部门认定评估后开据的回执单后方可办理有关工伤认定包括:一.递交相关资料:事故发生起因经过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委托办理人证明,员工厂证,医疗诊断证明,X光片,受伤办的手印等,二.接受安监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逐一检查:1.是否有安全培训记录,档案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3.违章指挥员工或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4.发现员工违章作业而未进行阻止5.有无拒绝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6.有无对被查封或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开启或使用7.有无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它的安全问题8.有无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9.有无对自查自检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10.是否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定期更换保养.11.有无将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12.有无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的情况等如上述未有执行或有违反经营者将进行行政处罚:警告 ;罚款,整改后复查合格方可开据工伤认定回执再去当地社局办理相关工伤认定申报程序。三.有关社局的申报的资料:员工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厂证 考勤记录工伤事故前一个月的,工伤认定申报书一份,证言词两份.绑定医疗机构开据医疗诊断书,病历本,X光片原件.安监办开据的工伤认定回执单.认定期限为30天.资料应属实上报,以免口径不一致现象发生。四.工伤认定后在医疗建议的医疗期终结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先去当地社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有社局约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五.针对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情况:让员工本人提出争议.公司进行相关配合即可。工伤办理: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应对与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文/严寒下的红梅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程序:申报、受理、调查、认定、其他事项。一、工伤申请1、单位申请。当职工不幸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24小时内向当地社保局申报,并及时填写工伤报告提交社保局。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住院费用明细及小结、身份证复印件、人事资料、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单位还得提供事故见证人证辞交社保部门。当社保部门人员到单位作调查时,需与事故见证人面谈,调查事故见证人证辞是否属实。一般情况下,当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都是由公司办理工伤申报及工作认定申请。因为公司都有专职人员处理这类工作,相对较为专业,而且也不会在处理工伤流程上浪费太多时间。除非是员工自认为是工伤,但实际上并不属于工伤范畴等情况,由职工或直系亲属自主申报,单位必须全程配合提供相关资料。2、受伤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流程同上。二、受理当单位申报,所需提供之资料齐全,在一周类未收到社保部门的回馈信息,视为社保部门已在受理此工伤事故。当用人单位或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社保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三、调查社保部门规定:单位(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单位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如有需要,社保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在提供工伤申报时,对于工伤报告及事故见证人证辞内容要相符,申报工伤时对于资料的提供也是很重要,尽量真实,避免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看到漏洞,减少社保局人员到用人单位做工伤调查。四、认定社保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一般情况下,在两周后就会就结果),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应对与处理 工伤办理: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五、其他事项: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六、对工伤认定有争议时,如何处理?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直体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七、违反工伤认定有关规定的处理社保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工或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秀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保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保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劳动能力鉴定,也称伤残等级鉴定一、申请及认定单位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经社保部门调查认定工伤的,受伤害之员工经治疗期结束后,单位及职工本人视伤害程度决定是否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情况下,单位根据伤残等级标准评估,如果只是受轻微伤害的,自评达不到十级伤害的,也就没有必要去申请的了。如果不确定是否有十级伤害的,单位填写工伤等级鉴定申请表,待社保指定医院检查确定。一般情况下,员工到医院做完检查后,30个工作日内会发也工伤等级鉴定结论书。二、处理社保部门及用人单位应根据伤残等级结果,按当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相应的补偿,如下图:工伤办理:如何办理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应对与处理 规定之外的程序与注意事项文/月夜捕手关请于相关操作流程的法律规定,可参见各法律法规,不一一列明。可参考其他人的文章。此处仅分享规定之外的程序与注意事项。1、公司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程序工伤事故发生以后,所属部门负责及时安排人员救治,并口头通知安环与人力资源部门。所在部门安管员次日之前出具事故快报,对事故经过、损失预估与事故原因进行初步描述,报送安环部与人力资源部门。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落实整改措施,人力资源部门收到事故快报以后15日内备齐所需资料申报工伤,并跟踪治疗。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流程实施管理;劳动部门不认为是工伤的,公司或个人认为有必要申请复议的,申请复议;无必要的,按照非工伤事故流程处理。医疗期结束,或治疗病情达到稳定状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申请复议;无异议的,按照相应的等级落实工伤理赔政策。2、注意事项(1)跟踪治疗要让员工觉得工伤期间有人管有人关心,这样有利于工伤纠纷的日后处理。(2)工伤认定及时申报,注意申报的实效。过了实效将无法申报认定。(3)充分沟通处理过程中注意时刻保持与员工的良好沟通,员工对处理有异议的,及时说明;需要申请复议的,及时申请。(4)工伤原因分析不仅要做好某一单独工伤的处理,还需做好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整改措施,是工艺设计不合理,还是员工意识淡薄,该改进改进,该培训培训,预防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工伤应对与处理 特殊情形:特殊员工的工伤如何处理?有依可循,有法可依文/严寒下的红梅1、特殊岗位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像这类特殊岗位相对其他普通岗位来说,都是属于易发生事故之岗位。比如新入职的员工,公司还没有帮他购买工伤保险时,员工就受伤了。像这种情况,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必须按照工伤处理,即使不能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只能认倒霉,做任何事情都有风险存在。对于这类人员,建议先将岗位区别,重点观注岗位、普通岗位,对于重点岗位,当员工入职的第一天就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普通岗位可以视情况确定。特殊岗位之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操作、安全方面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否则不能随便上岗。尤其是对于一个设备的操作人员,除了培训安全操作外,还需培训其设备的简单保养与检查,要让操作人员学会检查设备性能,发现异常及时停止。在设备上还要张贴安全标示,如“非授权人员,禁止启动”、“危险,严禁触摸”等。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平时安全培训要到位,除了工作区域的安全标示外,还要注意日常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安全培训需定期进行,不能马虎,而且在日常的工作中,管理人员也需经常检验工作现场,排查安全隐患。2、停薪留职员工在别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这类员工在办理停薪留职里,单位应该与其签订停止社保及工伤保险待遇,在停薪留职期间员工发生的任何事故与责任将与本单位无关,一切后果由员工自己承担。既然是停薪留职,停了薪资当然要停福利待遇。3、退休人员返聘员工,退休人员是无法再购买社保,用人单位可以购买商业保险,商业保险项目主要是针对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医疗、重疾重病医疗、伤亡事故等。当他们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费用。因为返聘退休之员工,他们相对年龄较大,是疾病易发阶段,为了安全起见,建议用人单位买商业保险来降低风险。这类人员,他们都是有固定的退休金。再参加工作只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充实些或是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就打工赚点零花钱。在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时就注明,帮他们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如果发生工伤的赔偿金额范围等等。4、劳务派遣员工,当用人单位用派遣工时,在与派遣公司合作前就得与派遣公司协商好员工安全及社保问题。一般情况下劳动派遣都是由派遣公司帮员工购买社保,也可是用人单位帮其参保,这两种做法都是合法的,也是可行的。如果派遣公司及用人单位都不愿意给员工参保,用人单位为了安全着想,建议购买团体商业保险。当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伤亡事故时,至少有第三方(保险公司)的介入,处理起来就会好处理些。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参保的,所以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尽量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如果员工真发生什么意外,也有依可循,有法可依。特殊情形:特殊员工的工伤如何处理?工伤应对与处理 做好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文/秉骏哥李志勇即员使进行周详而经常的安全培训教育,发生工伤也会是偶然的、随机的,而且往往是在我们认为不会发生的时候发生,在这些工伤事件中,也包括一些如题目中的特殊情况,可以说,这些让HR者显得尴尬或公司处于被动的情况也难以避免,我们也时而会遇到的。我认为,面对这些特殊情况,只能做好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以便出现时,能够及时按既定流程和方法处理,减少公司及受伤员工的损失,并及时教育相关员工,起来警示和预防的效果,现简单举几例。1、未买保险发生了工伤。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入职后几天内出的工伤,而公司还没来得及为员工购买社保,因为一般而言,社保的申报都是有期限的(我们这里社保部门规定每月20日前申报当月的,过了20日只能申报下月的),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入职的员工就无法买到当月的社保,而且社保部门规定五险只能整体全部购买,不能单独购买。如果在下月申报期限发生了工伤,就可能由单位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一名员工就在入职的第二天出工伤,手指被转动的排风扇削去了指尖,因为公司没有来得及为其购买社保,也未为其购买商业保险,后来近3000元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了。针对此可能存在的风险,我们后来就这样处理:保安、司机、维修工、电工、机加工、中高层管理等入职第一个月先购买工伤的商业保险,届时再取消商业保险,购买社保即可,只是注意商业保险人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但可以用后来员工替换前面已经购买商业保险的员工,而且是可以随时发通知过去更换的,即使二种保险时间有重叠也没有关系,这样就可以转移因第一个月无法购买社保而可能产生工伤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和损失。2、派遣员工发生了工伤。我们也使用了将近20%左右的派遣员工,虽然新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公司进一步做了规范和限制,但普工紧缺和生产急迫,有时难免就放松了对派遣公司的要求,出现派遣公司未及时给予派遣员工购买社保的情形出现,然而就在这期间,派遣员工出现工伤了。我们也遇到一起这样的案例,派遣员工到公司上班大约20天,在一次货物搬运中,货物掉下来砸到了腿,导致骨折,花去所有费用约8000元,由于派遣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保或商业保险,理应由派遣公司全部承担,公司出于人道,承担了2000元的费用。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要求派遣公司必须第一个月就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保或者商业保险,而且必须于员工入职当天将购买保险的凭证一起送到公司,否则,该派遣员工公司将不予录用,而且每月底派遣公司必须将购买社保的员工名单(且有社保部门鲜章)送公司。3、已离职但未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了伤害。我们总能遇到一些员工“不辞而别”,工资也不来领了,这种自离行为,由于公司是每月底对自离人员进行集中清理,然后给予发通报解除劳动关系的,并给其挂号寄出解除通知。说来也巧,就在发通报之前,一名已经自离的员工在外面骑车时机动车撞伤了,住院治疗20天左右,花去费用近15000元,由于公司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社保也未及时停止,虽然事实上已经离开公司,但员工本人及其家属仍然以以上理由要求进行赔偿,认为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应当是公司的员工,就应当算工伤。当然,公司给予了耐心讲解,并说明,事实上已经不是公司的员工,且不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不应算工伤,后经社保部门协调,公司承担了其中5000元。对此,我们现在是这样操作的,各部门每天对自离员工进行清理、核实,当天下班前必须上报,同时HR部门当天挂号寄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电话和短信通知员工本人或其紧急联系人。这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类似不必要的纠纷产生。4、其他特殊情况发生的伤害或工伤。正如题目中所说,出现退休返聘、停薪留职、借调员工等工伤,或个人不愿意购买社保、公司领导不同意全员购买社保等情况下发生了员工伤害,目前而言,这些情况虽然我们公司都没有遇到过,为规避可能产生工伤或其他伤害给公司带来劳动纠纷或不必要的赔偿,公司目前都会为我们认为产生工伤比较大的岗位入职当天就给予购买工伤的保险,即使第二天离职,也就损失一个月10元左右,这远比出现意外情况而需要支付的费用低得多。5、特殊情况的特别提示。不管采取什么可能的安全教育和补救措施,都难以绝对避免不出现没有购买社保或商业工伤保险而产生了员工伤害或工伤的情况,比如:员工上午入职,公司立即准备其资料去购买社保或商业保险,可就在你将资料递交的过程中,该员工在公司里受伤了,怎么办?就这么巧也。所以,针对这些特殊情况,我认为,要如下处理。(1)积极安排治疗。发生伤害时,不管什么情况,公司都要安排车辆和人员及时送到社保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建议说服受伤员工及亲属先支付所有费用,并保管好票据,以备报账时使用,安排公司相关人员立即进行工伤申报。(2)安慰受伤员工。HR部门或公司领导要对受伤员工及其亲属进行安慰,说明公司会正常给付工资、保留岗位,嘱咐安心养伤,公司会安排人员不定时给予关照和看望,并会提醒医院尽心治疗。(3)积极协商处理。我们今天所讨论的特殊情况,有的可以算工伤,有的不能算工伤,但作为受伤员工和其亲属,在感情上是需要安慰的,在损失上也希望得到一定的补偿,只要将国家规定讲清楚,并给予一定的人道援助,是可以达成协议的。如果公司任何费用都不愿承担,被迫闹到社保部门或法院,即使公司赢得了官司,但极可能输掉其他员工的人心和忠诚度,如此费力费时费钱的事情,最终结果都是两败俱伤,还是协商解决好得多啊。(4)购买商业保险。目前来看,以上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工伤,能够减少公司损失的较好方法,就是及时、尽早的购买商业保险,因为目前僵化的社保购买规定是难以减少特殊情况下出现的工伤给单位带来的纠纷和损失。比较好的做法是:在所有员工入职当天就购买商业工伤保险,一个月左右后,待员工购买了社保,商业保险中仍然保留那些较易出现工伤事故的员工(这需要公司自己进行评估),这样即使出现工伤或伤残,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司为此而支付的费用。(5)多培训多检查。员工出现工伤,多半是失误、大意、麻痹、困倦、分神等情况下产生的,所以,一定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并体现在绩效考核中。同时,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培训要时特殊情形:特殊员工的工伤如何处理?工伤应对与处理 特殊情形:特殊员工的工伤如何处理?工伤应对与处理 时抓、常常讲,各级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对所有员工(特别是容易出安全事故的岗位)要进行操作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行为和因素要严肃提出来甚至公开批评处罚。(6)实施三不放过。任何工伤或安全事故发生后,一定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最大范围最大程度的教育员工要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公司有三句话,我认为如果真的这么执行起来,公司和员工将十分受用,这就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生产第三。特殊情形:特殊员工的工伤如何处理?工伤应对与处理 特殊员工的工伤处理文/东生特殊员工的工伤处理,来和大家交流一下:一、首先明确一下基本原则和人员范围:工伤保险条列条例明确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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