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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
五险一金
办事
指南
庄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养老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2、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所需资料:
1、城乡居民:居民身份证、新换取的居民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
首次参保材料:
(1)首次参保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阅同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公章。
(2)同时,由用人单位填写《大连市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变更)申报表》。
参保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流程:
(1)携带居民身份证、新换取的居民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庄河市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或5号窗口办理参保建户手续。
(2)到一楼大厅1号窗口办理审核业务。
(3)到社保中心办公室(311室)办理复核业务。
(4)到一楼大厅3号窗口打印银行缴费单。
(5)持 “银行缴费单” 及时到庄河各邮政储蓄银行或城乡邮政储蓄网点缴费(庄河市城乡所有邮政储蓄银行均可)。
2、单位参保流程:
(1)到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审核参保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到一楼大厅1号窗口对企业新参保信息进行复核。
(3)到一楼大厅4号窗口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及《大连市社会保险企业登记(变更)申报表》。
(4)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517室)办理社保登记备案。
(5)到一楼大厅17号窗口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审核。
(6)到一楼大厅7号窗口办理企业网上申报业务并缴费。
二、医疗保险
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1、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2、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
所需资料:
1、城乡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养老保险手册、失业证。
3、单位:
(1)首次参保: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阅同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公章。
(2)单位新招用人员:《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
参保流程;
1、单位新招用人员:在正常缴纳一个月的医疗保险费后,由单位专管员携带《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办理。
2、灵活就业人员:人社局一楼大厅8号窗口(审核)→4号窗口(建档)→1号窗口(复核)→3号窗口(打印建户单)→12号窗口(制发医保证、IC卡)。
3、城乡居民:人社局一楼大厅10号窗口(建档、制发医保卡和医保证)→11号窗口(缴费)。
三、工伤保险
暂无指南
四、失业保险
暂无指南
五、生育保险
暂无指南
六、公积金
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
1.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6.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款2、3、4、5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存款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该帐户。
所需资料:
购买二手房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结婚证。
4、房屋权属证书。
5、契税完税票据(如未记载或无法推算计税金额的,职工应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房地产税收纳申报表》等材料)。
现金购买商品房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结婚证。
4、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全额购房发票。
提取流程;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携带提取所需材料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
2.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
3.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携带提取所需材料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
2.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
3.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
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且该购买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贷款不超过2笔(含)。
4、具有购买商品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能够办理抵押。
5、借款人、抵押人必须满18周岁。
6、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到中心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抵押房屋进行评估。三个工作日后,向中心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借款人交纳相关费用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借款人、抵押人(或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办结材料转中心。
4.放款: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拆迁人(即回迁安置房开发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