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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作业程序】产品出厂检验基本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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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程序 07 作业 程序 产品 出厂 检验 基本要求
MT管理体系文件 产品出厂检验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MT标准产品出厂检验基本要求,每个产品的出厂检验应根据各自产品技术要求和本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合格判据。 特种设备(如防爆产品)还应按相关文件要求增加相关检验项目。 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要求由其它文件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客户定制产品,但可以参照执行。 制造外包产品也可以参照执行。 2 引用文件 GB/T 7551 称重传感器 GB/T 7722 电子台案秤 GB/T 7723 固定式电子衡器 GB/T 7724 称重显示控制器(称重仪表) GB/T 11883 电子吊秤 GB/T 11885 自动轨道衡器 GB/T 15561 静态电子轨道衡器 GB/T 7721 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电子皮带秤) QB/T 1078 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电子料斗秤) QB/T 2501 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 GB 14249.1 电子衡器安全要求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通用要求) 3 职责 3.1 质量保证部 a) 负责编制和维护《产品出厂检验基本要求》文件; b) 负责对制造部门作业文件出厂检验内容组织审查和审核,并对审查审核结果汇总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输入CAR系统跟踪改进。 3.2 产品事业部 设计——依据国家标准、产品技术要求规定产品执行标准,给出验收规范或技术指标; 制造——依据设计文件、GB/T 2828.1和本文件负责起草编制产品相关检验所需的作业指导书,内容应包括抽样方法和项目要求以及检验方法。允许对一类产品制订通用检验作业指导书和通用检验记录格式。 4 出厂检验要求 事业部应设置或指定产品检验工位,设备条件和人员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 设备 设置的或指定的产品检验工位,除满足一般制造用设备条件(安装、调试类设备)外,还应配置用于出厂检验的其它用测量设备。 4.1.1 合适准确度等级和足够数量以及能进行适当组合的砝码或加载装置; 4.1.2 用于检查绝缘性能的耐压试验仪和绝缘电阻测试仪; 4.1.3 泄漏电流检查仪; 4.1.4 用于检查接地连续性的接地电阻测量仪; 4.1.5 如必要,长度计量器具以及根据需求配置特种检验用装置。 4.2 人员 成品检验人员应熟知被检产品所需检验的项目和要求,熟练正确操作检验所需的设备和工量具。对检测结果能正确判断合格与否。 具备检定员资格。 5 产品出厂检验内容和定义 作业指导书应规定出厂检验的内容和方法以及合格标准,检验内容通常应包括: 4.3 通用要求 4.3.1 外观 a) 表面油漆和涂层参照产品设计规定和部门通用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b) 镀层按产品设计规定和部门通用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4.3.2 标识标签 按图纸要求规定,检查安装是否正确,位置和角度符合规定,内容标注齐全(适用于钢号印或激光刻蚀)和清晰; 4.3.3 附件和备品备件 按设计文件应规定随产品一起包装或独立包装发运的附件和配件并在包装前或发运时(按清单)检查。 4.4 功能和性能要求 4.4.1 应根据产品设计输入,规定出厂检验时必须检查或测量的功能; 4.4.2 应根据产品规定的准确度等级和分度值,检查和测量产品的计量性能。通常产品的计量性能包括: 传感器 a) 对适用于多传感器使用的产品,应进行逐个满量程输出检查;仅单传感器使用的产品进行满量程逐批检验 b) 温度对最小静载荷输出的影响(根据Y值的要求和工艺控制水平确定逐台检验或逐批检验) c) 产品应根据产量、生产周期特点应按GB/T 2828.1 制定各个产品批次抽样规则并检查下列项目:线性、滞后、误差特性、温度对额定输出的影响、时间影响(蠕变、最小静载荷输出回复)、CH/SH的符合性等 称重仪表 a) 称量误差(最高灵敏度时) b) 线性(最大信号范围) c) 温度对最小输入信号的影响和对满量程输出的影响进行逐批抽样检验 非自动衡器 a) 称量误差 b) 偏载 c) 鉴别力 d) 重复性 e) 温度特性进行检验根据下列原则确定: 采用模块方案组成的衡器,不要求进行整台衡器检验,由模块保证; 非模块方案的衡器,至少应按GB/T 2828.1 进行逐批检验。 注1:对没有机械平衡系统的电子衡器,可以不进行鉴别力的检验。 注2:由多个称量台(weighbridge)组合的衡器(车辆衡器),可以采用对每个称量台分别进行a)和c)的检验,但应保证各个称量值除满足最大允许误差外还应保证所有称量台组合的称量误差的代数和满足总称量误差要求,或每个称量台在Max/n载荷下的误差不大于整秤在Max时允许误差的1/n(n为称量台数量)。 自动衡器 a) 静态试验(砝码) b) 模拟试验(连续累计自动衡器) c) 物料试验(如适用) 其他产品 衡器类产品参照上述同类产品执行,删除不适用部分。 非衡器类产品检验项目和方法以及参数由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注1:检验批可以是由几个投产批或是一个投产批的一部分组成,制造应根据产品特点、制造过程和工艺水平,对产品的检验批进行准确定义,在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减小检验成本。 注2:所有加载测试均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如果因安全问题不能加载至满称量,应设计加载工装,如果仍然不能满足要求可以减小测试载荷,但应不小于最大称量的50%。 4.5 安全性能 应通过文件规定对产品的安全特性进行检测或确认,保证销售给用户的产品符合安全要求。安全性能的试验和检查的内容和不同形式下检测要求: 4.5.1 内容 a) 绝缘抗电强度试验(耐压) 绝缘抗电强度试验部位 - 电源输入端(与供电网络连接)与保护接地间(1500VAC或2100VDC) - 电源输入端(与供电网络连接)与非接地金属外壳以及二次电路之间(3000VAC或4200VDC) - 非特低安全电压的二次电路与特低安全电压电路之间(1500VAC或2100VDC) 注1:一般,如果仪表利用线性电源变压器承担主绝缘,采用交流试验电压;开关电源利用脉冲变压器和关电耦合器件承担主绝缘,可以采用直流试验电压。 注2:该试验时的同步切断电流设定不大于10mmA。 b) 泄漏电流 对采取接地保护的I类电器,是输入电压在规定的最高上限时的电源对接地的可触及导体之间泄漏电流,其最大限值为3.5mA (mA r.m); 输入电压在规定的最高上限时的电源对未接地的可触及导体之间以及手持式设施的接触(泄漏)电流的最大限值是0.25mA(mA r.m); 注: 测量值的峰值不大于上述值的1.414倍。 c) 绝缘电阻(必要时) 试验电压不小于500VDC,测量绝缘电阻不小于5MΩ。 测量部位与上述a)相同。 d) 接地连续性 对使用电源接插连接的接地连续性检查是通过对接地端至产品上任何采用接地保护的可触及部分的电阻是否不大于0.1Ω,符合要求的电源连接线的电阻不包括在该限定值。因此,测量通常是在产品的接地端子和产品可触及金属的远端之间进行。测量使用电流选择为25A或产品过电流保护限值的2倍。 因此,如果接地端子符合GB 4793.1要求,且产品没有通过间接连接方式与接地端子连接的可触及金属部分(需要接地保护),可以不进行该项测试,通过检查产品所有接地端子及其标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即可。 对采用永久性连接的接地系统的大型衡器或称重系统和自动衡器或,通过检查产品所有接地端子及其标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即可。 e) 闭锁 检查自动衡器及称重系统用于安全保护的闭锁是否可靠有效 f) 标识 所有接地标识、安全标识、警示牌齐全 4.5.2 试验项目选择 a) 整个产品从零部件开始由部门独立完成(如仪表、整体式衡器)组装制造根据产品设计的保护类别,进行上述所有检查项目的逐台检验。 b) 产品本身为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产品(如使用电源适配器,且输出电压不大于42V的产品) c) 仅对电源适配器进行试验,试验等级和要求及项目按防触电保护形式确定,对外购指定品牌电源,如果已经通过进货检验,出厂检验允许不再进行试验,但对采用I类防触电保护的产品应检查接地连续性要求。 d) 产品由标准模块组成且仪表(指示器)由公司相关制造部门提供产品组成不会改变仪表内部任何电气和机械结构,符合仪表使用规定,系统不改变仪表的防触电保护方式,也不增加其他电气部件或装置。可以不进行绝缘强度试验和泄漏电流以及绝缘电阻的试验,但对采用I类防触电保护的产品应进行接地连续性检查。 e) 产品具有系统电气控制柜(箱)(如自动衡器) 对于组成系统中除使用标准模块,因控制要求增设了电气控制柜(箱),该类产品的制造应符合相关工业控制和低压电气的要求。产品出厂检验中应对该部分按5.3.1的要求规定检验项目和参数选择。 注: 对控制系统的制造由专业制造厂商完成或委托加工,可以按该要求由制造商提供检查结果,或以合同型式保证结果的符合性。 f) 仅由电池供电产品 不要求该类项目的检查。但对使用可充电电池产品的充电器与上述b)的要求相同。 g) 对系统中使用具有过压保护器件(如浪涌吸收)的装置或设备,并且通过安全认证的标准产品(如变频器、PLC等),可以在未连接条件下进行试验。 4.5.3 试验 4.6 试验使用的仪器仪表和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期内; 4.7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连接测量和试验设备与被试品; 4.8 耐压试验持续时间不小于1秒钟。 6 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应规范,除检查类项目可以通过选项表示通过与否,具有测量数据类项目的记录应是具体数值。如果需要对记录进行修改,必须注明修改原因和修改人。 采用计算机自动记录测试结果的系统,应保证该系统与人工检验记录要求等效(如:在输入操作代码(记录人)后进入系统,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唯一性、不可修改或能自动记录修改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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