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公司
管理制度
适用于
培训
教育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师资管理制度;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员工管理制度;
(七)档案管理制度;
(八)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帐户管理制度;
(九)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 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 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 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 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 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 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 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 “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 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教学部门职责
1、 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排全校的考试。
2、 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 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 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 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 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 教育部门职责
1、 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 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3、 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选择印发实事、形式教育材料,供班主任、教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
4、 总结和交流班主任、教师开展德育工作的经验。
5、 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教育先进工作人员”活动。
6、 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教务部门职责
1、 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2、 组织印刷发放教材、讲义和习题。
3、 制定并调整课程表。
4、 做好学生反馈工作的总结。
5、 做好全校考务工作。
6、 保存并做好与兄弟学校交换教学资料工作。
7、 负责全校教室、专用教室安排,做到合理使用。
8、 负责对外宣传、咨询、接待工作。
五、 财务部门职责
1、 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的年度预算和年终决算。
2、 贯彻勤俭办学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3、 负责管理学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计发教师课酬和管理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办理收支、审核、出纳、报账、记账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5、 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6、 每会计年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应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予以说明。
7、 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有关财务法规、制度等文件;参加教育和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水平。
8、 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
9、 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招生部门职责
1、 熟悉学校办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掌握各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指定教材,组织招生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2、 负责新生的招生与注册的具体组织工作。
3、 掌握各学科、课程学习人数的增减变化,上报校长并通报教务人员作为编班、安排教室及教师的依据。每天上报各课程招生报名人数及注册人数。
4、 保存招生登记簿册及学生登记表等原始资料,建立相应的检索目录,及时将学生注册交费情况、考试情况、考试成绩及学科变化登记入学生档案。
5、 按学校要求,协助会计做好收缴学费工作。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一、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1、 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 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 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 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 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 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
7、 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 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 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 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 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 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二、 教学工作要求:
1、 授课准备要求:
1) 签订教学协议书、领取教材、教学大纲,并按本校的校历和课程表的安排做好课前准备,保证按时开课。
2) 按教学大纲要求,填写《授课计划表》一式两份,于开学第一次上课时交教学部备案;并严格按《授课计划表》实施教学,完成教学任务。
3) 认真执行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认真备课,保证授课质量,完成教学大纲确定的教学目标。
4) 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按照教研活动要求,正确理解和把握教学大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提高相关考试的通过率及优秀率。
5) 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教学,重视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提高课堂中学生的吸收率。
2、 授课过程要求:
1) 遵守教学常规,按统一时间上、下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课、调课、调教室,不得随意缩短授课时间或增加计划外课时;任课教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授课时,需提前一周向学校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2) 每次授课时应提前10分钟到校,做好教学准备,准时上下课。
3) 认真填写教学实施情况表,以此为教学检查和结算课酬的依据。
4) 如实记录学生的考勤,并配合班主任督促学生出勤。
5) 针对学生特点进行教学,注重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任课教师有责任监控课堂纪律,与班主任一起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班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6) 要求同学们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勇于提出问题,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注重自主、探究、合作式学习,在选择中学会学习,在学习中学会主动发展。
7) 注重培养同学们浓厚的学习兴趣、旺盛的求知欲、积极的探索精神、坚持真理的态度;注重培养同学们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以及应用、探索、创新能力。
8) 授课前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授课过程中,不得接听电话,不得擅自安排学恶能力生自习或休息。
3、 授课成果检查要求:
1) 按教学大纲要求“命题”,不得“超纲”,要制定好评分标准。做到教师要挖掘教材中的思想教育因素,教书育人。课程结束后对学生应进行考核。
2) 考核成绩评定按命题要求和评分标准要求执行,并在指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册及电子版成绩交到学校。
三、 教学计划
1、 教学计划是培养专业人才和组织教学工作的依据。教学计划由教学处根据教材编写,经校务会审核,校长批准后执行。
2、 教学计划相对稳定,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教学处可作局部调整,重大修改必须经校长批准。
四、 教学要求
根据本校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参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目标要求,制定出本校的各科教学目标要求,制定后教师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并根据目标要求,教师制定教学六成。
教学大纲是教学计划的具体化,是学校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包括:学校应设置的科目;活动;规定了每个科目学习和安排的顺序;周时数及总时数。
1、 制定教学要求的基本原则
1) 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技能培训阶段培训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服从培训方案中课程结构的整体要求。
2) 编写教学要求要更新教育观念,按照民办教育的特点改革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
3) 各门课程都要把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作为课程最重要的目标。加强实践性环节,着力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创新能力。
2、 教学科目及活动的内容和格式
1) 教学任务;课程名称、编码、总课时和适用教材,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2) 内容;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包括专业知识教学目标、业务能力培训目标和综合素质培养目标);
3) 程序;教学内容及授课方式(系统地列出理论讲授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各部分的内容要点及授课方式);
4) 教学课时;课时分配及说明;
5) 教学方法、建议。教学设备和实训环节的软硬件要求及使用;
3、 考核标准与形式
1) 校内结课考核方式与要求
2) 职业技能证书鉴定方式与要求
3) 推荐教材:正式出版教材(书名、书号、出版社和作者)或自编讲义
4、 教学大纲的制定、修改和审批
1) 经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培训中心选聘各课程的负责人,组成各专业教学指导小组,负责编写或修订各课程教学大纲。
2) 各专业教学指导小组对本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的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整体研讨修订,经培训中心教研部门审定后,印发给每位任课教师执行。
5、 教学目标的实施
1) 由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备课会,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选用或组织编写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2) 每位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执行教学大纲,依据教学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和教案。
3) 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授课,以保证完成课程的教学目标。
4) 积极推动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的改革,提倡引入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等先进的教学模式,探索采用能够真实测试学生综合能力的多种考核方式。
5) 技能培训阶段的教学质量评价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标准,向用人单位和家长充分展示职业技能培训阶段的教学成果,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五、 课表的编制
1、 课表内容,包括班级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课表要根据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学生人数和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妥善安排。
2、 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拟定并公布,以便教师提前准备,按时上课,学生报名时了解和选定课程进行学习安排。
3、 如遇课表发生冲突,由教务处协调解决。
六、 教学进度
1、 为了落实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2、 教学进度表由班主任负责收集送交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实施。教务处应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七、 教学检查
1、 校领导及教学主任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2、 班主任及教务处每天要到教室巡视,了解教学情况。
3、 班主任及教务处,每学期要统计各科的及格率、重读率、毕业率等,分析教学质量。研究改进教学管学工作。
八、 教学考核
考核是督促学生学习、巩固所学知识、检查教学质量和评定成绩的必要手段。
(三)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校要建立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以及卫生管理工作专管员责任制,结合岗位特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的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安全技能和危害预防、自救等常识。
三、 随时对学员进行以预防、自救为主的安全教育。
四、 上课期间进行封闭式管理,控制学校出校,外人和家长进校,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 上课和放学前任课教师进行全班点名,对缺席人员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处理。
六、 管理人员亲自到岗,对学员课前、课间活动要严格管理,教育学员不做危险性或过激的活动,防止发生事故。
七、 放学有秩序走出学校,特别走楼梯必须排单行行走。不得拥挤。对于没有家长接的孩子,一律回大厅等后。待全部学员离校后管理人员方能离校。
八、 经常检查学员场所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九、 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经常检查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十、 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十一、 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1、 遇到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管理人员、各任课教师分别组织带领本班学员,从楼道两侧楼梯出口撤出。到楼下安全处待命。
2、 如遇歹徒进校,各任课教师立即组织学员进教室关闭门窗。阻止歹徒闯入。并及时与110取得联系。
3、 如遇火情一边组织学员疏散,一边报警。
4、 疏散时特别注意,行走楼梯必须单行,以防拥挤伤人。
5、 立即报告上级教委取得联系。
(四)师资管理制度;
一、 教师管理
1、 兼职教师的应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教师行为规范。
2) 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 能胜任所授课程的教学任务;
4) 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经验;
5) 身心健康,能确保正常教学;
2、 应聘程序:
1) 应聘教师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职业资格证等能代表其水平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认真填写教师登记表;
2) 应聘教师签订教学协议书;
3) 按学校规定颁发教师聘书,聘期一至两年,或根据课程安排阶段性聘任。
3、 受聘教师基本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 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信誉和整体利益。
3) 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热爱学生、尽职尽责。
4) 自编或选用规定的教材要认真备课全心身的讲课,力争最优的教学成果。
5) 不得在本学校中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如:推销教材、书籍和为他校招生。
6) 要与学校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系,联系方式变更要及时备案。
二、 教师的权利
1、 教师受聘期间享受聘任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教师应按劳取酬,教师对报酬提出异议,属于正常情况,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
3、 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教师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支持自己的工作。
4、 教师有权对学校领导、各部门和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学校对教师的批评和建议,应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三、 教师的责任义务
1、 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既要管教,又要管学、管思想、管作风,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 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全面兼顾教学的各个环节,保证教学质量。
3、 依据教学要求和学生的特点,认真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突出重点,因材施教,不满堂灌,不照本宣科。
4、 要重视讲、练结合,贯彻精讲多练,分析题型、题式,布置作业,进行模拟考试,认真批改作业,做好试卷分析。
5、 经常了解学生听课、自学和作业情况,征求学生意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6、 遵守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请假,不随意请人代课。
7、 积极向学校反映教学情况,并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四、 奖惩与解聘:
1、 奖励条件及办法:
1) 承担教学任务量大,完成课时多,且学生满意率高;
2) 在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方面有突出贡献;
3) 教学效果好,学生参加考试通过率、优秀率高或教学成果突出;
4) 教书育人,所教班级能树立良好的学风,学生出勤率高流失率低。具备以上条件的教师给予表彰并奖励。
2、 罚责:
1) 不遵守本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
2)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者
3) 未经批准,私自委托他人代课,或不履行调课手续而调课者;
4) 协议期间自行解聘,对教学造成较大影响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惩罚直至解聘。
(五)学生管理制度;
一、 入学须知
1、 凡愿来我校学习者必须提前报名以交费为准,满额为止。入学学员须进行登记备案。
2、 如开课时间没有变动不再另行通知,请家长按通知时间接送孩子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请假,特殊原因不能上课时请拨打电话请假并书面交请假条。
3、 定额班级开课后、普通班开课20天后,一律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 入学者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上课时必须专心听老师讲课,积极地认真地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不得随意说话或做与本课无关的事。经常违规者取消评优资格,屡教不改者并影响他人学习者,勒令退学。
二、 班级管理
1、 每个教学班要设立班委会,以利于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促进学生主体发展。
2、 每个教学班要排好固定的座位,并填写座次表;
3、 每个教学班要按座位设立小组,委托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管理工作。
4、 每个教学班委派各科科代表,负责任课老师交给的工作并向任课教师及时反映学生的要求。
三、 学员行为规范
1、 四知道:本人在那个学校、科目、级别、班级学习?什么时间学习?
2、 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如实在不能上课,必须请拨打电话请假并书面交请假条。
3、 到校第一次见到老师要行礼、问老师好。
4、 课间休息期间,不得追跑打闹、不串班、不在教室、走廊喧哗。各班结合所学课程创造并开展些有意义的活动。同学之间互相友爱、学习互相帮助、课间互相照顾,不欺负小同学。
5、 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在墙壁、黑板、桌椅乱写乱画,爱护桌椅、电教设备等公共财物、损坏东西要赔赏。
6、 保护学校和教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扔废纸或果皮,放学前课间搞好教室卫生。
7、 上课铃响,立即进入教室,等候老师上课。
8、 上课时专心听讲,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六)员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用人条件:本校系中等文化艺术教育层次的教育机构,聘用人员必须有较高素质。条件如下:
1、 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2、 教师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 管理人员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熟悉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适用期,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方可录用。
二、 聘用程序
1、 根据用人需要,登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目、学历、工作经历、从事专业、从教年限、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优缺点、部门使用意见等)。
2、 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由校长面试审核、试讲最后确定录用与否,凡录用人员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合格者签发聘书。
三、 人员管理和考核
1、 按奖惩条件中的各项规定,管理人员由校长负责,教师由主管部门负责。
2、 教职工每学年根据学校要求写出工作总结,作为考核基础。
(七)档案管理制度;
一、 教学档案
教学档案主要包括:
1、 教学计划
2、 每学期教学安排和课表
3、 教学进度表
4、 教学日志
5、 学生成绩、登记表
6、 学生名册
7、 学生交费登记表
8、 学生考勤表
9、 证书领取登记表
10、 学生与教师获奖名单
11、 教师名册
12、 学生结业登记表
13、 教学总结及教学记录
14、 有关组织教学的各种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
(八)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帐户管理制度;
一、 财务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 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1、 现金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 出差人员差旅费;
3) 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 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2、 现金收付原则:
1) 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 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 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 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3、 现金收入和支出:
1) 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 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 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 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学校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4、 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 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 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 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5、 库存现金的管理:
1) 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金。
2) 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 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校长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 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 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6、 处罚:
1) 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学校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 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
三、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 学校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2、 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保管。
3、 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4、 财务人员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四、 资金管理审批制度
1、 日常管理费用的管理所有费用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学校,可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 业务审批流程:经办人提出申请—→分校执行主管核准—→财务审核—→校长审批—→财务付款
3、 业务范围: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
4、 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规定:
1)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汽车大修须经行政部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 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报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 汽油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办理,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4) 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报销。
5、 学校办公用品、学校聚餐费用等由各分校采购管理,学校制定预算。
6、 办理标准
1) 经办人要求财务开具的支票如果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学校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凡是支付现金,必须取得收款方现金收据,如果收款方是个人,须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条。
2) 涉及采购、应酬等费用,须提前作预算申请并经学校领导批准,无审批单财务不予报销。
3) 所有关于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超过会计年度(指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发生的费用,学校不予进行报销。
4) 费用报销时间一般定为每月25日报销,紧急购买材料及其他特殊款项不受此时间限制。
5) 一般费用报销小于1000元可以现金结算,大于1000元通过银行(包括支票、网银)结算。如果大于50000元需要用现金支付,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财务与银行预约后才能报销。
6) 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必须凭发票报销,所有原始单据不得丢弃。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取得对方有经税务同意的证明以及学校领导的批准。
7) 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笼统名称一律附销售清单)、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付款人信息必须正确无误。办公费用和劳保用品报销发票后面必须附送货清单或明细。
8) 报销费用、付款或转账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用款申请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办公费、通信费、招待费等)和部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粘贴不能超出纸的范围,不能整叠粘贴,一张张分散整齐贴好),并具体填写摘要,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
7、 员工借款的管理: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支单”。“借支单”分备用金借款和专项借款。
1) “借支单”留财务部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借款人,备用金借款员工原则上在每年底25日前须还清备用金借款。
2) 支票领用必须在支票头上签名确认,“借支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学校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五、 财产管理制度
凡学校购入的运输设备、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其余作为低值易耗品。
1、 学校财务部负责学校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监督。
2、 学校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学校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3、 行政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学校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学校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4、 财产的清查、盘点:
1) 学校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2)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由行政部每年年底盘点一次,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3)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会计处理,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六、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 凡是本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 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年度、月份、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由会计归档保存。
3、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九)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一、 收费:
1、 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区教委进行备案并进行公示后方可进行。学历教育学校需批准后执行。
2、 招生简章要明确标明各类培训班的课时数及学费和资料费标准。
3、 插班收费规定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条件下,可以继续招插班生。插班学员按实际上课时数收费,并不予退费。
4、 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通过设立公共识牌、公示栏、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5、 学校在招生简章重要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 优惠收费规定:
1、 双科报名给予优惠。
2、 老学员给予优惠。
3、 团体报名学费给予优惠
三、 退费:
1、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教委、海口市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及国家和海口市发票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全部退费(报名费不退):
1) 开课前未能报道上学;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未上完课次数(或课时数)计算退费(报名费不退):
1) 因病(有正式医院证明)无法继续坚持学习的;
2) 因家庭搬迁,学生转学到远郊县或外地,无法继续就学的(需持有关证明);
3) 因严重违反校纪,学校劝其退学的;
4、 本学期普通班开课2次后和后插班生的、8人小班的开课一次后一律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5、 按国家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和有关财务制度,学生办理退费,必须同时退回原收费收据原件并由收款人签字确认。退回的收据原件将作为学校退费的正式凭证;收费收据原件丢失,不论何种理由,一律不办理退费。因此,请学生或家长务必妥善保管好收费发票。
6、 退费办法,应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学校招生办公室以及各个招生网点公示。
(十)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学校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 设施设备包含的内容
1、 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 学生运动活动场地设施及体育设施;
3、 水、电、暖设施;
4、 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等教学设备。
二、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等成员组成。
三、 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1、 每学期开学之前和结束之后进行检查;
2、 每月中旬定时检查;
3、 大风、大雨之后及时检查;
4、 大型活动之前全面检查。
四、 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的内容
1、 检查房屋是否有损坏、变形;
2、 检查地基是否有沉降;
3、 检查供、排水是否畅通;
4、 检查用电电路是否损坏;
5、 检查防火规定是否落实;
6、 检查沟、坎、梯、栏是否有隐患;
7、 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 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必须按要求做好记载,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 落实整改。相关部门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因某种原因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主管部门,立即封闭设施设备,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