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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标准制度】-连锁店财务会计制度(适用于店经理和保管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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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度 18 标准 制度 连锁店 财务会计 适用于 经理 保管员
深圳市XXXX世界名表中心 连锁店财务会计制度 (适用于店经理和保管员)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司财务管理架构 二、财务部对下属连锁店的核算与管理 三、独立核算分公司、子公司的核算与管理 四、财务部对店中店的财务核算与管理 五、财务顾问及财务专员工作职责 第三章 会计核算标准和原则 一、总体原则 二、分公司的账簿设置 三、店中店的账簿设置 四、连锁店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流动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一、连锁店的现金管理 二、连锁店的银行存款管理 三、连锁店的备用金管理 四、连锁店的直销表款管理 五、应收账款的管理 六、预付账款的管理 七、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第五章 其他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第六章 存货的核算与管理 一、商品的管理 二、代销商品的管理 第七章 维修业务的核算与管理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第九章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核算 第十章 负债的核算与管理 第十一章 收入与成本的核算与管理 一、商品销售收入与成本的核算 二、其他收入的核算 第十二章 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一、费用划分的总体原则 二、经营费用 三、财务费用 四、费用报销管理中的注意事项 第十三章 金蝶K3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章 纳税事项的账务处理 第十五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六章 利润的核算与管理 第十七章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管理 第十八章 内部审计的管理 第十九章 财务分析或经济活动分析中的专业词语解释 第二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章 其他 第一章:总则 一、为提高XXXX连锁店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对下属分(子)公司、店中店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科学管理,达到对全国连锁店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同时提高公司整体财务运作效率和会计核算与经济管理水平,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 (1)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以支持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为导向,指导连锁店经营及财务知识,实现连锁店销售收入、利润的同步增长; (2) 通过会计职能的转变,推动公司在内部控制、全价值链成本管理、财务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体系建设,使连锁店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和促进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 三、本制度适用于XXXX总部财务部对下属连锁店的会计核算、财务服务及财务管理工作。 四、本制度自20XX年元月1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触部分同时废止。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一、公司财务管理架构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财务管理运行体制。 公司对总部及下属连锁店所有会计人员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分公司及子公司属于总部的分支机构,配有专职会计、出纳和保管;在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公司财务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独立提供财务报告。设立在全国各商场的店中店及没有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其财务会计核算统一集中在总部财务部;总部财务部按核算内容对各店中店及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收入、支出及收益进行分类核算和管理。同时,财务部还设立了区域财务专员和财务顾问负责对所辖区域连锁店的财务核算进行服务、指导、反馈和监督。 XXXX公司财务管理基本组织架构如下图: XXXX总部财务部 店中店日常核算 子公司会计核算 分公司会计核算 店中店日常核算 店中店日常核算 二、财务部对下属连锁店的核算与管理 1、 财务部对下属连锁店的核算管理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独立会计核算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会计业务指导和会计报表的汇总整理;另一部分是对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店中店的日常经济收支业务进行核算、反映与监督。同时,财务部负责对下属连锁店的日常经营活动及经营状况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管理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并负责对连锁店的设立及关闭进行必要的预测和评估; 2、 要严格加强对所有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操作技能的管理,严格会计人员核算、反映、监督、服务的会计职能,督促会计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3、 正确核算各连锁店的经营收入、经营成本、经营费用支出及经营收益,对连锁店的合理库存、投资回报等经济指标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 4、 负责对连锁店经理、保管等管理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负责对各连锁店财务规章制度的建立、监督、检查和不断完善,负责协助连锁店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5、 负责连锁店K3财务信息系统的维护、开发,帮助连锁店最大限度发挥K3信息系统优势,不断提高连锁店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 负责编制连锁店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7、 负责对连锁店的较大经济事项和经营活动进行相关分析和说明; 8、 参与编制各连锁店的经营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三、独立核算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核算与管理 (一)分公司、子公司经理的工作职责: 1、在全面负责店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负责商品订货的审核、销售意图的贯彻、销售折扣的控制、月末商品盘点及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各项财产,包括库存商品、附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各种办公用具以及维修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各项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3、负责对日常经营性开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控制,监督和管理; 4、负责销售日报、月报及各种报表的审核签字,保证其时间性和准确性; 5、负责与合作方的款项结算、应收账款清收等督促、指导工作; 6、熟悉金蝶K3系统的基本操作; 7、按时上报经营情况及分析说明,努力挖掘潜力,不断提高连锁店的经济效益。 (二)财务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1、负责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并协助店经理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及经济法规,全面落实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严重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正确核算分(子)公司的经营收入、经营成本及经营收益,核算与监督货币资金往来、商品进销存业务、日常费用报销等业务,并按时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4、负责分(子)公司涉税事项的申报、办理,照章纳税,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 5、负责拟定分(子)公司的年度财务收支、成本费用、现金流量等计划,参与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的编制工作,并按照公司批准的计划和预算进行组织实施; 6、参与拟订和审查分(子)公司对外经济合同、协议的制定,协助总公司对连锁店装修、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置,大宗办公用品等价格的征询和审核; 7、负责指导、监督、服务所属连锁店出纳、保管以及销售人员的日常现金收支及商品进、销、存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财产安全等; 8、协助公司完成对区域或其他连锁店的日常财务核算、经济活动分析以及对店经理及一线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辅导等财务服务工作; 9、负责做好与合作方、工商、社保、税务、银联等部门的关系协调和业务处理工作,负责分(子)公司档案的归档、保管等工作。 (三)出纳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关于现金收支的管理制度;认真处理日常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经营收入款项要及时存缴银行,不准挪用现金和“白单抵库”,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一切结算业务(包括银行存款、现金)都必须按照财务规定以及开支范围、内容、标准办理,不得弄虚作假,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3、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负责支票的购买、保管和签发支付工作; 4、负责对柜台每日的《销售日报》、销售小票、刷卡单据、缴款单以及“银行进账单”的核查核实;及时、准确将货款存入公司帐户。 5、按月填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银行存款余额与K3银行账余额正常调节后的相符一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必须经过会计的审核签字。 6、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要求每日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7、经理及会计交办的其它事宜。 (四)保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金蝶K3库存管理系统的日常数据录入和维护;负责商品订货、进货,商品销售的业务维护以及与公司K3系统月末盘点日数据核对、维护等工作; 2、及时登记有数量、金额的《库存商品分类总账》和《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如保管库房不存放商品表也可不设《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直接以K3账代替)。按日逐笔将日常发生的购进(退货)、销售(出库)业务的数量和标准零售金额登录在账,及时结出结存数量和结存标准零售金额; 3、负责K3系统库存商品结存余额与《库存商品分类总账》的核对以及与《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和《柜台存货商品明细账》的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负责与各品牌或供应商的业务联络,承办售后服务的有关业务; 5、负责申请办理库存商品、展表的财产保险、陆路险等保险事宜; 6、负责及时将维修表、问题表寄往厂家或公司,并负责日后的跟进落实工作; 7、保证库存商品的真实、安全、完整,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做好商品盘点工作,并按时上报盘点表; 8、完成店经理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部对店中店的财务核算与管理 (一)店经理的工作职责 1、在全面负责店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负责商品订货的审核、销售意图的贯彻、销售折扣的控制、月末商品盘点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各项财产,包括库存商品、附件、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各种办公用具以及维修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各项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3、负责该店各项日常经营性开支的业务办理和费用的控制,负责该店备用金的管理及安全,负责对上报财务部的费用单据进行初次审核; 4、 负责日常销售货款、维修收入、顾客订金等过程和金额的审核监督; 5、 负责销售日报、月报及各种报表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以确保其时间性和准确性; 6、 负责与商场的资金结算和往来账的核对,负责应收账款的清收; 7、 熟悉金蝶K3系统的基本操作; 8、 按时上报经营情况及分析说明,努力挖掘潜力,不断提高所辖店的经济效益。 (二)保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金蝶K3库存管理系统的日常数据录入和维护。包括负责商品订货、入库、销售业务的录入和维护;月末盘点日,将实际盘点结果与金蝶K3系统库存数据进行核对,对出现的差异,按公司的要求进行维护等; 2、及时登记有数量、金额的《库存商品分类总账》和《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如保管库房不存放商品表也可不设《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直接以K3账代替)。按日将发生的购进(退货)、销售(出库)业务的数量和标准零售金额登录在账,按日结出 结存数量和结存标准零售金额; 3、负责K3系统库存商品结存余额与《库存商品分类总账》的核对以及与《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和《柜台存货商品明细账》的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负责与各品牌或供应商的业务联络,负责承办售后服务的有关业务; 5、负责申请办理库存商品、展表的财产保险、陆路险等保险事宜; 6、负责及时将维修表、问题表寄往厂家或公司,保证库存商品的真实、安全、完整; 7、按照公司对商品盘点的要求,认真做好月末的商品盘点工作,并按时上报盘点表; 8、负责手表附件的监督盘点、做好差异跟进及补齐的工作。要认真填写《附件差异明细表》,并按时上报。 9、按照公司相关要求,负责连锁店日常费用开支及费用单据的审核、粘贴、报销工作,并按时将报销单据寄回公司财务部; 10、严格备用金的管理,认真登记《备用金日记账》,做到账实相符; 11、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申请、采购、领用以及账簿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 12、负责与商场进行销售金额及费用的核对工作,并于规定日期内报送总部指定人员; 13、做好各类社保的缴纳及其他事物性工作。 五、财务服务管理工作 (一)财务顾问及财务专员岗位设立及工作职责 财务顾问和财务专员是为了促进对各区域及连锁店的有效经营管理,满足连锁店管理者对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知识的需求,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健康、高效实施而设立的财务服务工作岗位。财务顾问及财务专员的工作职责是: 1、认同公司价值观,积极为连锁店提供经济政策指导、财务核算帮助和财务管理咨询; 2、熟悉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熟悉连锁店的运营流程及财务运营;负责对连锁店经理、保管等人员提供直接财务咨询与辅导; 3、主动深入销售一线,了解品牌方、合作方及顾客需求,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助处理并客观评价连锁店财务运营状况; 4、按照全面财务管理的要求主动对所负责区域及连锁店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分解分析,主动与各区域经理及连锁店经理和保管沟通,积极寻求最佳资产运营途径。 (二)财务服务管理岗位工作流程 1、 财务顾问或财务专员对所分管连锁店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示公司财务部经理后亲临现场调查研究、直接进行财务指导; 2、 财务顾问或财务专员要主动对店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知识辅导,主动为连锁店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各店财务顾问或财务专员要按月或不定期地将所负责连锁店的《经营情况表》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按时发送至各店经理,同时提交区域财务主管和财务部经理; 4、 财务顾问或财务专员提交的综合分析的内容包括库存分析、销售及毛利率分析、费用及利润分析、保本分析和财务建议等; 5、 区域财务主管应加强与本辖区内的财务顾问和财务专员的相互沟通,以及时了解本区域的相关财务信息和相关经济动态; 6、 区域财务主管应及时与总部的销售部区域专员及拓展部的区域专员加强联系,并于区域经理时刻保持互动,共同探讨加强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的途径及方法。 第三章 会计核算标准和原则 一、总体原则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分年度、半年、季度和月度;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记账的文字使用中文;会计计量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3、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统一的会计科目设置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财务报表编制和数据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 4、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的统一要求; 5、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财务报表; 6、记账规则: (1)编制会计凭证须根据审核过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2)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制一套会计分录, 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会计分录; (3)每张记账凭证的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必须记录清楚; (4)记账凭证发生错误时,需按照“红字冲销法”、“补充登记法”或“划线更正法”更正。 7、 对账规则 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账证核对:主要是各种账簿(总账、明细账以及现金日记账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类核对主要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账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不符,应进行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 (2)账账核对:主要是总分类账余额与各明细分类账余额相互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明细账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对;K3系统库存商品余额与保管账、柜台账的核对; (3)账实核对: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账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金额的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的核对;第二类,保管库存商品账、柜台库存商品账与库房、柜台实物的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固定资产实物的核对;各种往来明细账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人账目的核对等。 二、分公司的账簿设置 1、分公司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制度的要求,依据公司统一设置的会计科目,设立总账和明细账簿;同时,由于实际业务的需要和公司K3财务系统的需要,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分公司可增加或减少会计账簿。会计账簿的设置,必须能够客观反映分公司日常发生的经济事项,能够准确、及时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核算科目、内容的要求。 2、根据实际需要分公司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订本式手工账,要求出纳按照经济事项发生的时间顺序逐笔及时进行登记,并要求每日结出余额,月末汇总月计发生额和累计发生额。 3、保管员须设置包括数量、标准零售价金额的《库存商品分类总账》的手工账。保管库房如经常存放商品表(指到货后不是一次性出给柜台,而是留有部分存货,下同),保管员还须设置《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保管员负责对该店日常发生的商品表收入、调拨、销售、结存数量和标准零售价金额进行序时登记。(如保管库房不存放商品表,保管员可直接以K3系统《商品进销存明细账》代替《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并对日常发生的商品进、销、存业务进行登记。 4、各柜台必须设置包括数量、标准零售价金额的《柜台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品牌负责人或当柜导购员负责对柜台商品表发生的进、销、存业务进行序时登记;对商品附件的日常收、发、存业务进行序时登记。 5、分公司要设立《固定资产备查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备查登记簿》,分公司会计或保管负责对店内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备案和日常管理。 三、店中店的账簿设置 1、各店须设立《备用金日记账》的订本式手工账簿。账簿管理人须对备用金收支事项及 时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结出余额,月末结出月计和累计发生额。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2、保管员须设置有数量、标准零售价金额的《库存商品分类总账》的手工账,保管库房如经常存放商品表(即商品表到货后不是一次性出给柜台,而是留有部分存货),保管员还须设置《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保管员负责对该店日常发生的商品表收入、调拨、销售、结存数量和标准零售价金额进行序时登记(如保管库房不存放商品表,保管员可直接以K3系统《商品进销存明细账》代替《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并对日常发生的商品进、销、存业务进行登记)。 3、各柜台必须设置包括数量、标准零售价金额的《柜台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品牌负责人或当柜导购员负责对柜台商品表发生的进、销、存业务进行序时登记;对商品附件的日常收、发、存业务进行序时登记。 4、各店中店要设立《固定资产备查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备查登记簿》,保管员或领班负责对店内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备案和日常管理。 四、连锁店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即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能够真实反映各店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主管领导及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2、一贯性原则,即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认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可比性原则,即会计核算的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4、及时性原则,即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5、明晰性原则,即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6、责权发生制原则,即会计核算应当以责权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 当期已经发生或应承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7、配比原则,即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8、实际成本原则,即要求公司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规定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9、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即要求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10、谨慎性原则,即要求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11、重要性原则,即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 采取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四章 流动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流动资产是公司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能够在一年或短期变现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存货、短期债权等。 一、连锁店的现金管理 (一)现金收入管理 1、柜台销售商品、维修表收取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天未能送存银行的应存入保险柜次班解缴。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应将销货款存入指定并在总部备案的存折或银行卡中,银行正常营业后转存入开户行。 2、顾客在刷银行卡、信用卡交款时,收银员要核实姓名、身份证,待刷卡收款得到确认后,再盖收款印章。 3、顾客缴纳的表款、维修款由收银员统一收取。 4、顾客交纳的订(定)金等款项收入,由收银员或领班收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收。 5、收银员向出纳解缴营业款时,需填制一式三联的《交款单》。双方在《交款单》上签字后,一联留底,一联收银员保存,另一联由出纳上交财务做收款凭证使用。 6、出纳员收取营业款时或店中店交接班时,需要对交款单与柜台填制的《销售日报》、《维修日报》的销售单价、销售金额进行稽核,同时要将销售日报金额与销售小票或发票金额进行核对,检查其业务的客观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二)现金支出管理 分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支出: 1、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 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 结算起点(结算起点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银行支票支付;特殊情况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需经过经理、总部财务部经理批准,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为了加强现金支出的安全管理,建议分公司开通网上银行进行款项支付; 4、现金支付,可以从分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取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分公司的销售货款等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三)现金盘点制度 为了加强分公司的现金管理,出纳保险柜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3000元,收银员预备找零现金限额为1000元。 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分公司应每月末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进行抽查盘点。现金盘点包括对柜台已收但尚未存入银行的销货款和出纳管理的备用金的盘点。现金盘点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如现金存放地点有两处(柜台保险柜或出纳员保险柜)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K3财务系统账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6.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7、不允许私设小金库,保险柜不容许存放私人物品。一经检查发现,全部没收充公。 二、连锁店的银行存款管理 (1)分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用于办理资金缴存、划拨和支付业务;分公司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业务外,其他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2)分公司每月向总部汇款至少两次(有大额收入可随时将款项汇回总部);分公司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除保证日常必须的费用支出以及涉及工商税务事项的支出外,其余款项需及时汇入总部指定帐户。 (3)分公司严禁出借银行账户、账号,严禁公款私存,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严禁办理各种形式的信用卡供个人使用。 (4)对于涉及银行存款收入、支出的经济事项,依据银行存款收支原始凭证,出纳人员需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人员需及时录入K3财务系统;在结帐日,保证《银行存款日记账》与K3财务系统银行存款明细账的账账相符。 (5)每月月初,出纳人员要主动到银行索取上月的“银行对账单”,然后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如存在差额,须逐笔查明原因。出纳人员须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后的余额一致。会计人员要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签字复核,并负责清理未达账项。 (6)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1、银行预留印鉴由出纳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分开保管。需要开具银行支票时,须凭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及经理签字,并写明用途、金额、支付日期的“付款审批单”办理。 2、出纳人员要设立《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签发银行支票时,须对银行支票号码、收款单位名称、支付金额、用途和日期等要素进行登记,同时要求领取支票人签字。 3、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大小写金额、用途、支付密码等要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确需签发空白限额支票,需由经办人员填写“空白支票领用单”,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办理。出纳人员必须根据用款计划,在支票上注明限额,并密切关注所签发空白限额支票的支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三、连锁店的备用金管理 备用金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限额拨付给店中店作为日常周转及零星开支的现金。 备用金的拨付程序为:店经理根据本店日常开支的额度确定合理的金额,以书面形式请示销售部,销售部签字认可后,转交财务部复核,再报公司领导批准;销售部将获得批准的审批单交财务出纳,办理备用金拨付。 公司备用金账户的借款人是店经理,各店备用金的日常收支及现金保存由各店保管负责。 各店发生日常现金支出事项时,保管员应先对费用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核,之后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用备用金进行支付。月末,保管员根据当月费用单据的内容,填写公司统一的报销单(特殊情况可每月分两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XXXX连锁店费用报销审批单》的电子表格,电子版发送至财务部费用审核人,打印纸版履行签字手续后,连同费用报销单据一同寄回总部销售部办理审批、结算等事项。 四、连锁店的直销表款管理 (1)直销表款是指分公司或店中店因非柜台交易,不在商场收款的销售交易行为; (2)直销表销售直接影响到合作方、店经理等方面的经济利益,公司严格控制直销表的销售行为。各店中店一律不得擅自进行直销表销售。 (3)连锁店因维护业务关系确需发生直销表销售,必须事先填写《特殊购表申请表》,经销售部专人核实报领导审批后,在公司总部进行销售。 (4)禁止各店中店擅自将直销表销售行为转移到当地分公司进行,禁止各连锁店之间白条借表,禁止店外交易; (5)分公司发生低于柜台正常销售折扣的销售行为,也必须事先填写《特殊购表申请表》,经销售部专人核实报领导审批后,才允许进行销售。 (6)店中店的直销表款项由购表顾客直接汇回公司指定账号,各店不得自行收取顾客的表款。公司总部在收到表款、核实无误后,通知连锁店把手表交给顾客,该手表由连锁店做退回总部仓库、总部做销售处理;或由总部把手表寄至连锁店,店面把手表转交给顾客。 (7)销售折扣政策及直销表的控制由销售部负责管理。 五、应收账款的管理 (1)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或提供维修服务等原因,应向商场或购货方收取的款项等。 (2)为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防范经营环境波动造成的应收账款拖延、甚至产生呆坏账的风险,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对于独立收款的分公司,在销售商品和提供维修服务时,不得进行任何赊销行为; 2、对于非独立收款的店中店,店经理应全面了解与合作方的联营合同,尤其是货款结算的相关条款;各店中店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对账时间认真核对账目,第一时间将核对一致的开票资料传递给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将发票快递至连锁店并由店经理及时送交合作方。 3、店经理应根据合同约定收款的时限及时催收货款,当合作方可能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部,以便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4、对于应收账款应建立动态的跟踪体系。公司财务部负责往来账的人员每月向店经理通报一次应收账款余额,以便店经理及时了解应收账款的信息。财务部收到合作方款项时,应及时将收款信息反馈给该店经理;店经理获知商场已支付货款时,也应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公司财务部。 5、对于因催收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坏账损失的,公司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预付账款的管理 预付账款是连锁店在发生日常装修、维修配件采购等业务时,需要提前预付款项的行为。 对于预付账款,要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进行管理。 七、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1)其他应收款是各连锁店在日常经济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与销售商品无关的应收款项。具体包括:商场收取的各种押金、装修保证金,桶装水押金、POS机押金,员工出差旅费借款等。 (2)对员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款时,需填写“借款审批单”,并注明借款用途和还款期限。员工出差借款,分、子公司由会计人员审核,店中店报财务部经理审批。 (3)各连锁店发生的其他应收款项,由店经理或借款人负责清理。同时,财务人员应定期核对应收余额并及时督促清收。对无故拖欠、长期不还者,财务部门可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 (4)每年年度终了财务部门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一次清查催收,并对余额进行询证确认。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定无法收回的,报总部财务部审批后,作坏账损失处理。 第五章 其他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一、待摊费用的核算 (1)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包括“待确认进项税额” (2)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装修费摊销、开办费摊销等。公司规定,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为3年。 1、装修费摊销:指连锁店开业前对店堂、专柜、专厅的装修费以及二次装修费等。 2、开办费:开办费是指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不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筹建期间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银行借款利息、律师费、注册登记费以及其他不能计入固定资产的支出。开办费应当在开始营业时停止归集。 (3)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业务处理:公司规定,装修费及开办费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连锁店开始营业,从当月起分3年摊入经营损益。 第六章 存货的核算与管理 一、 商品的管理 (一)商品采购入库的核算与管理 (1)商品采购流程(见下图): (2)保管员(或分公司会计)在商品采购环节的注意事项: 1、要认真审核柜台提交的订单,订单必须经过经理签字; 2、保管要对订单中的每个品牌、每只表的销售状况有所了解,要分析补订表款的账龄、品牌周转率等。要避免滞销、长账龄表款的补货; 3、保管(或会计)对店内各品牌的商品周转率、存销结构比要熟悉;鼓励订畅销、周转快、存销结构比小的品牌或款式; 4、保管(或会计)要了解各品牌的滞销、平销、畅销款式的库存情况,要对存放时间长的款式进行分析;要主动与物流部咨询相关信息,最大限度消化长年库存。 (3)公司财务部在商品采购环节需要做的工作: 1、熟知各品牌的柜台陈列要求,了解各品牌的畅销、平销、滞销系列或款式;定期对各品牌的商品周转率、存销结构比及库存增减情况进行分析;收集了解市场动态信息,努力扩大销售、降低采购风险。 2、熟知所有连锁店每个品牌的销售状况及商品周转情况,了解连锁店各品牌的存销结构比和品牌增减情况;收集和了解地区消费差异和人文习惯,积极疏导和控制不合理采购;主动与销售部、物流部沟通协调,优化连锁店采购分类、努力挖掘潜力,减少库存积压。 3、完善和优化采购定单审核流程,挖掘历史销售数据库的分析功能,逐步实现定单审核的科学、合理和高效。 (4)商品采购环节保管及柜台的账务登记: 商品到店后,保管根据K3系统打印的《到货通知单》与实物进行核对且核对无误后,按数量、标准零售金额录入到K3系统的“到货入库”。同时,根据到货数量和标准零售金额,按品牌分别登记到《库存商品分类总账》手工账的借方。(如保管库房经常存放商品表,也需要设立《库房库存商品明细账》,并同时登录到明细账的借方。 商品出库上柜时,保管按品牌、明细开具《商品出库单》,柜台品牌负责人根据《商品出库单》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保管员根据签字后的《商品出库单》登记到《库房库存商品明细账》的贷方(如保管员没有设立《库房库存商品明细账》可省略此步骤)。 柜台根据验收无误及签字后的《商品出库单》,按品牌、型号、数量、标准零售金额登记在《柜台存货商品明细账》的借方。 (二)商品调拨的核算与管理 (1)连锁店之间的货品调拨是公司降低库存积压、加速商品周转的有效途径之一,各连锁店必须积极配合。但是,连锁店之间货品调拨必须由总部品牌主管确认后方可进行。 (2)调拨货品必须严格执行物流部制定的《货品收发操作流程》; (3)调拨货品中,收货方对无运输原因发现的货品瑕疵必须及时与发货方联系确认。对出现意见分歧收货方拒绝验收入库时,可将货品寄回总部进行确认。必要时由销售部、物流部、技术服务部共同确认相关问题及后续处理事宜,且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商品销售的核算与管理 (1)各连锁店在销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销售部制定的销售操作流程进行。 (2)各店销售商品后,柜台品牌负责人要在当天根据“销售小票”登记在《库存商品明细账》的贷方(如有退表,在严格遵守三包规定的前提下,在明细账贷方用红字登记),并结出当日余额。 (3)当班结束或当天营业结束时,领班要汇总当天(或当班)的《销售日报表》,经核对无误签字盖章后,交保管(或领班)及时将《销售日报表》的销售记录录入K3系统(最迟在次日12点前),以保证K3系统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与实际商品库存余额的一致。 (四)商品表进货、出库、销售的账务登记 1、商品进货、出库: K3系统录入——商品到店后,保管根据K3系统打印的《到货通知单》与实物进行核对及验收,无误后,按数量、标准零售金额录入到K3系统的“到货入库”。 《库存商品分类总账》的登记 —— 在将入库商品录入K3系统的同时,保管员按照《到货通知单》标明的品牌数量和标准零售金额,按品牌登记到《库存商品分类总账》的借方。 《库房库存商品明细账》的登记 ——如保管库房经常存放商品表,保管员还须设置《库房存货商品明细账》手工账。保管员在登记《库存商品分类总账》手工帐的同时,还要按品牌、型号、数量、标准零售金额登记到《库房库存商品明细账》的借方。保管库房的商品出库给柜台时,保管根据签字后的《商品出库单》,按品牌、型号、数量、标准零售金额登记到《库房库存商品明细账》的贷方。 《柜台存货商品明细账》的登记 —— 商品出库上柜时,保管按品牌、数量、型号、标准零售金额开具《商品出库单》,柜台品牌负责人根据《商品出库单》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按品牌、型号、数量、标准零售金额登记到《柜台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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