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管理体系文件伤亡事故管理程序1范围1.1为了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的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处理和经验反馈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2本程序适用于XX常州公司(MTCN、MTCT、MTCZ)所有员工。1.3相关方在本公司从事合同规定范围的工作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由相关方统计报告。2术语和定义2.1伤亡事故2.2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2.3职工伤亡事故分类2.3.1按伤害严重程度分类(事故等级)微伤(firstaid)指损失工作日不足1日,不需要停止当天所从事工作的伤害。轻伤指损失工作日大于1且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死亡指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的事故。微伤事故不列入各部门事故考核指标,但仍然按照本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申报,属于责任事故的,按照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2.3.2按伤害的直接原因分类如下(事故类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2.3.3按事故责任性质分类(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指由于人员的过失所造成的伤害事故。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或属于未知领域因素引起的不可抗拒的伤害事故。蓄意破坏事故: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制造出来的事故。3职责3.1安全委员会是伤亡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3.2各相关部门负责报告伤亡事故的有关情况,调查和处理权限内的事故并配合公司和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3.3人事行政部负责相关事故的善后处理,包括不限于事故调查与人员处置、工伤申报等;4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程序4.1事故报告4.1.1伤亡事故发生后,不论事故级别大小,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上级主管不在公司的可以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安全部门报告,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给公司安全委员会,报告时间不超过2小时。死亡事故必须立即直接报告给公司安全委员会(不超过半小时),公司安全委员会立即报告市安全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所在部门应在24小时内(遇到节假日、双休日可顺延)按照《安全事件报告管理规定》填写安全事件报告表报至安全委员会。4.1.2安全委员会接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