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彭阳县市政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投标日期: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资格审查材料十、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彭阳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人名称)在考察施工现场并充分研究彭阳县2011年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壹万叁仟玖佰叁拾贰元零一角八分元RMB¥:4313932.18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上述的中标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2012年6月16日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80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建造师:赵满朝(二级注册建造师)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提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彭阳县市政公司(盖单位章)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12年6月12日(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彭阳县2011年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2年6月12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彭阳县市政公司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徐涛2工期1.1.4.380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4.25分包4.3.4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11.5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额度11.58质量标准13.19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件价格指数权重表10预付款额度17.2.111预付款保函金额17.2.212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7.4.1质量保证金额度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