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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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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 城区 道路 广场 清扫 保洁 垃圾 收集 清运 中转 运输 服务项目
官方网址: 定远县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 清运、中转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HKX-201068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招 标 人:定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2011年1月4日 - - 定远县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服务项目 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2 一、总 则…………………………………………………3 二、谈判文件…………………………………………………4 三、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4 四、谈判 ……………………………………………………7 五、定标………………………………………………………8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9 七、 废 标……………………………………………………10 八、投标纪律要求……………………………………………10 九、支付货款…………………………………………………10 十、质疑和投诉………………………………………………10 第二章 招标说明书 ……………………………………………11 第三章 谈判办法…………………………………………………14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7 第五章 谈判文件格式……………………………………………24 第六章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招投标监督部门对本招标文件的意见 …26 附件:1、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作业统计表 …………27 2、定远县建成区内公厕分布情况统计表………………………30 3、公厕管理质量要求 …………………………………………31 - 32 -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投标人须知 竞争性谈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 定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 谈判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定远县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道路洒水、公厕管理服务项目 4 谈判文件编号 AHKX-201068 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6 招标内容及范围 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道路洒水、公厕管理等服务项目等。具体范围:东至双庙村路口,西至解放渔场岔路口,南到敬老院,北到治超站。每年服务费概算 406 万元。 7 控制价 本次招标每年的控制价为 406万元,在控制价的99.5%——96.5%之间的为有效报价(含99.5%、96.5%)。投标人每年的报价在99.5%——96.5%之外的为废标。 8 谈判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服务项目承包期限 合同期三年 10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见招标说明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内有效。 13 投标保证金及 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万元、信用保证金40万元 收款单位: 定远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远县支行  银行帐号:100069890700010001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需在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上帐户,交款后需携带交款凭证及复印件到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核验。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服务项目保证金。 14 谈判有关说明 本项目不需报名,谈判文件投标人网上自行下载。 15 履约保证金 40万元,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2份。 17 谈判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1年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8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11年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为10000元,交易费为3000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含以上费用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交纳以上费用。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定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不接收自然人投标)。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道路(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内容,缺一不可(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 (2)至少有一个县(市)级及以上城市环卫作业业绩且单个合同(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必须提供合同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必须原件)。 (4)投标人如果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2)谈判文件格式要求; (3)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4)招标项目内容; (5)谈判办法; (6)合同主要条款。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进行,并在定远县招标采购网()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人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6.4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在定远县招标采购网()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 答疑会 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将需答疑的问题以文字的形式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三、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 8.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谈判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本次谈判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2.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竞争性谈判投标书部分的内容 12.1.1 投标函; 12.1.2 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12.1.3 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12.1.4 税务登记证; 12.1.5 类似业绩; 12.1.6 组织作业方案。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密封于标书中,原件手持至开标现场。 13.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格式 1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谈判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 13.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3.3 谈判文件相关条款要求签署或盖章的,要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4.保证金 14.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交纳规定数额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4.2投标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14.3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信任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4.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2 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6.3 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6.4 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 16.5 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 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 投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并密封于一个投标书袋中。 17.2 应递交的证件原件手持至开标现场 。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8.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了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19.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 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谈判和评标 20.谈判 20.1 招标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会议(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会议(或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其投标书将被拒绝,手持或密封于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中均视为携带。 20.2 谈判时,招标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谈判进行现场监督。 20.3 谈判时,招标人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并请投标人确认。 20.4 开标时,投标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 谈判程序 21.1 谈判会主持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谈判会。谈判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谈判会开始。谈判时间到,主持人宣布谈判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谈判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 (2)招标监督人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招标人和交易中心见证人核验投标人参会情况; (4)由公证机关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谈判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对投标人的标书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等内容进行宣读。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6)由谈判小组评定投标文件; (7)谈判小组与投标人进行谈判 (8)谈判结束后,由主持人宣读谈判结果; (8)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 (9)宣布谈判会结束。 22. 谈判评定 22.1 谈判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 5人组成。 22.2 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 22.3 谈判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谈判小组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4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竞争性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小组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5谈判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五、定标 23. 定标原则 经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24. 定标程序 24.1 谈判小组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出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得分高低排列顺序。若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排序靠前;若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4.2 评委会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在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和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公示栏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招标人在公示期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 24.3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4.4 招标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竞争性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4.5 如谈判小组认为所有竞争性投标文件均未能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其他异常情况发生。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6.3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所有合同送至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加盖备案章,并留一份存档。 27. 合同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8.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40 万元。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一年后退还10万元,第二年退还10万元,第三年履行完毕后再退还20万元,均不计利息。 29. 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废 标 30. 废标的情形 谈判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谈判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外的。 八、谈判纪律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支付货款 32. 申请支付 招标人按月支付给中标人承包服务费用。 十、质疑和投诉 33、详细规定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第二章 定远县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中转运输、道路洒水压尘、公厕管理等服务项目说明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定远县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道路洒水压尘、公厕管理等 招标单位:定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作业范围:建城区范围内(详见标段道路分布统计表)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二、中标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 (一)作业内容 1、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内容 负责城区范围内所列主次干道(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车行道)、广场、背街后巷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具体作业时间和方式: 一级:每天普扫三次,全天候巡回保洁。 普扫时间:6:30之前;9:00之前;16:00之前, 全天候巡回保洁至21时。 二级:每天普扫三次,连续性保洁。 普扫时间:6:30之前;9:00之前;16:00之前, 连续性保洁至21:00时。 三级:每天普扫二次,定时巡回保洁。 普扫时间:9:00之前;16:00 之前, 定时巡回保洁至18:00。 四级:全天清扫二次,清扫保洁的垃圾和居民投放的垃圾应即时收集清运至中转站,部分路段定时保洁。 垃圾收集车辆、容器(垃圾筒、箱、池)每天定时清洁,道路上果壳箱箱体外围每周至少擦洗2次。果壳箱外清洁无污痕,箱内无积存垃圾,周围地面整洁、无污水流溢、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做到车走地净,垃圾应直接送到指定的转运站,运输途中不得抛撒。 2、垃圾运输作业内容 负责将城区内所有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场,以及垃圾场平整、中转站转运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等。 3、道路洒水压尘 一、二、三级道路洒水压尘。 4、公厕管理 目前环卫所管理的九座公厕移交给中标公司(见附表)。 (二)作业质量 1、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质量要求 (1)、普扫时,用大扫把或清扫机械对路面、人行道、路牙、分车隔离栏角墩下路面、下水道进水口管、行道树圈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六无八净”即无垃圾、无砖头石块、无树叶、无杂草、无淤泥积水、无卫生死角;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下水道进水口净、行道树圈净、绿化隔离带周围净、果壳箱净、分车隔离栏角墩周围净,严禁环卫工人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口、倒到或挑带到绿化带内。 (2)、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簸清理路面果皮、纸屑、塑膜、烟蒂、饮料包装盒(瓶)等垃圾,人行道、路牙等处的杂草淤泥、垃圾必须及时清除,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人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洒污水、抛洒建筑材料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环卫所。依法处理。 (3)、物业管理公司所辖的小区内部的清扫保洁工作,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小区衔接城区道路的人行道清扫、保洁工作由中标公司负责,不得推诿扯皮。 (4)、清扫保洁垃圾和居民投放垃圾应及时收集到中转站,不得积压在车(筒、箱、池)内,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 (5)、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巡回收集中转,做到垃圾箱(筒、池)不满溢,垃圾收集点周围应清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日产日清,无积压。果壳箱外清洁无污痕,箱内无积存垃圾,周围地面整洁、无污水流溢、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做到车走地净,垃圾应直接送到指定的转运站,运输途中不得抛撒。 (6)、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坏及自然损耗现象,要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环卫所。 (7)、 无主装璜垃圾、碎石、砖块等,应及时清除。 (8)、收集车的车容须美观、整洁,做到定期清洗、喷漆。 (9)、中转垃圾倾倒以就近为原则,垃圾倾倒到中转站时,中转人员将垃圾推入箱体内。 (10)、清扫、保洁、收集、中转垃圾严禁焚烧。 2、垃圾运输质量要求 (1)、中转站内外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放杂物、无积留污水。 (2)、室内通风应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常年应定时喷药灭蝇,在可视范围内,站内苍蝇少于20只/次。 (3)、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4)、运输车辆应整洁、性能良好、无残缺、破损、无积垢、无吊挂垃圾、环卫标志应清晰。 (5)、运输垃圾应密封,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拖挂;无滴漏。 (6)、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7)、运输车辆不得沿途乱倒、乱卸、乱抛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场的清运车辆, 按指定地点安全、有序的进行倾倒。 3、道路洒水压尘 每年三月中旬当气温升高至28℃至十月底每天2次对一、二、三级道路要普遍洒水,最大限度降低灰尘污染。 4、公厕管理 符合已制定的质量标准(见附件)。 三、设备相关要求 (1)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至少有一辆8T以上的洒水车和二辆中型扫路车,作业车辆要具有安全警示功能。 (2)垃圾收集采用完好的平板车、三轮车和密闭的机动收集车辆等。 (3)垃圾运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采用自动卸载车辆,且覆盖。 四、作业人员要求作业人员 1、每条道路按招标人测算的人数上齐,不得缺岗减员(机械作业的按机械实际功效经招标人核定可匹配核减人员)。 2、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严禁使用童工。 3、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上岗;车辆中转、停放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文明作业,不脱岗、坐岗、窜岗、聚众聊天,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 5、作业及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环卫所工作人员的指导、督查、考核。 五、作业安全要求 1、中标公司必须为每名一线作业环卫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环卫工人要根据本人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3、清理主车道垃圾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 4、垃圾中转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闯红灯、超速、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 5、用于垃圾运输的车辆证、牌齐全,必须足额购买各种车辆保险。 六、相关约定 1、随着物价上涨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卫工人工资以后两年,每年每人每月增加50元,即2012年环卫工人工资950元/月.人,2013年环卫工人工资1000元/月.人。 2、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新修和拓宽道路、广场等而增加的作业面积,通过据实测算,相应增加相关经费。 3、道路作业等级提高后,相应提高作业经费。 4、垃圾填埋场迁址后,所引起的垃圾运输费用发生变化,按现有的垃圾量、运输里程和燃油费用换算成吨公里运输费用,按实际运输里程和运输量计算费用,老垃圾场内发生的垃圾平整等费用作相应扣除。 第三章 谈判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 5人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谈判工作的行为。 2. 谈判程序 2.1谈判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人名单; (5)编写谈判报告。 3. 谈判方法 3.1投标人每年的报价在最低限价与最高限价之外的为废标。 3.2 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在有效范围之内的参加谈判。 4.谈判评分明细表(投标人的总得分为谈判小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谈判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60分) 60 1、本次招标每年的控制价为 406万元,在控 制价的99.5%——96.5%之间的为有效报价(含 99.5%和96.5%)。投标人每年的报价在99.5%— —96.5%之外的为废标。 2、评标基准值=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以投标单位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等于评标基准值得满分60 分,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高1%扣2分,每低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2 技术标(40分) 10 投标人注册资金:等于300万元得2分;与300万元相比,每增加50万元加2分,本项最高为10分。 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10 投标人近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类似业绩,资格要求一个业绩得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业绩含清运的得2分,不含清运的得1分;单个合同作业面积超出100万平方米,每超50万平方米加1分,依此类推。本项最多得10分。类似业绩为:县(市)级及以上城市环卫作业业绩且单个合同作业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必须提供合同原件 20 组织作业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20分 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组织方案和相关谈判内容进行酌情打分。 和谈判小组进行谈判的投标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 注 评分结果若出现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排序靠前,若报价再相同,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5. 谈判小组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5.2 按照招标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5.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谈判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5.4 发现投标人在谈判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招标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谈判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5 解答有关方面对谈判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5.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谈判小组在招标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的,应及时告知监督部门或者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6.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谈判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监督部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谈判项目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谈判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谈判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6.3 谈判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6.4 谈判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谈判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谈判项目的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定远县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道路洒水压尘、公厕管理等服务项目承包合同 为将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道路洒水压尘、公厕管理等服务项目实现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高清扫、保洁质量,环卫所(以下简称甲方)于 年 月 日进行公开招投标,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中标,获得定远县城区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中转运输、道路洒水压尘、公厕管理等服务项目经营服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作业范围 (一)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范围 城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后巷和广场约193万㎡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具体范围:东至城东双庙村岔路口,西至解放渔场岔路口,南到敬老院,北到治超站。具体见道路分布情况统计表。 (二)垃圾中转运输范围 城区内所有居民、商住区、农贸市场、单位及垃圾中转站等所有垃圾。 (三)道路洒水范围 城区内一、二、三级道路(具体见附表) (四)公厕管理范围 城区内九座公厕(具体见附表) 二、作业任务 乙方承担具体任务为: 1按甲方核定的作业人员数量逐一落实上岗,明确作业任务,确保不空岗(用机械清扫,经甲方确认,可根据其实际功效匹配核减人员)。 2、清扫道路、街巷、广场路面生活垃圾、抛洒丢弃的纸屑、塑料袋、包装盒、果壳、烟头、砖头石块、淤泥积水、运输车辆抛洒的沙石、渣土等。 3、铲除人畜粪便、泥巴、杂草等。 4、适时组织环卫工人巡回保洁。 5、组织环卫工人及时收集垃圾中转到中转站,并及时全部推入垃圾料斗箱内。 6、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与清洗。 7、城区范围内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运以及垃圾填埋场平整、中转站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等。 8、城区内一、二、三级道路洒水压尘。 9、城区内九座公厕管理与维护。 三、作业时间和方式 (一)、作业时间:原则上早晨4时上岗(具体因工作量而确定)至21:00时,主次干道全天候作业,普扫时,用大扫把或清扫机械对路面、人行道、路牙、分车隔离栏角墩下路面、下水道进水口管、行道树圈周围进行全面清扫。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簸清理路面果皮、纸屑、塑膜、烟蒂、饮料包装盒(瓶)等垃圾,人行道、路牙等处的杂草淤泥、垃圾必须及时清除,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人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洒污水、抛洒建筑材料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环卫所,依法处理。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二)、作业方式:因路制宜,采用常白班和定时保洁相结合,双班轮流作业,单班作业等方式。一、二级道路从早晨4:00—21:00时路面不断人,三、四级道路白天作业不断人。 四、作业质量标准 1、一、二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为:全天普扫不少于三次,即每天6:30之前,9:00之前,16:00之前清扫结束,得到“六无”、“八净”,即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无砖头石块、无淤泥积水、无卫生死角、无树叶,路面废弃物指标控制在果皮4—6片/1000㎡、纸屑、塑料4—6片/1000㎡、烟蒂4—8个/1000㎡、痰迹4—8处/1000㎡、污水0.5㎡/1000㎡,其它2处/1000㎡;“八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果壳箱净、下水道进水口净、人行道树圈净、绿化隔离带周围净、分车隔离栏角墩净,全天普扫不少于三次,清扫路面见本色。 2、三级清扫保洁质量:全天普扫不少于二次,清扫路面见本色,定时巡回保洁,基本实现“六无”。 3、四级道路清扫质量:每天清扫不少于二次,及时收集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部分路段定时保洁。 4、物业管理公司所辖的小区内部的清扫保洁工作,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小区衔接城区道路的人行道清扫、保洁工作由中标公司负责,不得推诿扯皮。 5、清扫保洁垃圾和居民投放垃圾应及时收集到中转站,不得积压在车(筒、箱、池)内,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 6、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巡回收集中转,做到垃圾箱(筒、池)不满溢,垃圾收集点周围应清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日产日清,无积压。果壳箱外清洁无污痕,箱内无积存垃圾,周围地面整洁、无污水流溢、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做到车走地净,垃圾应直接送到指定的转运站,运输途中不得抛撒。 7、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坏及自然损耗现象,要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环卫所。 8、 无主装璜垃圾、碎石、砖块等,应及时清除。 9、收集车的车容须美观、整洁,做到定期清洗、喷漆。 10、中转垃圾倾倒以就近为原则,垃圾倾倒到中转站时,中转人员将垃圾推入箱体内。 11、清扫、保洁、收集、中转垃圾严禁焚烧。 12、中转站内外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放杂物、无积留污水。 13、室内通风应良好、无恶臭;墙壁、窗户应无积尘、蛛网;应定时喷药灭蝇,在可视范围内,站内苍蝇少于20只/次。 14、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15、清运车辆应整洁、性能良好、无残缺、破损、无积垢、无吊挂垃圾、环卫标志应清晰。 16、运输垃圾应密封,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拖挂;无滴漏。 17、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18、运输车辆不得沿途乱倒、乱卸、乱抛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场的清运车辆,按指定地点安全、有序的进行倾倒。 五、承包经费及支付方式 1、承包经费:包含所有作业工人工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具费、劳保用品费用及道路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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