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强度对网络文学产业的影响及其适度性分析江锦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信息传播伦理研究所,武汉430205)网络文学产业的兴起和繁盛正是文化传媒产业对数字时代读写文化变革的回应。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文学产业高速发展,其版权成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链开发运营的源头和核心,但版权纠纷、侵权案件屡有发生。学界和业界都认识到,有效的版权保护有利于网络文学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因此,探究版权保护强度对网络文学产业效益的影响,考察我国版权保护的适度性问题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我国网络文学产业发展期间版权保护强度的阶段性测评关于我国网络文学何时起步一直说法不一,笔者认同从1998年痞子蔡《第一次亲密接触》在网络流行开始算起。本文分析版权保护强度对网络文学产业效益的影响,需要测评1998年至今二十多年来网络文学产业发展期间的版权保护强度。首先,将网络文学产业的发展按照其版权的开发运营分为三个阶段:1.版权开发萌芽阶段(1998—2000年)1998年是中国网络文学元年,《第一次亲密接触》被普遍认为是网络文学的奠基之作,此为起点,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创作者在网上发布文学作品。当时,非盈利性的网络文学是主流,网络文学版权的巨大经济潜力未被完全发掘。直到2000年互联网泡沫破灭使得网络文学站点的运营举步维艰,国内文学网站才开始探索网络文学版权价值的市场开发,首先尝试以付费阅读的模式成就网络文学版权经济价值的实现以及各大文学网站的盈利。2.版权多元开发阶段(2001—2013年)进入2000年以后,网络文学的发展慢慢进入主流领域,改变了传统文学的格局,其版权价值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开发。比如,成立于2000年8月的文学网站“龙的天空”运营一年后就出资成立出版机构,将网站的中心业务逐渐转移到传统出版上。其后,幻剑书盟和榕树下等文学网站纷纷效仿,与传统出版机构展开合作。2008年成立的盛大文学相继收购了榕树下、红袖添香、潇湘书院、小说阅读网等。2013年腾讯文学组建“内摘要:版权保护对于以版权为支柱的网络文学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沿用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计算方法,测评我国网络文学产业版权开发运营不同阶段的版权保护强度,探究其对网络文学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影响,为我国现阶段及未来实施适度、有效的版权保护策略提供可靠依据,论证需要强化版权保护力度,保障网络文学产业实现双效合一。关键词:版权保护强度;网络文学产业;双效;适度性中图分类号:D913.4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