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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6+刑法高频考点(中)+陆川+(讲义+笔记)(常识高分专项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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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 26 刑法 高频 考点 陆川 讲义 笔记 常识 高分 专项
刑法高频考点(中)刑法高频考点(中)(讲义+笔记)主讲教师:陆川 授课时间:2020.08.26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 刑法高频考点(中)刑法高频考点(中)刑法高频考点(中)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一)成立条件 1.必须二人以上。2.必须有共同故意。3.必须有共同行为(二)排除情形 1.同时犯。2.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3.间接正犯。(三)共同犯罪既遂共同犯罪既遂:一人既遂,全部既遂 三、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一)主犯及其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1.主犯(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2)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2.处罚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从犯及其处罚1 刑法高频考点(中)刑法高频考点(中)(讲义)(讲义)第五节 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意思联络、共同协作)。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三)共同犯罪既遂 共同犯罪既遂:一人既遂,全部既遂 三、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一)主犯及其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二)从犯及其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胁从犯及其处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四)教唆犯及其处罚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2.教唆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真题演练 1.(单选)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成丙死亡,甲构成:A.故意杀人未遂 B.故意杀人既遂 C.犯罪终止 D.犯罪预备 2.(单选)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是()。A.房产开发商张某在宾馆当面向房管局局长李某行贿不能泄露此事 B.吸毒人员刘某约贩毒分子张某在美帝停车场交易,购得海洛因2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胁从犯及其处罚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四)教唆犯及其处罚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单选)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单选)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是()。房产开发商张某在宾馆当面向房管局局长李某行贿 5 万元,二人约定谁也吸毒人员刘某约贩毒分子张某在美帝停车场交易,购得海洛因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单选)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万元,二人约定谁也吸毒人员刘某约贩毒分子张某在美帝停车场交易,购得海洛因 1100 克 C.出纳员钱某突发中风摔倒,昏迷不醒,随身携带的巨额现金散落在地,互不认识的路人杨某、赵某疯抢现金后逃匿D.黄某约好友金某一道,把与自己有仇的李某打成重伤 3.(单选)王某将与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李某的熟人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A.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B.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C.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D.王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一、主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 3 个月以上 2 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 2.拘役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期限为3 出纳员钱某突发中风摔倒,昏迷不醒,随身携带的巨额现金散落在地,互不认识的路人杨某、赵某疯抢现金后逃匿 黄某约好友金某一道,把与自己有仇的李某打成重伤(单选)王某将与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李某的熟人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王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第六节 刑罚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5 种。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 3 年。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 1 年。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期限为 6 个月以上,15 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出纳员钱某突发中风摔倒,昏迷不醒,随身携带的巨额现金散落在地,互(单选)王某将与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李某的熟人张某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 1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 和刑期不满 35 年的,最高不能超过超过 25 年。4.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5.死刑 死刑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犯罪适用条件:(1)适用条件的限制。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2)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段致人死亡的除外。(3)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执行制度的限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二、附加刑 1.罚金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2.剥夺政治权利 4 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20 年;总和刑期在 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死刑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适用条件的限制。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制度的限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 年期满以后,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年以上的,最高不能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适用条件的限制。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执行制度的限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2 年)。判2 年期满以后,年有期徒刑;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1)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下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2)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除以上规定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3.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4.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真题演练 1.(单选)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间,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或实施哪些行为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5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下列 4 项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除以上规定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单选)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间,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或实施哪些行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单选)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间,他依法可以行 C.担任某公办大学的普通教师D.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2.(单选)李某因犯杀人(未遂)罪、抢劫罪、盗窃罪而分别被判处8 年、5 年有期徒刑,对其最后量刑应为多少年A.10 年 B.23 年 C.10-23 年 D.10-20 年 3.(单选)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下列权利中不属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的是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C.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D.担任公司、企业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累犯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5 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1.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后两罪都应当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3.后罪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4.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成立累犯。6 担任某公办大学的普通教师 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单选)李某因犯杀人(未遂)罪、抢劫罪、盗窃罪而分别被判处年有期徒刑,对其最后量刑应为多少年:(单选)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下列权利中不属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和担任国有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 担任公司、企业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七节 量刑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前后两罪都应当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后罪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 5 年之内。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成立累犯。(单选)李某因犯杀人(未遂)罪、抢劫罪、盗窃罪而分别被判处 10 年、(单选)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下列权利中不属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的是: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二)特殊累犯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情形。(三)对累犯的处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累犯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二、自首与立功(一)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二)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缓刑(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一)对象 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二)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2.确有悔改表现。3.无再犯可能性。7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情(三)对累犯的处罚 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累犯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缓刑(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情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三)缓刑适用的特殊规定不满 18 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四)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口诀:1251(要爱我呦)(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这说明,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六)缓刑的结果 1.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予以公开宣告。2 缓刑撤销:(1)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2)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真题演练 1.(单选)下列不属于累犯的法律后果的是8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三)缓刑适用的特殊规定 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 75 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四)缓刑的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 1 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 5 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 1 年。(要爱我呦)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这说明,缓刑的效力不及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予以公开)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单选)下列不属于累犯的法律后果的是: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 2 个月;有期年。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此外,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这说明,缓刑的效力不及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予以公开)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 A.应当从重处罚 B.不得适用缓刑 C.不得适用假释 D.不得减刑 2.(单选)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应当如何处理:A.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B.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C.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D.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3.(单选)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悔改表现 9(单选)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3 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 3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单选)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年,缓刑考验期满后,3 万元,对李某单选)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 刑法高频考点(中)刑法高频考点(中)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一)成立条件 1.必须二人以上。2.必须有共同故意。3.必须有共同行为(二)排除情形 1.同时犯。2.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3.间接正犯。【解析】1.共同犯罪侧重于以刑法理论学说中有很多,就考试而言,需要掌握传统理论通说即可。2.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的犯罪。3.成立条件: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才是共同犯罪。(1)必须二人以上(主体要求),刑法的以上以下包含本数,于等于 2 人。(2)必须有共同故意(主观要求),朝着同一个目标共同犯罪,如果两个人中一个人是故意的,一个人是过失的,此时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如趁着狱警张三睡着而越狱,警张三是过失的,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3)必须有共同行为,这些人朝着同一个目标,有意思联络或共同协作,有之一是共同行为,意思联络是共谋,同实行。10 刑法高频考点(中)刑法高频考点(中)(笔记)(笔记)第五节 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意思联络、共同协作)。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以理解为主,只要可以理解做题就可以作对。刑法理论学说中有很多,就考试而言,需要掌握传统理论通说即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的犯罪。成立条件: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才是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主体要求),刑法的以上以下包含本数,)必须有共同故意(主观要求),朝着同一个目标共同犯罪,如果两个人中一个人是故意的,一个人是过失的,此时不能成立共同犯罪,如迈克睡着而越狱,迈克与狱警不成立共同犯罪,迈克是故意越狱,而是过失的,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行为,这些人朝着同一个目标,有意思联络或共同协作,意思联络是共谋,如二人共同制定计划,而共同协作是有共理解为主,只要可以理解做题就可以作对。共同犯罪在刑法理论学说中有很多,就考试而言,需要掌握传统理论通说即可。2 人以上是大)必须有共同故意(主观要求),朝着同一个目标共同犯罪,如果两个人迈克想要越狱,是故意越狱,而狱)必须有共同行为,这些人朝着同一个目标,有意思联络或共同协作,而共同协作是有共 (4)如果张三和李四共谋盗窃,制定了前往,而李四没有前往,张三实行了盗窃,此时张三和李四成立共同犯罪,共同行为是有共谋或实行之一,二人有共谋满足共同行为,有共谋就认定有共同行为。(5)如王某和陆某共谋到张三家偷东西,陆某进入偷窃,王某在外放风,最后陆某偷得 10 万元,最后陆某分的故意、2 人以上、有共同行为,此时二人构成共同犯罪。4.排除情形:(1)同时犯:偶然遇到,如甲到张三家偷东西,甲发现已经有李四在偷东西,于是二人各偷各的,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虽然谋和共同故意,二者是同时犯,如果都被抓各自定盗窃罪。(2)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如甲和张三相约到李四划,如果甲偷窃后离开,张三偷完后将李四对于杀人的行为是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由张三承担责任。(3)间接正犯:正犯是干坏事的人,而将他人当作工具利用,将利用的可怜人不需要承担刑责,而间接正犯自己承担刑责。利用他人不知情的情形,如甲是医生,甲想要毒死病人,于是将有毒的针给了护士乙,护士乙不知情,将有毒的针给病人扎下,病人死亡,该医生利用护士的不知情,医生就是间接正犯,而将护士当作工具利用,(三)共同犯罪既遂共同犯罪既遂:一人既遂,全部既遂【解析】法律规定只要共犯人中一人既遂,全部既遂坚持到最后,只要有一个共犯人完成犯罪,所有共犯人都构成既遂起共谋盗窃,制定计划,甲乙二人成立共同犯罪,满足主体要求,二人有共同故意,有共同行为,如果偷此时乙完成共同犯罪,构成既遂,甲也构成既遂。11 如果张三和李四共谋盗窃,制定了计划,结果真正盗窃时,张三一人前往,而李四没有前往,张三实行了盗窃,此时张三和李四成立共同犯罪,共同行为是有共谋或实行之一,二人有共谋满足共同行为,虽然李四没有有共谋就认定有共同行为。)如王某和陆某共谋到张三家偷东西,陆某进入偷窃,王某在外放风,万元,最后陆某分的 9 万元,而王某获得 1 万元,二者有共同人以上、有共同行为,此时二人构成共同犯罪。)同时犯:偶然遇到,如甲到张三家偷东西,甲发现已经有李四在偷东西,于是二人各偷各的,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虽然都在盗窃,但没有事前的同谋和共同故意,二者是同时犯,如果都被抓各自定盗窃罪。)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如甲和张三相约到李四家盗窃,如果甲偷窃后离开,张三偷完后将李四杀害,二者只有盗窃的共同故意,而是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由张三承担责任。正犯是干坏事的人,而间接正犯是间接干坏事的人,就是将间接正犯称为坏人,将被当作工具的人称为可怜人,被利用的可怜人不需要承担刑责,而间接正犯自己承担刑责。利用他人不知情的情形,如甲是医生,甲想要毒死病人,于是将有毒的针给了护士乙,护士乙不知情,将有毒的针给病人扎下,病人死亡,该医生利用护士的不知情,医生就是间接正而将护士当作工具利用,由医生担责,护士不需要担责。(三)共同犯罪既遂 共同犯罪既遂:一人既遂,全部既遂 法律规定只要共犯人中一人既遂,全部既遂,只要参加共同犯罪,无论是否坚持到最后,只要有一个共犯人完成犯罪,所有共犯人都构成既遂起共谋盗窃,制定计划,甲乙二人成立共同犯罪,满足主体要求,二人有共同故偷东西当天,甲被人喊回家,乙一人前往并偷走此时乙完成共同犯罪,构成既遂,甲也构成既遂。计划,结果真正盗窃时,张三一人前往,而李四没有前往,张三实行了盗窃,此时张三和李四成立共同犯罪,共同没有前往,只要)如王某和陆某共谋到张三家偷东西,陆某进入偷窃,王某在外放风,万元,二者有共同)同时犯:偶然遇到,如甲到张三家偷东西,甲发现已经有李四在偷东都在盗窃,但没有事前的同盗窃,并制定计,二者只有盗窃的共同故意,而 干坏事的人,就是被当作工具的人称为可怜人,被利用的可怜人不需要承担刑责,而间接正犯自己承担刑责。利用他人不知情的情形,如甲是医生,甲想要毒死病人,于是将有毒的针给了护士乙,护士乙不知情,将有毒的针给病人扎下,病人死亡,该医生利用护士的不知情,医生就是间接正,只要参加共同犯罪,无论是否坚持到最后,只要有一个共犯人完成犯罪,所有共犯人都构成既遂。如甲和乙一起共谋盗窃,制定计划,甲乙二人成立共同犯罪,满足主体要求,二人有共同故东西当天,甲被人喊回家,乙一人前往并偷走 10 万元,三、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一)主犯及其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1.主犯(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2)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2.处罚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解析】1.共同犯罪中有很多人一起犯罪,每个人的分工和作用不同,根据分工和作用将共犯人分为四大类,考试出现多选题要能够区分,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2.主犯:(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犯罪人。如黑帮中的首要分子是老大。因:2 人中也能成立主犯。(2)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3.处罚: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如五人的诈骗团伙,春哥是犯罪分子头目,如果犯罪集犯 6 个案件,春哥只参与其中的中的小弟 A 常诱拐良家妇女,属于“私活”,首要分子不需要担责,团无关。(二)从犯及其处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解析】12 三、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一)主犯及其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共同犯罪中有很多人一起犯罪,每个人的分工和作用不同,根据分工和作分为四大类,考试出现多选题要能够区分,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是三人以上的团伙,人数要求人。如黑帮中的首要分子是老大。主犯只有在三人中才能成立主犯(错误),原人中也能成立主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X2 人。处罚: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如五人的诈骗团伙,春哥是犯罪分子头目,如果犯罪集个案件,春哥只参与其中的 3 件,春哥需要对 6 件案件担责。常诱拐良家妇女,属于“私活”,首要分子不需要担责,(二)从犯及其处罚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共同犯罪中有很多人一起犯罪,每个人的分工和作用不同,根据分工和作分为四大类,考试出现多选题要能够区分,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是三人以上的团伙,人数要求3主犯只有在三人中才能成立主犯(错误),原 处罚: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如五人的诈骗团伙,春哥是犯罪分子头目,如果犯罪集团共同如果犯罪集团常诱拐良家妇女,属于“私活”,首要分子不需要担责,“私活”与集 1.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如一个人翻墙进入,另一个人在外放风,在外放风的人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唯一性,在我国的刑法中,只有从犯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减轻或免除处罚是错误的,如果表述为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是错误的,可以和应当是不同的3.如果考试出现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错误),因:在 1979 年老刑法中的表述,新刑法已经删除。4.在 2 人的共同犯罪中,可能袋、一个打心脏都是主犯个人放风,那么一个主犯一个从犯;而没有可能两个人都是从犯犯而言,共同犯罪中不存在只有从犯而没有主犯的可能(三)胁从犯及其处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解析】1.胁从犯是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同时满足构成胁从犯,于是甲殴打小明,直到小明同意去偷东西,偷东西时小明不积极,小明构成胁从犯。如果小明被威胁后参加,但到主要作用是主犯。2.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量刑比较轻微,因为主观上是不完全自愿的,客观上起到较小的作用,社会危害度较小。如果完全被强制,此时不能成立胁从犯,如甲想要杀张三,于是将小明打晕,用小明的手握着刀将张三捅死,小明不成立胁从犯。(四)教唆犯及其处罚13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如一个人翻墙进入,另一个人在外放风,在外放风的人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唯一性,在我国的刑法中,只轻或免除处罚,如果表述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是错误的,如果表述为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是错误的,可以和应当是不同的,应当是必须这样做,而可以有选择性如果考试出现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错误),年老刑法中的表述,新刑法已经删除。人的共同犯罪中,可能 2 个人都是主犯,两个人共同杀人,一个打脑袋、一个打心脏都是主犯,都起到主要作用;两个人偷东西,一个人偷东西、一个人放风,那么一个主犯一个从犯;而没有可能两个人都是从犯,从犯是相对主犯而言,共同犯罪中不存在只有从犯而没有主犯的可能。(三)胁从犯及其处罚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同时满足构成胁从犯,如甲叫小明一起偷东西,但是小明不去,于是甲殴打小明,直到小明同意去偷东西,偷东西时小明不积极,小明构成胁从参加,但在偷窃现场非常积极,此时小明不是胁从犯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量刑比较轻微,因为主观上是不完全自愿的,客观上起到较小的作用,社会危害度较小。如果完全被强制,此时不能成立胁从犯,如甲想要杀张三,于是将小明打晕,用小明的手握着刀将张三捅死,小明不成立胁从犯。(四)教唆犯及其处罚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如 2 人偷东西,一个人翻墙进入,另一个人在外放风,在外放风的人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唯一性,在我国的刑法中,只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是错误的,如果表述为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是错,应当是必须这样做,而可以有选择性)。如果考试出现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错误),原个人都是主犯,两个人共同杀人,一个打脑;两个人偷东西,一个人偷东西、一,从犯是相对主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如甲叫小明一起偷东西,但是小明不去,于是甲殴打小明,直到小明同意去偷东西,偷东西时小明不积极,小明构成胁从,此时小明不是胁从犯,起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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