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卷第1期2023年2月海洋湖沼通报TransactionsofOceanologyandLimnologyVol.45№1Feb.,2023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方式对开都河水质的影响李茹霞1,迪丽努尔·阿吉1,2*,赛米热·托合提1,王晓兰1,张敏1(1.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54;2.新疆干旱区湖泊环境与资源重点实验室,新疆乌鲁木齐830054)摘要:为探究开都河不同尺度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的影响,于2021年6月和10月对开都河的15个样点进行取样,测定TDS、TN、TP和COD4个水质指标。结合2020年的土地利用数据,提取以水质采样点为圆心建立的100、200、500、800、1000m缓冲区内的土地利用,运用冗余分析(RDA)、相关性分析、线性回归模型揭示不同尺度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的影响。结果表明:开都河水质整体处于Ⅱ类水标准,主要潜在污染物为TN和TP,污染来自农业退水和放牧;RDA分析发现缓冲区尺度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指标的解释度在500m范围内最大。丰水期,TDS、TP、TN、COD与水域和耕地呈正相关,与裸地、草地呈负相关。平水期,TP、TDS、TN与草地呈正相关,与水域和裸地表现为负相关,而COD与耕地呈正相关,与裸地、水域和草地呈负相关;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方式与水质指标的相关关系不同,丰水期,TN在500~1000m缓冲区范围内与草地呈显著负相关。平水期,COD在1000m缓冲区内与草地呈显著负相关。丰水期和平水期,TN、COD在100~1000m缓冲区范围内与耕地呈显著正相关;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的影响具有尺度效应,且对水质影响最大的是耕地面积占比,其次为草地。关键词:开都河;土地利用;水质;尺度效应中图分类号:X5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6482(2023)01-098-09DOI:10.13984/j.cnki.cn37-1141.2023.01.014引言土地利用是人类活动作用于生态环境的一种形式,与河流水环境质量之间关系密切,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大[1-2]。因此,探讨土地利用与水质之间的关系,对土地利用的管理规划及水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土地利用对水质指标的影响研究成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3-4],这些学者主要运用相关分析[5]、冗余分析[6-7]、多元线性回归等[8]方法,研究发现,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指标的影响不同[9-12]。例如,宋静雯等[13]认为,在1000m缓冲区范围内,土地利用方式的解释度最高,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指标有不同的尺度效应;胡林等[14]研究龙川河流域发现,小流域尺度土地利用方式与水质的相关性较强,林地对水质有正面影响,耕地和建设用地对水质有负面影响;刘然等[15]发现,在缓冲区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