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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理论攻坚-婚姻家庭继承+王鹏+(讲义+笔记)(【全国】2023事业单位系统班图书大礼包:公基1期)(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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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2023.02 14 理论 攻坚 婚姻家庭 继承 王鹏 讲义 笔记 2023 事业单位 系统 班图 大礼包 公基
理论攻坚-婚姻家庭继承(讲义+笔记)主讲教师:王鹏 授课时间:2023.02.14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 1 理论攻坚理论攻坚-婚姻家庭继承婚姻家庭继承(讲义)(讲义)第六章 民法典之婚姻继承 第一部分 婚姻 第一节 结婚 一、结婚条件(一)法定条件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二)形式条件 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三)禁止条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二、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三、可撤销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二节 夫妻财产 2 一、法定夫妻财产制(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注: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约定夫妻财产制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三、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3 第三节 离婚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诉讼离婚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三、离婚特殊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4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四、离婚子女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强化练习 1.(单选)下列属于旁系血亲的是()。A.父母与子女 B.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多选)甲婚后发现妻子乙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根据民法典,关于甲乙婚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是无效婚姻 B.甲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C.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D.甲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3.(单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A.甲被他人以公开隐私为手段胁迫结婚 B.乙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他人重婚 C.丙未满法定婚龄,按习俗摆酒宴结婚 D.丁与自己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4.(单选)下列哪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 有配偶且与他人同居的 5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A.B.C.D.5.(单选)甲、乙为夫妻,婚后,甲母去世。甲母去世后留下遗嘱,将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若甲、乙已经结婚 10 年,该房屋经过 10 年婚后生活应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C.该房屋属于甲个人财产 D.若甲、乙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协议有效 6.(单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哪种情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A.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B.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未提出离婚诉讼的 C.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D.一方经常加班 7.(单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A.六个月 B.九个月 C.一年 D.三年 第二部分 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 一、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6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节 遗嘱继承和遗赠 一、概述(一)概念 自然人可以通过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处分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遗赠。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是遗嘱继承;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是遗赠。(二)沉默后果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形式(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三)打印遗嘱 7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四)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五)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六)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三节 遗产的处理 一、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8 二、遗产分割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2.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4.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三、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四、清偿债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强化练习 1.(单选)下列情形中,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一项是()。A.继承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B.继承人乙因违纪被开除党籍 C.继承人丙为报复杀害其兄长 D.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 2.(多选)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是()。A.居委会主任林某,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B.11 岁的赵某 C.被继承人李某的儿子 9 D.精神病人吴某 3.(单选)王老立有多份遗嘱,但都没有经过公证,则王老去世后,对其财产的继承应按照哪份遗嘱进行?()A.王老所立的第一份遗嘱 B.王老与老伴商议后立下的遗嘱 C.王老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 D.王老在朋友见证下书写的遗嘱 4.(单选)隋某一家共 4 口人:隋某夫妇、隋某的儿子及隋父。隋某自儿子满三岁时外出打工后就音讯全无。五年后,法院受理隋妻王某申请后依法宣告隋某死亡,隋某和王某共有 6 间房,现金 6000 元。对上述财产的正确处理方式是()。A.应由王某、其子、隋父平均继承 B.应先将财产平分,一半归王某,另一半应全部由隋父继承 C.应先将财产平分,一半归王某,另一半应全部由其子继承 D.应先将财产平分,一半归王某,另一半由王某、其子、隋父平均继承 5.(单选)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生前所欠税款和债务()。A.不再缴纳和清偿 B.应由继承人缴纳和清偿 C.应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缴纳和清偿 D.应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被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缴纳和清偿 6.(单选)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财产继承的效力顺位为()。A.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B.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D.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7.(多选)民法典中,新增加了哪些遗嘱方式?()10 A.打印遗嘱 B.录像遗嘱 C.录音遗嘱 D.代书遗嘱 11 理论攻坚理论攻坚-婚姻家庭继承婚姻家庭继承(笔记)(笔记)【注意】本节课讲解婚姻和继承,按照讲义的顺序从前到后讲,将每页的易错点进行梳理,最后用导图进行系统梳理。第六章 民法典之婚姻继承 第一部分 婚姻【解析】婚姻包括结婚、离婚、财产等基本问题。第一节 结婚 一、结婚条件(一)法定条件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二)形式条件 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解析】结婚:1.法定条件:(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关键词“男女、自愿”。男女:在我国同性之间不可以结婚,某些西方国家允许同性可以结婚,但我国不可以,必须是异性之间结婚。完全自愿:意味着不能强迫、干涉,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 20 周岁。干扰项:我国成年以 18 周岁为标准,但我国不是成年就能结婚,从国情来看,18 岁意味着刚刚高中毕业,心智不成熟,各方面不具有结婚的条件,晚一点结婚,有利于我国 12 人口的规划,口诀“女生 2,男生更 2”。(3)符合一夫一妻制:不是一妻多夫制/一夫多妻制,重婚是无效的,而且重婚要追究刑事责任。2.形式条件: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三个易错点。(1)亲自:意味着必须本人去,结婚不可以代理。(2)登记:在我国去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完成登记,什么时候登记,什么时候确立婚姻关系。婚礼:是否举办婚礼与是否确立婚姻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婚约:比如男女双方父母有世交,从小指腹为婚/定娃娃亲,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用婚约去法院主张婚姻,法院不予受理。结婚证:我国以登记为标准看是否确立婚姻关系,常规情况下是登记之后就会发证,有可能登记之后没有发证,不看是否发证,只看是否完成登记。例:甲男与乙女结婚多年,后因夫妻关系不和,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周一)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证,但离婚后又反悔,于该周五在下班点去民政部门办理复婚。工作人员完成登记手续,打印结婚证并盖有民政局婚姻登记公章,但因两人没带登记照片,无法加盖钢印,便与登记员约定将结婚证放在登记员这里,下周一带照片来取结婚证。不料周六乙女遇车祸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乙女在约定取证的周一前死亡,婚姻关系推定不成立 B.甲乙结婚证上没有加盖钢印,存在瑕疵,因此婚姻关系待定 C.甲乙已完成结婚程序,仅由登记员暂时保管证书,婚姻关系成立 D.甲乙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没有实际取回,婚姻关系未成立【解析】正确率:40.79%。题干中“周一带照片来取结婚证”意味着没有发证,但算结婚,因为题干中“完成登记手续”意味着确立婚姻关系。在我国完成登记才能确立婚姻关系。注意:不要用生活常识推导。【选 C】(三)禁止条件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13 【解析】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图中紫色长方形部分为直系血亲,直系血亲即我生的、生我的。我生的,比如自己的子女、孙子孙女;生我的,比如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2.旁系血亲:图中两侧椭圆形为旁系血亲,如姑妈、叔伯、舅舅、姨妈、堂/表兄弟姐妹,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3.直系没有代数限制,只要是直系的通通不能结婚。比如爷爷不能娶自己的重孙女。4.旁系的计算方式:(1)自己本身算第一代,然后往上查,看第三代是否出自同一个人,比如老人有大儿子和二儿子,大儿子生儿子小甲,二儿子生女儿小乙,小甲和小乙算第一代,往上数,大儿子和二儿子是第二代,老人是第三代,第三代出现同一个人,小甲和小乙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2)比如老人有大儿子和二儿子,大儿子生儿子小甲,二儿子生儿子小乙,小甲生了小小甲,小乙生了小小乙,此时小小甲和小小乙可以结婚,因为第四代才出自同一个人,法律只限制三代以内。5.姻亲(易错点):此处是血亲(有血缘关系),不限制姻亲(由于婚姻而引起的亲属关系),比如老公公与儿媳妇有亲属关系(姻亲),若二人都恢复单身可以结婚,因为二人之间没有血亲,我国不限制姻亲;女婿可以娶丈母娘,因为二人是姻亲关系。二、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4 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解析】1.婚姻效力: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2.无效意味着自始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缔结两次婚姻,第二次婚姻无效。因为第一次是正当结婚受到保护,第二次结婚是违背一夫一妻原则,重婚是无效的。在我国,重婚不仅是无效婚姻,而且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 2 年有期徒刑。(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允许结婚,若结婚为无效婚姻。(3)未到法定婚龄:男生未到 22 周岁,女生未到 20 周岁结婚是无效婚姻。(4)患病:有的题目表述为“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病并不是无效的婚姻,旧法中有此规定,民法典中将“患病的问题”从无效中删除,变为“隐瞒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三、可撤销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析】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可撤销婚姻需要申请。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1)胁迫:只要是要挟、对方不自愿都属于胁迫,比如甲的父亲曾经做过不好的事,乙以甲父亲的名誉威胁“不嫁给我,就将你父亲的事公之于众”,此时属于胁迫,利用另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名誉、健康、财产以造成损害相 15 要挟,均属于胁迫。(2)主体:只有受胁迫的一方有资格撤销,胁迫方不可以,比如甲对乙说“你必须嫁给我,否则我就杀你全家”,婚后乙每天对甲实施家庭暴力,甲打不过乙,但是甲不可以到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因为当初甲是胁迫的一方,只有受胁迫的一方有资格申请,意味着本案中只有乙有资格撤销。(3)机关:去法院请求撤销。注意:不可以去民政局,结婚去民政局登记,申请撤销婚姻要去法院。2.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 1 年内提出:关键词“限制自由”,保护被拐卖妇女,可能被锁在屋里,若过一年就不能撤销,对此类人不合理,法律规定自恢复自由之日起(公安局解救出来)1 年内提出。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析】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1)重大疾病:目前官方没有进行穷尽式的规定,官方解读举例,比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精神分裂、重型精神病属于重大疾病。生活中由法院自由裁量,根据案情来定,比如丈夫隐瞒了自己不能生育,妻子以丈夫隐瞒不能生育为由撤销婚姻,最终也判撤销婚姻,因为一方不能生育,严重影响了夫妻的正常生活,于重大疾病。做题时,题目会告知。(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若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知道此事还结婚,此时属于有效婚姻,必须是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才能请求撤销。(3)主体:另一方,即被隐瞒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4)机关:法院申请撤销,不是去民政局。(5)期限:1 年。2.易错点:被欺骗结婚是有效婚姻,欺骗不属于无效和可撤销的事由中,比 16 如某男子欺骗某女子自己是富二代,婚后发现男方没钱,属于有效婚姻,只能离婚收场。第二节 夫妻财产 一、法定夫妻财产制(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解析】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结婚到离婚)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工资、奖金是去企业签劳动合同,按月发工资,年底发奖金,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劳务报酬指非固定工作获得的钱,如某机构请甲出去讲一小时课给 200 元,此时为非固定工作,属于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1)生产、经营:如夫妻之间干小买卖赚钱。(2)投资的收益:如炒股票、买证券、炒期货为典型的投资方式,此类方式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买彩票的问题目前民法典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学术公认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中彩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彩票定性为射幸孳息,属于孳息的一种,即原物归谁,孳息归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一样东西归夫妻共同,原物归夫妻共同,孳息也归夫妻共同。3.知识产权的收益(易错点):(1)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如出版小说,获得报酬;转让专利,获得收益。17 (2)知识产权收益既包括实际取得的,也包括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如 2023年 1 月 1 日甲、乙结婚,2 月 1 日丈夫的小说被出版社看中要出版,表示明确会出版,但是稿费需要事后给,3 月 1 日 2 人离婚,4 月 1 日稿费到账,此时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 2 月 1 日出版社表示稿费可以明确取得,属于知识点产权的收益,即便稿费到账的日期在离婚之后也不影响。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继承了父母 100 万元,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外情况是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兜底条款,常见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二)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注: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解析】夫妻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命题: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 8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错误),原因:旧法曾经规定过,目前已经删除,不会自动转化。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婚后的财产很多是共同的,但有的是例外。人身损害题目常见的情形是车祸和军人,比如一方出车祸,获得的残疾赔偿金/补偿金;军人由于执行公务伤残,获得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但凡是用身体/命换的钱都归个人,因为用身体/命的人算共同,若离婚分一半不公平。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归个人,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 18 期间,丈夫继承了父母 100 万元,按理说是 100 万元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提前写下遗嘱,明确写明“遗产通通只给儿子”,妻子一旦离婚不能分一半,因为已经明确写明,确定只归一方就是归个人。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关键词“生活用品”,看是否具有个人专用性,归一方个人所有,常见衣服、鞋帽的问题,男士和女士的衣服、鞋帽明显不一样,具有个人专用性,男方的衣服、鞋子给男方,女方的衣服、鞋子给女方。奢侈品不看价值大小,看是否有个人专用性(全国人大法工委做过解读),看是男包还是女包,若有个人专用性则归个人。婚后买东西最好要体现性别特征,比如女同学多买女用包包;男同学多买男用手表。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孳息和自然增值归个人,其他归共同。(1)孳息:原物派生出的是孳息,比如鸡是原物,下的蛋是孳息;本金是原物,利息是孳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若是孳息归个人所有,比如丈夫在婚前有 1 万元个人存款,归个人,婚后产生 300 元的利息,利息归丈夫个人。(2)自然增值:没有经过操作,自己涨价了,比如房价上涨归个人,若丈夫婚前有套房是丈夫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房价涨 2 倍,归丈夫个人,自然增值归个人。(3)其他归共同:常考投资性和经营性收益。投资性收益:比如一方用婚前财产炒股、买基金赚钱归共同。经营性收益:常见的是房租,一方用婚前的房子出租,获得租金归共同,房租定性为经营性收益,将房子对外出租,夫妻对此事需要日常维护,比如找中介、带人看房。二、约定夫妻财产制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9 【解析】约定夫妻财产制:1.可以双方约定,比如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结婚先签订协议,若身价几百亿,防止离婚被配偶分走一半,有风险,所以签协议。我国可以双方签协议约定财产归谁,可以约定归各自、归共同。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即必须,在我国想要约定夫妻财产,必须要书面,因为涉及钱,要白纸黑字写下来才能化解纠纷争议。三、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解析】夫妻共同债务:常考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符合“三共同”其中之一,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否则是个人债务,“三共同”指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1.夫妻共同生活:比如日常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赡养双方老人,能证明债务用来做此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夫妻办企业,即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比如借条上写着夫妻双方的名字,此时属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如果丈夫一个人 20 去借钱,签了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但是事后妻子追认(通过录音、微信等方式追认),属于共同意思表示。4.如丈夫出去借钱,借条上写了丈夫一个人的名字。若这笔钱用于给儿子上大学,此时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虽然借条签一个人的名字,子女教育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内,属于“三共同”其中之一;如果丈夫拿这笔钱出去养小三,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不属于“三共同”其中之一。5.赌债(非法债务):赌债在法律上压根不受保护,如丈夫出去赌博欠赌债,丈夫自己无需还钱,因为在我国非法债务不受到法律保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丈夫也无需还,则妻子更不用还,但生活中可能被催债(此处讲解的是大陆的法律)。6.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债主)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即钱与债要能相对应,若丈夫与妻子约定婚后赚的钱归各自所有,一方对外欠债属于共同偿还则不合理,钱与债要相对应。第三节 离婚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1 【解析】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关键词“亲自、登记”。亲自即不能代理。我国目前关于离婚,不是去申请登记当天就发离婚证,增加了 30 天离婚冷静期,防止冲动离婚。1.30 日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协议离婚,先到民政局填离婚申请书回家等 30天,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不算离婚。2.如果 30 日届满后,没有任何一方撤回,第二个 30 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第二个 30 日内没有申请离婚证,此时视为撤回,即法律千方百计的防止大家冲动离婚。若遭受家暴,直接起诉离婚即可。离婚冷静期仅仅适用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于冷静期的规定。二、诉讼离婚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2 【解析】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1)重婚: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类是登记两次(比如通过材料造假的方式);第二类是登记一次,后来又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也算重婚。(2)同居:不以夫妻名义,双方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比如甲已经结婚,外出打工与另一个女的一起居住,对外声称是亲戚,属于同居,因为不是以夫妻名义;若是以夫妻名义,则是重婚。(3)出轨:未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比如一夜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暴、虐待指家庭成员之间摧残、折磨;遗弃指该养不养,有扶养义务但是不养。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恶习必须要求“屡教不改”,如果只赌博一次不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因为恶习要求“屡教不改”。多少次属于“屡教不改”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肯定不是一次。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2 年:必须因为感情不和。干扰项为“工作原因“,比如甲长期出差导致分居满 3 年,妻子不能以分居满 2 年为由申请离婚,必须是“感情不和”的原因。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兜底条款。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解析】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不能让一方“守 23 活寡”,比如丈夫长期不见人,不能让妻子“守活寡”,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必须是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不能主动解除婚姻关系。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 1 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过去到法院起诉离婚非常慢,久调不判,因为有传统观念“宁破十座庙,不会一桩婚”,法院每次都是调解结案,不判离婚。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意味着第二次必须判离婚,解决了久调不判的问题。关键词“满 1年”,注意:与离婚判决的法定事由(感情不和分居是 2 年)区分。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解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2.主体:无过错方才能有权请求赔偿。比如丈夫在外面包二奶,妻子在外面包二爷,二人离婚,此时二人都没有资格请求对方给离婚损害赔偿,因为双方都是过错方,必须是无过错方才有资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三、离婚特殊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 24 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解析】离婚特殊规定: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保护军婚,消除军人的顾虑。(1)关键词“现役军人”:若是已经退役的军人,则不适用此条规定。(2)原则上要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军人一方总家暴,此时无需征得军人同意,因为军人有重大过错。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1 年内(生完孩子 1 年)或者终止妊娠后(流产)6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为了保护女性,保护弱势群体,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孩子出生后,男方决定孩子不像自己,经鉴定的确不是自己的,男方也可以要求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是除外的。四、离婚子女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解析】离婚后子女抚养:重点区分年龄,节点为两周岁和八周岁。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比如父母离婚了,不能孩子归母亲,父亲就不管了,此时依然有抚养义务。2.离婚后,不满 2 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不满 2 周岁涉及哺乳,母亲抚养对孩子更有利。有例外情况,若母亲有严重的传染病则不给母亲。3.已满 2 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25 4.子女已满 8 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法官需要询问孩子,如问孩子“父母要离婚,想跟谁过”,孩子说“想跟妈妈过”,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强化练习 1.(单选)下列属于旁系血亲的是()。A.父母与子女 B.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解析】1.A、C、D 项:属于直系血亲,均排除。B 项:属于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当选。【选 B】2.(多选)甲婚后发现妻子乙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根据民法典,关于甲乙婚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是无效婚姻 B.甲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C.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D.甲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解析】2.选非题。B 项:隐瞒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排除。A 项:属于可撤销婚姻,当选。C 项:可以结婚,但要如实告知,当选。D 项:只能去人民法院撤销,当选。【选 ACD】3.(单选)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A.甲被他人以公开隐私为手段胁迫结婚 B.乙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他人重婚 C.丙未满法定婚龄,按习俗摆酒宴结婚 D.丁与自己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解析】3.A 项:胁迫属于可撤销婚姻,当选。B 项:重婚属于无效婚姻,排除。C 项:压根没有结婚,我国看是否登记,排除。D 项:属于无效婚姻,排除。【选 A】26 4.(单选)下列哪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 有配偶且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A.B.C.D.【解析】4.要求是无过错方。【选 A】5.(单选)甲、乙为夫妻,婚后,甲母去世。甲母去世后留下遗嘱,将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若甲、乙已经结婚 10 年,该房屋经过 10 年婚后生活应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C.该房屋属于甲个人财产 D.若甲、乙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协议有效【解析】5.选非题。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说明是甲的个人财产。A项:不转化,当选。B 项:用个人财产婚后出租为经营性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排除。C 项:声明只归一方,排除。D 项:若有约定,则协议是有效的,排除。【选 A】6.(单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以下哪种情形经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A.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B.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未提出离婚诉讼的 C.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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