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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宪法高频考点(上)+骆希+(讲义%2B笔记)(常识高分专项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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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 20 宪法 高频 考点 骆希 讲义 笔记 常识 高分 专项
宪法高频考点(上)(讲义+笔记)主讲教师:骆希授课时间:2020.09.20粉笔公考官方微信1宪法高频考点(上宪法高频考点(上)(讲义)(讲义)高频考点一:宪法概述一、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二、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权力制约原则。4.法治原则。三、我国宪法的历史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 年宪法、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1982 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和 2018 年修正案。【真题展示】1.(2016-北京)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下面对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A.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B.人民主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C.基本人权原则、依法解释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D.基本人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2.(2017-天津)下列关于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宪法的制定程序同其他法律的制定程序一样B.宪法具有其他法律相等的法律效力C.宪法是根本大法2D.宪法的修改过程同其他法律相同3.(2019-深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中的“健全社会主义()”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A.法制、法治B.法律、法制C.法治、法制D.法律、法治高频考点二:国家基本制度辨析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真题展示】1.(2017-湖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地方各级政协会议B.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政协会议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2.(2015-湖北)下列不属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是: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3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高频考点三:基本政治制度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多党合作不是多党制,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而是参政党。(2)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3)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2)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3)官员要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4)自治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自主地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自主地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根据宪法第 111 条的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4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政权与它们的关系是指导关系,它们在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真题展示】1.(2019-四川)下列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为,不符合现有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是:A.结合本地实际,对婚姻法作出变通规定B.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C.决定本地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招生办法D.在民族乡设立人民政府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2.(2020-北京)(多选)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我国已经结成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高频考点四:基本经济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公有制经济1.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2.国家政策: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集体经济实行鼓励、指导和帮助。3.公有制主体地位还表现在自然资源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5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二、非公有制经济1.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等形式。2.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3.国家政策: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真题展示】1.(2017-山东)关于我国的国家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B.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C.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D.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2.(2018 广西职测)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B.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C.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D.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3.(2010-918 联考)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使用C.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D.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6高频考点五:选举制度一、普遍性原则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1.中国公民2.年满十八周岁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二、平等原则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情况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不得歧视和非法限制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更加着眼于实质上的平等:实行同票同权原则,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以及保证各地、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三、直接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选出;选出的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对原选举单位负责。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选出的代表受选民监督,对选民负责。四、秘密投票原则无记名投票。同意、不同意、弃权、另选他人。【知识链接】投票选举: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7【真题展示】1.(2017-422 联考)某选区共有选民 1889 人,张某是候选人之一。在下列情况下,张某可以当选为该选区人大代表的是:A.参加投票的有 889 人,张某获选票 880 张B.参加投票的有 1770 人,张某获选票 1781 张C.参加投票的有 1881 人,张某获选票 697 张D.参加投票的有 1001 人,张某获选票 792 张2.(2017-山西)我国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不包括()。A.自治区、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B.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C.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D.乡、镇的人大代表3.(2017-福建)下列关于我国的公民选举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丧失选举权B.乙被拘留,因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C.丙不识字,因无法填写选票而不享有选举权D.丁因患有精神病而丧失选举权高频考点六: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8教的自由人身自由1.生命权2.人身自由,即公民的肉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4.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1.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劳动权。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3.休息权。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4.受教育权。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5.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6.文化权利和自由。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如: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9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真题展示】1.(2019-广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B.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C.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D.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2.(2019-广东)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A.依法纳税不是公民的基本义务B.国家机关无权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C.劳动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D.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自由3.(2019-深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A.政治权利B.社会经济权C.监督权D.人身自由权4.(2018-421 联考)小明在图书馆大声说话,有读者制止他时,他却说:“这是我的权利和自由,别人无权干涉”。关于上述观点的评价正确的是()。正确,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错误,公民的自由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10错误,未经他人许可,公民不得擅自行使权利错误,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权利和自由A.B.C.D.11宪法高频考点(上宪法高频考点(上)(笔记)(笔记)【注意】本节课学习法律常识的宪法科目。【注意】课程安排:宪法的内容分为两次课程,第一次课程讲解宪法概述、国家基本制度、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第二次课程讲解国家机构、2018 年宪法修正案的相关知识。宪法科目考查特点:(1)题目较为基础。(2)考查方式细致。(3)结合时政考查。【解析】宪法科目考查特点:(1)题目较为基础:在常识考查中,宪法的题目难度不大,比较基础,没12有很多弯弯绕绕、特别伤脑的题目。(2)考查方式细致:宪法这门课要求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做到精准记忆,不要有太大的记忆压力,老师会告诉大家记忆的方法。(3)结合时政考查:宪法内容经常结合时政出题,如近两年特赦的问题,国家的勋章、荣誉称号,以及 2018 年的宪法修正案,这些考点都很有可能结合时政出题,大家在平时生活中要做一个有心人,对于与宪法相关的时政要进行学习。高频考点一:宪法概述一、宪法的概念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解析】宪法的概念:这一大段话不需要大家死记硬背,只需要掌握 3 种考法。(1)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考试会直接考查,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写上四个字:社会主义,即根本制度指的是社会主义制度。(2)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我国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3)宪法的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考试会出题目,是相对比较重要的知识。考查方式:可能会问宪法为什么是根本法?或者宪法作为根本法,体现在什么方面?内容根本:宪法作为根本法第一个表现是宪法规定的是一个国家最重要、最根本的内容,如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写在宪法当中。效力最高:第二个体现在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故我国的民法、刑法等法律不能与其相冲突,宪法是效力最高的一部法律。而且公民个人和国家机关13的行为不能违背宪法。故宪法是所有法律中效力最高的,也是所有人的最高行为准则。制修严格:宪法最为根本法的第三个原因是制修严格,制定和修改宪法比一般法律更加严格。如我国修改宪法需要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才可以通过;如果要通过一部普通法律,只需要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即可,因此要“动”宪法是很难的,因为它是根本大法。(4)梳理:需要掌握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根本法的三个体现。二、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权力制约原则。4.法治原则。1999 年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2018 年修正案:“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解析】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就常识的考查而言,只需要掌握宪法的四个基本原则是什么即可。(1)人民主权原则:记下含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即人民主权原则的内涵。考试可能挖坑,把“权力”换成“权利”,需要进行辨析。权力:“力”可以组词“力量”,权力强调的是公权力的概念,即国家的权14力。权利:“利”可以组词“利益”,权利强调的是公民的权利,即老百姓的权利。上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主体是国家,使用的是公权力的“力”字。需要掌握“权力”和“权利”的主体是不同的。(2)基本人权原则:首先需要解释“人权”,人权就是生而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如生存权、发展权。关于本条原则需要知道它是哪一年写入宪法的,是在 2004 年写入宪法,在法条中的表述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即基本人权的内涵。有同学可能会疑惑基本原则如此重要,为什么在 2004 年才写入宪法?其实我们国家的宪法一直都有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只不过没有明确用到“人权”这个词。当时作为资本主义的美国,它指责我们中国没有人权,说我们中国的人权状况差。我们都清楚,实际上它就是打着人权的幌子来干涉我国的内政,于是我国在 2004 年把本条原则写入宪法,我国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记住:基本人权原则在 2004年写入宪法。(3)权力制约原则:在考试中经常挖坑,权力制约原则起源于西方,本部分内容听懂即可,不需要做笔记。当时在西方有一个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他提出了三权分立的学说,考试有可能结合文史考查,问三权分立是谁提出的,需要知道是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具体指的是哪三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以美国为例,美国就是一个典型的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美国的行政权掌握在总统手里,立法权在国会手里,司法权在联邦最高法院手里。大家如果关注美国的新闻就会发现,他们的国会非常嚣张,可以弹劾总统,就是因为在三权分立的体制下,总统、国会、法院是相互制衡的关系,是相对比较平衡的关系。在我国实行三权分立吗?不是。在我国也有几种不同的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以中国的中央为例,我国的立法权掌握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常手里,行政权掌握在国务院手里,司法权掌握在两高(最高法、最高检)手里,监察权在国家监察委员会手里。以上权力中,立法权是“老大”,因为其15他机关都是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由此可见,中国的政治体制与西方三权分立是完全不一样的,我国的立法权(“老大”)属于国家权力机关。我国不搞三权分立,不搞权力分立和制衡。我国的权力制约是如何体现的?体现在两个方面:a.第一个方面可以体现为监督,主要体现在监督上面,比如:全国人大可以监督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的工作,这种监督就可以体现权力的制约。b.权力制约还可以体现在民主集中制上面,民主集中制就是一种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制度,即我们的国家机关在做决定时,既要发扬民主,让大家都能够发表意见、各抒己见;同时还要集中,即通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方式来作出决策,这种服从也可以体现权力的制约。梳理:权力制约原则重点掌握我国不搞三权分立即可。(4)法治原则:“法治”指的就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关法治原则的两条相关的修正案,需要大家掌握清楚。1999 年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 1999 年写入宪法,这个点与当时的政治背景有关,因为我国在 1997 年中共十五大的报告中,第一次正式提出把“依法治国”上升到治国方略的高度,后来宪法作为配套,在1999 年把“依法治国”写入宪法。2018 年修正案:把法条“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即把“法制”改为“法治”。a.法制:“制”可以组词“制度”,法制强调一个国家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属于静态。b.法治:“治”可以组词“治理”,法治强调我们要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属于动态的过程。二者的区别在于“一动一静”,“法制”与“法治”相比,“法治”的格局更高一些,因为“法治”更加全面,它不仅要求国家要有法律制度,更加强调我们的国家机关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要依法行事,要以法律作为最高的权威,要依法治国,于是有了这样的更改。c.注意:把“法制”改为“法治”是 2018 年的宪法修正案。三、我国宪法的历史16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 年宪法、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1982 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和 2018 年修正案。【解析】我国宪法的历史: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需要重点掌握三个知识。(1)宪法性文件:新中国成立前夕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圈出“共同纲领”,是在 1949 年第一届全国政协上制定通过的。关于共同纲领的易错点:这部共同纲领不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因为共同纲领它只是一部文件。(2)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1954 年宪法,是在 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3)考试考查:我国的现行宪法是哪一部?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考试可能会进行延伸考查,下面给大家拓展一下考查的角度。我国现行的 1982 年 宪法 是新中国的第几部宪法?宪法有 1954 年、1975年、1978 年、1982 年,1982 年宪法是第四部宪法。我国现行的 1982 年宪法经历了几次修正?目前为止,经历了 5 次修正,即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和 2018 年修正案。我国的宪法日是哪一天?我国的宪法日是每年的 12 月 4 日,主要是因为1982 年 宪法 是在 1982 年的 12 月 4 日通过的,于是把 12 月 4 日定为宪法日。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是 2014 年 12 月 4 日,即首个宪法日。17【注意】1.宪法概述部分主要讲解三个问题:概念、原则和历史。2.概念:三个根本。(1)国家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2)国家的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3)根本法: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内容根本、效力最高,制修严格。3.基本原则(4 个):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权力制约、法治原则。(1)人民主权: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基本人权:基本人权原则在 2004 年写入宪法。(3)权力制约:在我国不体现为三权分立、权力分立和制衡,在我国主要体现为监督或者民主集中制。(4)法治原则:1999 年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2018 年也有一处与法治相关的更改,把法条中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即“法制”改“法治”是在 2018 年。4.历史:(1)共同纲领:1949 年新中国成立前夕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是起到临时宪法作用文件,不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它只是一个文件。(2)1954 年宪法: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3)1982 年宪法:我国的现行宪法,是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经历了 5 次18修正。宪法日是每年的 12 月 4 日,我国第一个宪法日是 2014 年 12 月 4 日,可能结合时政考查。【真题展示】1.(2016-北京)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下面对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A.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B.人民主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C.基本人权原则、依法解释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D.基本人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解析】1.题目比较直接,考查宪法的基本原则。A 项正确:宪法的基本原则有 4 个,即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其它选项中都有表述不当之处。B 项错误:罪名法定原则不是宪法的原则,罪名法定与刑法中的罪行法定表述类似,罪行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罪行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如我国规定强奸罪的对象是妇女,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假如丧心病狂的张三强奸了一个男人,此时不能给他定强奸罪,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对于男性的强奸罪,故不能够给张三定强奸罪。C、D 项错误:依法解释和经济中立是干扰表述。【选 A】2.(2017-天津)下列关于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宪法的制定程序同其他法律的制定程序一样B.宪法具有其他法律相等的法律效力C.宪法是根本大法D.宪法的修改过程同其他法律相同【解析】2.题目比较基础。C 项正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它选项中都有表述不当之处。A、D 项错误:宪法制修严格,与其他法律的制修程序不同。B 项错误:宪法是效力最高的法律。【选 C】193.(2019-深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中的“健全社会主义()”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A.法制、法治B.法律、法制C.法治、法制D.法律、法治【解析】3.考查 2018 年修正案的内容。A 项正确:2018 年修正案中有一处与法治相关的修改,把“法制”改为“法治”。考查方式比较基础、直接,大家记住即可。【选 A】【答案汇总】1-3:A/C/A高频考点二:国家基本制度辨析【解析】国家基本制度辨析:常识的考查很有可能直接给出一个制度,考查它的地位,需要大家梳理清楚。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解析】1.根本制度: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中国与美国的最大区别就是中国搞社会主义,美国搞资本主义。从政治、经济、文化各个角度而言,我们最需要坚持的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注意:根本制度的表述强调社会主义制度。202.国体(国家性质):在我国,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二者地位不同,即人民和敌人。人民是统治阶级,因此对人民的态度是非常好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对于敌人(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此时不是民主,要采取专政的手段。专政就是进行强力的统治,如杀人放火、分裂祖国的人就关到监狱里。国体讨论的就是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的问题。在我国,对人民要民主,对敌人要专政,故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3.根本政治制度(政体、政权组织形式):统治阶级是怎样安排手中的政权的。(1)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家可以理解、听懂即可。从国家的权力原点开始分析,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十几亿人口不可能直接行使权力,如果都直接行使权力,国家就乱套了。人民是通过选代表的方式组成代表机关人大来行使国家权力,人大是权力机关。我国有很多事情,人口也多,人大一个机关管不过来,所以由人大产生其他机关,如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由这些机关具体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务,这是正向的产生过程。反向来看,我国的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是人大选出来的,要受到人大的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的,要受到人民的监督。人大制度是非常复杂的一个制度,概括下来就是一个正向的产生关系和反向的监督关系,即人大制度(政权组织形式)。(3)记忆方式:关键词记忆法,国体、国家性质都有“国”,人民民主专政取“专”字,记住“国专”;根本政治制度、政体、政权组织形式都有“政”,记住“政代”。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政体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基本政治制度(3 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后面会详细讲解,这里记住三大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即可。5.国家结构形式:讨论的是一个国家中央和地方、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问题。在我国,地方权力来自中央授予,地方和中央是一套相对比较统一的体制,如行政体系和司法体系都是比较统一的体系,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考试考查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可以对应单一制即可。21【真题展示】1.(2017-湖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地方各级政协会议B.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政协会议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解析】1.C 项正确:人民通过选代表组成人大来行使权力,我们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其它选项均错误,它们不属于权力机关。【选 C】2.(2015-湖北)下列不属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是: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解析】2.选非题。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根本”和“三个基本”,“三个基本”是政党制度、民族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A 项错误:人大制度不是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它的地位更高。【选 A】【答案汇总】1-2:C/A【注意】以上内容属于宏观梳理,接下来是梳理细节,包括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选举制度的高频考点。高频考点三:基本政治制度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多党合作不是多党制,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而是22参政党。(2)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3)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解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三个要点。(1)多党合作不能表述为多党制,“合作”二字是必不可少的。多党制:国外很多国家的执政党不止一个,可能有两个、三个、多个执政党,这些执政党可以交替、轮流执政,我国不会存在这种情况,我国的执政党是共产党,故多党合作不能表述为多党制。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地位: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的地位是参政党,民主党派不能表述为在野党。在野党:等着上台执政的党派,结合我国的实际来看,我国没有哪个民主党派敢说自己要上台执政,民主党派只能是参政议政的参政党。(2)共产党可以领导民主党派,共产党是执政党,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大方向上的领导,意味着民主党派在政治原则、政治大方向上一定要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只要民主党派在重大方针政策上不犯错误,在其他一些问题上就不会被干涉,即政治领导。考试可能换一些干扰项,如把政治领导换成绝对领导(错误),原因:党对军队可以是绝对领导,党对于民主党派只能是政治领导。注意:领导的性质是政治领导。(3)共产党可以领导民主党派,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还领导爱国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毛泽东同志曾说“政治就是把敌人的人搞的少少的,把自己的人搞的多多的”,如何把自己的人搞的多多的?就需要团结大多数,搞“统战”,故爱国统一战线就是“统战”的思路,由爱国的人民所组成的政治联盟。23人员组成: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重点掌握“复兴”的关键词,是 2018 年的宪法修正案中新增加的群体,考试会直接考查 2018年新增的是谁,要知道是“复兴”。之所以将这些人加进去,是习近平总书记上台之后,经常提到“中国梦”的表述,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把这些人加进来就可以团结更多的力量,更好地实现中国民族的伟大复兴。爱国统一战线是这么多人组成的统一战线,需要有一个组织形式,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政协的性质: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一般的人民团体,而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落脚点在“组织形式”。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2)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3)官员要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4)自治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自主地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自主地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解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考查概率、频率比较高,标注重点。(1)自治地方:分为三级,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因为乡级别的人比较少,可能聚集不起来,不适宜作为自治地方。(2)自治机关: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即自治区、州、县的人大和政府。24考试可能挖坑: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是自治机关,法院、检察院、监察委、人常不是自治机关,只是普通的地方国家机关。民族乡的人大和政府不是自治机关,民族乡不属于自治地方,它的人大和政府是普通的国家机关,不符合自治机关的标准。要求大家精准掌握: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是自治机关。(3)官员要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让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如何自己管理自己,体现在“当官的”是当地民族的公民上。官员选任的要求要分情况讨论:在人常中:要求主任或副主任由当地民族的公民担任,即主任或副主任其中之一是当地公民即可。如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常中,主任是汉族人,副主任是蒙古族人,此时这样的配置是可以的,因为已经保证其中之一是当地民族的。在政府中:要求政府中的行政一把手必须是当地民族的公民,即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必须是当地民族的公民担任。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区主席必须是蒙古族人,在实践中也是这样,现在的区主席布小林同志是蒙古族人。(4)自治权:自己机关形式的自治权,宪法中列出的比较多,需要重点掌握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六条。第一条:a.自治地方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需要掌握自治主体,只有自治区、州、县的人大才能够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政府和人常都不可以制定,要精准记忆。主要因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很有可能涉及对于国家的政策、法律进行变通的规定,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权力,交给人常和政府是不放心的。b.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内容和二者的区别:自治条例是作了全面性的规定,如内蒙古自治条例很有可能对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作出一些变通性的规定;单项条例是只针对某一方面、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如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婚姻问题的单行条例,就是只针对婚姻方面作出的规定。第二条: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标注:指的就是变通执行权,如果国家的政策、法律到了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发现情况与本地不符,他们就可以变通执行,甚至可以停止执行。如先行的婚姻法中25规定,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可以结婚,在 2020 年以后,会变为民法典中的规定,这是一般的规定。但是有的少数民族人数比较少,当地希望年轻人可以早点结婚,此时可以规定男 20 周岁,女 18 周岁就能领证结婚,属于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是不违宪的,是符合宪法规定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财政、经济、科教文卫体都属于政府的行政管理事项,这些行政事务归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管理,是可以自治的。第六条: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a.注意:实现本职能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才可以,并非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即不可以自行组建,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b.补充:法律规定除了这里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有一件事情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即开辟对外贸易的口岸,因为很多少数民族地区与国外接壤,此时如果要做外贸(对外贸易),要经过国务院批准,毕竟是属于涉外的方面。第七条: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如藏族的小伙伴可以使用藏语,蒙古族的小伙伴可以使用蒙语。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根据宪法第 111 条的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政权与它们的关系是指导关系,它们在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解析】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考试考查比较简单。根据宪法的规定,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主要涉及两个主体,在城市设立的居委会和在农村设立的村委员会,这两个组织有 3 个要点需要大家掌握清楚。(1)村委会、居委会的性质:它们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基层政权,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即它们是老百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2)基层政权与村委会、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比如基层政权乡政26府可以去村委会指导工作,村委会可以选择听或者不听。(3)任期:村委会、居委会每届任期 5 年,要记住,这是 2018 年 12 月新修改的内容。补充:在宪法 村委会、居委会组织法中涉及到任期的问题,一般来说都是每届五年,包括下节课讲到的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的每届任期都是五年。村委会、居委会每届任期 5 年,他们的人员可以连选连任,比如某位村委会大妈特别能干,大家特别愿意选择她,她就能一直干下去。【真题展示】1.(2019-四川)下列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为,不符合现有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是:A.结合本地实际,对婚姻法作出变通规定B.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C.决定本地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招生办法D.在民族乡设立人民政府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解析】1.选非题。考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A 项正确:前面举过例子,对于婚姻法是可以变通执行的。B 项正确:经过国务院批准,可以进行对外贸易。C 项正确:关于教育方面的问题,教育方面属于行政事务的问题,可以行政自治。D 项错误: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它设立的人民政府不是自治机关,只是普通的地方机关。【选 D】2.(2020-北京)(多选)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我国已经结成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27D.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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