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改进破产理论的省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王文睿1,2,3,王婷3,刘彬1,2,游进军3,贺华翔3(1.河北工程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河北邯郸056038;2.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省智慧水利重点实验室,河北邯郸056038;3.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38)摘要:以吉林省为例,借鉴马斯洛需求理论开展各地级市分层次用水需求识别,构建“省-市”两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初始分配指标体系,基于充分保障区域用水的刚性需求,引入刚性需水量对传统破产理论准则进行改进。选取人口-用水总量基尼系数、GDP-用水总量基尼系数、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4个指标评价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的社会经济稳定性。研究结果表明,改进破产理论方法在省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中具有较高适用性,分解结果符合各地级市未来发展用水趋势,且均能满足各地区发展的刚性用水需求,有效提升了地区用水公平性与稳定性。具体体现在:与2020年实际分解方案相比,吉林省人口与用水总量匹配程度稳定性、GDP与用水总量匹配程度稳定性分别提升了11.03%、9.97%;大部分地级市用水水平与用水效率较现状年均有明显提升。与采用传统破产理论分解方案相比,吉林省人口与用水总量匹配程度稳定性、GDP与用水总量匹配程度稳定性分别提高了33.77%、18.32%;各地级市用水水平与用水效率变化更为合理。本研究可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精细化用水管理提供参考借鉴,同时对于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具有一定的技术价值。关键词: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破产理论;同损失准则;分层次需水;社会经济稳定性中图分类号:TV212.2文献标志码:ADOI:10.13476/j.cnki.nsbdqk.2023.0076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三条红线”之一,是水资源开发管控和优化调配的基本依据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水节约〔2022〕113号)中明确了全国以及各省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但考虑到各省区不同水情,并未将该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地级市、县区行政单元。自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国内关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量化分解研究渐多。在理论层面:王浩等[1]提出“自然-社会”二元水循环理论是实现以“三条红线”为核心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汪党献等[2]讨论了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及指标制定的必要性,并对未来分解方向的科学性进行了探讨;王小军等[3]在宏观层面提出了落实用水总量总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