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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动态点评:光伏政策搭建完毕国内需求正式启动-20190531-中银国际-1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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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点评 政策 搭建 完毕 国内 需求 正式 启动 20190531 国际 11
电气设备电气设备|证券研究报告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点评行业点评 2019 年年 5 月月 31 日日 强于大市强于大市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电气设备电气设备 沈成沈成(8621)20328319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书编号:S1300517030001 李可伦李可伦(8621)20328524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书编号:S1300518070001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光伏政策搭建完毕,国内需求正式启动 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2019 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光伏政策框,光伏政策框架基本搭建完毕。我们预计架基本搭建完毕。我们预计 2019 年国内光伏需求有望达到年国内光伏需求有望达到 40GW 左右左右,且,且2020 年年规模规模有望增长;有望增长;维持维持强于大市强于大市的行业评级的行业评级。规模管理文件正式印发,规模管理文件正式印发,光伏政策光伏政策框架基本框架基本搭建完毕:搭建完毕: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 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 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或“新政”)。加上前期已发布的电价文件、消纳保障文件以及 2019 年首批平价上网项目,光伏行业平价上网过渡期内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毕。以收定支为先,确保新增项目不拖欠补贴:以收定支为先,确保新增项目不拖欠补贴:根据补贴基金筹资能力,新政确定 2019 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 30 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 3.5GW)、补贴竞价项目按 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充分体现市场导向,竞争配臵放大项目规模:充分体现市场导向,竞争配臵放大项目规模:新政未直接确定年度补贴项目总规模,而是以补贴总额为限制条件,2019年新建的需补贴项目(含2019年内在新政发布前并网的光伏项目)通过申报所需的上网电价(度电补贴强度)竞争补贴指标。竞争招标由各省区组织申报,由国家能源局统一排序,排序过程引入修正电价机制(II类资源区修正电价=申报电价0.05 元/kWh,III 类资源区修正电价=申报电价0.15 元/kWh,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修正电价=申报电价所在省份燃煤标杆电价+0.3元/kWh)以保证补贴强度退坡程度大的项目优先,排序至入选项目补贴总额达到国家确定的当年新增项目补贴总额限额(2019年为 22.5亿元)为止。各光伏项目补贴强度降幅越大,则最终全行业所获得的年度补贴装机规模也越大。新政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项目规模配臵及电价补贴水平的确定,充分体现了市场导向的思路。我们预计全年补贴竞价项目有望释放需求 30-35GW,部分项目可能因工期或成本原因而延后至 2020年并网。明确明确往年往年规模规模外项目不参与外项目不参与 2019年补贴竞价:年补贴竞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对新政文件的官方解读,往年的国家下达规模之外的光伏项目不参与 2019年补贴竞价,后续可能通过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绿证交易等措施逐步解决。消纳能力为重要前臵条件:消纳能力为重要前臵条件:相对于征求意见稿,新政正式文件主要的新增内容基本都集中在消纳方面,如“省级电网企业研究提出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安排”、“要加强对电网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臵、电网送出落实、项目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等内容,进一步突出了消纳作为光伏项目建设重要前臵条件的地位。国内需求正式启动:国内需求正式启动:随着 2019年国内光伏政策体系的基本确定和补贴项目竞价配臵工作的展开,我们预计 2019年内投产的平价项目和竞价项目将对国内下半年光伏需求端形成有力支撑,全年国内装机量有望达到40GW 左右,且随着平价项目并网高峰的到来和补贴项目竞价幅度的提高,2020年国内光伏需求有望实现进一步增长。投资建议:投资建议:国内光伏需求正式大规模启动,且海外需求持续景气,行业2019年有望量利齐升,2020年需求规模有望增长。建议关注光伏制造龙头隆基股份、通威股份、中环股份、东方日升,同时建议关注电站龙头林洋能源、阳光电源、正泰电器,以及光伏设备龙头捷佳伟创、迈为股份、晶盛机电等。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政策落地情况不达预期;海外光伏需求低于预期;产业链价格降幅超预期。2019年 5月 31日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2 附件附件 1:国家能源局关:国家能源局关于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电规总院、水电总院,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各有关企业: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开发建设质量和消纳利用明显改善,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 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 号)要求,研究论证本地区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条件,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二、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臵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和本区域电力消纳能力,分别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臵工作方案确定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竞争配臵工作方案应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臵的监督。三、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指导省级电网企业(包括省级政府管理的地方电网企业,以下同),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核准(备案)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对所在省级区域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消纳条件进行测算论证,做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四、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核实拟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税费政策,确认项目不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范围;确认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没有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没有强制要求项目单位直接出让股份或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没有强制要求将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上述有关事项的监督。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完善有关管理工作机制,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政策的宣贯和解读工作,按通知要求规范项目程序,保障相关政策平稳实施。2019年 5月 31日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3 附件附件 2:2019 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加速降低度电补贴强度,推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做好 2019年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在光伏发电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前,对于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由地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 号)规定自行组织建设;对于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应按本通知由市场机制确定项目和实行补贴竞价。二、优化国家补贴项目管理(一)明确项目类别。自 2019 年起,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分以下五类:(1)光伏扶贫项目,包括已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和国家下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2)户用光伏: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3)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 6 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4)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 6 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或示范项目,包括国家明确建设规模的示范省、示范区、示范城市内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光伏发电项目等。(二)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国家确定的年度新增项目补贴总额,按照以下原则组织本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其中,(1)光伏扶贫项目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2)户用光伏根据切块的补贴额度确定的年度装机总量和固定补贴标准进行单独管理;(3)除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外,普通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组织实施的专项工程、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普通光伏项目),原则上均由地方通过招标等竞争性配臵方式组织项目,国家根据补贴额度通过排序确定补贴名单。三、户用光伏项目单独管理(一)规范户用光伏管理。新建户用光伏应依法依规办理备案等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满足质量安全等要求,年度装机总量内的项目以建成并网时间作为补贴计算起点执行固定度电补贴标准。文件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可按本通知规定向所在地电网企业申报,经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联合审核、确认后纳入 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并按 2019年户用光伏度电补贴标准享受国家补贴政策。(二)完善项目申报程序。国家能源局于每年年初发布国家补贴支持的户用光伏年度装机总量。省级电网企业每月 10日前对外公布上月新增并网(含新审核确认的文件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和当年累计新增并网的户用光伏装机容量及项目名单,并于每月 12日前向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报送相关信息,国家能源局于每月 15日前对外公布当年截至上月底全国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当截至上月底的当年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时,当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四、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项目全面实行市场竞争配臵(一)扩大市场配臵范围、实行项目补贴竞价。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须采取招标等竞争性配臵方式,通过项目业主申报、竞争排序方式优选确定国家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国家补贴资金优先用于补贴需求下降快、能尽快实现平价的项目和地区,充分发挥国家补贴资金支持先进企业和引领光伏平价的作用。(二)严格实行竞争性配臵。应当进行市场配臵的所有光伏发电项目,均由地方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配臵。各省应综合考虑发展规划、当地资源条件、监测预警、市场消纳、建设成本等因素,规范组织竞争性配臵。2019年 5月 31日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4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国家政策要求制定本地区统一的竞争性配臵资源的工作方案,把预期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并符合国家光伏发电价格政策规定。竞争配臵工作方案要明确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安全质量、建设条件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充分合理竞争,严禁限价竞争或变相设臵中标底线价格。(三)明确项目竞争性配臵和补贴竞价程序。项目补贴竞价由地方组织申报、国家统一排序。程序主要包括:1.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安排和相关要求,发布年度拟新建项目名单。2.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国家政策和本省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臵工作方案组织竞争性配臵确定项目业主和预期上网电价,省级电网企业研究提出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安排。3.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要求审核汇总后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申报补贴项目及预期投产时间、上网电价等。普通光伏电站须提供接网消纳、土地落实的支持文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提供土地(场地)落实的支持文件,具体见附件。通知印发前已并网的本年度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4.国家能源局根据修正后的申报补贴项目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修正规则为:(1)普通光伏电站和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05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15元/千瓦时。(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所在省份燃煤标杆电价+0.3元/千瓦时,其中燃煤标杆电价不足 0.3元/千瓦时地区的项目,申报电价不进行修正。(3)申报电价以 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修正后上网电价相同的项目根据各项目装机容量从小到大排序,直至入选项目补贴总额达到国家确定的当年新增项目补贴总额限额为止,并对外公布项目名单和各项目补贴标准。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光伏发电项目可不进行项目业主竞争配臵,工商业屋顶光伏和企业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经地方政府确认后可不进行项目业主竞争配臵,上述项目在业主明确上网电价报价后,均可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申报国家补贴竞价。5.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进行项目建设,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建成并网,按申报确认的上网电价享受国家补贴。(四)补贴申报和竞价安排。补贴申报和竞价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五、有关要求(一)严格预警管理。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相关规划,以及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等管理要求,严禁“先建先得”。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与当地省级电网企业充分沟通,对所在省级区域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接网和消纳条件进行测算论证,有序组织项目建设。监测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除光伏扶贫项目、已安排建设的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及通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消纳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新建项目。监测评价结果为橙色的地区,在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合理调控新建项目。监测评价结果为绿色的地区,可在落实接网消纳条件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西藏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由自治区按照全部电力电量在区内消纳及监测预警等管理要求自行管理。(二)明确建设期限。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列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申报的预计投产时间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逾期未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 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并作为各地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和下一年度申报的重要因素。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在竞争配臵和项目建设阶段采取适宜方式和切实有效措施,保障项目落实和如期建成并网。电网企业应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相关文件要求,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原则,做好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保障项目及时并网。2019年 5月 31日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5(三)做好新老政策衔接 1.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已开工但未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2019 年底仍不能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二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2.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未开工的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确定项目业主的,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尚未确定项目业主的,由地方单独组织竞争配臵确定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2020 年底仍不能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二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不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对因红色预警不具备建设条件以及国家另有规定情形的,可以适当放宽建设期限。3.国家明确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光伏项目,本通知发布前已按相关规定竞争配臵确定项目业主和明确上网电价的,继续执行原有政策;本通知发布前已核准输电通道建设、明确配套光伏装机容量但未明确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的,按国家能源局相关要求(另行制定)由地方单独组织竞争配臵确定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已明确项目业主但未明确上网电价的,按国家相关价格政策执行。4.示范基地等单独竞争配臵的项目不进行补贴申报竞争排序,执行各项目竞争确定的上网电价和相应补贴标准。竞争配臵项目时应将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并参考同地区全国补贴竞价情况合理设臵竞价上限。国家光伏发电实证基地项目另行规定。5.各类示范省、示范区、示范县、示范城市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已发文下达建设规模的,按已列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的相关电价政策执行。(四)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监管区域电网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臵、电网送出落实、项目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六、2019年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2019 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 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 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 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两项合计不突破 30亿元预算总额。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各项目年补贴额为“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数”,其中年利用小时数按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 号)规定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计算,未规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按 II 类地区 1300、III 类地区 1100基础小时数计算。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在地方组织竞争配臵项目业主、对自愿申报国家补贴项目进行审核等工作基础上,于 2019年 7月 1日(含)前按相关要求将 2019年拟新建的补贴竞价项目、申报上网电价及相关信息报送国家能源局,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此前发布的有关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的文件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及各有关方面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共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2019年 5月 31日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6 附件附件 3: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对对2019 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的解读解读(一)光伏工作方案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近年来,国家能源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关于“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动新能源发展。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光伏发电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明显提升,成本下降成效显著。2018年底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1.74亿千瓦,年发电量 1775亿千瓦时,均居世界首位,在推动能源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光伏发电迅猛增长也带来补贴缺口持续扩大、部分地区弃光限电等问题,需要根据发展实际和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发展思路,完善发展政策,既要适应能源转型要求进一步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又要处理好与电网消纳和财政补贴的关系,推动光伏发电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2018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即着手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 2019年光伏建设政策思路。2019年 2月中下旬,分三次组织召开了有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专家、媒体、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及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研究完善政策思路。之后又多次召开讨论会反复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光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 4月 12日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月 26日截止),并委托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征求光伏企业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光伏工作方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5月 8日国家能源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向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地方反馈征求意见情况,为保障政策科学有效和平稳实施奠定了基础。(二)光伏工作方案的政策考虑、总体思路和建设机制是什么?今年光伏发展政策的基本考虑是“稳、转、改”,稳就是稳市场稳预期,转就是推动光伏发电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改就是改革光伏发电管理机制、完善光伏发电发展政策。总体思路是市场导向、竞争配臵、以收定支、分类管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就是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能交给市场的就交给市场,必须由政府管理的也要采用市场化的办法,国家不再安排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竞争配臵就是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原则上都要采取竞争配臵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和电价补贴,国家不再给各省下达年度建设规模;以收定支就是根据筹资能力确定补贴规模,按补贴规模由市场确定需要补贴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分类管理就是将光伏发电项目分为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和需要国家补贴项目两类,并根据需要国家补贴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补贴政策,分类组织实施;稳中求进就是要稳市场稳预期,在 2018年基础上保持光伏产业合理新增规模,合适发展速度,促进光伏发电及上游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光伏工作方案对今后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在机制上做了调整,具体讲可以概括为“六个定”,即财政部门定补贴额度、价格部门定价格上限、能源部门定竞争规则、企业定补贴强度、市场定建设规模、电网定消纳能力。实行这个新机制后,光伏发电发展的市场化导向更明确、补贴退坡信号更清晰、财政补贴和消纳能力落实的要求更强化、“放管服”的改革方向更坚定。(三)光伏工作方案的政策定位是什么?对未纳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且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如何考虑?光伏工作方案是针对 2019年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即只有 2019年新建的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才可以参与补贴竞价,其中光伏工作方案印发前已并网的本年度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近年来光伏发电发展迅速,一些省份为了支持地方光伏发电发展、推动能源转型,在国家下达规模之外自行安排了一些项目。从前期统计梳理的情况来看,这类项目总量还不小。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未纳入国家建设规模的项目不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如果允许这类项目参与 2019年补贴竞价,势必会挤占今年新建项目规模,进而影响上游制造产能合理释放,同时今年安排的 30亿元补贴目的是支持本年度光伏发电新建项目,保障光伏发电及上游制造业保持合理新增规模,合适发展速度。基于上述考虑,光伏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参与补贴竞价的范围是 2019年新建项目。鉴于未纳入以往国家建设规模且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且对能源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存在这类项目的省份要根据本省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国家能源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研究相关政策时统筹考虑,通过转为平价上网项目、绿证交易等措施逐步解决。2019年 5月 31日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7(四)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是什么?鉴于光伏扶贫项目国家有专门政策规定,户用光伏项目实行切块管理,因此光伏工作方案明确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外,其余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由地方通过竞争配臵方式组织项目、国家通过竞价排序确定补贴名单。具体工作机制为:1.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竞争配臵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光伏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规范操作,及时组织本省拟参与全国补贴竞价项目,按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拟申报补贴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工商业屋顶光伏和企业已开展前期工作且经地方政府确认的项目,根据光伏工作方案意见,可不进行项目业主竞争配臵,通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直接申报国家补贴竞价。这样做,既体现了对业主在自有产权建筑物或场地自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支持,也保障了已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的合理权益。2.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对各地申报的补贴竞价项目按光伏工作方案确定的规则进行全国竞价排 3.为加强对今年光伏发电建设工作的监管,保证公平公正、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光伏工作方案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需提前介入和参与消纳能力论证、竞争配臵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加强对监管区域电网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臵、电网送出落实、项目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五)补贴竞价项目申报需具备什么条件?企业申报竞价补贴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项目必须是 2019年新建项目,其中光伏工作方案发布前已并网的本年度新建项目须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时间证明。二是项目所在地符合市场环境监测管理要求,项目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普通光伏项目需按单个项目提供接网消纳支持性文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只需提供所在地市或省份的电网企业针对多个分布式项目(或新增分布式项目装机总量)统一出具的接网消纳文件。三是项目具备土地(场地)建设条件,需提供土地(场地)落实的支持文件。此外,由于竞争配臵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企业需要按照地方竞争配臵工作方案及信息上报时间、内容要求等,及时准确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上报信息。(六)为什么把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和普通电站统一竞价?将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统一竞价,通过市场手段充分竞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一方面近年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和占比持续提高,从成本和竞价能力看,已经具备了和普通电站竞争的实力和条件。另一方面把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和普通电站统一竞价,由市场竞争确定规模份额,避免了对工商业分布式和普通电站人为进行资金切块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七)国家是否出台统一的项目竞争配臵办法,具体有何考虑?为了规范地方竞争配臵工作,光伏工作方案对地方竞争配臵提出了原则要求,明确了主要的竞争要素,即竞争配臵工作方案要明确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安全质量、建设条件等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充分合理竞争,严禁限价竞争或变相设臵中标底线价格,各地在竞争配臵中要认真落实。同时考虑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为使竞争配臵方案更加符合各地实际,光伏工作方案明确由各省根据各自实际按本通知要求制定适合本省的竞争配臵工作方案,国家不出台统一的竞争配臵办法。这样既保证了竞争配臵总的原则和方向统一,又给各省一定的灵活性。此外,各省组织的项目后续还要参加全国统一竞价排序,这对各省做好竞争配臵工作也是一种把关和监督,有利于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八)上网电价修正规则是如何考虑的?光伏工作方案 明确,国家能源局根据修正后的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其核心是在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 2019 年补贴资金预算总额下,优先支持电价退坡力度大的项目,以加速补贴退坡,扩大市场规模。对于不同资源区、不同类别项目申报电价进行修正,主要是考虑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等差异,通过电价修正使得各地各类项目具有可比性,具备在全国统一竞价排序的条件,同时也避免了对不同资源区、不同类别项目进行补贴资金切块分配。2019年 5月 31日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8 按照修正后电价进行排序遴选,机制上与 2019年光伏电价政策是衔接的,且电价补贴退坡力度大的项目靠前排序,也符合光伏发电产业发展需求和降成本、去补贴方向。政策制定过程中,也研究过按补贴强度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遴选,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各省燃煤标杆电价不一,甘肃、新疆、内蒙、宁夏等中西部自然资源条件较好的欠发达地区燃煤标杆电价普遍偏低,所以综合考虑与现行电价机制衔接、已形成的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等因素后,没有采用这种办法。(九)补贴竞价项目电价补贴如何计算?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先按“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数”计算各项目年补贴额,然后逐个项目累加计算总额。对于年利用小时数,有保障小时的按保障小时计算;未规定保障小时的,按 II类地区 1300、III类地区 1100基础小时计算。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小时数只是为全国补贴竞价排序时计算补贴总额用,项目实际运营时按照实际上网电量(普通电站和全额上网模式分布式)或全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获得补贴。(十)户用光伏 350万千瓦规模是如何考虑的?文件发布前(含 2018年)建成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适用什么政策?为支持户用光伏发展,综合考虑财政补贴预算总额、户用光伏补贴强度以及 2018年结转项目等因素,同时兼顾户用光伏和补贴竞价项目关系,参考近几年户用光伏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 2019年安排一个月时间的建设缓冲期,经研究并商有关各方,最终确定 2019年纳入国家补贴规模的新建户用光伏 350万千瓦,对应补贴预算 7.5亿元。对文件发布前(含 2018年)建成并网、未纳入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项目,光伏工作方案明确可按规定向所在地电网企业申报,经当地备案机关和电网企业联合审核确认后,纳入 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十一)如何保障列入补贴范围项目能够落实实施?列入补贴范围项目按期落实实施是保障今年光伏发电实现“稳中求进”发展目标的重要条件。为保障列入补贴范围项目能够落实实施,光伏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明确项目申报前臵条件,设定合理申报门槛。一方面,为保证列入补贴范围项目按期建成并网,门槛不能过低;另一方面为保证项目补贴竞价的充分性,门槛也不能太高。据此,光伏工作方案规定普通光伏项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提供申报项目接网消纳条件、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普通光伏项目需按单个项目提供接网消纳支持性文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只需提供所在地市或省份的电网企业针对多个分布式项目(或新增分布式项目装机总量)统一出具的接网消纳文件。二是明确建设期限。对逾期未建成并网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 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各省列入国家补贴范围光伏发电项目逾期未建成并网情况作为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和下一年度申报的重要因素。此外,各省在制定本地区域统一的竞争性配臵资源工作方案时,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具体要求。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 2019年 5月 31日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9 附录附录图表图表 1.报告中提及上市公司估值表报告中提及上市公司估值表 公司代码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公司简称 评级评级 股价股价 市值市值 每股收益每股收益(元元/股股)市盈率市盈率(x)最新每股净最新每股净资产资产 (元元)(亿元亿元)2018A 2019E 2018A 2019E(元元/股股)601012.SH 隆基股份 买入 23.41 848.43 0.71 1.26 33.16 18.65 5.88 600438.SH 通威股份 买入 15.25 592.06 0.52 0.86 29.33 17.71 3.92 601222.SH 林洋能源 买入 4.51 79.60 0.43 0.51 10.46 8.84 5.34 601877.SH 正泰电器 买入 23.34 502.10 1.67 2.00 13.98 11.68 10.33 300316.SZ 晶盛机电 买入 11.73 150.69 0.45 0.53 26.07 22.05 3.26 300274.SZ 阳光电源 增持 9.50 138.52 0.56 0.72 17.09 13.23 5.43 002129.SZ 中环股份 未有评级 9.89 275.45 0.23 0.43 42.28 22.90 4.58 300118.SZ 东方日升 未有评级 11.10 100.05 0.26 0.85 42.69 13.12 8.60 300751.SZ 迈为股份 未有评级 122.00 63.44 3.29 5.97 37.08 20.45 22.47 300724.SZ 捷佳伟创 未有评级 27.76 88.83 0.96 1.30 28.92 21.31 7.25 资料来源:万得,中银国际证券 注:股价截止日5月30日,未有评级公司盈利预测来自万得一致预期 2019年 5月 31日 光伏行业动态点评 10 披露声明披露声明 本报告准确表述了证券分析师的个人观点。该证券分析师声明,本人未在公司内、外部机构兼任有损本人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其他职务,没有担任本报告评论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拥有与该上市公司有关的任何财务权益;本报告评论的上市公司或其它第三方都没有或没有承诺向本人提供与本报告有关的任何补偿或其它利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声明,将通过公司网站披露本公司授权公众媒体及其他机构刊载或者转发证券研究报告有关情况。如有投资者于未经授权的公众媒体看到或从其他机构获得本研究报告的,请慎重使用所获得的研究报告,以防止被误导,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其报告理解和使用承担任何责任。评级体系说明评级体系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公司股价/行业指数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市场指数的涨跌幅的表现为基准:公司投资评级:公司投资评级:买 入:预计该公司在未来 6个月内超越基准指数 20%以上;增 持:预计该公司在未来 6个月内超越基准指数 10%-20%;中 性:预计该公司股价在未来 6个月内相对基准指数变动幅度在-10%-10%之间;减 持:预计该公司股价在未来 6个月内相对基准指数跌幅在 10%以上;未有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其他原因,未能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行业投资评级:行业投资评级:强于大市:预计该行业指数在未来 6个月内表现强于基准指数;中 性:预计该行业指数在未来 6个月内表现基本与基准指数持平;弱于大市:预计该行业指数在未来 6个月内表现弱于基准指数。未有评级: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其他原因,未能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沪深市场基准指数为沪深 300指数;新三板市场基准指数为三板成指或三板做市指数;香港市场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或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美股市场基准指数为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 500指数。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撰写并向特定客户发布。本报告发布的特定客户包括:1)基金、保险、QFII、QDII 等能够充分理解证券研究报告,具备专业信息处理能力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客户;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团队,其可参考使用本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团队可能以本报告为基础,整合形成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建议或产品,提供给接受其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客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以任何方式或渠道向除上述特定客户外的公司个人客户提供本报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客户从任何外部渠道获得本报告的,亦不应直接依据所获得的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决策;需充分咨询证券投资顾问意见,独立作出投资决策。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及损失等。本报告内含保密信息,仅供收件人使用。阁下作为收件人,不得出于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复制、派发或转发此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予任何其他人,或将此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如发现本研究报告被私自刊载或转发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及时采取维权措施,追究有关媒体或者机构的责任。所有本报告内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及关联公司(统称“中银国际集团”)的商标、服务标记、注册商标或注册服务标记。本报告及其所载的任何信息、材料或内容只提供给阁下作参考之用,并未考虑到任何特别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或特殊需要,不能成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票据的要约或邀请,亦不构成任何合约或承诺的基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能确保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产品适合任何特定投资者。本报告的内容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阁下不会因为收到本报告而成为中银国际集团的客户。阁下收到或阅读本报告须在承诺购买任何报告中所指之投资产品之前,就该投资产品的适合性,包括阁下的特殊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及其特别需要寻求阁下相关投资顾问的意见。尽管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及观点都是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证券分析师从相信可靠的来源取得或达到,但撰写本报告的证券分析师或中银国际集团的任何成员及其董事、高管、员工或其他任何个人(包括其关联方)都不能保证它们的准确性或完整性。除非法律或规则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外,中银国际集团任何成员不对使用本报告的材料而引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本报告对其中所包含的或讨论的信息或意见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公平性不作任何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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