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胡适判断《直隶河渠书》案观点献疑宋开金(山东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青岛266590)摘要:胡适对于嘉庆年间发起的《直隶河渠书》案用力甚勤,撰文论述了公案的核心问题一《畿辅安澜志》与《直隶河渠书》的关系问题。他提供了两组论据证明《畿辅安澜志》与赵一清、戴震二人以及《直隶河渠书》观点之不同,进而得出两书并无关系的结论。但由于撰文时未能见到《直隶河渠书》,一方面,他不能发现两书虽观点不同却存在一定联系的现象,即《畿辅安澜志》的某些观点实际上是针对《直隶河渠书》而发,可谓“见其异而不见其所以异”;另一方面,也不能发现《畿辅安澜志》直接承袭《直隶河渠书》的内容,可谓“只见其异而不见其同”。此外,他也没有认识到《畿辅安澜志》的主要作者王锟对于直隶河道事宜会有其自身见解的可能性。通过比勘可知,两书存在直接关系,这也足以反证胡适的观点不能成立。关键词:胡适;《直隶河渠书》;《畿辅安澜志》;《水经注》中图分类号:K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217(2023)04-0027-11收稿日期:2023-05-30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CZS002):戴震藏《直隶河渠书》稿研究。作者简介:宋开金(1985-),男,山东青岛人,山东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直隶河渠书》》(简称《河渠书》)是乾隆年间直隶总督方观承主持编纂的一部河渠志,记载了直隶及周边地区河道、水利等事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但由于书稿难见,学界对其关注和利用较少。段玉裁于嘉庆年间发起《直隶河渠书》案,因其与赵一清、戴震《水经注》相袭案(简称《水经注》案)关系密切,是以引起较大关注。胡适对此案用力甚勤,解决了很多问题,但对于公案的核心问题一页一一《畿辅安澜志》(简称《安澜志》)与《河渠书》的关系的判断仍有继续探讨的空间。本文就胡适关于此案的观点加以述论并提出疑问,在此基础上就两书关系作进一步探讨。一、胡适之前学者的比勘情况《直隶河渠书》由方观承主持编纂,先后延请赵一清、戴震等知名学者参与。乾隆三十三年(1768)方观承去世,编纂中,戴震离开保定时带走了自己的工作本。戴震去世后,遗书存曲阜孔继涵家。嘉庆十三年(1808),捐职通判王履泰进献《畿辅安澜志》,获嘉庆帝赞赏,“着武英殿用聚珍版排印,以备陈设颁赏。王履泰着发往直隶,以通判即补”。①此事为戴震嗣子戴中孚得知,携书稿赴京申辩未果,遂赴苏州找到段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