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地基础和安全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韩李荃,于洪波1,哈丽亚2,蔡祺3,李彬1,刘淑波1,张榕晋1(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呼和浩特010020;2.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海拉尔021000;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种苗总站,呼和浩特010020)摘要:文章通过细致分析呼伦贝尔市57个自然保护地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挖掘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面临的实际问题,从日常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为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地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关键词:呼伦贝尔;自然保护地;管理现状;存在问题中图分类号:S759.9文献标识码:B0引言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者确认,具有重要自然生态价值、自然遗迹价值、自然景观价值,并实现对其长期保护的地理空间[1]。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2]。因此,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3]。呼伦贝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最东端、大兴安岭以西,总面积26.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21.4%。呼伦贝尔以其广袤的地域面积、丰富的自然资源、多样的景观类型,成为全区自然保护地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呼伦贝尔地方林草系统共辖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57个(不含森工所辖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31个,风景名胜区2个,地质公园4个(含1个矿山公园),森林公园5个,湿地公园15个。详见表1。1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地现状分析文章以2021年全区自然保护地专项检查工作成果为依据,开展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地基础及安全管理现状分析。1.1基础工作开展情况1.1.1自然保护区呼伦贝尔市共有自然保护区31个,其中,国家级3个、自治区级6个、旗县级22个。1.1.1.1国家级呼伦贝尔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上述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红花尔基樟子松、辉河总体规划尚在有效期内,呼伦湖总体规划已于2013年过期,目前编制的二期总体规划正在申报中;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设置了独立的管理机构,经费均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均设置了管护站点及管护设施,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开展了资源调查工作,掌握了主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