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期总第24卷第133期第3期2023年6月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ournalofHunanInstituteofSocialismNo.3,2023SerialNo.13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1]有学者指出,“鉴于基层社会为诸种问题的汇聚之地,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之末端,其为国家治理体系之基座,因而是社会稳定之根本。”[2]正因为基层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践中处于关键环节,因而必须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模式的客观需要,必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水平。为此,必须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基层治理法治化,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方向要求,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基层治理法治模式的制度建构,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要素的法治保障。一、现实逻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构建基层治理法治模式的实际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3]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刻,传统的基层治理思想以及治理模式面临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然需要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化这一重要基础。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构建基层治理的法治模式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领域日益增长的美好向往以及实际需要。(一)传统基层治理模式面临挑战由于我国古代长期依赖以封建小农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我国在基层治理层面上也奉行与封建宗法制度配套的一元权力控制模式,即以国家权力为依托,控制里长、地主乡绅为代理,实现自上而下、有限自治的治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下,基层治理的“治理”重在以乡里制度、户籍制度、赋税制度为连接国家权力与普通民众的锁链[4],从确保封建王朝税源稳定的目的出发,对普通民众进行管理、统治。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基层民主不断推进,但囿于乡土社会传统影响,一些地方“皇权治乡”的思维根深蒂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基层治理模式仍然是以传统的“以权治理”模式为主,群众在基层治理领域话语权、获得感不强。从治理实效上看,“以权治理”同“依法治理”相比,其治理模式是由政府行政推动而非由法律制度保障运行,因而存在治理效能低下、规范程度不足等问题。“依法治理”则有效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日常关切,有利于凝聚基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