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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毕氏祖孙三代
接力刻印十家唐诗
徽州
祖孙三代
接力
刻印
十家
唐诗
江淮文史129JIANGHUAIWENSHI史海钩沉1980年代,国家重视古籍善本的普查,准备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为了界定什么是“善本”,当时提出了“三性”“九条”的说法。所谓“三性”,是指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九条”则罗列出可以定性为善本的九条具体标准,其中第二条是“明代刻印、抄写的图书”。安徽省图书馆收藏有一部明代新安毕氏家刻本十家唐诗,自然是符合这一标准的珍贵善本,后来也确实被收进了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不过我们现在之所以会谈起这部书,倒不单单是因为它年代的久远,还因为它背后有着一段艰辛而曲折的故事。此书的编纂、刻印、增订、传布持续近百年,是由明代徽州府歙县毕氏家族祖孙三代毕效钦、毕力忠、毕懋谦接力完成的。这份传承和坚守,是为生计,更是理想与追求。在中国历史上,毕氏不是什么大姓,但是新安毕氏在明朝中后期却表现十分亮眼,与毕懋谦同支平辈的毕懋康、毕懋良兄弟都是进士出身,官居高位。本文要讲的毕氏祖孙,在仕途方面就徽州毕氏祖孙三代接力刻印十家唐诗常虚怀/文江淮文史130JIANGHUAIWENSHI史海钩沉要黯淡得多了,因此在历史上留下的记录就比较少,通过仔细梳理史料,才能勉强为他们拼凑出一点零星的人生轨迹。毕效钦,字平仲,主要生活在明嘉靖、隆庆年间,举人出身,曾任南昌府通判。从流传于后世的文献来看,毕效钦似乎很喜欢刻书,曾经刻印过五雅七十六卷、江光禄集十卷,用现在的话讲,是致力于文化传播事业。毕氏刻书属于典型的家刻,都是自编自校自刻,不但需要一定的财力,还需要本人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学术功底。在当代出版的一些书目和出版史著作当中,计在毕效钦名下的,往往还有十家唐诗(或十九家唐诗)若干卷(也就是本文所要讲的这部书),一般著录为明万历毕效钦刻本。这大概是采用了该书收藏单位原有的鉴定意见,但是通过仔细考察我们会发现,这样著录是存在问题的。根据文献记载,毕效钦生前确实有过辑刻唐诗的打算,并且搜集了不少很好的本子作为底本,号称“百家唐诗”,但是还新安毕氏家刻十家唐诗内页江淮文史131JIANGHUAIWENSHI史海钩沉没有来得及编排就去世了,真正开始编刻的是毕效钦的儿子毕力忠。毕力忠,字公式,科举表现还不如他的父亲,仅仅取得一个秀才的功名。毕力忠好像并没有继承乃父在刻书方面的兴趣,而是更想做官。但是按照明朝的制度,秀才的身份虽然高于普通百姓,却还不够资格为官,尤其不可能当正经文官,于是他就花钱捐了一个杂佐官,后来做到南京东城兵马指挥。明代南北两京都设有五城兵马指挥司,分片负责京城治安,正六品的品级,在高官遍地的京城可以说不算什么,因此捐官出身的毕力忠才得以担任这一职位。明史卷七十四职官三记载:“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各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指挥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凡京城内外各画境而分领之隆庆间,御史赵可怀言:五城兵马司官,宜取科贡正途,职检验死伤,理刑名盗贼,如两京知县。”之所以会有官员提出这样的建议,恰恰说明担任这一职务的人一直都不是什么“科贡正途”。关于毕力忠的为人,据清乾隆歙县志记载,他“居官清操,不受民间一钱”,当时海瑞恰好外放应天巡抚,对毕力忠颇为赏识。但毕力忠的下场却并不好,他在行使本职的治安处罚权力时,遭人构陷,被诬蔑杀人,落了个罢官除籍的结局。以当时的制度而言,罢官尚有起复的可能,除籍则彻底失去了做官的资格,这可以说是十分严厉的处罚了。我们都知道,明清两代给官员开的工资低得可怜,如果仅靠俸禄甚至无法维持生存。海瑞做到巡抚的高位,却生前吃不起猪肉、死后买不起棺材。那么低品江淮文史132JIANGHUAIWENSHI史海钩沉清官毕力忠在罢官之后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在师友们留下来的记录里,每个人提起毕力忠,都会感慨于他的“赤贫”。用毕力忠自己的话说,是“田无负郭,而室若悬罄”,想回老家都没有路费,只能滞留在江宁。迫于生计,毕力忠这时才想起了父亲当年未竟的刻书事业。毕效钦生前搜集的唐诗底本虽尚不足“百家”,却也颇为不少,如果能从中精选出一批,刻印成书发售,或许不失为一个糊口的门道。于是毕力忠找到同样身在江宁的同乡前辈方弘静,请他帮忙做选诗的工作。方弘静字定之,歙县岩镇人,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累官至南京总督储粮户部右侍郎。方弘静高寿,活到九十五岁,以年辈而论,应与毕力忠的父亲是同时代人,而且此人“嗜为诗”,大概在这方面曾经指点过毕力忠,因此毕力忠才会想起搬出这位老前辈。方弘静为毕力忠从其家藏底本中选出十家之诗,分别是初唐李峤、张说、张九龄、苏颋,盛唐储光羲、李颀、常建、崔颢、王昌龄、祖咏,命名为“十家唐诗”,并为该书作序,“俾鬻之以给朝夕,悯其贫也”。刻书当然也是需要本钱的。毕力忠的人缘还算不错,有一些朋友慷慨解囊捐助,据其本人在刻十家唐诗小引中所记,“诸文丈爱助有差”,提及姓氏的除方弘静以外,还有“司徒余行之先生”“廷尉陈玉叔先生”“太史顾太初先生”等人。但是捐助毕竟有限,“乃仅仅刻数家而止”,可见哪怕是精选出来的这十家,也未能全部刻成。顾起元(字太初)曾经劝说毕力忠继续把此书刻完,极度贫寒的毕力忠表示实在无能为力,对他而言这简直是“填精卫之海,移愚公之山”。几年后,毕力忠在贫病交加之中去世,所谓“十家江淮文史133JIANGHUAIWENSHI史海钩沉唐诗”终究未能在他手中完成,这一愿望最终要由他的儿子毕懋谦来达成。毕懋谦,生平不详,我们只是根据顾起元在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所作的毕先生重刻十家唐诗引得知,他是毕力忠之子,“公既逝之十年,其子懋谦始续公志,为刻十家诗以慰公地下”。顾起元是当时的大名士。毕力忠生前仅刻了十家唐诗当中的一部分,至毕懋谦才刻足十家,所以顾起元称之为“重刻”。但是对于毕懋谦而言,此书大概只能算是“初刻”。根据流传于世的文献来看,毕懋谦后来大概又曾不止一次增刻此书,所收唐诗已远远不止十家,但是仍然保留了“十家唐诗”的名号。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著录有两种版本的毕懋谦刻十家唐诗:一种是十二卷本,内容正是上文所列的那十家;另一种是二十三卷本,除上述十家外,还增加了中唐诗人四家(张祜、韩翃、秦系、耿湋),晚唐诗人八家(项斯、温庭筠、许浑、李咸用、李洞、曹松、于邺、刘沧)。安徽省图书馆所藏的这部十家唐诗就属于后来的增刻本,但有残缺,存十七卷,较全本少了盛唐储光羲诗集一卷、祖咏诗集一卷、中唐秦系诗集一卷、晚唐项斯诗集一卷、温庭筠诗集一卷、于邺诗集一卷。书中凡遇到“校”字,均写作“较”,应是避明熹宗朱由校之讳,可知毕力忠最后一次增刻十家唐诗,已经是在天启之后的明朝末年了。之所以说毕懋谦增刻该书可能不止一次,是因为在流传于世的唐诗选本里,还有一种名为“十九家唐诗二十卷”,大多题为“明万历毕效钦辑刻”,这是由于没有厘清毕氏祖孙三代刻印此书的过程,而把祖孙两人江淮文史134JIANGHUAIWENSHI史海钩沉弄混了。据中国丛书综录续编著录,十九家唐诗所收录的内容并未超出二十三卷本十家唐诗的范围,仅比后者少了许浑、李洞、于邺三家。可见所谓十九家唐诗,其实只是毕懋谦增刻此书过程中的一个过渡版本。王国维曾提出,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唐代的代表性文学就是唐诗。然而唐代距今一千余年,当时雕版印刷尚未通行,文献的流传颇为不易。清康熙年间全唐诗的编定,无疑是唐诗传播史上的一件盛事,然而经过全力搜求,最终所收诗歌也不到五万首,仅仅比乾隆皇帝一个人一生中所作诗的数量略多一点。因此,中国漫长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文献,虽然说是浩如烟海、汗牛充栋,但是未能幸存者恐怕只会更多。从这个意义上讲,明代刻印传世的各种版本的唐诗总集和别集,都为后世唐诗的汇总和辑佚留下了重要的参考文献。具体到毕效钦祖孙三代接力刻印的十家唐诗而言,它还有一个独到之处,那就是它经历了一个不断“增刻”的过程:先是毕效钦有意搜集底本;然后是毕力忠定下“十家唐诗”的名目,在师友资助下勉强刻印其中数家;再然后是毕懋谦完成父亲的遗愿,刻足十家;最后是毕懋谦进一步增刻,收录诗人二十多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版本,不但丰富了中国出版史上的徽州刻书成果,同时也为后世研究唐诗的学者提供了重要的校勘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