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2023年3月刊153货拉拉,不仅是拉拉货——谈货拉拉跳车事件折射出网约车存在的法律问题李家龙白明玉张攀[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约车应运而生,其中货拉拉就是共享经济下的网约车行业产物。它虽然为百姓带来了便捷高效的生活,但因2021年“货拉拉”事件所暴露出来的一些有关基本安全保障、服务和效率、政府法律监管、三方关系等问题,被人们所诟病。本文旨在谈论货拉拉跳车事件折射出网约车存在的法律问题。[关键词]网约车;安全;法律义务一、货拉拉事件概述2021年2月6日下午,车莎莎(后面简称车女士)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服务,由司机周阳春(后面简称为周某)接单,其间两人发生矛盾,在行车过程中车女士跳车,司机周某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因伤势过重车女士不治身亡。事件发生后,车女士家属将事件发布到某社交平台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货拉拉平台也表示会尽全力配合家属和警方。当月23日,周某被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刑拘,3月3日检察院依法批捕周某。二、事件问题的法律分析(一)平台性质问题为何首先讨论平台性质问题?对于大众来说乘坐网约车出行是非常便利的事情,但有时可能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问题,导致无车可约,所以这时“货拉拉”平台可以当作一个解决办法。平时我们都会利用货拉拉平台做货运服务,但这时“货拉拉”的平台性质就被模糊了,到底“货拉拉”平台属于互联网服务的中介商还是具有牌照管理性质的货运公司?事实上,货拉拉是一家互联网物流商城,从事同城/跨城货运、企业版物流服务、搬家、汽车租售及车后市场服务[1]。所以,按照货、客运分离的相关运输法规规定,货拉拉平台是不能接纳客运订单的(在副驾驶位跟车除外)。所以知晓平台性质问题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平台、司机与客户间存在的职能职责划分模糊问题[2]。那么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由谁担责?车主都会给车辆上各种保险,但车主通常都只会保最低保险额度的险种,一般不会购买乘员意外伤害险种,即使交纳乘员保险,赔付时也是各执一词。在大众的想法里,应该是平台与司机存在劳务关系,平台与客户存在服务关系,司机与客户存在货运及服务关系,但事实上理解服务主体存在偏差。平台到底是不是货运的责任主体?目前大众认为在平台下单,平台派出车辆,费用付给平台,并非给司机,因此,客户和司机就会认为平台是责任主体,而货运平台会认为自己是信息的中介方,货运的责任主体依然是司机。该事件的另一个导火索就是货物装卸和搬运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