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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资产与基金研究专题报告:科创板解析,规则、投资者结构与基金产品-20190326-中信建投-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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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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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专题报告
科创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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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HTTP:/RESEARCH.CSC.COM.CN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大类资产与基金研究专题报告证券研究报告大类资产与基金研究专题报告 科创板解析:规则、投资者结构与基金产品 科创板解析:规则、投资者结构与基金产品 主要结论 主要结论 科创板起源与发展科创板起源与发展 科创板设立于上交所,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施行注册制试点,目的在于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相比于 2009年推出的创业板,科创板在审核机制、上市门槛、参与者门槛、交易方式等方面均有显著差异。科创板参与方式与投资者结构科创板参与方式与投资者结构 从已公布的相关规则来看,目前科创板的直接参与方式主要分为两类目前科创板的直接参与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以配售等方式参与以配售等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和上市后的二级市场交易上市后的二级市场交易(包括: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大宗交易等)。科创板“50+2”投资门槛将对科创板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也更有利于引导投资人的长期投资行为。公募机构可通过设立公募产品、创设资管计划或以财务顾问方式参与科创企业的投资公募机构可通过设立公募产品、创设资管计划或以财务顾问方式参与科创企业的投资;前者优势在于通过降低投资门槛的方式,使更多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投资、战略配售,而设立资管计划或财务顾问方式参与则有利于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而险资则可通过配售、直接投资、借道公募参与等多种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险资则可通过配售、直接投资、借道公募参与等多种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参与方式主要取决于险资本身的风险收益偏好和投资能力。科创板基金科创板基金 科创板的投资门槛使得相当部分的个人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但这也给公募基金设立科创板产品创造空间。从产品类型上看,在现有基金分类框架体系下,未来涉及科创板投资的基金主要分为:科创板主题基金科创板主题基金、科创板指数基金科创板指数基金、战略配售型基金战略配售型基金和其他现有的公募产品其他现有的公募产品。普通科创板主题基金普通科创板主题基金由于参与门槛较低参与门槛较低、申赎方式较灵活申赎方式较灵活,有利于投资者借道公募产品参与科创板市场。指数类科创板基金兼具费率低、流动性高、指数跟踪效果佳、运作公开透明性等优势指数类科创板基金兼具费率低、流动性高、指数跟踪效果佳、运作公开透明性等优势,这也令其配置价值凸显。但这类产品易受成分股数量和流动性影响,难以在科创板运行初期即开始运作。战略配售型基金使各类投资者能低成本、低门槛地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科技创新类企业的股票配售,且管理费、托管费也相对较为优惠战略配售型基金使各类投资者能低成本、低门槛地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科技创新类企业的股票配售,且管理费、托管费也相对较为优惠。但由于这些基金普遍设有 3 年封闭期,封闭期内遇开放日只开申购不可赎回,参与者流动性会受到一定程度限制。其他现有的公募产品亦存在通过变更基金合同或扩大投资范围而实现投资科创板的可能,从规模和数量上看,这部分基金目前主要以偏股混合型和灵活配置型基金为主。大类资产与基金研究 大类资产与基金研究。丁鲁明丁鲁明 021-68821623 执业证书编号:S1440515020001 王赟杰王赟杰 021-68821600-822 执业证书编号:S1440516070001 发布日期:2019 年 3 月 26 日 市场表现市场表现 相关研究报告相关研究报告 table_report 1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目录目录 一、关于科创板.2 二、科创板参与方式与投资者结构.4 2.1 科创板参与方式.4 2.1.1 承销与发行.4 2.1.2 二级市场交易机制.6 2.2 投资者结构.8 2.3 主要机构投资者.9 2.3.1 基金公司.9 2.3.2 保险公司.10 三、科创板基金.10 3.1 已申报基金.10 3.2 科创板基金分类.11 图表图表目录目录 图 1:基金数量规模变化(2016 年以来).9 图 2:不同类型基金规模变化(2016 年以来).9 图 3:创业板类指数基金数量与规模变化(2011 年以来).12 图 4:创业板股票数量与市值变化.12 图 5:不同类型基金数量分布(2018Q4).13 图 6:不同类型基金规模分布(2018Q4).13 表 1:科创板提出至今.2 表 2:科创板与创业板股票交易机制比较.3 表 3:发行与承销方面科创板与主板对比.5 表 4:交易机制方面科创板与主板对比.7 表 5:上交所投资者结构(2017 年).8 表 6:新受理科创类基金情况(截至 2019-03-08).10 表 7:已上市战略配售基金情况.12 表 8:存量非被动权益型基金数量与规模(截至 2018-12-31).12 2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一、一、关于科创板关于科创板 “科技创新板”一词最初起源于 2015 年末,彼时为了助力科技创新型企业迈出走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第一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曾推出“科技创新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后俗称“科技创新板”),这是一个规模较小、流动性有限的 OTC 市场。而真正意义上的“科创板”称谓是在去年 11 月的进博会上被首先提出。不同于之前“科技创新板”概念,此次提出的科创板设立于上交所,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施行注册制试点,目的在于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表表 1 1:科创板提出至今科创板提出至今 时间时间 内容内容 2018-11-05 习近平主席出席首届进博会开幕式并在主旨演讲中提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随后,证监会、上交所分别表示,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并将研究制定相关试点方案。2018-12-24 证监会宣布 2019 年九项重点工作,确保科创板注册制尽快落地居首。2019-01-30 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同时就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发布了六个监管细则,明确了科创板的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与承销办法、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就实操性内容进行了规定。与此同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了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2019-02-27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李超、副主席方星海,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黄红元等介绍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2019-03-01 证监会正式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板相关制度与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2019-03-15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和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2019-03-19 上交所发布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的门槛。2019-03-21 上交所公示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和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2019-03-22 首批 9 家科创板受理企业公布。资料来源:证监会网站,上交所网站,Wind 相比于早在 2009 年就已推出的创业板,科创板在审核机制、上市门槛、参与者门槛、交易方式等方面均有显著差异,其中,注册制的放开、上市门槛不再拘泥于企业盈利数据、投资者准入门槛的提升等方面变革均引人关注。3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表表 2 2:科创板与创业板股票交易机制比较科创板与创业板股票交易机制比较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 科创板科创板 创业板创业板 审核制度 注册制 核准制 是否接纳 VIE 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100 亿,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且近一年营收不低于 5 亿。否 上市门槛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4 亿/3000 万,公开发行股份达总股本 10%/25%以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近 2 年净利不低于 5000 万(或近一年营收不低于 1 亿);2)预计市值不低于 15 亿,近一年营收不低于 2 亿,且三年研发合计占三年累计营收不低于 15%;3)预计市值不低于 20 亿,近一年营收不低于 3 亿,且三年经营性现金流不低于 1 亿;4)预计市值不低于 30 亿,且近一年营收不低于 3 亿;5)预计市值不低于 40 亿。1)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万,或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 500 万,近两年应收增长率不低于 30%;2)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 2000 万,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3)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主营业务要求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 6 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募集资金智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投资者门槛 前 20 交易日日均股票资产 50 万,有 2 年交易经验。原则上两年以上股票交易经验,未满两年需签补充申明。交易机制 T+1,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 T+1 成交方式 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涨跌幅限制 前 5 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5 个交易日之后20%涨跌幅限制 上市首日上限:20%、44%,次日开始 10%涨跌幅限制 每手股数 限价单:不少于 200 股/手,不超过 10 万股/手,市价单:不少于 200 股/手,不超过 5 万股/手;不低于 100 股/手,限价单不超过 100 万股/手 资料来源:上交所网站、深交所网站、Wind、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 从市场功能看,科创板将会成为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发挥出资本服务科技创新的作用。由于科技创新风险成本高,同时又需要长期的资金投入,一些创新企业受制于盈利不足以及股权结构的问题,无法在关键时期实现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不得不到境外融资。尽管中国资本市场已经着力于探索促进科技与资本的融合,但种种迹象显示这方面的提升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因此,科创板从设立的初衷来看,主要是为了支持一些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补全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这一块短板。从市场发展来看,科创板的设立将奏响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前奏。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增量改革,设立科创板能在有效控制对存量市场的冲击的基础上探索未来的改革举措、获取宝贵的经验,最后倒逼存量市场的改革。以试点注册制为例,这是市场关注已久的问题,虽然可能对其有一定的担忧,但是这确实是中国资 4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本市场改革发展、走向市场化所必要经历的一环。首先,这一决定是基于当前的资本市场与相关制度的建设已经具有改革的条件。其次,试点注册制并不意味着大水漫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不审核,不仅如此,还会实现更严格的信息披露、更健全的配套措施,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更强调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采取更丰富的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因此,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是经过严谨考虑、有现实条件支撑、更具有创新性的改革方式。从市场生态来看,科创板将培育出更加健康、包容、平衡的市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地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而言,科创板可以通过对企业盈利、股权结构情况进行更加精细化、差异化的安排,改善科技企业的生存环境;对投资者而言,可以根据投资者资产、风险偏好、投资经验等方面进行适应性引导,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让投资者享受到科技红利。同时,应争取在科创板实现健康的投融资环境、更平衡的资本市场结构,具体可以通过完善入退市机制,精准约束机构资本以及引入中长期资金等措施,促进科创板稳步良性发展。二二、科创板参与方式与投资者结构科创板参与方式与投资者结构 2.1 科创板参与方式科创板参与方式 从已公布的相关发行上市与交易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等)来看,目前科创板的参与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以配售等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和上市后的二级市场交易(包括: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大宗交易等)。2.1.1 承销与发行 2019 年 3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明确了科创板股票的发行承销规则,和主板股票相比有很多不同点,我们梳理如下:1)科创板发行时候主要面向券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私募等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不面向个人投资者询价。2)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可申报最多 3 个报价,主板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3)科创板网下发行比例比主板网下发行比例提高 10%,即发行总股本 4 亿股以下的公司网下发行最低比例由 60%提高到 70%,而发行总股本 4 亿股以上的公司网下发行最低比例由 70%提高到 80%。4)科创板网下回拨至网上的比例大幅减少,有效申购倍数在 50 倍到 100 倍之间的回拨比例 5%,主板为20%;有效申购倍数 100 倍以上的回拨比例 10%,主板为 40%。5)网上申购单位科创板从原先的每一申购市值 10000 元下降到 5000 元,每一申购单位从 1000 股下降到500 股。5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6)战略配售条件科创板相对主板也大幅放宽,主板要求首次公开发行 4 亿股以上的公司才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科创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就可以战略配售,只是要求发行 1 亿股以上的战略配售比例不超过发行比例 30%,超过需说明理由;发行不足 1 亿股的战略配售比例不超过发行比例 20%。7)绿鞋机制方面,同样科创板的条件更加宽松,所有科创板公司发行都有超额配售选择权,而主板限制此权利仅在发行超过 4 亿股的公司拥有。表表 3 3:发行与承销方面科创板与主板对比:发行与承销方面科创板与主板对比 项目项目 科创板科创板 主板主板 发行对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网下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参与报价时,应当持有一定金额的非限售股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自律规则,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主承销商应当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预先披露的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当拒绝或剔除其报价。报价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发行比例 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比例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 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二)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超过 4 亿股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80%。(三)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50%优先向公募产品(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配售。网下发行比例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 4 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二)发行后总股本超过 4 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三)其中,应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配售。6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项目项目 科创板科创板 主板主板 回拨机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倍且不超过 100 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8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网上申购单位(一)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 10000 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二)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三)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9999.95 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二)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三)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9999.9 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战略配售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 1 亿股以上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30%,超过的应当在发行方案中充分说明理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 1 亿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 4 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绿鞋机制条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但每次申报的买入价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 4 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数据来源:上交所网站、Wind、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 2.1.2 二级市场交易机制 在交易机制方面,科创板也有诸多创新以及变化。如:1)科创板设立了个人投资者门槛,个人账户 50 万以上,参与证券交易 2 年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才可以参与交易。7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2)交易方式科创板在原来的模式上新增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这是一个创新,盘后价格交易是在收盘后撮合收盘定价申报,最后以收盘价成交。3)科创板交易中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会根据股价高低不同而不同,不过还未有具体规定。4)科创板的交易规则提到在市场成熟时引入做市商,但还未有确定方法。5)不同于主板对融资融券标的的诸多限制,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就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6)科创板交易盘中也增加了两类申报方式,即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7)在涨跌幅方面科创板也有了很大变化,在上市 5 个交易日内无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由 10%扩大为 20%,而主板仅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8)单笔申报数量科创板股票由主板的 100 股变更为 200 股。表表 4 4:交易机制方面科创板与主板对比:交易机制方面科创板与主板对比 项目项目 科创板科创板 主板主板 投资者门槛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个人投资者无对应限制 交易方式(一)竞价交易;(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三)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本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无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 申报价格最小单位 科创板股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适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本所可以依据股价高低,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A 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人民币,基金、权证交易为 0.001 元人民币,B 股交易为 0.001 美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0.005 元。做市商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竞价交易,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做市商可以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报价服务。无此规定。融资融券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上市交易 3 个月,以及流通股本、流通市值、股东人数等条件满足的条件下可以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8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项目项目 科创板科创板 主板主板 申报方式(一)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二)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三)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四)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方式。(一)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二)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方式。涨跌幅(一)本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20%。(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一)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10%。(二)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2、增发上市的股票;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4、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5、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单笔申报数量(一)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 万股;(二)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5 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 2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基金、权证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数据来源:上交所网站、wind、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 2.2 投资者结构投资者结构 A 股投资者通常被区分为自然人投资者、一般法人、沪股通、专业机构四类,以上交所为例,虽然自然人投资者持股市值占比较低,但参与户数却高达全市场的 99.78%。以此推算,依据科创板对于个人投资者设置的50 万投资门槛,将导致约 85%的个人投资者被排除在外。从这个角度看,50 万的投资权限将对科创板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产生重要影响,此举更有利于引导投资人的长期投资行为。表表 5 5:上交所投资者结构(:上交所投资者结构(20172017 年)年)持股市值持股市值 持股市值占比持股市值占比 持股账户数持股账户数 账户数占比账户数占比 自然人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 59445 21.17%3934.31 99.78%其中:10 万元以下 3449 1.23%2179.70 55.28%10-50 万元 9974 3.55%1187.07 30.11%50-100 万元 6545 2.33%285.11 7.23%100-300 万元 10141 3.61%200.33 5.08%300-1000 万元 9073 3.23%62.42 1.58%9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1000 万元以上 20263 7.21%19.67 0.50%一般一般法人法人 172801 61.53%3.85 0.10%沪股通沪股通 3322 1.18%0.00 0.00%专业机构专业机构 45294 16.13%4.86 0.12%其中:投资基金 9145 3.26%0.30 0.01%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年鉴(2018卷)2.3 主要机构投资者主要机构投资者 2.3.1 基金公司 近年来,我国基金行业规模迅猛增长,公募基金数量早已超过 A 股股票数量,截止至 2018 年四季度末,我国公募基金规模 13.84 万亿,其中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规模分别为 0.63、1.53 万亿元。而科创板的出现无疑将给公募机构带来更多的机会。图图 1:基金数量规模变化基金数量规模变化(2016 年以来年以来)图图 2:不同类型基金规模变化(不同类型基金规模变化(2016 年以来)年以来)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16.00 基金份额(万亿份)基金资产净值(万亿元)基金数量(只)0.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QDII型基金 数据来源:基金业协会网站 数据来源:基金业协会网站 作为机构投资者代表之一的基金公司,可以设立公募产品的方式来参与科创板二级市场交易。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 50 万,势必导致大部分个人投资者无法获得科创板交易权限,而科创板基金的出现,可最大程度地解决参与人结构失衡问题。通过公募产品参与科创板投资,不仅可使中小投资者分享到相关科创类企业的发展成果,也可通过封闭期限等方式实现资金的中长期投资,有利于相关企业实现投融资平衡。而对于公募机构本身而言,科创板基金亦极大丰富和完善了公司本身的产品线。同时,由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战略投资者参与股票配售,应当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介绍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但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等主体除外”;因此公募机构实际可通过发行基金的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战略配售,相比于网下申购的比例分配原则,战略投资者可获得全额配售。不仅如此,公募机构(或其子公司)还可通过设立资管计划等方式,来实现对科创企业的投资(如:参与科创类企业的定增、科创企业上市前的 PE 投资)或以财务顾问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如:以专项资管计划的方式协助企业高管参与战略配售等)。10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2.3.2 保险公司 由于险资本身存在资金量大、投资期限长、要求收益稳健等诸多特质,而科创类企业往往存在技术迭代较快、经营风险和业绩波动较大的特点,因此两者在风险偏好上实际存在一定的差异。未来在银保监会放行险资投资科创板的前提下,作为长期资金的代表之一,险资一方面可通过参与科创企业配售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亦可根据其资金配置需求与价值判断实现二级市场交易。从参与形式上看,直接投资与通过公募产品或专门的资管计划参与均是不错的选择;前者投资方式相对灵活,但依赖于自身的价值判断能力,而后者(尤其是参与战略配售基金)相对方便,但由于一般战略配售基金存在封闭期,封闭期内定期开放时只能申购不能赎回,因此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问题。三三、科创板基金科创板基金 3.1 已申报基金已申报基金 鉴于科创类企业商业模式复杂、盈利不稳定,存在较大投资风险,科创板新规针对个人投资者设立了“50+2”的门槛(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资产不低于 50 万,参与证券交易 2 年以上)。对比上交所此前公布的投资者结构数据,不难发现 85%以上的 A 股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科创板,这就给公募基金设立科创板产品创造空间。截至 2019 年 3 月 8 日,证监会网站上公布的“2019 基金募集申请公示表”显示,共有 33 只以“科创板”命名或包含“科技创新”主题的基金提交申请材料并已被受理;其中,有 13 只基金以“科创”或“科创板”命名,其中的 8 只基金已在基金名称中明确 3 年封闭运作,另有 20 只基金名称中包含“科技创新”或“创新”。表表 6 6:新受理科创类基金情况(截至:新受理科创类基金情况(截至 20192019-0303-0808)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基金托管人托管人 基金名称基金名称 受理决定日受理决定日 第一次第一次反反馈意见日馈意见日 中信保诚 建设银行 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8-景顺长城 农业银行 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8-博时 工商银行 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8-交银施罗德 农业银行 前沿科创混合型 2019-3-7-银华 建设银行 科技创新混合型 2019-3-7-华夏 建设银行 科创板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7-华安 农业银行 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7-南方 招商银行 科创板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7-南方 工商银行 创优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7-南方 建设银行 信息创新混合型 2019-3-7-富国 招商银行 科创板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6-万家 建设银行 科创板灵活配置混合型(LOF)2019-3-6-万家 农业银行 科瑞科创板灵活配置混合型(LOF)2019-3-6-鹏华 工商银行 科创板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6-易方达 中国银行 科创板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6-11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广发 农业银行 科创板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6-华安 建设银行 科创板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6-招商 中国银行 科创板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6-广发 建设银行 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3-5-华夏 中国银行 科创板精选混合型 2019-3-5-招商 工商银行 科技创新混合型 2019-3-4-中欧 工商银行 科创先锋混合型 2019-3-4-万家 建设银行 裕惠科技创新混合型 2019-3-4-万家 农业银行 裕兴科技创新混合型 2019-3-4-南方 建设银行 科技创新混合型 2019-2-28 2019-3-8 华夏 建设银行 科技创新混合型 2019-2-28 2019-3-8 富国 建设银行 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2-28 2019-3-8 易方达 中国银行 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2-28 2019-3-8 工银瑞信 招商银行 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2-28 2019-3-8 嘉实 招商银行 科技创新股票型 2019-2-28 2019-3-8 汇添富 工商银行 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2019-2-28 2019-3-8 信达澳银 交通银行 科技创新混合型 2019-1-18 2019-1-24 鹏华 建设银行 科创互联网股票型 2019-3-4-资料来源:证监会网站 3.2 科创板基金分类科创板基金分类 从产品类型上看,在现有基金分类框架体系下,未来涉及科创板投资的基金主要分为:科创板主题基金、科创板指数基金、战略配售型基金和其他现有的公募产品。对于科创板主题基金,其优势在于:1)由于公募产品(尤其是开放式基金)参与门槛相对较低,加之申赎方式较为灵活,这就有利于其他类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借道公募产品参与科创板市场;2)有助于理顺公募机构投资逻辑,发挥其在配置和投资上的优势,实现差异化竞争格局;3)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明确指出,科创板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主要针对七类投资人群(包括: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公司可通过科创板主题基金的方式参与科创板企业的新股询价和申购。当然,由于公募基金“双十”投资限制的存在,若上市股票数量偏少时,该类型基金很难实现完全高仓位运行。同时,相比于指数基金,主动管理型基金依然存在投资标的、仓位不透明和费率偏高等问题。对于 2018 年在规模上获得爆发式增长的指数基金(尤其是 ETF 产品)而言,以此方式参与科创板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从产品本身角度看,指数类(尤其是 ETF)基金是一类较好的投资工具,兼具费率低、流动性高等优势,其运作的公开透明性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很好信息反馈和参考。同时,此类产品相对指数具备良好的跟踪效果,这也令其配置价值凸显。当然,指数类产品缺陷在于,这类产品易受成分股数量和流动性影响,这也是之前创业板指数类基金成立时间比创业板推出时间晚 2 年的一大原因。不过,从指数基金(尤其是 ETF 产品)的配置价值角度看,未来科创板指数基金的前景依然值得期待。12 HTTP:/RESEARCH.CSC.COM.CN 金融金融工程工程研究研究 金融工程深度报告 请参阅最后一页的重要声明 图图 3:创业板类指数基金数量与规模变化(创业板类指数基金数量与规模变化(2011 年以来)年以来)图图 4:创业板股票数量与市值变化创业板股票数量与市值变化 6.05 6.29 19.07 40.67 131.29 184.91 130.52 390.13 02468101214160.0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400.00 450.00 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指数基金规模(亿)指数基金数量(只)0.16 0.74 0.74 0.87 1.51 2.19 5.60 5.23 5.14 4.05 0.00 1.00 2.00 3.00 4.00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