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gws.com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投资评级:推荐(维持)报告日期:2019年02月26日分析师:刘文强S1070517110001☎021-31829700liuwq@cgws.com联系人(研究助理):谢欣洳S1070118090028☎0755-83660814xiexinru@cgws.com数据来源:wind相关报告<<拟放开专业机构投资者直连券商端口,增量正规军入市以激活市场可期>>2019-02-11<<注册制延后下A股发行制度迎双轨制变革,龙头券商将迎饕餮盛宴>>2018-04-01<<分红吸引力可能有所下降,证券公司年报行情带来的脉冲式机会仍值得期待>>2018-03-11创新政策逐渐兑现,资产管理行业步入新时代+正规军逐步入市可期——关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征求意见稿)》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题点评要点1:MOM产品指引落地、激发MOM市场动力弥补MOM产品细则空缺,规范业务发展自2018年10月2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设立管理人中管理人资产管理计划,具体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意味着在国外快速发展的MOM产品被监管局认可,也正式引进国内。2019年2月22日发布的《指引》正式对“151号令”中的MOM产品操作进行的细则化处理。MOM制度可有效解决伞形信托账户的穿透问题,引进增量资金《指引》对MOM的产品定义、运作模式、参与主体资质条件、母子管理人及托管人职责划分、投资运作等进行了规范,之前一只MOM产品只能对应一个账户,现在母管理人应当根据资产管理的需要将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的资产划分成若干子资产单元,每一个子资产单元按规定单独开立子证券期货账户。子管理人应在约定的权限范围内为特定子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或者下达投资指令,母管理人作出投资决策并负责交易执行。有效解决之前伞形信托账户的穿透问题,但绝不可以理解为是伞形信托,有利于考察子管理人业绩水平,引进增量资金,达到组合最优化。市场化的管理费问题,优胜劣汰管理费与业绩挂钩,有助于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原则。《指引》提出“公开募集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的子管理人收取的服务费用,应当从母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中列支。非公开募集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的子管理人收取的服务费用由母管理人与子管理人自主约定。母管理人不得向未提供实质服务的子管理人支付费用,支付的费用应当与子管理人提供的服务相匹配。”严控嵌套背景下,疏通资管机构间联系《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