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城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签署时间:合同编号: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根底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另有说明外,以下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1.2“;a商城〞;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1.6“;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9“;元〞;指人民币元。1.10“;‰〞;指千分之一。第二条出租商铺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局部,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局部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第三条商铺用途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