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那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体系构架与应用管理研究;;城镇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是一个涉及面比拟广的系统工程。下文是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那么,欢送阅读!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那么最新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那么。第二条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本细那么适用于本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及苏坡乡、营门口乡、洞子口乡、桂溪乡、永丰乡、圣灯乡、保和乡、青龙乡等区域范围。第三条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主要职责是:(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统一管理,组织指导各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条例和本细那么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研究、人才培训、经验交流。(二)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区政府领导和市城管委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本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监督检查条例和本细那么的执行情况;完成全市统一部署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任务。(三)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在区政府领导、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落实门前三包〞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完成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的任务。(四)成都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市城管委的领导下,对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综合管理监察,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那么,对全市各级城管监察队伍实行业务指导。“城市管理员、门前三包〞管理员、环境卫生管理员是群众性的义务管理队伍,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监督管理违反条例和本细那么的行为。第四条各级公安、城乡建设、规划、种保、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公用、房管、园林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本细那么的实施。工作。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第五条根据条例第九条规定:(一)不准在城市道路(含待铺装路面的规划道路用地)、河堤通道、街道绿地上搭设亭棚。确需在人行道搭设亭棚的,必须经市城管委会同公安机关批准,由市城管委办理手续并在指定地点设置。(二)未经批准,临街建筑不得破墙开店或将橱窗改作门市。确需破墙开店或将橱窗改作门市的,必须向市城管委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