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2023·08专题专栏·职业教育基于BOPPPS教学模型的“税法”课程思政元素融入研究王倩倩(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小哨650212)在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高校工作的根本标准大环境下,深挖专业课程中的思政元素,搭建显性知识与价值塑造融通桥梁,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课程尤为重要。“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在思政元素融入的过程中面临着融合生硬、融入形式缺乏吸引力等问题。基于此,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BOPPPS教学模型,在专业课程教学实践中全方位、全过程融入思政元素,有利于使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得到提升,从而实现价值育人目标。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明确提出“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要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在全国所有高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面推进,促使课程思政的理念形成广泛共识”[1],这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思政元素与课程深度融合是立德树人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各职业院校充分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导向,深入贯彻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多元育人理念,显性与隐性教育结合,建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职业教育课程。“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程,迫切需要将立德树人的任务要求通过课程思政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实现育人与育才相结合的目标。一、课程思政融入“税法”课程存在的问题“税法”课程是面向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农业经济等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后续专业主干课的重要基础。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税法的基本原理,全面了解我国税法的具体制度,使其能准确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和处理税收征纳中的相关问题。虽然“税法”课程有大量思政元素可供挖掘,但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却较难将其与课程内容达到高度融合,这给广大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带来不少困惑。现阶段,思政元素融入“税法”课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法”课程内容与课程思政融通不足。教师作为课程思政融入课堂的主体,不仅要精于专业知识,还要掌握专业知识背后所蕴藏的隐性思政教育功能。一方面,教师思政理论知识的缺乏,将导致思政元素融入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最终导致课堂教学中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出现“两张皮”的现象[3];另一方面,“税法”课程体系庞杂,且每年都随着政策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大量的课时以满足教学需求,但在课时有限的情况下,为了完成教学任务,许多教师选择将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