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应急预案例文一、总那么〔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二〕工作原那么。1.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2.分级分区、注重成效。根据大气污染情况建立不同级别的污染等级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划分不同的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优化应急预警与响应流程,提高时效性。3.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应急体系,对潜在污染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四〕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级。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结合深圳市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具体分级为:Ⅲ级预警: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101-200范围,即空气质量到达轻度污染或中度污染时,启动Ⅲ级预警。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即空气质量到达重度污染时,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即空气质量到达严重污染时,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五〕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1.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根据本市各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污染源分布情况,将本市划分为2个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按照不同分区的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启动不同的应急措施。具体分区为:西部区:包括南山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等4个区〔新区〕;中东部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等6个区〔新区〕。2.分区执行要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强制性措施全市执行;其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分区执行原那么,依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分区实施。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领导机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