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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Guangming Group Furniture Co.ltd 2008 年年度报告(全文)2008 年年度报告(全文)股票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SST 光明 股票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SST 光明 报告日期:二 00 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报告日期:二 00 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目 录 一、重要提示 2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4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8 六、公司治理结构.11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16 八、董事会报告.17 九、监事会报告.30 十、重要事项.31 十一、财务报告.36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92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一、重 要 提 示 一、重 要 提 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公司董事长马中文先生、总经理任会清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兆梅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UANGMING GROUP FURNITURE CO.,LTD.缩写:GMF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中文先生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红霞女士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红霞女士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 118 号 联系电话:0458-6135587 传 真:0458-6135999 电子信箱:(四)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 118 号 邮政编码:153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 公司电子信箱:(五)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 登 载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国 际 互 联 网 站:http:/www.C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 光明 股票代码:000587 (七)其他有关资料: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6 年 2 月 5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100066 税务登记号码:230702606346794 组织机构代码:60634679-4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湘江路 144 号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营业利润-153,144,657.92 利润总额-172,822,21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822,79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3,261,74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6,950.31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益 357,540.1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16,506.3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20,136,743.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645.2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0.00 本公司按投资比例应享有的非经常性损益-19,561,051.99 (二)截止 2008 年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主要会计数据 (二)截止 2008 年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主要会计数据 2008 年 2007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2006 年 营业收入 110,031,372.65 114,744,134.99-4.11%202,798,701.40利润总额-172,822,216.28 19,265,744.33-997.04%-120,371,20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822,793.36 17,984,289.00-1,060.97%-121,864,73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261,741.37-76,210,212.22-101.10%-130,911,857.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6,950.31-9,729,726.2224.39%54,591,394.51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6 年末 总资产 337,747,140.72 455,115,321.91-25.79%724,469,840.89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61,480,910.83-88,658,117.47-194.93%-106,332,031.973.2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2008 年 2007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2006 年 基本每股收益-0.931 0.096-1,069.79%-0.656 稀释每股收益-0.931 0.096-1,069.79%-0.656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825-0.410-101.22%-0.70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40-0.052 23.08%0.294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6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408-0.477-195.18%-0.573 注:以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以公司合并报表进行列示和计算。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单位:股)本期变动前 本期变动增减(,)本期变动后 数量 (股)比例 (%)发行新股送股 公积金转股其他 小计 数量 (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02,272,723 55.07 -16,642-16,642 102,256,08155.06 1、发起人股份 76,118,224 40.99 76,118,22440.99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0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6,118,224 40.99 76,118,22440.99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其他 0 0 2、募集法人股份 26,099,382 14.05 26,099,38214.05 3、内部职工股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55,117 0.03 -16,642-16,642 38,475 0.0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83,438,855 44.93 +16,642+16,642 83,455,49744.94 1、人民币普通股 83,438,855 44.93 +16,642+16,642 83,455,49744.9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 0 4、其他 0 0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三、股份总数 185,711,578 100.00 0 0 0 0 0 185,711,578 100.00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 股数 本 年 解 除限售股数 本 年 增 加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 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 日期 袁美君 32,317 10,942 21,375 监事持股 党建军 22,800 5,700 17,100 高管持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按规定解除限售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至报告期为止的前三年,公司未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证券;(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变化,公司因高管人员自动减持和董事离职后股份解冻,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总股本 185,711,578 股,其中:非上市流通股 102,256,081 股,比报告初期减少 7,125 股;已上市流通股 83,455,497 股,比报告初期增加 7,125 股。公司无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吸收合并、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减资或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截止目前,公司无内部职工股。(三)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 14,918 名。2、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三)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 14,918 名。2、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918名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总数年度内增减 持有非流 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32.10 59,618,224-16,500,000 59,618,224 59,618,22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8.88 16,500,00016,500,000 16,500,000 无 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8.62 16,016,00016,016,000无 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55,299,8405,299,840无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03,151,7813,151,781未知 黑龙江省天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国有法人 1.452,693,6002,693,600无 王建新 境内自然人 1.011,869,0941,244,009未知 史晓力 境内自然人 0.881,640,5501,640,550 未知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周泰勇 境内自然人 0.581,074,647未知 伊春天河经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71,059,9681,059,968无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51,781 人民币普通股 王建新 1,869,094 人民币普通股 史晓力 1,640,550 人民币普通股 周泰勇 1,074,647 人民币普通股 陶建林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8,100 人民币普通股 池连安 606,400 人民币普通股 胡润梅 580,876 人民币普通股 姜雷 543,500 人民币普通股 贾德林 543,315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上述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未知非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没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四)、公司控股股东情况(四)、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金铸 成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18 日;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业务:国内贸易(国家及省有规定的商品除外);经营资本投资业;技术转让,信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持股数量及比例:59,618,2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股权结构:伊春宏远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70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39.2%;自然人持有 13,5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60.8%。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的 76,118,224 股境内发起人法人股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黑高法执字第 26 号执行裁定拍卖给伊春市青峰农场,过户手续未办理完毕。2007 年 12 月 25 日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青峰农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6,5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用于和解本公司对中国长城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20652.32 万元债务,并于 2008 年 11 月 13 日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向长城公司转让上述 16,500,000 股股份后,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 59,618,224 股,占总股本的 32.1%,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详见 2008 年 1 月 2 日、2008 年 11 月 11 日、2008 年 11月 17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刊登的公告)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伊春市国资办,股权结构图如下:39.2%60.8%32.1%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股份增减数变动 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 马中文 董事长 男 53 2004年5月28日 至 2007年5月27日0009.6 否 兰海林 副董事长 男 47 2004年5月28日 至 2007年5月27日0000.96 是 高金波 董 事 女 41 2004年5月28日 至 2007年5月27日0000.96 是 王景旭 董 事 男 40 2005年9月15日 至 2008年9月14日0000.96 是 王宏岩 董 事 男 33 2007年5月22日 至 2010年5月21日0000.96 是 遇守伟 董 事 男 38 2007年5月22日 至 2010年5月21日0000.96 是 朱秀云 独立董事 女 56 2004年5月28日 至 2007年5月27日0003 是 胡凤滨 独立董事 男 52 2004年5月28日 至 2007年5月27日0003 是 陈为国 独立董事 男 43 2006年4月28日 至 2009年4月27日0003 是 周文彬 监事会 主席 男 39 2007年5月22日 至 2010年5月21日0000.6 是 杨春枝 监事会 副主席 女 54 2004年5月28日 至 2007年5月27日0000.6 是 袁美君 监 事 女 44 2004年5月28日 至 2007年5月27日32317 21375-109420.6 是 陈 清 监 事 女 41 2007年5月22日 至 2010年5月21日0000.6 是 张国民 监 事 女 45 2007年5月22日 至 2010年5月21日0000.6 是 任会清 总经理 女 49 2007年4月9日 至今0008.4 否 赵卫东 副总经理 女 46 2007年12月12日 至今0006.6 否 党建军 副总经理 男 43 2007年4月26日 至今 22800 17100-5700自动减持 8.4 否 自然人 伊春宏远实业有限公司 伊春市国资办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100%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2、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 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职期间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是或否)马中文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9年1月12日至今 否 兰海林 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0年10月1日至今 是 高金波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 2003年5月1日至今 是 王景旭 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2年5月1日至今 是 王宏岩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室副主任 2009年2月18日至今 是 周文彬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保险部2009年3月17日至今 是 杨春芝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监察部部长2009年3月17日至今 是 袁美君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部长 2009年3月17日至今 是 张国民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经部部长 2009年2月18日至今 是 陈 清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会计 2009年3月17日至今 是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1)董事会成员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1)董事会成员 马中文先生,董事长,曾任伊春林业工程公司砖厂团总支书记、伊春林业工程公司二处工会主席、伊春林业工程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兰海林先生,副董事长,曾任省财政厅办公室副科长、省财政厅农税处征管科主任科员、省政府驻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信息催办组组长,现任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高金波女士,董事,曾任伊春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教师、伊春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办公室、伊春市房地局房产处工会主席、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王景旭先生,董事,曾任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行政学院教师、哈尔滨爱青华视广告艺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策划总监、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哈尔滨光明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王宏岩先生,董事,曾任伊春市京华律师事务所见习律师、上海市平凉法律服务所见习法律工作者、上海市定海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董事。遇守伟先生,董事,曾任伊春市华侨联合工艺品公司任工艺员,伊春美华家具有限公司任班长、保管员、伊春美华家具有限公司宣传部部长,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宣传干事,本公司董事。朱秀云女士,独立董事,曾任人民银行伊春办副主任、农业银行伊春办副主任、伊春市农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行会计科科长,现任黑龙江省伊春市农业银行副行长、本公司独立董事。胡凤斌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哈尔滨市道外区律师事务所律师、黑龙江远东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北京市安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司法局科员、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黑龙江仗义事务所主任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2)监事会成员(2)监事会成员 周文彬先生,监事会主席,曾任上甘岭林业局检验员、木材监查,黑龙江省仗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春枝女士,监事会副主席,曾任伊春市消防器材厂会计、伊春光明企业集团公司经营部会计、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会计师、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伊春青峰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袁美君女士,监事,曾任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伊春光明药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圳光明工贸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伊春美华家具有限公司副经理,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陈清女士,监事。曾任伊春市电业局开发公司电器商店营业员,伊春市纸箱厂段长、出纳员、会计,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伊春光明药业有限公司会计,光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会计,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本公司监事。张国民女士,曾任伊春市二轻局统计员、技术员、工程师,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预算审查员,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经部部长,本公司监事。(3)高级管理人员(3)高级管理人员 任会清女士,总经理,曾任伊春市政府政府招待所会计部长、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部长、伊春市森林家具有限公司会计师、宿州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圣泉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经理。党建军先生,副总经理,曾任伊春金龙家具有限公司技术员,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国际贸易部部长、销售部部长、物资采购部部长,伊春市美华家具有限公司经理,伊春市森林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赵卫东女士,副总经理,曾任黑龙江省伊春林业机械厂生产计划统计员,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统计员、计统部部长,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副经理,现任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 姓名/本公司职务 任职/兼职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职务(全资、控股、关联、无关联)姓名/本公司职务 任职/兼职单位 与本公司关系 职务(全资、控股、关联、无关联)胡凤滨/独立董事 北京市安盛律师事务所 无关联 主任律师 陈为国/独立董事 黑龙江省仗义事务所 无关联 主任律师 朱秀云/独立董事 中国农业银行伊春分行 无关联 副行长 王景旭/董事 哈尔滨光明胶业有限公司 关联 总经理 任会清/总经理 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 全资 经理(三)年度报酬情况(三)年度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报酬。(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依据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决议所确定的标准发放。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每月在公司领取津贴800 元,独立董事每月在公司领取津贴 2500 元,监事每月在公司领取津贴 500 元。(2)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报酬,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行业特点和公司效益由董事会确定。(3)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年度报酬合计为 49.8 万元。(四)报告期内无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四)报告期内无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员工情况(五)员工情况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岗员工总人数 1192 人,其中,从事生产人员 864 人,营销人员 12 人,技术人员 61 人,财务人员 22 人,行政管理人员 51 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21 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112 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人员 60 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 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36 人;离退休人员 9 人。六、公司治理结构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一)公司治理总述情况:一、公司治理情况(一)公司治理总述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之要求:(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较为规范,能够依法行使出资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人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实行了三分开,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风险与责任,控股股东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或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等现象。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决策能力,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行。(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保证董事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目前有独立董事三名,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组织会议,依法行使职权,使公司董事能够做到切实有效、诚信勤勉地行使权力。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董事作用。(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监事选任程序选举监事,监事会人员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以及职工代表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信息披露质量的不断提高,来增强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公平获得信息。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法规制定了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做出了规定,并得到认真贯彻与执行。公司制订了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接待股东的来访和咨询。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与相关利益者积极合作,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综上所述,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相符,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的分开情况:(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的分开情况:(1)业务分开: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对于在产品销售及材料采购上目前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均依据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2)人员独立:公司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独立。董事长、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除董事长在控股股东单位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外,其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他人员没有在上市公司与股东单位双重任职,财务人员没有在关联公司兼职;(3)资产完整: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4)机构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没有与控股股东形成交叉,各部门职能明确,各司其职,其工作人员没有在上市公司与股东单位双重任职。(5)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未与集团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三)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三)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2007 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黑龙江省证监局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现场检查和黑证监上字(2007)11 号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建议的通知要求,公司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2008 年度,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完善,及时整改了存在的问题。经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形成了法人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通过自查自纠,公司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公司制度建设,规范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信息披露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运作,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四)董事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四)董事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1)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忠诚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法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严格履行董事会会议投票决策法定程序,并积极配合监事会工作。(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充分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法人治理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董秘的聘任、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朱秀云因出差在外缺席3次董事会。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朱秀云 6 3 0 3 陈为国 6 6 0 0 胡凤滨 6 6 0 0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面检查了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了总结和自我评价。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地发展,现将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1、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在组织机构上,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组织机构职责明确,相互制衡,以加强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织,全部为独立董事,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制定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及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形成了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3、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1)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图 75%95%75%100%75%100%97.5%伊春市森林家具有限公司 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伊春绿时代家具有限公司连云港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伊春光明城商贸有限公司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伊春林海家具有限公司 伊春桃山家具有限公司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控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督导子公司建立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公司还通过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各种有效措施对其进行控制。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下设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3)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的披露等进行有效控制,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它非关联股东的利益。(4)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对外担保事项。(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制订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行为。(6)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投资、公司委托理财、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事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了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展跟踪及责任追究等。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投资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内部控制指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7)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订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公司公开信息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并明确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3、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在公司日常运作当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尚未充分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断加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力度,进一步提高董事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决策程序;持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4、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具有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内控制度能够顺畅地得以贯彻执行。公司内控体系有效地控制了公司内外部风险,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5、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8 年年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其制定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6、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8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