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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00083600083 2008 年年度报告 2008 年年度报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 目录 目录 一、重要提示.2 二、公司基本情况.2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3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 六、公司治理结构.8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9 八、董事会报告.9 九、监事会报告.11 十、重要事项.11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15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50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一、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刘国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仕广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二、公司基本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 博信投资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GUANGDONG BOXIN INVESTING&HOLDINGS CO,.LTD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BOOK DIGITAL 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国真 公司董事会秘书情况 董事会秘书姓名 王立波 董事会秘书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科苑北 3 号路博讯大厦 3 楼 董事会秘书电话 0755-86278086 董事会秘书传真 0755-86278055 董事会秘书电子信箱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姓名 杨琼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科苑北 3 号路博讯大厦 3 楼 证券事务代表电话 0755-86278080 证券事务代表传真 0755-86278055 证券事务代表电子信箱 公司注册地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办公2区A室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科苑北 3 号路博讯大厦 3 楼 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51805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 公司电子信箱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深圳办公区证券资料室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 博信 600083*ST 博信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1993 年 5 月 8 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9001912461 税务登记号码 441900661507618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东门南路 2006 号宝丰大厦五楼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3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营业利润 1,159,113.48利润总额 1,039,93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9,93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8,874.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09,459.09(二)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1,039,939.7240,505,881.3127,211,233.46 28,251,173.18(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8,386.99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327,988.25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86.77合计 1,208,814.49(四)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08 年 2007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2006 年 营业收入 3,177,043.0239,289,461.83-91.91 186,080,021.14利润总额 1,039,939.7240,505,881.31-97.43-61,805,41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9,939.7240,505,881.31-97.43-61,805,41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8,874.77-6,630,248.7097.45-65,707,170.2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50.1761-97.16-0.2687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50.1761-97.16-0.26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0.028896.53-0.2857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3.68148.86减少 145.18 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5111.01减少 107.26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60-24.37增加 23.77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2-18.17增加 17.55 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09,459.094,857,430.23-462.53 22,419,646.8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770.02-485.00 0.097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6 年末 总资产 58,200,354.18 86,221,019.52-32.50 199,287,354.40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8,251,173.18 27,211,233.463.82 12,486,567.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123 0.118 4.24 0.05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4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1,618,194 5.05-11,500,000-11,500,000118,194 0.053、其他内资持股 82,651,206 35.94-29,504,800-29,504,80053,146,406 23.11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82,651,206 35.94-29,504,800-29,504,80053,146,406 23.11 境内自然人持股 、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4,269,400 40.99-41,004,800-41,004,80053,264,600 23.16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35,730,600 59.0141,004,80041,004,800176,735,400 76.84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135,730,600 59.0141,004,80041,004,800176,735,400 76.84三、股份总数 230,000,000 100230,000,000 100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年度股本结构变动系公司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所致。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2008 年 7 月 25 日,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060 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份过户手续。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7,841,632 11,500,000569,76326,911,395股改承诺 2008 年 3 月 10 日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 30,600,000 11,500,000-18,934,360165,640股改承诺 2008 年 3 月 10 日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9,748,19719,748,197承接股改承诺 2008 年 3 月 10 日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11,618,194 11,500,000118,194股改承诺 2008 年 3 月 10 日其他 14,209,574 6,504,800-1,383,6006,321,174股改锁定 2008 年 10 月 29日 合计 94,269,400 41,004,80053,264,600/(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至前三年,公司未有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5 2、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内部职工股。(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4,353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增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5.3335,248,422-2,593,21026,911,395 质押 21,000,000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13.330,600,00030,600,00019,748,197 质押 30,600,000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国有法人 2.65,978,194-5,640,000118,194 无 五华三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未知 1.393,200,0003,200,000 无 烟台凤凰湖酒庄俱乐部有限公司 未知 1.152,642,2042,642,204 无 胡心平 未知 1.072,455,900378,800 无 薛定远 未知 1.022,352,777435,160 无 温世悦 未知 12,300,0002,300,000 无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未知 0.992,279,119-5,997,881 无 彭书鲁 未知 0.972,233,814142,400 无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 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851,803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337,027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5,860,000人民币普通股 五华三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烟台凤凰湖酒庄俱乐部有限公司 2,642,204人民币普通股 胡心平 2,455,900人民币普通股 薛定远 2,352,777人民币普通股 温世悦 2,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79,119人民币普通股 彭书鲁 2,233,814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前三大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非一致行动人;上述前三大股东与其他股东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非一致行动人;上述除前三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增加的 3060 万股股份,系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得。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6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1 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6,911,395 2009-3-1011,500,000 2 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9,748,197 2009-3-1011,500,000 自 2007 年年报披露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在 7 元价格以下减持 3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118,194 2009-3-1011,500,000 自 2007 年年报披露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4 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 688,000 2009-3-10688,000 偿还完股改垫付对价后 5 工行省信托宜宾办事处 520,000 偿还股改对价后 416,000 偿还完股改垫付对价后 6 南充市宏发实业公司 220,000 偿还股改对价后 176,000 偿还完股改垫付对价后 7 涪陵市银河电脑公司 210,000 偿还股改对价后 168,000 偿还完股改垫付对价后 8 乐山沙湾金屋房产公司 200,000 偿还股改对价后 160,000 偿还完股改垫付对价后 9 泸州金融市场 160,000 偿还股改对价后 128,000 偿还完股改垫付对价后 10 南充石油南陵实业公司 154,000 偿还股改对价后 123,200 偿还完股改垫付对价后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刘国昌 50,000,0002004 年 9 月 11 日对外投资业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持有本公司3524842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3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73、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 法人代表 法人股东 注册资本 法人股东成立日期法人股东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广东君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李忠强 118,880,000 1997 年 6月 24 日 电子信息产业、电脑软硬件开发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产销;电子资讯产品、集成电路板,服装;销售:电缆,布料,五金,家用电器,日用杂品,民用建材;经济信息资询、财务顾问资询服务。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普烈伟 独立董事 男 36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6.46 否 刘永开 独立董事 男 41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6.46 否 邝耀球 独立董事 男 34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6.46 否 李波 独立董事 男 44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6.46 否 刘国真 董事长 男 41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52.65 否 张棪文 董事 男 65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6.46 是 张宁远 董事 男 53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120,000120,0006.46 是 文峰 监事会主席 男 41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18.64 否 胡克嘉 监事 男 48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6.79 否 张燕陵 监事 男 49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6.78 否 朱海毅 监事 男 42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6.46 是 李勇 监事 男 41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6.46 否 刘平 副总经理 男 45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34.82 否 王立波 董事会秘书 女 30 2007 年 5 月 30 日2010 年 5 月 30 日22.38 否 李文静 财务总监 女 38 2007 年 1 月 30 日2010 年 1 月 30 日23.70 否 合计/120,000120,000217.44/(二)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张宁远 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07 年 10 月 1 日 是 朱海毅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总经理 2000 年 1 月 1 日 是 张棪文 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副总经理 2000 年 1 月 1 日 是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普烈伟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是 刘永开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顾问 是 邝耀球 东莞市康华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总经理 是 李波 昆明理工大学 教授 是 张棪文 东莞市经贸资产经营公司 副总经理 是 李勇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律师 是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离任原因 胡克嘉 监事 工作调动 张燕陵 监事 辞职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8六、公司治理结构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2007 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文)和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0748 号文)的要求,公司认真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于 2007 年 7月 24 日和 2007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及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职责分工,进行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008 年公司继续开展整改活动,报告期末,公司在治理专项活动中涉及整改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具体如下:1、按新的监管要求修订与完善“三会”制度并规范“三会”运作,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及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职责分工,进行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2、设立专门的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3、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用于保管证券事务类资料。4、通过调派管理人员参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各控股子公司在资金使用、经营决策方面的管理权限及汇报流程,并建立生产经营周报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汇报规定,进一步规范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运作。5、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通过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不断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完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的互动机制,努力构建更加合理及适合自身发展的公司治理构架,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和公司治理绩效,加强对内控制度的检查,完善内控和监察体系,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切实建好公司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缺席原因及其他说明 普烈伟 8 8 刘永开 8 8 邝耀球 8 8 李波 8 71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业务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上与控股股东不存在竞争关系,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人员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系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单位兼职的情况,均在公司领取薪酬。资产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产权清晰,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独立建帐登记、核算、管理。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偿占用、挪用公司资产现象。机构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组织机构健全并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或公司机构从属于控股股东相关职能部门的现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财务方面独立情况 公司财务完全独立,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公司设有独立的银行帐户,依法独立纳税,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9(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环节已制定了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贯彻执行。公司将不断完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力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各级部门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通过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安全平稳运营,保障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五)公司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 1、本公司不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设立了名为审计部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没有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2、审计机构未出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实评价意见。(六)公司是否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8 年 3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3 月 31 日 (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 年 3 月 19 日 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3 月 20 日 八、董事会报告 八、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于 2007 年关闭原主营项目 DY 业务后,本年度内未开展新的实业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净利润为盈利,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主要原因为:2007 年度,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债务豁免及对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钒矿项目因资金匮乏导致工程建设推延,未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主要利润贡献系公司所持有的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 37.5%的股权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所产生股权转让收益。1、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分行业 偏转线圈 309,612.82 362,247.00-17.00-99.14-99.07 减少 8.37 个百分点数码 0.00 0.00 0-100.00-100 增加 207.18 个百分点分产品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0DY 309,612.82 362,247.00-17.00-99.14-99.07 减少 8.37 个百分点数码产品 0.00 0.00 0-100.00-100 增加 207.18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出口 0.00-100.00内销 309,612.82-99.01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公司不存在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2、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 公司未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3、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1)公司是否编制并披露新年度的盈利预测:否 (二)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五届九次 2008 年 2 月 27 日 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2 月 29 日 五届十次 2008 年 2 月 28 日 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3 月 4 日 五届十一次 2008 年 4 月 21 日 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4 月 23 日 五届十二次 2008 年 6 月 22 日 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6 月 24 日 五届十三次 2008 年 7 月 22 日 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7 月 24 日 五届十四次 2008 年 8 月 20 日 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8 月 21 日 五届十五次 2008 年 10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10 月 29 日 五届十六次 2008 年 12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有效地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的各项工作。3、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年主要履行了如下职责:(1)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2)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1 4、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公司薪酬委员会本年度主要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九、监事会报告 九、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内容 五届六次 1、审议公司 200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 2007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五届七次 1、审议公司 2008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正文及摘要。五届八次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2、审议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4、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登电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5、审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6、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7、审议关于暂不召集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五届九次 1、审议公司 2008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正文及摘要。五届十次 1、审议公司 2008 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正文及摘要。十、重要事项 十、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四川广汉锑盐化工厂与本公司买卖纠纷一案 本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7 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资料,通知本公司该法院已受理四川广汉锑盐化工厂与本公司买卖纠纷一案。原告四川广汉锑盐化工厂诉请法院判令本公司偿还原告货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 6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此案截至目前,原告已撤诉。2、全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买卖纠纷一案 本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8 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全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偿还拖欠本公司的货款及相应利息,金额合计 160,960.30 美元。2006 年 6 月 12 日,宝安区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如下判决:(1)被告全茂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270,167.05 元及利息(利息按日万分之二点一从 2005 年 9 月 15 日起至清偿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 16,507 元由被告承担。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动全茂公司的破产程序。根据宝安区法院的判决,本公司已经向贵法院申报对全茂公司债权 1,286,674.05 元及相应利息,依法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3、武汉信乐、上海信诚与本公司买卖纠纷一案 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公司与武汉信乐、上海信诚、许志翔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1)限武汉信乐公司、上海信诚公司、许志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 2,664,600.15 元;(2)限武汉信乐公司、上海信诚公司、许志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向本公司清偿借款人民币 100 万元;(3)限武汉信乐公司、上海信诚公司、许志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 万元;(4)武汉信乐公司、上海信诚公司、许志翔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如武汉信乐公司、上海信诚公司、许志翔不能清偿上述第二判项的借款,上海信华公司在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驳回本公司要求判令武汉信乐公司所持有的对武汉博诚公司的 60%股权归本公司所有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35833 元,由武汉信乐公司、上海信诚公司、许志翔共同负担人民币 30000元,由成都博讯公司负担人民币 5833 元。财产保全费 23843 元,由武汉信乐公司、上海信诚公司、许志翔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35833 元,由武汉信乐公司负担。2007 年 10 月 17,公司收回原查封武汉信乐公司货款 17.8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其余款项尚未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2收回。4、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间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本公司与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间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如下判决:本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 405 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支付违约金 20.25 万元,支付律师费 7.29 万元。该次案件受理费 43386 元、保全费 50000 元由本公司承担。由于公司资金困难,上述欠款未能遵照法院判决进行偿还,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导致公司持有的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 37.5的股权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上述股权拍卖结束,所欠该单位款项已清结完毕。5、宁波市北仑区新矸电器电视配件厂与本公司东莞分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宁波市北仑区新矸电器电视配件厂的定作合同纠纷所涉欠款均已清偿完毕,案件终结。6、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前身成都红光货款纠纷一案 本公司前身成都红光与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货款纠纷一案,本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与甘肃稀土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内容如下:(1)本公司拖欠货款本金 2,173,273.21 元,应承担判决利息 351,825.68 元,尚欠甘肃稀土货款及利息 2,525,098.89 元;(2)本协议生效之日本公司即付给甘肃稀土欠款 20 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30 万元;2008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 30 万元;2008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50 万元;2008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50 万元,剩余 725,098.89 元于 2008 年12 月 31 日前付清。(3)法院讼诉费用及执行费用依照法院判决及法律的规定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一次性付给法院人民币贰万元整即视履行完毕;(4)本公司按以上约定付清全部欠款及费用后,甘肃稀土将自愿放弃所主张的延期付款利息 2,606,082.77 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和解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所涉欠款均已清偿完毕,案件终结。7、台一铜业与本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与台一铜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如下判决:(1)本公司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货款 3,904,405.9 元给原告台一铜业。(2)本公司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截止到 2007 年 10 月 15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490,184.34 元给原告台一铜业。(3)驳回原告台一铜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本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公司与台一铜业间的案件受理费 42,084 元,由台一铜业承担 152 元,本公司承担 41,932 元。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偿还所欠台一铜业款项,上述案件已终结。8、陕西金山与本公司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与陕西金山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如下判决:(1)本公司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货款 3,010,151 元给原告陕西金山。(2)本公司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利息(以 3,010,151 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 2007年 10 月 21 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给原告陕西金山。(3)驳回原告陕西金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本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公司与陕西金山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 30,926元,由陕西金山承担 56 元,本公司承担 30,870 元。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所欠陕西金山款项已清结完毕。9、珠海格力与本公司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与珠海格力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做出如下判决:(1)本公司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拖欠货款的利息(以 3,202,020.48 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 2008 年 3 月 1 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给原告珠海格力。(2)驳回原告珠海格力的其他诉讼请求。(3)如本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公司与珠海格力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 33,623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共 38,623 元,由珠海格力承担 1,506 元,本公司承担 37,117 元。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所欠珠海格力款项已清结完毕。10、南京三环富士公司与本公司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于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审理做出如下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所欠三环富士货款 2,208,576.62 元及利息(按银行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3同期贷款利率自 2007 年 11 月 22 日起计算至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