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1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3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2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赵品璋董事公务原因韩晓生齐子鑫董事公务原因秦定国赵晓夏董事公务原因张博陈飞翔独立董事公务原因孔爱国公司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196,200,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先生、总裁韩晓生先生、财务总监刘国升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5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的内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3释义释义项指释义内容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监会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公司、本公司或泛海控股指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指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泛海能源指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武汉公司指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上海公司指通海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浙江公司指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信华公司指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东风公司指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星火公司指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北京光彩指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