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度报告1/215公司代码:600981公司简称:汇鸿集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唐国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九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遇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确认(报告文号:XYZH[2016]NJA10018),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19,059,944.9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1,905,994.50元后,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94,123,302.04元,减去2015年度已分配除汇鸿有限以外的股东股利4,837,092.58元,减去汇鸿有限已分配给苏汇资管的股利116,889,067.62元(注),减去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时汇鸿有限的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74,964,293.23元以及国有股转持减少未分配利润8,356,320.8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230,478.27元。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2,242,433,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5,030,562.57元,尚余可分配利润1,199,915.70元转入以后年度。本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注: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合并汇鸿有限,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资产交割日为2015年9月1日,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即吸收合并日)为2015年8月31日。根据国办发(2005)60号国企改制实施意见,“国有独资企业实施改制,自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应上交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上述汇鸿有限分配给苏汇资管的股利系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产生的未分配利润。2015年年度报告2/215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重大风险提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