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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4_2015_元力股份_2015年年度报告_2016-0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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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4 _2015_ 股份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4 0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2016 年年 04 月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卢元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卢元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池信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池信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随着国内各项经济改革的逐步落实和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木质活性炭行业有筑底回暖的趋向,行业经营压力有所减轻,但底部尚不稳固,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如果宏观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仍将对活性炭行业造成严重伤害。因此,公司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加强市场开拓;坚持“技术创新”,增强公司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努力实现各公司协同效应与均衡发展。2、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元禾化工 51%股权的受让,元禾化工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元禾化工为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消光剂和硅胶)领域的合作伙伴,主要利润来源于元禾化工与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 EWS,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特别是 2012 年以来业绩增长明显。尽管该公司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的可能性较小,但一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元禾化工的业绩也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元禾化工与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 EWS 是一种强强联合,在采购销售方面的紧密联系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是实现合资经营目的必然最佳选择,目前没有大幅调整的迹象。通过近十年的良好合作,双方有能力应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性。3、非公开发行事项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募集不超过 60,000 万元,用于高端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该方案已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科学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但是由于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核准时间、环保审批进度、募集资金总额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充分实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总股本日总股本 1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600,000 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元。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完成元禾化工 51%股权的受让,元禾化工作为控股子公司列入元力股份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受让股权为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本报告相关数据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调整,有关受让股权事宜,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受让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3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44 第九节 公司治理.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5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116 释义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元力股份、公司 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荔元公司、荔元活性炭 指 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怀玉山公司 指 全资子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满洲里公司 指 全资子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南平元力 指 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元力环境 指 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元禾化工 指 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信元投资 指 间接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 EWS 指 参股公司-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元力股份 股票代码 300174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元力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Co.,Lt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卢元健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53004 办公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 356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53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文显 罗聪 联系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 356 号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 356 号 电话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传真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电子信箱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郑基、吴存进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因实施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进行调整。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588,306,462.35 398,303,359.99 544,957,432.137.95%373,304,923.77 447,928,984.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0,878,217.55 8,108,394.7920,305,825.6252.07%5,416,018.87 17,386,850.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3,537,738.55 3,695,319.413,695,319.41536.96%3,376,595.65 3,376,595.6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6,012,003.62 21,252,995.2342,382,027.768.56%-9,904,121.20 5,257,636.41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70 0.05960.149352.04%0.0398 0.127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70 0.05960.149352.04%0.0398 0.12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3%1.63%3.42%2.31%1.08%3.07%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887,859,496.08 606,339,124.61 835,753,832.836.23%584,703,811.86 801,019,64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22,397,595.93 498,827,996.14 586,189,378.38-10.88%497,519,601.35 589,258,552.76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41,954,661.56152,124,433.00142,610,925.35 151,616,44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97,304.518,304,666.547,574,949.23 3,101,297.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259,932.926,471,956.696,680,413.97 3,125,434.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67,193.208,765,929.3615,925,720.82 10,453,160.242015 年 4 月,公司受让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51%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据此,公司对 2015 年第一季度度相关数据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08,181,158.91141,954,661.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52,287.0011,897,30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259,932.927,259,932.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0,877.5210,867,193.20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27,236.11-479,605.04-108,562.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792,912.526,191,364.722,789,420.3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5,317,002.4612,197,430.8311,970,831.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0,978.43-266,146.92-357,813.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0,894.791,032,537.38283,621.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0,326.65 合计 7,340,479.0016,610,506.2114,010,255.00-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一)主要业务(一)主要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为木质活性炭的生产销售,由元力股份和子公司荔元活性炭、怀玉山活性炭、满洲里活性炭分别生产。四个公司依托当地资源、环境优势,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生产布局。公司产品按用途可分为:糖用、味精用、食品用、化工用、药用、针剂、水处理及其他用途。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命健康、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公司已陆续开发完成室内空气净化活性炭、有机溶剂回收专用炭、天然气贮存专用炭、油气回收专用炭、特殊粒度区间粉状炭、特殊领域用高吸附力磷酸炭、丙酮吸附专用炭等新产品,拓宽了活性炭应用领域。2、2015年4月,元力股份完成对元禾化工51%股权的收购,元禾化工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专业从事白炭黑中间体硅酸钠的生产,是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德国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白炭黑(包括消光剂和硅胶)领域的合作伙伴。元禾化工通过与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元禾化工占40%股权),获得稳定而良好的投资收益,是主要利润来源;2015年元禾化工生产的水玻璃产品90%以上向EWS销售,EWS消耗的水玻璃100%向元禾化工采购。通过本次收购,公司正式进入白炭黑产业链条,形成了“活性炭产业链+白炭黑产业链”并行的业务格局。3、2015年12月29日,公司设立“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有利于发挥活性炭在环境工程应用方面的优势,打通环保应用,将公司从纯产品生产向环保工程应用和劳务服务领域扩展。同日设立“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高端产品比重,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二)行业发展状况(二)行业发展状况 1、全球活性炭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及荷兰等国家,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受原材料制约及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其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根据Freedonia市场研究报告,美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炭消费国和进口国,2014年美国活性炭消费量约为69万吨,占全球活性炭消费量的40%左右。近年来,中国、巴西、印度、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迅速工业化,工业用活性炭的需求量也迅速增加,带动了全球活性炭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根据国际咨询机构Radiant Insights预计,到2020年,全球活性炭市场产值将超过50亿美元。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国,但大多数是年产几百吨到上千吨的小企业。除本公司及其他几家较大型的木质活性炭企业外,国内绝大部分木质活性炭企业的整体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均远落后于欧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木质活性炭行业形成了以国内大厂与欧美企业为主导、众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市场竞争格局。受国内外经济发展放缓的影响,木质活性炭行业自2012年以来面临需求下滑和成本高企的双重挤压,市场持续偏空运行,发生了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次强制洗牌。公司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坚持技术创新、优化管理,占据了主动、优势的地位。随着国内各项经济改革的逐步落实和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木质活性炭行业有筑底回暖的趋向,尽管底部尚不稳固,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但市场环境转暖没有改变。未来,面对着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并随着国内活性炭消费市场的逐渐成熟,一部分规模小、耗能大、污染严重的小型活性炭生产企业必将被市场所淘汰,而行业内技术先进的优势企业必将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产业资源将向着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产品结构优化并具有品牌优势和良好售后服务的产业龙头企业集中。2、2015年公司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主营硅酸钠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沉淀法白炭黑。我国白炭黑行业已经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世界首位。沉淀法白炭黑是白炭黑的主流产品,占白炭黑总产能的比重超过80%,其中接近70%用于生产轮胎和其他橡胶制品。随着各国“绿色轮胎”法规、政策的推出,“绿色轮胎”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根据国际咨询公司弗若斯特沙利文估算,预计未来5年内,中国轮胎市场规模有望突破3,000亿元。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随着“绿色轮胎”市场的高速增长,沉淀法白炭黑作为“绿色轮胎”的关键原材料之一,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供EWS用于沉淀法白炭黑的生产,EWS具备年产10万吨白炭黑生产规模,也是国内白炭黑行业少数取得轮胎认证的供应商之一,将在绿色轮胎高速增长中赢得发展先机。3、2014年12月,国家环保部发布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标志着VOCs治理千亿市场的正式启幕。活性炭是VOCs治理的核心耗材,具有吸附容量高、吸附速度快、使用成本低、易于再生等优势。VOCs处理市场的启动,将为活性炭的环境工程应用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三)公司的行业地位(三)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木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利用上市契机,一方面打破资金瓶颈,依托先进的连续化、清洁化、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大规模的同时,通过并购实现了原料基地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品牌优势,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加强;另一方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经营体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司的规模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实现快速增长。自2001年以来营业收入连续十四年稳健增长,公司木质活性炭的产销量也从1999年建厂时的500吨左右的规模发展到2015年约6万吨的规模,十六年增长近120倍。公司作为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领军企业的地位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品牌影响力、市场号召力得到极大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供参股公司EWS用于白炭黑的生产,EWS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全国同行业前列。公司制定的未来五年发展规划顺应了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将有助于公司发展跨入新阶段。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收购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 51%股权;设立全资子公司元力环境;设立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作为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领军企业,对木质活性炭行业的发展有着突出的认知能力,对本企业的战略定位也有着清晰、深刻的把握,具备了多项竞争优势: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一)产销快速增长,市场份额蝉连第一(一)产销快速增长,市场份额蝉连第一 公司创立于1999年,一直致力于木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六年的精耕细作、悉心打造,从建厂时的产销500吨,发展到2015年的产销约6万吨,16年增长120倍。是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公司产品覆盖发酵行业、食品添加剂、医药行业、化工行业、水处理、环保行业等等,享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和品牌忠诚度,连续多年产量、销售量、出口量居全国第一,预计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30%。公司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注重品牌建设的同时,也十分重视资质体系的完善,确保持续合规经营,促进与客户关系的融洽发展。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三项管理体系认证。通过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采取细致入微的质量控制措施,从原料采购质量、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环节控制、售后技术服务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与保证,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了安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除三体系之外,公司还积极争取国际上通用的其他标准认证,已经通过了犹太认证(Kosher Certification)、清真认证(Halal)以及NSF认证,拓展了公司客户群,也增加了客户对公司的依赖度。公司除具有工业生产所必须的许可资格外,积极办理、维护特有的资质许可。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取得“食品添加剂-木质活性炭的生产许可证”,获得并延展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此外,通过了多家优质客户的特别认证,顺利进入其供应体系。(二)扩产收购并举,区域布局趋于完善(二)扩产收购并举,区域布局趋于完善 自上市以来,公司积极进行生产基地的全国化布局,根据宏观经济状况与行业发展趋势稳步推进行业并购整合。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南平总部为中心,福建莆田、江西玉山与内蒙古满洲里齐头并进的区域战略布局。公司生产基地均位于主要原材料产区,便于就地取材、降低采购成本,也更贴近目标市场,有助于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辐射区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经营实力。(三)研发实力增强,创新引领行业变革(三)研发实力增强,创新引领行业变革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开发模式,良好地把握了实验室技术、中试技术和产业化技术的各阶段特征,有效地组合起企业研发人员和科研机构及高校等研究人员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市场接轨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全过程开发。公司上市以来,不断增强研发投入、扩大研发队伍,并与南京林化所、南京林业大学、同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聘请行业专家教授作为公司专家顾问。目前公司已有45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项;承担国家级项目4项、省级重点项目5项。公司是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木质活性炭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技术创新工程创新性试点企业、依托公司建设的“活性炭企业重点实验室”,经评审认定为“2015年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公司非常早就注重节能环保,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研发。公司自主研发的“规模化磷酸法活性炭清洁生产新技术”在2009年经福建省科技厅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参与研发的“农林剩余物多途径热解气化联产炭材料关键技术开发”项目获得了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公司采用高压电场技术去除气态总磷,获得活性炭工业排放标准的推荐;利用公司多年来开发成功和引进消化的成果,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活性炭联产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硫酸钠废水循环利用技术。依托上述研发力量和研发成果,为公司未来五年发展奠定方向,也将引领行业未来的变革。(四)业务构成多样,未来发展轮廓渐显(四)业务构成多样,未来发展轮廓渐显 1、主营业务产品多样化 公司主营业务为木质活性炭的生产和销售,由元力股份和子公司荔元公司、怀玉山公司、满洲里公司分别生产。四个公司依托当地资源、环境优势,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生产布局。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命健康、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公司也不断强化活性炭新产品的研发,已陆续开发完成室内空气净化活性炭、有机溶剂回收专用炭、天然气贮存专用炭、油气回收专用炭、特殊粒度区间粉状炭、特殊领域用高吸附力磷酸炭、丙酮吸附专用炭等新产品,拓宽了活性炭应用领域。2、业务结构多样化 在不断强化产品生产和新产品研发的基础上,公司也积极尝试进行技术服务输出。公司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支持,提高其产品质量并降低其生产成本,从而间接降低了公司产品的采购成本、增强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此外,公司近年来也不断进行包括热能综合梯级利用、烟气治理、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领域的经验积累与尝试,为公司发展规划的实施储备技术与经验。3、业务类型多样化 2015年4月,公司完成受让元禾化工51%的股权,元禾化工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主营白炭黑用硅酸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通过本次收购,公司正式进入白炭黑产业链条,形成了“活性炭产业链+白炭黑产业链”并行的业务格局。公司白炭黑用硅酸钠生产业务盈利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稳定,属于“现金牛(Cash Cow)”业务,该项业务的并入,增强了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与抗风险能力。着眼于活性炭法烟气治理和热能综合梯级利用技术在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工程方面的应用,2015年12月公司完成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设立,将公司业务从纯产品生产向活性炭工程应用和劳务服务领域扩展。至此,公司未来发展三大方向的轮廓已显。(五)加强内控建设,集团管理初现成效(五)加强内控建设,集团管理初现成效 随着子公司成长和并购的实施,公司集团化雏形已成,对子公司的管控成为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公司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全面梳理完善内控制度,针对公司业务特点,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保障公司的经营安全。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财务是企业的心脏。因此,公司财务始终坚持垂直管理,有效发挥集团资金“监视器”和“监控室”的作用,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2012年整合销售团队,实现全集团统一销售;在原有ERP基础上,分期分批上线OA系统,全集团实现无纸化办公;制定母子公司运行与经营管理权限,明确各自责权利;2014年大力加强集团化管控建设,推行三项制度,对品管体系、安环体系与生产调度的统一管理;对集团各单位实施内部财务审计、人力资源审计。采取上述措施后,公司业已形成集团合力,为未来进一步扩张提供了制度保障。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第四节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向大股东受让股权,将元禾化工纳入上市公司范围,间接投资白炭黑(水玻璃)行业;年末投资设立元力环境,立足活性炭产业链,打通环保应用,提供环保系统解决方案。逐步将元力股份打造成综合性、创新型企业。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经营策略,坚持技术创新、优化管理,较好完成了总体经营目标。全年营业收入增长7.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52.07%(其中:活性炭业务增长105.10%,白炭黑(水玻璃)业务增长16.81%)。(1)受国内外经济发展放缓的影响,木质活性炭行业自2012年以来发生了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次强制洗牌。公司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坚持技术创新、优化管理,占据了主动、优势的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市场筑底回暖的机遇,采取积极的销售策略,巩固优势的同时,大力拓展活性炭应用领域。木质活性炭产销量接近6万吨,再创历史新高,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8.73%和112.23%。报告期内,元力品牌在国内医药领域、亚洲食品、食品添加剂领域的影响力都得到显著增强。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的生产的绝大部分水玻璃按照水玻璃长期供应合同的约定,按成本加成的方式向EWSEWS销售,EWSEWS使用的水玻璃100%向元禾化工采购。元禾化工在不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水玻璃,获取加工利润的同时,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分享EWSEWS经营成果。受国内市场疲弱的影响,2015年生产资料价格呈明显下降,元禾化工采用成本加成方式销售,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47%,但EWSEWS毛利率、经营业绩同比增长较大,元禾化工的净利润同比上升16.81%。(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陆续完成开发特殊粒度区间粉炭、活性炭(供注射用)、低铝含量药用炭、丙酮装车尾气吸附专用炭,促进产品结构优化、提升产品附加值;超级电容炭、柱状炭中试过程取得积极进展;活性炭再生回收利用正在开发中;着力开展活性炭环境工程综合应用的开发工作,成功入选“丙酮装车尾气回收装置优化研究”项目合作商,该项目是公司治理低浓度VOCs的示范工程,是实施未来五年(2016年-2020年)发展规划,开拓VOCs回收市场的举措。(3)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优化调度、加强管理等手段,各公司之间生产协同和均衡发展成效明显,产销基本平衡;在活性炭销量增长12%的情况下,运杂费总额保持平稳;满洲里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好转,产销保持较快增长,留存的进项税上半年抵扣完毕,并取得增值税退税收入156万元,首次实现全年盈利。(4)继续强化资质管理,确保公司持续合规经营,提高市场影响力与客户黏性。报告期内,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元力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新增活性炭(供注射用)、原料药的生产许可;通过NSF认证,连同已有的各项资质、认证,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和美誉度。(5)公司将继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报告期内,通过在公司员工中挖掘、外单位引进多位业务素质强、理念先进的人才,充实公司人才队伍。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提高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提升员工的满意度,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筹资5,250万元,对稳定当时股价起到积极作用。(6)根据国家政策导向、行业市场状况,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实施未来五年(2016年-2020年)发展规划,引领公司转型升级,将公司逐步打造成集环保产品生产、环保技术服务和环保工程应用为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型高科技企业。根据该规划,公司已设立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立足活性炭产业链,打通环保应用;设立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筹划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6万吨高级精制活性炭建设项目”,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向健康医药、环境能源、新材料等高端化转型,实现对现有业务进行巩固和战略升级。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受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提出反馈意见,公司正在整理反馈回复材料。(7)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股东回报,与投资者保持顺畅沟通。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回报规划(2015-2017),修订了采用“股票分红方式”的条件,实施了2014年的现金分红;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2015年中期,中国证券市场出现了严重的非理性大幅下跌,严重误导公司投资价值,损害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公司迅速制定了包括大股东增持在内的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六大举措,对稳定市场预期起到积极作用。二、主营业务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2、收入与成本、收入与成本(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588,306,462.35 100%544,957,432.13100%7.95%分行业 活性炭 448,985,249.47 76.32%398,303,359.9973.09%12.72%硅酸钠 139,321,212.88 23.68%146,654,072.1426.91%-5.00%分产品 活性炭 448,972,649.13 76.32%398,086,725.0173.05%12.78%硅酸钠 132,730,675.68 22.56%140,415,568.6725.77%-5.47%其他 6,603,137.54 1.12%6,455,138.451.18%2.29%分地区 中国境内 460,724,963.32 78.31%437,684,458.7880.32%5.26%中国境外 127,581,499.03 21.69%107,272,973.3519.68%18.93%(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活性炭 448,985,249.47 358,637,092.2120.12%12.72%12.49%0.16%硅酸钠 139,321,212.88 121,564,242.6012.75%-5.00%-4.30%-0.63%分产品 活性炭 448,972,649.13 358,624,531.8720.12%12.78%12.56%0.15%硅酸钠 132,730,675.68 115,574,447.1712.93%-5.47%-4.62%-0.77%其他 6,603,137.54 6,002,355.779.10%2.29%-0.99%3.02%分地区 中国境内 460,724,963.32 385,312,789.8516.37%5.26%5.00%0.21%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中国境外 127,581,499.03 94,888,544.9625.63%18.93%20.30%-0.84%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单位:元 2014 年营业收入 2014 年营业成本2014 年毛利率营业收入比 2013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 2013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2013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活性炭 398,303,359.99 318,817,560.0519.96%6.70%7.93%-0.91%硅酸钠 146,654,072.14 127,025,527.5913.38%96.52%87.36%4.23%分产品 活性炭 398,086,725.01 318,603,125.0719.97%6.69%7.92%-0.91%硅酸钠 140,415,568.67 121,177,501.2013.70%100.57%90.89%4.38%其他 6,455,138.45 6,062,461.376.08%34.87%35.31%-0.30%分地区 中国境内 437,684,458.78 366,969,477.4516.16%28.65%30.43%-1.14%中国境外 107,272,973.35 78,873,610.1926.47%-0.40%-3.63%2.46%变更口径的理由变更口径的理由 2015年4月,公司完成对元禾化工51%股权的收购,元禾化工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专业从事白炭黑中间体硅酸钠的生产,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和产品都增加硅酸钠项目。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的统计口径需要调整。(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大于劳务收入)公司实物销售收入大于劳务收入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木质活性炭 销售量 吨 59,80353,474 11.84%生产量 吨 60,68151,638 17.51%库存量 吨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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