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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岳阳市
看守所
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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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论
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1.1项目名称
岳阳市看守所建设项目
1.1.2项目建设地点
岳阳市湖滨地区的市公安局监管中心
1.1.3项目建设性质
搬迁新建
1.1.4项目建设单位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岳阳市公安局
岳阳市公安局设13个职能科室,11个直属支队,10个派出机构(公安分局),下辖湘阴、汩罗、平江、岳阳、临湘、华容、屈原行政区等7个县(市、区)局,200多个派出所,分布在全市各个城乡。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重任,通过打击和预防犯罪,快速处置突发事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1.5项目提出的理由
岳阳市现看守所位于岳阳市制药三厂附近,属于城区人口密集地带,修建于1979年,当时为县级看守所,占地面积52.05亩,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设计关押容量为290人。1984年岳阳市升格以后,该所担负着市直、岳阳楼区、君山区、开发区的公、检、法、司、安所承办的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涉外案件等犯罪嫌疑人和一年以下余刑罪犯的关押及改造任务。
一方面,随着岳阳市城区人口不断增多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目前岳阳市现看守所月平均关押量长期在700人以上,超过设计关押容量高达400多人,其中2007年该所日均关押量达到756人。该所长期超负荷运转,不能够适应当前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需要。另一方面,岳阳市现看守所监区环山、地势低洼,监舍面积小,关押人员拥挤,加之监舍闭塞,通风采光极其不便,且因经费紧缺,该所年久失修,现监所设施已严重老化,硬件条件在全省地级市看守所中是最差的,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也不符合公安部关于看守所等级达标的要求。同时,由于岳阳市现看守所处于市中心城区,四周居民稠密,环境复杂,既不便于监所管理,也不利于监所安全。
1.1.6项目预期目标
本项目拟从2008年7月份到2009年底投资5390.3万元(未包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在岳阳市湖滨地区的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新建一设计关押容量为1174人的特大型看守所,拟建看守所占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26873平方米,其中在押人员用房14797平方米,民警用房8981.5平方米,武警用房1350平方米,附属用房1444.5平方米,监所病房300平方米。本项目按照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规划、建设。项目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后,一方面应解决目前岳阳市看守所严重超负荷运转,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难以保障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应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未来若干年内打击刑事犯罪、维持社会安定、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同时,新建的监所病房不仅应承担本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医疗、住院任务,还要解决岳阳地区各看守所在押人员、服刑人员医疗、住院困难的矛盾。
1.2研究依据与工作概况
1.2.1研究依据
⑴《看守所条例》;
⑵《看守所建设标准》;
⑶《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
⑷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⑸国家计委颁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⑹《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5);
⑺岳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⑻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⑼岳阳市看守所可研报告的委托书;
⑽业主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
1.2.2研究工作概况
根据委托,我公司组织专家对岳阳市看守所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及分析了相关资料,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及项目拟建地的地理、水文、气象、交通、工程材料、水电供应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选址、建设规模、建设方案、投资估算等有关因素进行了充分研究与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岳阳市看守所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下表:
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用地面积
亩
200
1.1
看守所占地面积
亩
150
1.2
劳动改造场所面积
亩
50
2
建筑面积
m2
26873
2.1
在押人员用房面积
m2
14797
2.2
武警用房面积
m2
1350
2.3
民警用房面积
m2
8981.5
2.4
附属用房面积
m2
1444.5
2.5
监所病房面积
m2
300
3
场地面积
m2
19180
4
设计关押容量
人
1174
5
项目总投资
万元
5390.3
不含土地费用
5.1
工程费用
万元
4945.3
5.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297
5.3
预备费
万元
148
6
建设工期
月
18
不含前期准备
7
平米房屋建筑造价
元/平方米
1349.5
8
绿化率
%
35
1.4结论与建议
1.4.1结论
⑴将岳阳市看守所整体搬迁到岳阳市湖滨地区的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院落,对于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维护社会稳定及法律尊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岳阳市人民响应党中央“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保障。
⑵本项目按照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规划、建设。项目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后,一方面可以解决目前岳阳市看守所严重超负荷运转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还能够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未来若干年内打击刑事犯罪、维持社会安定的需要,同时,新建的监所病房不仅能够承担本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医疗、住院任务,还可以满足整个岳阳地区各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医疗、住院需要。
⑶本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外部交通、通讯、供水及供电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条件、政策支持条件较好。
⑷岳阳市拟建看守所设计关押容量1174人,总占地200亩,其中看守所占地面积150亩,劳动改造场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26873m2,计划总投资5390.3万元(不含土地费用3000万元)。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不含前期工作),拟从2008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到2009年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⑸本项目符合岳阳市总体规划要求,基本建设条件较好,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政治、环境效益,建议尽快组织实施。
1.4.2建议
⑴项目单位应根据拟建规模尽快组织落实资金,请求上级机关给予充分的支持。
⑵项目单位抓紧时间进行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为项目的建设提供较好的建设条件。
⑶本项目的建设必须高起点、高定位进行建设和管理。
⑷在项目建设中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形式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以保证工程项目质量、进度,使投资按预期计划得到控制,并满足可研报告中预期的目标。
⑸建议有关部门批准可研报告,以便筹建单位顺利开展各项筹建工作,使本项目尽早实施。
2.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
2.1需求分析
2.1.1岳阳市概况
岳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与湖北、江西两省相邻,是一个资源丰富、区位优越、风景优美的地方。岳阳市现辖汨罗、临湘二市,平江、岳阳、华容、湘阴四县及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行政区四区。全市共有160个乡镇,3071个村委会,339个居委会和18个街道办事处,国土总面积2234.7万亩,其中市中心区面积824.4平方公里,岳阳市是一个多民族居住的地方,除汉族外还散居着壮族、维吾尔族、苗族、回族等31个少数民族,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岳阳市总人口540.2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32.31万人,乡村人口307.95万人,人口密度为362.6人/平方公里。2005年岳阳市出生人数为57330人,2006年岳阳市出生人数为56305万人。
近年来岳阳市经济持续高速发展,2007年全市完成GDP915.84亿元,比上年增长15.2%,社会秩序管理进一步人性化,2007年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0个,律师人员265人,公证处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006个,全年共调解纠纷3.32万起。
随着岳阳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全市流动人口及暂住人口不断增加,根据岳阳市公安部门统计,2007年岳阳市市区暂住人口达到10万多人,占岳阳市市区总人口数(1050556人)的9.5%。岳阳市作为湖南的北大门和长江沿岸对外开放城市,交通便利,人口流动频繁,预计未来若干年岳阳市流动人口的增长速度将会进一步加快。
2.1.2岳阳市看守所基本情况
岳阳市原看守所位于岳阳市制药三厂附近,属于人口比较稠密的地区,建于1979年,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占地面积52.05亩,设计关押容量为290人。主要担负岳阳市直、岳阳楼区、君山区、开发区的公、检、法、司、安所承办的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涉外案件等犯罪嫌疑人和一年以下余刑罪犯的关押及改造任务。
由于岳阳市原看守所修建于1979年,当时仅作为县级看守所,且受当时社会经济等条件的制约,其监室、禁闭室等在押人员用房,民警用房、武警用房、附属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所、训练场所等均不能够满足现行的《看守所建设标准》的要求,根据公安部编制的《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02]245号),若仅按当时的设计关押容量290人计算,其房屋建筑面积应达到6568.5平方米左右,高于该所实际建筑面积3068.5平方米,可见该所建筑面积明显不足。特别是随着岳阳市城区人口不断增多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目前岳阳市看守所月平均关押量远超过当时的设计关押量,根据岳阳市看守所收押登记册,该所1998年的日均关押量为420人,到2007年底日均关押量达到756人,超过设计关押容量高达466人,在押人员人均总建筑面积仅4.6平方米。同时,该所监区环山、地势低洼,通风、采光严重不足,且因经费紧缺,其房屋建筑年久失修,监所设施已严重老化,不符合公安部关于看守所等级达标的要求。
岳阳市看守所长期超负荷运转,已难以适应当前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需要。
2.1.3拟建看守所在设计容量估算
根据岳阳市统计年鉴以及岳阳市看守所收押登记册,2002年到2006年岳阳市市区人口及岳阳市看守所月平均在押人员(未决犯)的统计数据如下表:
年份
市区人口(万人)
在押人数(人)
备注
2002年
65.51
358
2003年
70.21
443
2004年
73.19
496
2005年
77.21
569
2006年
85.2
712
经过分析,发现岳阳市看守所在押人数(未决犯)与岳阳市市区人口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将岳阳市看守所在押人数(未决犯)设为因变量Y,以岳阳市市区人口为自变量X,建立一元回归模型Y=A+BX,采用最小二乘法,计算出相关参数:
B=(∑XiYi - X’∑Yi ) / (∑Xi2-X’∑Xi)= 17.98
A=Y’-BX’=-819.67
由R2 =1-∑(yi – y i’)2/∑(yi – Y)2计算可知,相关系数R2=0.99,说明岳阳市看守所在押人数(未决犯)与岳阳市市区人口之间存在较好的线性相关性。
根据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人口规模,2015年岳阳市城区非农业人口95万,农业人口15万,合计城区总人口按110计,由Y=A+BX可知,2015年岳阳市看守所在押人数(未决犯)预测值为:
Y(2015年)=A+B X(2015年)
=-819.67+17.98*110=1158人
已决犯人数按未决犯人数的15%计, 1158人*15%=174人。
由上可知岳阳市看守所的关押量预测数为:
1158人+ 174人=1332人
根据预测和岳阳市看守所目前的关押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建看守所的设计关押容量按1174人设计。
2.2建设规模
2.2.1建筑规模
按照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根据岳阳市人口规模,政治、地理条件,刑事发案率以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拟建看守所建筑面积按照岳阳市2015年未决犯人数以及已决犯人数预测值确定,其设计关押容量为1174人,根据公安部编制的《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02]245号)的有关规定,拟建看守所关押容量大于1000人,属于特大型看守所,其建设的工程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⑴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主要包括在押人员用房、民警用房、武警用房附属用房以及监所病房。
其中:在押人员用房包括监室、禁闭室、卫生间、物品储藏室、图书室、阅览室、浴室、伙房、留所服刑罪犯劳动用房、家属会见室等;民警用房包括狱政管理用房、特殊业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以及民警生活用房等;武警用房包括营房、值班工作用房等;附属用房包括变配电室、传达室、车库、仓库、公用卫生间、综合修理间、浴室、生活用品供应室、锅炉用房以及其他设备用房等;监所病房主要为满足岳阳地区所有在押人员的医疗住院需求而建设,其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设计床位15个。根据《看守所建设标准》,拟建看守所房屋建筑总面积(不含监所病房)按19.57m2/在押人员(监室在押人数按1174人计,其他用房在押人数按1000人计)确定,同时考虑未来社会的发展以及不确定因素,民警用房建筑面积在《看守所建设标准》指标面积的基础上按照《看守所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上调15%,拟建看守所其他用房在《看守所建设标准》指标面积的基础上按照《看守所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上调35%。
⑵看守所场地
看守所场地建设包括武警训练场地、民警文体活动场所、集中绿化场地等,其中民警文体活动场地设置健身房或室内活动室,武警训练场地按照武警总部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⑶警戒及其他设施
警戒及其他设施主要包括围墙、岗楼、电网、大门,通讯、电教、信息技防、应急照明、医疗、厨房设备、相应的综合布线以及水、电、道路、消防、空调等基础配套设施。
根据拟建看守所设计关押容量,并严格按照《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02]245号)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建筑总面积为26873平方米,其中在押人员用房14797平方米,民警用房8981.5平方米,武警用房1350平方米,附属用房1444.5平方米,监所病房300平方米,场地面积19180平方米,具体建筑规模见下表:
岳阳市看守所建筑规模分析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
指标m2/人
面积m2
指标(元/m2)
万元
一
房屋建筑
26873
3626.57
1
在押人员用房
监室
7.3
11570
1800
2082.6
禁闭室
0.06
81
1800
14.58
物品储藏室
0.15
203
950
19.29
医务室
0.3
405
1300
52.65
伙房
0.4
540
1500
81
罪犯劳动用房
0.58
783
1200
93.96
其他用房
0.9
1215
850
103.28
小计
9.69
14797
2447.36
2
民警用房
管理用房
1.12
1288
950
122.36
特殊业务用房
2.47
2840.5
1000
284.05
行政办公用房
2.16
2484
950
235.98
民警生活用房
2.06
2369
950
225.06
小计
7.81
8981.5
867.45
3
武警用房
营房
0.9
1215
950
115.43
执勤工作用房
0.1
135
950
12.83
小计
1.0
1350
128.26
4
附属用房
1.07
1444.5
1000
144.5
5
监所病房
15个床位
300
1300
39
二
场地
296.2
1
武警训练场地
2500
80
20
2
民警文体活动场地
2400
120
28.8
3
集中绿化场地
6000
30
18
4
院内道路
8280
120
99.4
5
进所道路
80
6
土石方工程
50
三
警戒设施及装备
1022.5
1
监区围墙(包括巡视道)
526m
2500元/ m
131.5
2
岗楼
4个
12万/个
48
3
监控系统(含门禁系统)
367
4
给、排水、污水处理
88.5
5
电力、电讯、空调
20元/m2
53.7
6
医疗、训练、办公设施
68
7
旗台、宣传、教育设施
18
8
锅炉、食堂设施
25
9
消防设施
30元/m2
80.6
10
挡土墙
5400 m3
180元/m3
97.2
11
外围墙
45
四
合计
4945.3
2.2.2用地规模
根据《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02]245号)的有关规定:看守所建筑用地中在押人员用房、民警管理用房和附属用房以单层计算,建筑覆盖率为33%,其余用房以2.5层计算,建筑覆盖率为27%。结合岳阳市城市绿化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用地面积估算如下:
⑴房屋建筑净用地
①在押人员用房、民警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净用地:(14797m2+1288 m2+1444.5 m2)/33%=53119.7 m2
②其他用房净用地:
(7693.5 m2+1350 m2+300 m2)/2.5层/27%=13842.2 m2
⑵绿化用地:
(53119.7 m2+13842.2 m2)*35%/(1—35%)=36056.4 m2
⑶看守所围墙外的安全隔离带、外通路及劳动改造用地约需50亩
初步测算,本项目计算总用地约为204.53亩,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地的用地情况,确定拟建看守所用地规模为200亩。
3.建址选择
3.1建址现状
根据公安部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看守所建设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建筑的性质及周边环境的特殊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经过岳阳市公安部门、城市规划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协商,岳阳市看守所建设项目选址岳阳市湖滨地区的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占地总面积200亩,其中劳动改造场地50亩。
本项目拟建地距离岳阳市市区10公里,离岳荣公路1公里,项目拟建场地地势较平,周边有多座小山丘和水塘,附近有岳阳市公安干校、岳阳市收教所、岳阳市拘留所、岳阳市戒毒所等多家单位,项目地离岳阳市中心较远,附近无高层建筑物、繁华商业区、距离居民稠密区以及外事活动场所较远,项目建设不会对城市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有通村公路通往项目地,交通比较方便,且项目建设不占用耕地,本项目选址于此比较合理。
3.2建设条件
3.2.1建设地自然条件
项目所在地域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四季分明。其特点为:春湿多雨,夏季多旱,暑热期长,严寒期短,无霜期长,光照充足,热能充裕,其具体气候、水文特征详见下表。
项目地气候及水文特征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特征)
1
年平均气温
16.9℃
2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
4.6℃
3
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
29.2℃
4
最冷月极端最低气温
-11.8℃
5
最热月极端最高气温
39.9℃
6
年无霜期
256-278天
7
年降雨量
829-2336mm
8
历年最大积雪深度
20cm
9
年主导风向
NNE(夏季为S)
10
平均风速
3m/s
11
百年最高洪水位
35.94m(吴淞高程98年)
12
33 m以上洪水出现率
5到6年一次
13
枯水季节最低水位
17.06m
3.2.2交通运输条件
岳阳市的交通特点是地处一江(长江)、一湖(洞庭湖)、三线(京广铁路、京珠高速、107国道)、三省(湘、鄂、赣)、四水(湘、资、沅、澧)的多元交汇点上,本项目地在岳阳市湖滨地区的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处于岳阳市区的西边,有通村公路通往此处,交通比较便捷,地理条件优越。
3.2.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区域地质蒲圻幅1: 20万地质图及区域内调查资料可见,场址地区历经长期、多次的构造运动。场址地区周边地质构造形迹表现为褶皱、断层、层间剪切带及裂隙等。其分布特征为:
⑴褶皱
场址区地处土马坳扇形背斜的北东翼,该背斜是基底主体褶皱之一,由冷家溪群易家桥组及崔家坳组浅变质岩层组成,背斜轴线为西北30°左右,核部岩层倾角较陡,反映了两侧几乎相等的压应力作用。
⑵断裂
根据1: 20万区域地质图,区域性断裂—沙湖—湘阴大断裂从项目地外围通过。
⑶层间剪切带。
层间剪切带系指层岩之间相对滑动所产生的力偶作用形成的劈理带,力学性质上属破劈理,其产状与岩层产状基本一致,剪切带内微裂隙较发育。
本项目详细地质情况需要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条件做进一步的勘察。
3.2.4地质构造与地震效应
在大地构造上,本项目地位于汉江—洞庭呦陷区边缘,地处隆起区与盆地间连接统一的地带,其基底为元古界冷家溪群浅变质岩系。其地震稳定性主要受湘江断裂的影响,历史上曾发生6次3.5—4级地震,挽近时期仍在活动,根据邻区地质资料,场地基岩为单斜岩层,地质构造相对简单。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判定,场地土层等效剪切波速>140m/s,覆盖层厚度<15米,本场地为中软土,Ⅱ类建筑场地,其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建议工程按照7度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g,设计特征周期值0.35s。
3.2.5社会经济条件
岳阳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民本岳阳的执政和发展理念,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岳阳市经济总量强势增长,经济效益全面提升,经济结构显著优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2007年全市完成GDP915.84亿元,比2006年增长15.2%,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8个百分点,连续8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创近30年来的新高。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6.84亿元,净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444.63亿元,净增长19.2%,第三产业增加值294.37亿元,净增长14.8%。岳阳市经济社会正进入了“全面提速,加快发展”的新阶段,由此可见整体搬迁岳阳市看守所的社会经济条件具备。
3.2.6施工条件
本工程所在地的交通运输条件比较便捷,施工材料组织方便;项目所在地的劳动力资源饱满,具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劳务人员、技术水平及施工能力,同时项目所在地的工业状况较好,项目地不远有与施工相配套的混凝土构件厂、木制构件厂、金属加工厂等,这些厂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供货服务水平能够满足本工程施工的需求。建筑工程当地的建材如砖、瓦、灰、砂、石等地方材料供应可靠;施工场地地下无古墓文物、管线设施等,施工道路比较平坦,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设备进入较为方便。同时施工现场基础设施配备齐全,用水、用电、通讯等方便。
4.建设方案
4.1建筑设计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⑴本项目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政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适应岳阳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做到坚固安全,管理方便,功能齐全,美观庄严。
⑵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建筑的性质对周边环境的特殊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应做到建筑物各部分之间的有机结合,统筹兼顾,相互协调,同时充分利用原有的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⑶坚持科学态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体现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
⑷合理规划建构筑物的间距,在满足节能、环保、防灾、防盗等国家颁布的安全规范、规程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地形,节约用地,节省投资,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⑸道路系统和交通组织。合理布置岳阳市看守所的出入口、内部道路系统以及活动场所。
⑹绿化系统布局。拟建看守所绿化率应该符合岳阳市城市绿化的要求。
⑺平面布置上严格按照消防的有关规定,做到有序、畅通、循环的消防通道,与相邻单位及建构筑物的间距必须满足消防的防火间距要求。
⑻环保方面应注重生活污水和噪声的处理问题,做到生活污水排放与噪声处理均达到规定的标准。
4.2总平面布置和功能要求
4.2.1建筑分区
本项目建筑物根据拟建看守所的工作环节和建筑功能,分为监区、行政办公区、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和武警营房区,总平面布局力求做到功能明确,联系方便,监区布置在看守所的中央部位,监区围墙外设立5米宽的警戒区,其他功能区靠近监区布置,行政办公区布置在看守所的出入口处,并在看守所内设置集中绿地和停车场,修建机动车道与城市道路相连,同时在监区内设置环形的消防车通道,以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
4.2.1监区
本项目监区布置在看守所的中央部位,在其四周设置围墙,四角设置警戒楼岗,围墙与监区建筑物距离6米。监区内建筑主要包括监室(含卫生间)、室外活动场、禁闭监室、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及其活动室(含文化教育室)、物品储藏室、图书室、浴室、医务室、看守所民警值班室、管教办公室、谈话室等。
监区内建筑各部分的连接设置封闭通道,并用防护门阁开,同时设置网络状的巡视通道以便于分区巡视,管理通道直线布置,并在管理通道傍边按套间设置民警值班室,其管理半径控制在60米以内。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及其活动室单独设置,并加以隔离,监区内各建筑物间距力求满足通风、日照和防火的要求,在监区内设立一个出入口和一个紧急出入口,且保证监区入口不直接面对看守所出入口。
4.2.2行政办公区
本项目行政办公区建筑主要包括看守所领导办公室、内勤文印室、档案室、职能部门办公室、驻所检察室、会议室、收押检察室、在押人员财务保管室、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通讯室、电教室、警戒武器库、专业技术用房、民警备勤宿舍、食堂、文娱活动室,传达室、发配电房、车库、仓库、浴室、小卖部等。行政办公区内的建筑布局根据各类用房的功能要求分类集中设置,并与道路绿化统筹规划设计。其中收押室设置在警戒线处,紧临监区出入口,按套间设置以便于收押登记、犯罪信息采集、安全检查和健康检查等,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设置封闭隔离通道,使外来人员与在押人员各行其道,以保证在押人员不出警戒线。
4.2.3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
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建筑包括劳动用房、仓库、卫生间、看守所民警值班室等,并设置围墙等警戒设施等。
4.2.4武警营房区
本项目武警营房区建筑物主要包括武警营房、哨兵室、勤务值班室以及军事训练等设施,其建筑布局力求做到方便值勤和内务管理。
4.3建筑方案
4.3.2设计依据
⑴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⑵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⑶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⑷《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⑸《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JGJ127—2000)
⑹《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4.3.3抗震设计及荷载取值
⑴抗震设计烈度:7°
⑵地土类别:Ⅱ类
⑶根据建筑物重要性,建筑抗震类别为丙类建筑。
⑷抗震等级:框架为二级。
⑸基本风压:0.4kn/m2
⑹楼面均布活荷载
办公用房:2.0kn/m2
走廊、门厅、楼梯间、厕所:2.0kn/m2
服务用房:3.5kn/m2
设备用房:按实际重量取值
⑺屋面活荷载
上人屋面:1.5kn/m2
4.3.4建筑设计
建筑平面功能按建筑物的功能划分,平面布置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立面造型丰富、别致并有特色,建筑造型要求体现看守所的建筑特点,建筑物的底层、主要入口门厅和顶部应作重点处理,建筑立面上要细部处理,同时本项目建筑物属于国家一类防火设施,按二级耐火等级选择建筑耐火材料,做好建筑防火设计。
⑴监室
监室(含卫生间)分为普通监室、特殊监室、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和禁闭监室。普通监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6平方米(含铺位面积1.5平方米),设计关押容量为每间8—15人,特殊监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8平方米,设计关押容量为每间3—5人,留所服刑罪犯监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大于普通监室指标,设计关押容量为每间6—8人,禁闭监室每100—150人设置一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大于6平方米。监室按单层建筑设计,其层高根据岳阳市的气候条件以及《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为7—8米。通往管理通道的监室门设置成双层门,一层为铁栅门,一层为钢板门,并设置门锁和观察窗口,通往室外活动场所的监室门为单层门,门高1.8—2.2m,门宽0.7—0.8m,监室前后墙均设监窗,以满足巡视观察和通风采光的要求,监室靠管理通道的一侧墙体上设置加装铁门的送饭孔和送开水孔,空径尺寸为150mm*150mm,高度距地坪1.05m。
监室卫生间与床铺隔离,并做局部遮掩,设置水冲式便器和涣洗设施,使用面积为2—3平方米。普通监室内床铺设置通铺,距离地坪高度为300—400mm,用30mm的木板联体铺设,做防腐处理后固定在地垄上,地垄间距保持在360mm以内。特殊监室设置固定式铁木床,留所服刑罪犯监室设置双层床铺。
监室外活动场所人均占地面积2.5m2,与监室连体设置,顶部加装钢筋防护网,网顶高度为3.2m—3.6m。
根据本项目建筑物的特殊性,拟建看守所监房的墙体拟采用MU10砖、石和M5的水泥砂浆满浆砌实,墙厚为370,监室地坪以上2米用1:2水泥砂浆粉刷墙裙,2米以上部分做吸音处理,监室地坪在做基层夯实后,加浇150mm厚C20砼,并用1:2水泥砂浆加107胶体找平抹面。
⑵防护网
在监室门窗、室外活动场顶部和其他孔洞等地方安装防护网,防护网钢筋直径为25mm,间距小于120mm*150mm,接点采用双面点焊,防护网顶部四周边缘深入墙体大于100mm,并用砼固定。
⑶其他用房
其他用房主要指除监房以外的其他业务用房、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等,主要包括武警用房、民警用房、附属用房以及监所病房。其建筑设计除了按照《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JGJ127—2000)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设计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讯问室应用金属防护网分隔,内墙面采用吸音抹灰或安装其他吸音材料,律师会见室和家属会见室用安全玻璃或普通玻璃加金属防护网分隔开,并安装双向免提式对讲机器和必要的戒护设施,技术用房应该满足防尘、防潮和隔音的要求,技术控制室使用面积大于30m2/间,观察室和特审室使用面积大于24m2/间,监所病房按照15个床位设计,主要给岳阳地区所有在押人员提供住院、医疗服务,以节损就医开支,其建筑设计应符合病房建筑设计的有关规定。
⑷岗楼、监区围墙
监区围墙应用构造柱加基础梁,墙身高度为5.0—5.5米,墙厚370mm,用MU10砖、石和M5水泥砂浆砌筑,围墙顶部做弧形并根据有关规定预埋电网铁件,并设置巡视通道,围墙内外墙均用混合砂浆粉刷。拟建看守所在监区四角设置岗楼4个,每个楼岗截面积为4.0m2,在楼岗上设置上下通道、御寒、避雨、避雷设施。
4.4辅助设施
4.4.1电气
⑴设计依据
①《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②《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③《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技术措施》
④《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⑤本项目用电设备的特殊要求
⑵用电负荷的确定
本项目的用电负荷主要以应急、设备、照明、电器、空调等为主,根据拟建看守所的设计关押容量,建设规模以及岳阳市看守所的工艺要求及用电实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50VA计,经估算总容量约为1467KVA。
⑶变配电所位置的设置
本工程的变配电所考虑到供电的特殊性,变配电所应深入到负荷中心。10KVA进线电缆埋地引入,10KVA总配电间单独设置(防水防潮问题在设计中将以考虑)。
⑷设备选择
本工程内的高压开关柜选用金属铠装带手车的高压开关柜,开关柜内的高压断路器选用真空断路器,变压器选用环氧树脂浇注的铜芯干式变压器,低压开关柜选用带抽屉的开磁柜,一般电力电缆选用阻燃型YJV型交联电力缆;引至顶部的高低压电缆选用带粗钢丝铠装的电力电缆,对一些重要负荷的电力电缆选用氧化镁绝缘的电力电缆。
⑸保险接地、防雷接地系统
本工程低压系统的保护采用TN-S制,本工程内的所有接地包括变电所内的接地,弱电系统的工作接地,建筑物防雷接地等采用联合接地。由于本工程为看守所建筑物,在防雷方面属一类保护建筑;工程设计中在屋顶端装一组高压脉冲电子避雷器;同时在看守所建筑物的各个部位采取均压措施。
⑹泛光照明
在本项目中采用一套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中心设在建筑的底层,同时采用一套BA(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系统将空调、给排水、动力及变配电、照明的各种数据及状态均纳入本系统。
⑺动力
本项目设置柴油发电机供看守所营运期间的应急照明,在看守所内的集中绿化地带设直埋式储油罐一只,供发电机组使用,有效容量1m3。在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独立小间,内设日用油箱、卸油箱各一只和输油泵两台(一用一备)、卸油泵一台。柴油发电机房组运行产生的高温烟气,接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独立水喷雾装置。
4.4.2弱电
⑴通信与综合布线
以满足项目范围内的通信需求为原则,在看守所内建一套室内智能分布天线系统,监区范围内采用集语音、数字、图像为一体传输的综合布线系统,语音主干电缆采用三类UTP铜缆,数据主干采用6芯多膜光纤,水平双绞线采用4对五类UTP。
⑵保安
为保证项目范围内的安全,在监区范围内建立摄像机监控与红外线微波报警系统,本项目在大门与公共廊道处安装CCD报像机与红外微波报警器,并可用数码硬盘录像机进行多画面录像存档。
⑶电信网络
电信网络系统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建立以750MHZ宽带的双向传输的HGC网络系统,为岳阳市看守所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打下基础。电信线路均采用地下暗敷的方式进行铺设。
4.4.3给排水
⑴设计依据
本项目主要依据以下规范、规定进行给排水设计。
①《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②《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1997年版);
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年版);
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⑤《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⑥其他行政和行业规范规定等。
(2)用水量估算
生活用水:根据定额生活用水量400 L/人·d,用水人口按照拟建看守所设计关押容量、看守所工作人员、职工人数等,以2000人计,生活用水量约为800吨/天。
冲洗道路、绿化用水约60吨/天。
未预见用水量按总用水量的30%计。
则生活用水量约为1118吨/天。
消防给水: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本工程为二类建筑,按二类建筑设置消火栓系统,室外消防用水量20L/S;室内消防用水量2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计。
(2)给水
本项目用水自水源引入供水房的贮存水池,由变频水泵加压到屋顶水箱,竖向减压供水,供水压力控制在0.33Pma左右。为保证消防水池水质、室外采用生活和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生活水泵和生活及消防合用水池设在水房内,消防和生活合用水池,容积约为500m3。拟建看守所行政办公区及民警生活区外草坪洒水设置自动旋转式浇洒喷头,看守所内需要的部分热水供应采用汽—水热交换器,热源为蒸汽。为满足本工程的生活、消防及其它用水,室内消防栓沿给水支管按1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