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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4 年年 03 月月 25 日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副董事长副董事长 Kieu Hoang(黄凯黄凯)先生因重要事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先生因重要事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董事Thu Ho Meecham(何秋)(何秋)女士女士代为出席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薛镭先生因重要事务出差;独立董事薛镭先生因重要事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周志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周志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级管理人员等等列席会议。列席会议。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元(含税)。公司负责人郑跃文公司负责人郑跃文先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峥先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朱雪莲朱雪莲女士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需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需作特别提示的风险因素。(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见本年度报告作特别提示的风险因素。(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第四节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报告八、公司八、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未来发展的展望(四)风险分析)(四)风险分析)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 目录目录 一、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一、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二、公司简介二、公司简介.5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7 四、董事会报告四、董事会报告.8 五、重要事项五、重要事项.24 六、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六、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37 八、公司治理八、公司治理.43 九、内部控制九、内部控制.52 十、财务报告十、财务报告.54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十一、备查文件目录.12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 释义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 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科瑞集团 指 科瑞集团有限公司 科瑞天诚 指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光彩实业 指 光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莱士中国 指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莱士国际 指 RAA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莱士国际有限公司 美国莱士 指 Rare Antibody Antigen Supply,Inc./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苏州莱士 指 苏州莱士输血器材有限公司 灵璧莱士 指 灵璧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石门莱士 指 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巴马莱士 指 巴马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大化莱士 指 大化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武鸣莱士 指 武鸣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兴平莱士 指 兴平市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马山莱士 指 马山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全州莱士 指 全州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大新莱士 指 大新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琼中莱士 指 琼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白沙莱士 指 白沙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保亭莱士 指 保亭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郑州莱士/邦和药业 指 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华建 指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上海莱士拟向特定对象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和肖湘阳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邦和药业 100%股权;同时,拟向莱士中国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 49,972.00 万元的行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上海莱士拟通过向特定对象科瑞天诚、新疆华建、傅建平和肖湘阳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邦和药业 100%股权的行为 配套融资 指 上海莱士拟向莱士中国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资金总额49,972.00 万元的行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5%大华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事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黄凯 指 Kieu Hoang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 何秋 指 Thu Ho Meecham Tommy 指 Tommy Trong Hoang Binh 指 Binh Hoang Cristiana 指 Cristiana Barbatelli 白蛋白 指 人血白蛋白 静丙 指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元 指 人民币元 巨潮资讯网 指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一、一、公司信息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上海莱士 股票代码 002252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上海莱士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Shanghai RAA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跃文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北斗路 55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245 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401 公司网址 www.raas- 电子信箱 raasraas-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峥 张屹 联系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 号 电话 021-22130888 021-22130888 传真 021-37515869 021-37515869 电子信箱 raasraas- raasraas-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14 年 2 月新增)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四、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1988 年 10 月 29 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企合沪字第 00330 号-报告期末注册 2012 年 09 月 03 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10000400004034(市局)310112607241951 60724195-1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化。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公司前身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由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和上海市血液中心血制品输血器材经营公司于 1988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合资成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 2004 年 6 月,原合资中方上海血液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血液中心血制品输血器材经营公司 2003 年 3 月 14 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上海血液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 50%的股权转让给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公司原合资外方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将其持有的 50%股权转让给莱士中国有限公司。2007 年 1 月 17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 2007 17 号文批准,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以 2006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 12,000 万元为基准,按 1:1 的比例折成12,000 万股股本,依法整体变更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的股东成为上海莱士的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变。2007 年 3 月 1 日,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莱士中国有限公司各占 50%股份。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五、其他有关资料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晓义、龚晨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张海安、胡晓莉 自2011年9月27日起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止。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樊长勇、张惠芳 自 2014 年 1 月 22 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公告之日止。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13 年 201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2011 年 营业收入(元)496,359,558.35 662,676,897.90-25.10%567,385,77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3,794,617.31 225,013,842.60-36.10%200,354,61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42,443,993.74 221,489,532.24-35.69%199,865,550.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0,108,071.96 263,464,688.95-134.20%178,028,545.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 0.46-36.96%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 0.46-36.96%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5%24.03%-10.48 个百分点 23.54%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1 年末 总资产(元)1,575,146,803.85 1,208,260,796.39 30.36%1,009,530,05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87,234,758.71 1,003,655,841.40 8.33%914,641,998.80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2011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3,811.28-66,426.00-237,555.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402,673.21 3,191,900.00 14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68,326.64 1,009,129.69 709,160.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0,341.63 635,009.03 18,113.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429.91-24,715.70 104,424.88 合计 1,350,623.57 3,524,310.36 489,066.7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 第四节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报告 一、一、概述概述 2013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公司募投项目建成完工并获得了新版GMP的认证证书、完成了公司债券的发行、筹划并实施了与邦和药业的重大资产重组等一系列重要工作。2013年11月,公司募投项目奉贤新厂区顺利通过了新版GMP认证,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这标志着公司募投项目全面建成完工,奉贤新厂区全面正式投入生产运营。2013年3月26日,公司成功发行了3.60亿元公司债券。此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60%,期限5年,附第3年末本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债券的发行节约了筹资成本,很好地改善了公司的资金状况。2013年3月,公司股东着手筹划与邦和药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过各方积极的努力,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已于2014年1月27日完成了资产交割工作,目前正积极地进行各方面的有效整合,以使公司的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2013年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公司还经受住了水灾的考验。2013年10月8日,受台风“菲特”影响,上海普降大雨,公司位于闵行开发区内的部分厂房、车间、仓库进水。水灾发生后,公司立即成立救灾小组,全面有序地展开各种自救工作,并将部分原料血浆、半成品及产成品等及时安全转移到奉贤新厂区。公司亦成立了专门的保险理赔小组与保险公司对接,负责处理灾情发生后的一切理赔工作。公司已分别于2013年12月20日和2014年1月28日收到保险公司各1,000万元预付赔款。目前,相关损失的后续理赔工作仍在进行中。由于水灾的发生打乱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计划,公司第四季度的经营业绩低于预期,致使201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6亿元,较上年下降25.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亿元,较上年下降36.10%。随着奉贤新厂区获得GMP认证并全面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公司很快地从水灾产生的影响中恢复过来。二、主营业务分析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概述 2013 年度,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9,635.96 万元,较 2012 年主营业务收入 66,261.28 万元减少16,625.32 万元,降幅为 25.09%;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32,107.31 万元,较 2012 年主营业务利润 40,073.13 万元减少 7,965.82 万元,降幅为 19.88%。主营业务收入的减少主要是因为闵行厂区遭受水灾后,部分原料血浆、在制品、半成品及产成品因被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 水浸泡而报废,生产车间亦因不能满足生产条件而停产。这导致 2013 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从而使得 2013 年全年经营业绩有所下降。但从全年采浆量来看,2013 年仍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在采浆政策的激励作用下,全年采浆量较上年增长百分之十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采浆计划。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收入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单位:瓶 行业分类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销售量 1,314,019 1,787,615-26.49%生产量 1,747,092 1,897,007-7.90%库存量 514,675 140,651 265.92%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水灾影响,2013 年生产量及销售量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由于销售数量的下降幅度明显高于生产量的下降幅度,导致期末库存量较上期末有较大的增长。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213,859,784.5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3.10%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 第一名 49,782,982.91 10.03%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 2 第二名 49,464,341.87 9.97%3 美国稀有抗体抗原供应公司 48,125,352.91 9.70%4 第四名 37,408,760.66 7.54%5 第五名 29,078,346.16 5.86%合计-213,859,784.51 43.10%3、成本成本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 直接材料 140,542,166.21 80.18%206,890,552.64 79.00%-32.07%直接人工 9,582,924.32 5.47%10,756,572.65 4.11%-10.91%制造费用 25,161,412.03 14.35%44,234,361.49 16.89%-43.12%合计 175,286,502.56 100.00%261,881,486.78 100.00%-33.07%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35,828,481.7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9.39%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适用 不适用 4、费用、费用 单位:元 项目 2013年 2012年 同比增减(%)销售费用 16,077,503.81 18,160,653.83-11.47%管理费用 110,439,082.14 113,787,084.91-2.94%财务费用 14,577,237.83-4,555,156.12 420.02%所得税费用 26,454,877.98 40,675,030.95-34.96%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增长 420.02%,主要是因为公司债券的发行使得公司新增了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度减少 34.96%,主要是因为受水灾影响,公司盈利减少,利润总额较上年度减少了36.13%,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5、研发支出、研发支出 单位:万元 2013年 2012年 同比增减(%)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 研发支出金额 2,241.50 2,439.15-8.10%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52%3.68%0.84个百分点 研发支出较上年度减少8.10%,主要是因为闵行厂区遭受水灾后,部分研发设备及实验室亦受到影响,部分研发工作暂缓进行,研发支出随之减少。6、现金流、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2,681,588.57 813,112,595.53-38.1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2,789,660.53 549,647,906.58 7.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108,071.96 263,464,688.95-134.20%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6.00 14,665,203.50-10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2,679,809.49 149,699,504.47 82.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679,353.49-135,034,300.97-101.9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6,201,298.04 7,160,067.20 4,874.8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02,000.00 136,434,006.35-81.9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599,298.04-129,273,939.15 356.5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2,328,172.29-797,580.73-3,953.28%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 134.20%,主要是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引起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一是因为上年同期公司与部分销售商签署了2012 年货品购销合同,根据合同预收了部分货款。本期未再签署类似合同,因而预收货款减少;二是因为受水灾影响,销售收入下降,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因之减少。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101.93%,是因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同时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2012 年公司收到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供的用于本公司血液制品工艺改进、生产线技术改造和 cGMP 建设项目的课题研究费用 1,330.00 万元,本年度无相关收款,因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2013 年公司支付了 1.42 亿元用于参与由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兴业信托恒阳 1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因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356.51%,是因为一方面 2013 年 3 月公司发行了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共募集资金 3.56 亿元,使得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另一方面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2013 年度支付现金股利 2,448.00 万元,而 2012 年度支付的现金股利为 1.36 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因之减少。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分行业 血液制品生产和销售 496,359,558.35 175,286,502.56 64.69%-25.09%-33.07%4.21%分产品 白蛋白 157,163,246.13 92,920,591.43 40.88%-38.26%-39.62%1.34%静丙 166,335,137.62 58,432,644.41 64.87%-38.26%-30.47%-3.94%其他 172,861,174.60 23,933,266.72 86.15%24.67%-0.11%3.43%合计 496,359,558.35 175,286,502.56 64.69%-25.09%-33.07%4.21%分地区 华东地区 190,469,995.96 69,485,625.98 63.52%-24.87%-26.63%0.87%华南地区 142,574,726.44 49,619,824.21 65.20%-51.49%-60.99%8.49%华北地区 74,233,619.76 23,905,317.56 67.80%24.76%5.35%5.94%东北地区 14,064,752.14 4,710,014.37 66.51%7.53%18.51%-3.10%西南地区 23,936,794.89 7,537,475.42 68.51%1,697.05%3,120.02%-13.92%西北地区 2,954,316.25 996,280.57 66.28%26.92%67.12%-8.11%出口 48,125,352.91 19,031,964.45 60.45%23.56%52.61%-7.53%合计 496,359,558.35 175,286,502.56 64.69%-25.09%-33.07%4.21%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货币资金 329,544,353.59 20.92%362,101,259.88 29.97%-9.05%-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 应收账款 133,128,265.96 8.45%73,807,823.11 6.11%2.34%为了推广小产品冻干人纤维蛋白粘合 剂的销售,公司给予该产品较为宽松的 信用期,因此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大。存货 290,308,938.64 18.43%184,438,618.26 15.26%3.17%-长期股权投资 268,065.01 0.02%268,065.01 0.02%-固定资产 559,870,947.42 35.54%124,387,062.09 10.29%25.25%奉贤新厂区由在建工程转至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11,124,409.02 0.71%379,500,141.16 31.41%-30.70%奉贤新厂区由在建工程转至固定资产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负债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的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2.衍生金融资产-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2,042,000.00-142,000,000.00-99,958,000.00 金融资产小计-42,042,000.00-142,000,000.00-99,958,000.00 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其他-上述合计-42,042,000.00-142,000,000.00-99,958,000.00 金融负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为上海市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及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最早实现血液制品批量生产厂家之一。公司也是国内同行业中血浆综合利用率较高、产品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生产企业之一,是目前国内少数可利用血浆组份生产七种产品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公司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均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质量控制标准。公司除严格遵循现行中国药典外,还遵循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规程、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导原则、美国药典及欧洲药典的要求进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4 行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不惜增加成本采用国际先进的病毒检测方法(核酸扩增法),关键生产设备主要采用进口设备,实现了电脑自动控制的管道化生产,并有 CIP(在位清洗系统)系统与之匹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诸多质量控制的方法正逐步成为国内行业技术发展的方向之一。六、投资状况分析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837.8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95.8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702.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611.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6.53%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8 年 6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 74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2.81 元,共募集资金 51,2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485.8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47,754.1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08 年 6 月 16 日到账,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华验字 2008 6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2008 年 7 月 21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出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的 11,142.79 万元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余额 36,611.38 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8 年 11 月 30 日,经确认的发行费用相比验资时的预估金额节余 83.68 万元,存于公司基本账户,经 2009 年 3 月 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笔节余费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9 年 4 月 20 日,经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了调整。实施方式由在闵行厂区进行改扩建变更为建设奉贤新厂区,以公司在上海市奉贤现代农业园区自购的地块为新厂区建设地,实施原四个项目的建设。调整后,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33,974.15 万元,其中,建设期固定资产投资 31,722.37 万元,生产期流动资金 2,251.78 万元;总投资包括公司购买土地使用的自有资金 3,482.00 万元和募集资金投资 30,492.15 万元。2009 年 10 月 13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0 年 4 月 2 日,公司将上述 3,5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9 年 10 月 26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增设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5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专户下的 5,000 万元募集资金存入该专户进行管理,双方与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2010 年 4 月 7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0 年 9 月 20 日,公司将上述 3,5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0 年 9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将上述 3,5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 年 3 月 29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201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将上述 3,5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 年 6 月 10 日,经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以及合同情况,项目预计投资金额调整为 47,593.00 万元(含土地费用 3,482.00 万元),较调整前项目总投资的金额33,974.15 万元(含土地费用 3,482.00 万元)出现较大增加。2011 年 8 月 22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但此后公司未使用上述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为 2,867.40 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0,702.4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1,226.47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8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2.00 万元;2009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116.78万元;2010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6,894.50 万元;2011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3,969.11 万元,2012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2,387.71 万元;2013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5,095.8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82 万元,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2008 年 7 月及 2009 年 10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分别签署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应及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2011 年 1 月 28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华泰证券与开户银行就上述协议到期失效,根据 201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各专户存放情况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仍为四个,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1 年 9 月 5 日,华泰证券发布关于与华泰联合证券进一步业务整合并变更业务范围获批的公告,公告称华泰证券将丧失保荐机构资格。但鉴于公司 IPO 募集资金未在保荐期间使用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保荐工作指引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6(2010 年修订),该指引规定之第十条“(一)募集资金使用”尚需要持续督导。因此,华泰证券丧失保荐机构资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