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1/223公司代码:600368公司简称:五洲交通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董事王强缺席无董事孟杰其他公务杨旭东三、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公司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堂汉公司和南星公司,合计形成商誉45,563.42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堂汉公司、南星公司目前的状况,尚无法预见到两家公司在较近期间内能够大规模提升生产能力,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现金流量和投资回报;由于目前金属矿产品处于下降趋势,公司进行期末减值测试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矿权评估报告采用的基准日前3年、5年的平均价格与目前市场价格有一定差距,金属矿产品未来的价格走势将对企业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纳入价值估算范围的部分储量尚未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的备案登记文件。因此认为难以对于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适当性作出准确判断,无法对于是否应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和应予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做出合理估计,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四、公司负责人何国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天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芝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二)款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2014年年度报告2/223十。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当年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的比例可以少于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是下列情形之一:①公司当年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②公司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2014年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