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4公司简称:保千里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1/181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庄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年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建雄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于2015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上市公司主体全额承继原中达股份主体存在的未弥补亏损。截止2014年12月31日,原中达股份破产重整后,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588.12万元;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2015年度弥补亏损47,945.94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保千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9,642.18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保千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766.60万元。鉴于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董事会建议公司2016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重大风险提示√适用□不适用2016年年度报告2/181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16902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截止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正在进行中,暂无进展。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