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1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1年05月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2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邓亲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娄雨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娄雨雷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重要提示:1、司法重整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202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川01破申10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申请人成都市嘉豪物资贸易中心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对公司实施重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情况拟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召开出资人会议和债权人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于2021年4月16日获得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同意。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有效执行《重整计划(草案)》以彻底消除公司债务危机、稳固主营业务及核心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同时,公司将加强重塑公司形象,赢得客户的信赖以获取更多经营订单以恢复公司盈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3公司已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投资人第一期投资款3亿元,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予以实施。2、申请恢复上市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且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1条、第13.1.5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及管理层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做了多番努力,最终通过司法重整程序引入战略投资人以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根据公司2020年审计结果,公司初步判断公司符合申请恢复上市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在本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材料,如果公司申请未能被受理或受理后未能获得审核通过,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