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年度报告1/234公司代码:603773公司简称: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234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易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雄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6,351,757.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122,355,71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2,061,700股,以120,294,013股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2,029,401.3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2,788,298.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52,788,298.74元。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64,817,700.04元。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122,355,71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2,061,700股,以120,294,013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158,443,917股。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公司后续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