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1/291公司代码:600981公司简称:汇鸿集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291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独立董事马野青因公务原因王延龙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陈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承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42,433,192股,以此为基数进行测算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2,424,331.9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报告期内未发生新增占用金额。2015-2019年间,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资管”)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毅信达鼎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江苏开元国际集团常州友谊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友谊”)以及苏汇资管下属开元轻工(香港)的参股公司扬州嘉盛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嘉盛”)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鸿中鼎开展鞋类贸易业务,形成欠款。根据财政部2019年12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常州友谊、扬州嘉盛自2020年度起新增为公司关联方。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认定上述欠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常州友谊、扬州嘉盛对汇鸿中鼎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4,339.17万元。2020年12月18日,苏汇资管划拨与上述债权等额资金合计4,339.17万元至公司账户,并约定“除非常州友谊、扬州嘉盛偿还汇鸿中鼎欠款,苏汇资管无权要求公司将上述资金同步同金额返还苏汇资管”,以上资金退还安排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得到彻底解决。自相关事件发生以来,汇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