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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75_2022_华光环能_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_2023-0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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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75 _2022_ 光环 无锡 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报告 _2023 04 25
2022 年年度报告 1/255 公司代码:600475 公司简称:华光环能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2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2022 年年度报告 2/255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性、准确、准确性性、完整完整性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二、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三、三、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报告。四、四、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蒋志坚蒋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强缪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建伟周建伟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4,576,085.41元。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943,894,08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330,362,930.1元人民币。六、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七、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九、是否存在半数是否存在半数以上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十、重大风险提示重大风险提示 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十一、十一、其他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3/255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3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51 第五节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环境与社会责任.69 第六节第六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80 第七节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4 第八节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102 第九节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102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106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2022 年年度报告 4/255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一、一、释义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公司华光环能 指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集团 指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华光工锅 指 无锡华光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华昕设计 指 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国联环科 指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光电站 指 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华光(西安)设计院 指 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惠联垃圾热电、惠联垃圾 指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公主岭德联 指 公主岭德联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乐联 指 江西乐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惠联资源再生 指 无锡惠联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绿色生态科技 指 无锡惠联绿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友联热电 指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惠联热电 指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惠联固废 指 无锡惠联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新联热力 指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世纪天源 指 天津世纪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高燃机 指 南京宁高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山西晋联 指 山西晋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锡联环保 指 常州锡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蓝天 指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中设国联 指 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电力物资 指 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CCER 指 CCER(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是指中国经核证的自愿减排量。CCER 碳交易 指 是指以中国经核证的自愿减排量为商品所做的交易。EPC工程总包 指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BOT 指 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是指公司与业主签订特许经营类协议,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由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资产设施,并通过获得持续补贴或出售产品以回收投资、清偿贷款并获取利润。BOO 模式 指 建设-拥有-经营(Building-Owning-Operation),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PPP 模式 指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MW 指 兆瓦,1MW=1000kw,电站功率常用数据单位 装机容量 指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2022 年年度报告 5/255 上网电价 指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单位电力价格 集中供热 指 以热水或蒸汽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其中某些区域热用户供应热能的方式 循环流化床锅炉 指 在炉膛里把矿物质燃料控制在特殊的流化状态下燃烧产生蒸汽的设备。煤粉锅炉 指 把煤磨成细粉用空气送入炉中在悬浮状态下燃烧产生蒸汽的设备。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 指 将燃气轮机排出的“废气”引入余热锅炉,加热水产生高温高压的蒸汽,再推动汽轮机做功。垃圾焚烧锅炉 指 焚烧生活垃圾的设备,从技术上分为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和炉排炉两种。生物质锅炉 指 以生物质能源做为燃料的锅炉,用途以发电锅炉和各种容量的生活用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为主。烟气脱硝 指 将锅炉燃烧产生的烟尘气体中的氮氧化物从烟气中排除,从而减少对大气污染的一种技术。热电联产 指 既生产电能又提供热能,是一种热、电同时生产、高效能的能源利用形式,能源利用效率比单纯发电提高一倍以上。超低排放 指 火电厂燃煤锅炉采用多种污染物高效协同脱除集成系统技术,使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值,即二氧化硫不超过 35mg/m、氮氧化物不超过50mg/m、烟尘不超过 10mg/m。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一、公司信息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华光环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 Wuxi Huaguang Environment&Energy Group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WHE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蒋志坚 二、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钟文俊 舒婷婷 联系地址 无锡市城南路3号 无锡市城南路3号 电话 0510-82833965 0510-82833965 传真 0510-82833962 0510-82833962 电子信箱 三、三、基本情况基本情况简介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无锡市城南路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无锡市城南路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4028 公司网址 http:/ 2022 年年度报告 6/255 电子信箱 四、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上海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投资管理部 五、五、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 华光环能 600475 华光股份 六、六、其他其他相相关资料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 5 号楼十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孟银、单旭汶 七、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一)主要会计数据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8,839,298,680.90 8,376,838,878.96 8,376,838,878.96 5.52 7,966,820,163.9 7,898,606,62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9,176,913.29 755,353,864.54 755,353,864.54-3.47 654,235,620.30 643,521,21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69,153,844.54 630,928,521.00 630,928,521.00-9.79 497,300,827.01 486,586,422.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0,857,295.69 950,374,465.08 950,374,465.08-19.94 967,918,377.01 967,918,377.01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84,681,353.13 7,277,748,719.51 7,267,288,979.00 6.97 7,594,998,264.51 7,584,538,524.00 总资产 21,125,794,359.84 19,666,098,021.47 19,648,199,765.97 7.42 18,546,301,448.49 18,527,967,423.09 (二二)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825 0.8164 1.0613-4.15 0.7011 0.89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548 0.8164 1.0613-7.55 0.7011 0.89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0.6091 0.6809 0.8852-10.55 0.5315 0.6759 2022 年年度报告 7/255 本每股收益(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8 10.12 10.12 减少0.54个百分点 9.4504 9.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48 8.78 8.78 减少1.3个百分点 7.6112 7.49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5 号,公司对同期可比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2022年,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进行转增股本,按调整后的股份数重新计算比较期间(2021 年、2020年)每股收益。重新计算的 2021 年基本每股收益由 1.0613 元调整为 0.8164 元,重新计算的 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由 0.8964 元调整为 0.7011 元。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2、2021 年及 2020 年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因实施限制性股票而增加的股份未包括在内,同时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实施限制性股票对股份稀释的影响。八、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九、2022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 月份)第二季度(4-6 月份)第三季度(7-9 月份)第四季度(10-12 月份)营业收入 1,968,751,345.15 2,206,205,002.06 1,872,811,741.07 2,791,530,59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238,462.54 191,144,743.36 99,348,628.35 231,445,07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3,074,997.33 153,009,129.60 88,760,568.49 124,309,149.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87,349.99-21,825,544.12 405,081,732.74 336,013,757.0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2 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2022 年年度报告 8/255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438,291.97 附注十八、1-4,004,070.30 45,740,822.9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923,692.55 附注十八、1 38,530,586.16 37,252,593.0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8,415,168.83 附注十八、1 14,305,767.26 41,067,642.4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21,611,031.4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759,181.28 附注十八、1 1,406,543.81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59,595,260.09 74,721,903.23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8,176,605.3 附注十八、1 19,817,713.15 11,785.7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51,230,027.31 附注十八、1 16,222,377.01 36,374,005.68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958,304.44 附注十八、1 30,179,446.23 9,331,884.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90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698,347.69 附注十八、1 30,972,423.54 38,698,745.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5,179,855.24 附注十八、1 42,266,887.74 42,967,098.18 合计 160,023,068.75 附注十八、1 124,425,343.54 156,934,793.29 2022 年年度报告 9/25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十一、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5,497,569.85 444,006,277.77-31,491,292.08 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275,417,403.50 2,253,843,388.50-21,574,015.00 0 应收款项融资 215,399,888.61 175,856,656.53-39,543,232.08 0 合计 2,966,314,861.96 2,873,706,322.80-92,608,539.16 0 十二、十二、其他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一、经营情况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国内宏观环境的影响、煤炭天然气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围绕环保与能源两大领域,开展设计咨询、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投资等一体化业务。在各业务板块深入协同下,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8.39 亿元,营业收入较去年有一定幅度增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9 亿元,利润规模较为平稳。报告期内,公司总体发展情况如下:(一)公司整体业务(一)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发展稳健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相较 2021 年度有一定幅度提升,同比增长 5.52%,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稳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幅主要来自工程及服务收入和项目运营管理收入的增加,全年工程及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34.04 亿元,同比增长 20.09%,其中电站工程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44.75%,增幅较为明显。项目运营管理实现营业收入 34.27 亿元,同比增长13.50%。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19.50%,与 2021 年综合毛利水基本持平。图图 1 1:20222022 年及年及 20212021 年各业务收入比较(单位:万元)年各业务收入比较(单位:万元)2022 年年度报告 10/255 图图 2 2:20222022 年主营业务结构情况年主营业务结构情况 (二二)工程服务收工程服务收入大幅提升,新能源电站业务有所突破入大幅提升,新能源电站业务有所突破 公司工程总包业务积极从传统电站工程向市政环保工程延伸拓展,同时公司电站工程总包也积极开拓新能源电站总包建设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电站工程实现收入 15.36 亿元,同比增长44.75%,收入大幅增加主要来自于光伏电站工程收入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签订传统电站订单 17.83 亿元,新能源光伏电站订单 10.62 亿元,电厂节能降碳改造等环境工程订单 1.27 亿元,新能源电站订单金额及比例有较大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实现收入 18.68 亿元,同比增长 5.33%。报告期新增订单 28.4 亿元,主要包括水环境治理、环卫等多元化环保工程,同时市政工程应收账款回笼率良好,应收款项综合回笼率 90.03%,其中设计业务回笼率 85.76%,EPC 项目回笼率 91.03%。2022 年年度报告 11/255 (三三)热电运营扩张提升明显,集成化、精细化管理有成效热电运营扩张提升明显,集成化、精细化管理有成效 公司热电运营主要以供热为主,以热定电,符合国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碳排放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热电业务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为公司提供优质现金流。公司下属 4 家热电运营企业全年完成总售热 676.56 万吨,热力应收款回笼率约 100%;通过精细化管理,管损控制在 6.7%,管损较去年降低 0.11 个百分点。公司为进一步提升热电业务效率积极研发智慧化运营。公司与浙江大学联合开发国内首个多热源、长距离、大规模蒸汽热网的“智慧热网调度辅助决策系统”,为公司热网调度优化、提高运行安全可靠性以及管损优化提供了技术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对智慧热网系统的生产管理、生产报表、运行优化、资产管理等模块进行完善,推广相关功能在热网运行中的使用,并开发新增了售热市场分析模块和经济性测算模块。(四)(四)固废处置运营业务固废处置运营业务稳中有进稳中有进 作为战略发展方向,公司近年市政环保业务发展迅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固废处置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运营服务实现营业收 6.39 亿元,同比增长 5.26%。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业务已具备一定规模,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已投运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日处理能力 2,900 吨/日,还有在建公主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 400 吨/日,预计将于2023 年竣工。另外,公主岭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拟配套新建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目前 BOT 协议已签订,项目规模 50 吨/日,预计可于 2023 年竣工投运。公司污泥处置业务规模处于行业前列,截至目前公司已投运污泥处置项目规模为 2,490 吨/日。同时,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固废业务新领域,已投运的餐厨垃圾处置规模为 440 吨/日,报告期内,公司启动投资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置扩建项目,规模 725 吨/天,其中厨余垃圾处置规模600 吨/日、餐饮垃圾处置规模 125 吨/日,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 6.89 亿元,项目计划于 2024 完工投运。公司已投运的蓝藻藻泥处置规模,为 1000 吨/日,为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的藻泥处置项目。另外,公司投资建设的惠山区飞灰填埋场一期工程(库容 40 万立方米)已投入使用,目前惠山区飞灰填埋场二期工程设计库容 40 万立方米,已处于调试、收尾阶段,预计于 2023 年上半年投运。项目建成后预计每日可无害化填埋处置约 300m 螯合飞灰,实现垃圾处理终端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2022 年年度报告 12/255 (五五)装装备制造备制造收收入有所下降入有所下降 公司作为锅炉装备的行业排头兵企业,注重装备制造的环保转型拓展。2022 年度,公司装备制造实现收入 19.16 亿元,较同期下降 22.04%。其中,节能高效发电设备实现收入 11.54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77%。公司环保设备中,由于垃圾焚烧电厂已渡过集中建设高峰期,垃圾焚烧炉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垃圾炉订单有所减少,公司大力开发余热锅炉,报告期内,公司在手锅炉订单 21.1 亿元,其中以垃圾炉、生物质炉、余热锅炉、燃气锅炉、炉排炉为代表的锅炉装备新增订单 13.67 亿元,占公司订单总额的 64.8%,其中余热锅炉订单 7.3 亿元,增幅较为明显。(六)(六)围绕主业,开展围绕主业,开展投融资业务投融资业务 1 1、投资、投资情况情况 为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拓展公司清洁能源业务,公司收购了汕头益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 49.5%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取得项目公司实际控制权。目前,澄海益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2 75MW)正在建设中,预计于 2024 年完成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作为汕头市澄海溪南供热片区主力集中热源点,负责汕头澄海区溪南供热片区热负荷供应,对外供汽能力可达 120t/h,年上网电量约 7.5 亿 kwh,年销售蒸汽量约 73 万吨,年总节煤量约 20.9 万吨。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江阴热电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15,516.3675 万元,主要用于江阴热电子公司江阴燃机热电 2 9F 级燃气发电工程项目 2 号机组建设(1 489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补单项目)。2、融资情况、融资情况 2022 年,公司成功发行中期票据 2 亿元,票面利率 3.25%,发行短期融资券合计 14 亿元,平均票面利率 2.43%。中票、短融的顺利发行,有效降低了公司融资成本。(七)其他重大事项(七)其他重大事项 1、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8月 24 日收到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联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的不高于本公司总股本 25%,计235,973,522股股票。2023年3月15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股份的请示及相关方案通过了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预审核,同意国联集团将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国联集团本次转让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转让不高于所持华光环能235,973,52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转让完成后,国联集团持有华光环能不低于445,778,560股,持股比例不低于2022 年年度报告 13/255 47.23%。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递交本次股权受让申请的期限为上市公司发布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之日起的45个交易日内,即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5月23日。本次控股股东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资布局结构,为公司未来发展引入战略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公司发展潜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2、子公司分拆上市情况、子公司分拆上市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国联环科分拆上市工作已完成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并进入辅导阶段,公司将对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根据子公司国联环科的经营情况,有序推进上市申报材料筹备工作。二、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一)环保行业情况 在环保领域,公司主要涉足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及环保项目运营业务。报告期内相关环保行业发展情况如下:(1 1)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022 年 6 月 10 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等联合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指出,到 2030 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实施方案明确要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针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环保及能源领域未来可能迎接较大变化。伴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提高环保领域绿色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占比;能源结构可能发生较大调整,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对能耗控制力度加大,节能领域会迎来较大发展空间;政府和市场将会着力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和市场化机制。同时,从碳捕集、固碳角度,将鼓励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全民节约,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氛围和理念。(2 2)财政支持财政支持 近年来,针对环保投资的财政政策积极,环保行业投资持续加码。2022 年 5 月 25 日,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制定财政政策总体目标:到 2025 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2022 年年度报告 14/255 绿色低碳转型。2030 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 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对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财政政策的持续出台,为低碳环保行业注入发展动力。(3 3)无废城市建设)无废城市建设 生态环境部等 18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目标推动 100 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 市”建设,到 2025 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工作方案拟定了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 能力等主要任务。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公司所在地江苏无锡被列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4 4)垃圾处置垃圾处置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到 2025 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垃圾分类,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减少有机垃圾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推动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和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2022 年 6 月 21 日,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到 2025 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2022 年年度报告 15/255 2022 年 5 月 20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村202244 号),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目标:到 2025 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2015-2020 年,乡镇环境卫生投入持续提升,2020 年达 22.89 亿元,其中垃圾处理投入为 12.83 亿元;2020 年,乡、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 48.46%、69.55%,同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接近 100%,农村生活垃圾市场打开空间较大。2022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的原则。到 2025 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2022 年年度报告 16/255 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到 2030 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的目标。(5 5)污泥处置污泥处置 2022 年 9 月 27 日,国家发改委等 3 部门联合发布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 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 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 95%以上。方案提出规范污泥处理方式,鼓励采用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1)有效利用本地垃圾焚烧厂、火力发电厂、水泥窑等窑炉处理能力,协同焚烧处置污泥;2)鼓励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厌氧消化或好氧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采取土地利用方式;3)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加大污泥能源资源回收利用;4)逐步限制污泥填埋处理,积极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替代处理方案。方案的提出有助于推动污泥处置的资源化和减量化,通过协同焚烧、土地利用、沼气热电联产等方式实现污泥的合理利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目标。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之下,污泥处理技术路线愈发清晰。“十四五”规划在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限制污泥填埋,稳步推进资源化,要求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理途径,鼓励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前提下,可推进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等资源化,鼓励污泥能量资源回收利用。(6 6)环保装备制造高质量发展环保装备制造高质量发展 2022 年 1 月 1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强调环保装备制造业是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要求全面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到 2025 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 1.3 万亿元。碳中和背景下,工业领域的节能提效至关重要,余热资源利用成重要抓手,钢铁、冶金、化工、水泥、石化等行业余热资源丰富,现有设备对余热资源的利用率低,锅炉的节能改造进度将加快。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 号)指出,要推进重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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