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1/244公司代码:600063公司简称:皖维高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244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吴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先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施琪璋、徐斌、夏海林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3]230Z01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281,540.52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156,265,44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96,610,973.32元,扣除年度内已分配2021年度股利192,589,469.2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17,037,597.33元。董事会拟定: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59,249,3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323,887,406.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693,150,191.23元转入下期。报告期,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皖维皕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皖维皕盛未完成2022年度承诺业绩,业绩承诺方应按《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相关约定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在补偿股份的同时,应将获取的上市公司2022年度税后分红收益返还给上市公司,若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回购本次补偿股份的注销日之后,业绩承诺方将不涉及返还2022年度分红收益,公司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2022年年度报告3/244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