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1/271公司代码:688317公司简称:之江生物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271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是√否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六、公司负责人邵俊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卫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0,273,479.9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7,459,254.86元。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704,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546,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589,598.80元(含税)。2022年年度报告3/27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033,917.27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32,623,516.07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75%。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九、前瞻性陈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