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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3_2022_内蒙华电_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_2023-04-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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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63 _2022_ 内蒙 内蒙古 蒙电华能 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报告 _2023 04 27
2022 年年度报告 1/270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2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2022 年年度报告 2/270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性、准确、准确性性、完整完整性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二、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薛惠民 工作原因 高原 三、三、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报告。四、四、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高原高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乌兰格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子南王子南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4 元(含税)。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526,887,811 股计算,预计支付现金股利1,070,409,601 元。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六、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中涉及有关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九、是否存在半数是否存在半数以上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十、重大风险提示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本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详细阐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公司将在2023 年高度关注电力、煤炭、环保等风险,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十一、十一、其他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3/270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3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41 第五节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环境与社会责任.61 第六节第六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66 第七节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2 第八节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88 第九节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89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95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2022 年年度报告 4/270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一、一、释义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常用词语释义 实际控制人、华能集团 指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公司 指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中电联 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魏家峁公司、魏家峁煤电项目 指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龙源风力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京达公司 指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聚达公司 指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蒙达公司 指 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丰泰公司 指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 上都发电厂 指 上都发电公司及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上都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都第二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海勃湾电力公司 指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丰电能源公司 指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和林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乌达莱公司 指 内蒙古乌达莱新能源有限公司 布勒呼牧公司 指 内蒙古布勒呼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察尔湖光伏 指 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聚达新能源 指 内蒙古聚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准格尔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指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岱海发电公司 指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包满铁路公司 指 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北联电能源公司 指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上网电量 指 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 kW 指 千瓦,即 1000 瓦 kWh/kkWh 指 千瓦时/千千瓦时,电力计量单位 MW 指 兆瓦,1,000,000 瓦或 0.1 万千瓦 装机容量 指 全部发电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 权益装机容量 指 全资、控股、直属电厂装机容量与参股电厂装机容量乘以参股比例之和。利用小时 指 一定期间发电设备的发电量折合到额定功率的运行小时数,用来反映发电设备按铭牌容量计算的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2022 年年度报告 5/270 发电量 指 电厂(发电机组)在报告期内生产的电能量,是发电机组经过一次能源转换生成的有功电能数量,即发电机组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组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一、公司信息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内蒙华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Inner Mongolia MengDianHuaNeng Thermal Power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NMH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高原 二、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赵黎鲲 联系地址 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电话 0471-6222388 传真 0471-6228410 电子信箱 三、三、基本情况基本情况简介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1999年4月21日由“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0020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四、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五、五、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2022 年年度报告 6/270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内蒙华电 600863 G蒙电 六、六、其他其他相相关资料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1316-1326 签字会计师姓名 索还锁 吴金龙 七、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23,065,583,790.67 19,001,287,411.44 18,933,565,813.08 21.39 15,361,182,188.02 15,360,550,80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2,007,022.03 495,108,098.48 452,250,182.54 255.88 759,442,465.60 759,063,637.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42,184,589.62 456,111,016.81 413,253,100.87 281.97 742,527,565.23 742,148,73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54,268,548.73 3,140,810,711.02 3,094,464,574.90 64.11 3,912,858,515.65 3,912,858,515.65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393,859,210.61 16,197,398,357.00 16,154,161,612.74 7.39 14,869,096,884.81 14,868,718,056.49 总资产 40,154,240,488.21 41,551,008,863.98 41,484,951,095.77-3.36 42,858,085,110.70 42,857,453,730.16 (二二)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 0.06 0.05 316.67 0.11 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 0.06 0.05 316.67 0.11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 0.05 0.05 400.00 0.11 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3 3.01 2.68 增加8.82个百分点 5.63 5.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9 2.68 2.35 增加9.01个百分点 5.49 5.48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7/270 1.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5 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之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准则解释 15 号。公司对报告期可比期间涉及的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进行了追溯调整。2.计算本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 75,550,000 元和永续中期票据的利息 45,900,000 元。3.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本年可续期公司债利息 75,550,000 元、永续中期票据的利息 45,900,000 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可续期公司债、永续中期票据本金 30 亿元以及其利息。八、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九、2022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 月份)第二季度(4-6 月份)第三季度(7-9 月份)第四季度(10-12 月份)营业收入 5,485,918,422.40 5,484,793,757.11 6,266,541,099.92 5,828,330,511.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6,199,736.69 670,261,855.47 392,011,748.25 203,533,68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490,082,059.39 666,922,956.22 384,189,376.28 200,990,197.73 2022 年年度报告 8/270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7,342,825.28 1,600,050,697.72 2,068,816,400.53 748,058,625.2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2 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207,955.83 -7,426,409.31 338,489.7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176,853.66 21,871,539.74 18,695,390.4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2022 年年度报告 9/270 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05,718.82 58,094,926.34 13,297,707.5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01,470.57 526,734.16 3,840,877.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353,654.81 33,016,240.94 11,575,809.61 合计 19,822,432.41 38,997,081.67 16,914,900.3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十一、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4,403,701.55 0.00-14,403,701.5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11,821,682.88 7,624,743.21-4,196,939.67 133,236.18 大唐托克托发电公司 328,601,427.27 403,600,130.77 74,998,703.50 大唐托克托第二发电公司 229,464,546.57 312,638,819.31 83,174,272.74 包满铁路公司 138,750,000.00 138,750,000.00 0.00 北联电能源公司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0.00 合计 833,041,358.27 972,613,693.29 139,572,335.02 133,236.18 备注:上述项目均在报表中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2 年年度报告 10/270 十二、十二、其他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一、经营情况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讨论与分析 2022 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形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双碳”目标新要求,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大力推进“六个新领先”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整体安排,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公司全年累计完成发电量 610.7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44%,完成煤炭产量871.98 万吨,同比增长 22.75%。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0.66 亿元,同比增长 21.3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7.62 亿元,同比增长 255.88%。(一)疫情防控坚决有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防控要求,全力应对自治区两轮疫情,公司本部及所属电厂、煤矿全部执行封闭管理,封闭超过 60 天。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冬(残)奥会、迎峰度夏等重要时段能源保供任务,3000 余万平方米居民供热得到有效保障。设备稳定性水平全面提升,全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机组长周期运行能力提升显著,15 台机组长周期运行超 200 天。(二)产业协同优势凸显,经营业绩大幅增长。一是面对复杂的经营形势,在燃料成本大幅上升的严峻形势下,公司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抢抓市场机遇,强力推进煤炭增产保供扩销,2022 年 4 月,公司所属魏家峁煤矿取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复,同意魏家峁煤矿生产能力由 600 万吨年核增至 1,200 万吨年,具体详见公司临 2022-008号公告。报告期公司实现煤炭产量 871.98 万吨,同比增长 22.75%,公司合并范围内电厂供应量 208.69万吨,同比增长 182.81%,煤炭外销量 379.55 万吨,同比增长 3.71%,在关键时段确保了生产经营的稳定。二是优化发电时序,利用电价政策,报告期结算电价大幅提升,实现平均售电单价 366.81 元/千千瓦时(不含税),较上年同期增加 57.81 元/千千瓦时,同比上涨 18.71%。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0.66 亿元,同比增加 40.64 亿元,同比增长 21.39%,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 207.67 亿元,同比增长 26.37%;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 4.94 亿元,同比增长 7.96%;煤炭销售收入实现 17.48亿元,同比下降 12.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7.62 亿元,同比增长 255.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实现 17.42 亿元,同比增长 281.97%。(三)精益营销成效突出,量价齐升。加强“精益营销”管理,积极开拓发电、供热市场,报告期公司完成发电量 610.7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44%;完成上网电量 566.1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45%。其中市场化交易电量 545.07 亿千瓦时,占上网电量比例为 96.29%,平均售电单价 366.81 元/千千瓦时(不含税),较上年同期增加 57.812022 年年度报告 11/270 元/千千瓦时,同比上涨 18.71%。完成供热量 1,771.15 万吉焦,同比增长 5.74%,平均售热单价较上年同期增加 0.57 元/吉焦(不含税),同比上涨 2.09%。(四)积极落实政策红利,降本节支成效显著。公司紧跟金融政策变化,大力压降费用支出,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 14,880.09 万元,下降 20.23%。存量贷款利率平均下调 34 个基点。积极落实国家针对能源保供出台的信贷政策,落实能源保供专项授信 24.6 亿元。争取到煤炭清洁利用再贷款专项融资 3.3 亿元。(五)公司治理走深走实,信息披露工作再上新台阶。公司合规治理体系、法人治理结构更加规范有效,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本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综合考评获得 A 级,已连续六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披综合考评 A 级。2022 年,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A 股上市公司真诚回报榜单”且位列第 19 名,在入选的沪市公司中位列第 9 名。(六)燃料管理持续优化,有效控制煤价成本。2022 年,公司认真研判煤炭市场走势,强化国家政策落实,积极推动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约、履约,燃料采购长协覆盖率 100%,厂矿直供率同比上升 0.3 个百分点。公司 6 家电厂实现铁路直达或“公铁联运集装箱”入厂,火车煤占公司进煤总量的 50%以上。(七)改革创新成效不断显现,党建引领凝聚强大合力。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实践,全面完成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获得专利授权 407 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 16 件、国际专利授权 17 件。获得全国行业协会成果奖一等奖 2 项。二、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总体分析 2022 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双碳”目标新要求,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影响,全力以赴保供电、保民生,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2022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高峰时段供需偏紧。受春季大范围雨雪、夏季极端高温少雨、秋冬季来水枯竭与寒潮天气影响,叠加经济恢复增长,2022 年全国有 21 个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创新高。华东、华中区域电力保供形势严峻,浙江、江苏、安徽、四川、重庆、湖北等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国家通过加强省间余缺互济、实施负荷侧管理等措施,有力保障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守牢民生用电安全底线。根据中电联报告,截至 2022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5.6 亿千瓦,同比增长 7.8%。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12.7 亿千瓦,同比增长 13.8%,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 49.6%,同比提高 2.62022 年年度报告 12/270 个百分点;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 8.39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2%。(二)区域分析 根据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截至 2022 年底,全区装机容量为 16,810.68 万千瓦,同比增长9.14%;其中风电装机为 4,563.53 万千瓦,同比增长 14.29%,太阳能发电 1,478.06 万千瓦,同比增长 10.21%。2022 年全区全社会用电量 4,20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12%;其中工业用电量 3,668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33%。2022 年全区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 4,002 小时,同比增加 22 小时;其中,火电 5,007 小时,同比增加 13 小时;并网风电 2,532 小时,同比增加 103 小时;太阳能发电1610 小时,同比增加 47 小时。1.蒙西电力市场 电价方面,2021 年 11 月 1 日自治区工信厅下发关于调整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价格浮动上下限和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自 10 月 15 日起,蒙西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 20%,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 20%限制。本报告期延续了该政策。2022 年,蒙西电力市场按照关于做好 2022 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472 号)有关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年度、月度以及月内等交易,顺利完成了 2022 年的中长期交易工作。截至 2022 年底,蒙西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合约电量为 2,093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9.3%,占蒙西电网公司全年售电量的 87.8%,平均交易价格 0.355 元/千瓦时,较蒙西地区燃煤发电基准价格上涨 0.0721 元/千瓦时,同比上涨 14.5%。其中,区内交易成交电量 1,936.1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 0.3564 元/千瓦时,跨省区交易成交电量 156.9 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0.3408 元/千瓦时。报告期,公司蒙西电网地区平均售电单价为 378.67 元/千千瓦时,同比上涨 18.09%。新能源方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内蒙古自治区将大力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推进能源生产革命,提升煤电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力争全区燃煤发电机组完成灵活性改造 2,000 万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2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目标为 23%,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为 22%。公司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积极争取外送电源项目,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聚达公司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 38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开工建2022 年年度报告 13/270 设,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聚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该新能源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临2022-020 号公告。2.华北电力市场 根据中电联报告,2022 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部分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预计 2023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紧平衡,迎峰度夏期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迎峰度冬期间华北区域电力供需紧平衡。(三)电煤市场 1.供应量方面,全国煤炭产量显著增加。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在 2021 年和 2022 年连续两年全国煤炭产能大幅增加的基础上,2022 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 44.96 亿吨,较 2021 年大幅增加,增速达到了 9%,创下 2011 年(9.8%)以来近 11 年来的同比最大增幅。2.煤价方面,电煤保供政策的效果充分体现,但现货动力煤价格高位运行。为稳定煤价,2021 年12 月 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2022 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明确了“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不变,实行月度定价,调整区间在 550850 元之间。其中,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暂按 5500 大卡动力煤 700 元/吨签订;非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按下水煤基准价扣除运杂费后的坑口价格确定。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扩大了 2022 年的煤炭长协签订范围。2022 年 2 月 2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再次明确了煤炭(动力煤)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蒙西煤炭(5500 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 260-460 元,蒙东煤炭(3500 千卡)出矿环节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 200-300 元。通知进一步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和监管工作,并要求电煤中长期合同实现发电供热企业全年用煤量签约、电煤中长期合同月度履约率以及执行国家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政策的“三个 100%”。通知自202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同时,鄂尔多斯等地相继取消煤管票制度,推动国内先进产能进一步释放,上述政策措施对促进煤价理性回归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受煤炭市场供求因素影响,煤炭供应紧张,煤价持续高位运行。2022 年北方港 5500 大卡动力煤市场均价为 1,296 元/吨,同比上涨 24.2%,煤电企业燃料采购成本大幅增加,给公司的煤电经营带来压力。2023 年,国家对重点用煤企业长协煤全覆盖政策趋紧,用煤企业普遍加大了长协煤的采购力度,随着国内煤炭产量的增加,长协煤兑现率会明显提升,市场煤的份额将受到进一步挤压。2022 年年度报告 14/270 报告期,公司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煤炭产量 871.98 万吨,同比增长 22.75%,公司合并范围内电厂供应量 208.69 万吨,同比增长 182.81%,煤炭外销量 379.55 万吨,同比增长 3.71%;公司完成标煤单价 672.54 元/吨,较上年同期增加 53.77 元/吨,同比上涨 8.69%。(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发电、供热和煤炭产销。公司的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为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截止报告期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 1,284.62 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控股装机容量 1,140 万千瓦,占比 88.74%;新能源装机容量 144.62 万千瓦,占比 11.26%。所发电量除了保证内蒙古自治区外,还向华北、京津唐等地区输送;同时拥有煤炭产能 1,200 万吨,充分发挥煤电一体化协同优势,为内蒙古自治区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提供重要的电力能源保障,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电源支撑点。公司将继续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提高煤电产业协同效应,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区域一流现代化综合清洁能源公司。三、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上市公司,是区域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公司发电资产遍布自治区九个盟市,项目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公司业务范围包括火力发电、供应,供热,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以火电为主的发电、供热业务以及风电和太阳能等为主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并经营煤炭生产及销售等业务。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经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厂共计17家,装机容量1,284.62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1,140 万千瓦,占比 88.74%;新能源装机容量 144.62 万千瓦,占比 11.26%;公司煤炭产能 1,200 万吨/年。从业务分布看,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向蒙西电网、华北电网、蒙东电网供电,其中,蒙西电网、蒙东电网区域主要以直调、大用户交易等方式销售;华北电网主要以“点对网”和特高压直送等方式销售。随着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竞价上网成为发电企业重要的销售方式。2022 年年度报告 15/270 公司供热业务主要包括居民供热及工业供汽,其中,居民供热直接销售给热力用户或通过协议以趸售方式销售给热力公司;工业供汽以协议方式直售给客户。公司煤炭业务为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部分煤炭用于电厂自用和公司合并范围内销售,其余全部外销。(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煤炭产销量以及煤炭销售价格、燃料采购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前业绩和发展潜力。公司发电量、供热量以及煤炭产销量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区域分布、市场竞争、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610.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4%;供热量累计完成 1,771.15 万吉焦,同比增长 5.74%;公司煤炭产量 871.98 万吨,同比增长 22.75%。公司电价和煤炭价格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结算电价完成 366.81 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上涨 18.71%;标煤单价完成 672.54 元/吨,同比上升 8.69%;煤炭销售价格完成 460.66 元/吨,同比降低 15.55%。四、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位资源优势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储备丰富,具有较明显的发电区域优势。公司电源结构以火力发电为主,电厂布局主要在煤炭资源丰富、电力负荷较大区域,凭借央企管理与地方政策结合的优势,推进公司发展。随着蒙西电网改革的推进,公司将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格局和竞争态势,公司将积极开发内在潜力,优化电力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二)发电装机规模优势 截止报告期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 1,284.62 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 1,562.44 万千瓦,在内蒙古电力市场保持了较高的份额,规模优势进一步凸显。(三)战略布局优势 公司控股的上都发电厂属于“点对网”直送华北电源项目,具有跨区域送电的市场优势;公司全资控股的魏家峁公司属于煤电一体化项目,通过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外送,综合优势明显。2017 年收购北方龙源风电公司以后,公司形成了跨区域送电、煤电一体化及新能源发展三条经营主线。2019 年末成功收购察尔湖光伏项目,2020 年 12 月,乌达莱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次年转入商业运行,通过锡盟-泰州直流特高压线路外送,公司在新能源发展方面步伐加速。2022 年年度报告 16/270 (四)结构调整优势 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清洁能源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内蒙古自治区无论风资源或是光资源条件均很优越。近年来,公司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转型,低碳清洁能源比例不断提高。2017 年,公司通过发行可转债完成了收购北方龙源风电公司股权事项,大幅提高了公司新能源装机占比,并将乌达莱公司47.5 万千瓦风电项目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20 年 12 月 31 日乌达莱公司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2021 年 4 月进入商业运行,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末,公司风电装机容量为 137.62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 7 万千瓦,在建光伏项目 38 万千瓦,已获得备案或核准的新能源项目 107万千瓦。随着自治区新能源政策陆续出台,公司将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提升新能源占比。(五)煤电协同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魏家峁公司属于煤电一体化项目,所产煤炭除用于其自身电厂项目外,还供应公司合并范围内其他电厂。2022 年 4 月,公司所属魏家峁煤矿取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复,同意魏家峁煤矿生产能力由 600 万吨年核增至 1,200 万吨年,煤电协同发展效应进一步增强。(六)科技创新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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