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1/204公司代码:600777公司简称:新潮能源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204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刘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BingZhou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3,127,976,474.0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27,976,474.03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56,068,615.69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6,657,204,139.08元,其中可以转增为股本的余额为6,639,791,337.94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和发展战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2020年11月,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托违约起诉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及自然人,要求本公司根据《差额补足协议》承担差额补足义务35.82亿元。2022年2月,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1民初2011号,判定公司及另外两家公司分别在1,585,666,666.67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涉案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分别在7,978,551元范围内承担部分诉讼费用。2023年2月,公司收到《广东2022年年度报告3/204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1734号,判定公司、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95,140万元的范围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80,869万元的范围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