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58
_2022_
股份
_2022
年年
报告
_2023
04
26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JAMP Group Co.,Ltd.2022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年 04 月月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包中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包中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会计主管人员主管人员)王珏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王珏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年度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本年度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七章行业信息披露第七章 零售业的要求进行了披露。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零售业的要求进行了披露。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场竞争加场竞争加剧风险、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风险、经营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经营产品剧风险、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风险、经营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经营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异常天气、自然灾害或汇率变动等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等,价格波动风险、异常天气、自然灾害或汇率变动等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有关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中“十一、公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公部分予以描述。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公司声明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司声明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元(含税),送红股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43 第五节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环境和社会责任.65 第六节第六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68 第七节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43 第八节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151 第九节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152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155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 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释义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浙农股份/发行人/母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供销社 指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浙农控股 指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兴合集团 指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泰安泰 指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农资 指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多利 指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浙农爱普 指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石原金牛 指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浙农金泰 指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金昌汽车 指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金诚汽车 指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浙农科技 指 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浙农农业 指 浙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交易对方 指 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 16名自然人 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 指 汪路平、李盛梁、赵剑平、王自强、陈志浩、方建华、王春喜、叶郁亭、邵玉英、林昌斌、袁炳荣、戴红联、马群、蔡永正、罗尧根、吕亮 华通集团 指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 华通连锁 指 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景岳堂药业 指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景岳堂医药 指 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华药物流 指 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宝马(中国)指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华晨宝马 指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三农 指 农业、农村、农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两票制 指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医药生产企业卖到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指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上年 指 2021年 1 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22年 1 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 日 四舍五入 指 本报告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浙农股份 股票代码 00275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浙农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ZJAMP Group Co.,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ZJAM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包中海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 1605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203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变更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号楼 8 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51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金鼎 曾琳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楼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楼 电话 0571-87661645 0571-87661645 传真 0571-87661217 0571-87661217 电子信箱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号楼 8楼 四、注册变更情况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6184714D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2020年 6 月 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 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受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变化。重组前,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业务,重组后,公司转型成为主营产品涵盖农资、汽车,同时经营医药的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主营业务涉及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2020年 6 月 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 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五、其他有关资料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斌、唐成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层 许寅、习舒卿 至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邢天凌、杨轶伦 2020年 6 月 22日至 2023 年12 月 31日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41,813,272,502.34 35,143,834,632.84 35,145,554,657.95 18.97%28,747,252,789.39 28,748,609,80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609,794,643.57 658,384,303.75 656,504,784.65-7.11%351,110,025.28 350,655,197.54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股东的净利润(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58,638,928.28 596,751,972.27 596,751,972.27-6.39%43,897,430.43 43,897,43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68,797,647.35 1,378,603,839.87 1,369,604,877.85 43.75%1,631,372,821.68 1,630,379,153.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4 1.35 1.35-8.15%0.72 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0 1.31 1.31-8.40%0.71 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2%20.12%20.02%-4.20%12.55%12.52%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19,504,435,834.63 16,312,540,728.50 16,326,165,707.99 19.47%12,579,456,290.43 12,588,397,82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111,877,902.11 3,586,023,134.39 3,597,209,933.87 14.31%2,959,365,599.32 2,962,431,917.9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469,580,257.41 10,141,926,074.98 11,240,860,776.07 10,960,905,39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944,505.03 126,521,212.96 143,376,063.09 199,952,862.49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6,972,158.89 115,397,005.47 126,767,802.42 189,501,961.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1,774,181.34-608,945,173.14 1,072,566,502.35 183,402,136.8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8,002,918.92 20,822,232.05 27,333,423.30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等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1,914,431.10 22,411,534.41 9,812,024.97 主要系财政补助、税收返还等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4,617,381.30 52,530,866.92 16,354,691.42 主要系理财收益等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681,601.1 581,775,165.60 主要系同控下收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591,178.72 41,634,559.42 6,103,246.64 主要系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50,263.12 10,904,056.78-2,268,999.89 主要系财产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客户合同相关补偿收入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248,454.01 37,125,291.90 14,322,080.1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8,589,646.42 49,743,544.20 318,029,704.81 合计 51,155,715.29 59,752,812.38 306,757,767.1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营的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均主要属于商贸流通业。公司 2020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从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拓展到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构建起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过去一年,地缘政治加剧紧张,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更为凸显。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2022 年 11 月,浙江省发布了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供销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各类农资经营服务主体联合合作的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公司作为浙江省供销社旗下唯一上市平台,在新时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一)农业综合服务业务 根据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发布的“年度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百强”,截至 2022 年,公司农资流通服务已连续 13年位列榜单前三,近两年进入前二,在农资流通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较高的行业地位。行业周期性方面,农资行业总体上不存在明显的跨年度周期性特征,受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种植周期影响,具有比较显著的季节性特点,每年 3-10月是农资产品的销售旺季。1、“大行业、小企业”特征显著,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我国现有农资流通服务主体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第一是供销系统农资公司,如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浙农股份、辉隆股份、天禾股份等;第二是推进实施产销一体的大型农资生产企业,如中国中化、云天化、泸天化等;还有部分小型民营农资流通企业。这其中,供销系统农资公司占据主要地位。从整个市场格局来看,目前我国农资流通行业依然较为分散,绝大部分农资经营企业存在着经营规模小、综合服务能力弱、经营不稳定等特点,农资流通服务行业呈现典型的“大行业、小企业”特征。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不断推进,以及生产和环保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农资流通企业正逐渐从传统的农资商品购销业务模式向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模式转型,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2、农业强国战略出台,农业综合服务迎来机遇 粮食安全一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重点关注的问题。我国粮食生产长期平稳增长,连续十九年丰收,化肥、农药作为粮食的“粮食”,对提高粮食单产及总产量贡献巨大,对保障我国粮食自给率具有重要的作用,总量需求具备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首提“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秉承二十大报告对乡村振兴、农业强国的战略部署,要求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并具体布置了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任务。作为农产品稳产保供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上游生产资料供应方和服务提供方,农业综合服务行业将迎来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3、涉农主体结构渐变,新型农服快速发展 根据浙江大学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研究,近年中国大约有 6,000 万亩耕地弃耕与农村人口老龄化有关,使全国平均农地规模减少约 4%,对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构成了威胁,这一问题随着老龄化趋势还会不断加深,而对此主要应对手段则是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场与工业化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对传统小农经济模式的持续替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和成长,带来了农业经营集中度的提升,并进而对农业综合服务提出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和技术需求。贯穿农作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体化运营,以及通过无人机、传感器、物联网等设备提供的智能化服务等新型农服形态步入快速发展期。4、“肥药双减”持续推进,行业龙头效应凸显 为了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继到 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后,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发布了到 2025年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持续推进肥药减量行动。浙江省也开展了全面推进供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要求到 2025 年底“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基本全覆盖。在此背景下,农资产品将主要向有机生态型、高效低毒型、缓释配方型产品转型,这些产品技术含量高,配套服务需求大,中小流通企业难以匹配。市场要素资源逐步向拥有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集聚,优胜劣汰速度加快,行业内中小企业将被逐步挤出市场或被兼并收购。随着我国农资行业资源配置的优化,重组联合进程的加快,行业集中度有望大幅提升,有利于龙头企业持续发展。(二)汽车商贸服务业务 公司下属企业金昌汽车、金诚汽车综合营运能力在国内宝马经销商集团中名列前茅,多次受到宝马汽车厂商的表彰,在宝马经销商体系内树立了标杆。汽车销售及服务行业的发展主要与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有关。行业周期方面,当宏观经济较景气时,居民的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带动汽车销售行业的扩张;当宏观经济出现回落时,居民的汽车消费需求也会受到抑制。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 2021年底,全国乘用车 4S店数量为 29,318家,同比增长3.9%。近两年来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自主品牌强势崛起,未来电动化、智能化、品牌化等汽车消费品类的结构性变化趋势不改,汽车行业格局将面临新一轮的调整。1、经济增长推动消费升级,汽车市场长期向好不改 进入 WTO 以后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虽然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和地缘政治环境等影响,GDP 增速有所放缓,但总体依旧保持了稳健增长态势。居民消费水平一直随着经济增长稳步提升,也给汽车市场注入了长期发展的动力。据公安部统计,2022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已达 3.19 亿辆,中国千人拥车量也达到了 226辆。但从横向比较来看,中国的千人拥车量尚不及马来西亚、俄罗斯、泰国,约是欧洲发达国家的 1/3,仅是美国的 27%,中长期来看依然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2023 年-2025年将逐步迎来换购高峰期,消费升级后的更新需求将提振中高端产品的销量。2、政策规划明确扩大内需,出行消费成为重中之重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明确提出要释放出行消费潜力;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便利二手车交易;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和农村居民汽车消费升级。国家把出行消费定位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主要抓手之一,后续系列配套政策的细化和落地,将有力提振消费者信心,推动汽车消费市场继续稳步发展。3、新能源渗透率持续提升,渠道融合变革重塑在即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两旺,同比近乎翻倍,市场渗透率更是达到了 25.6%,较上一年上升12.1 个百分点,大幅领先于市场先前的预期。新能源车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也给传统汽车经销市场带来了变化。目前各品牌在不断探索渠道变革,无论新势力还是传统厂商的实际渠道模式都表现出一些模糊地带。新能源新势力往往率先采取直营加代运营模式和直营加代理等模式,传统厂商则从某款车型入手,试水更多模式。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进一步提升的情况下,新能源品牌原有的“专而精”的多业态网络形态,与现有销服一体的 4S业态的逐步融合和重塑,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主流趋势。(三)医药生产销售业务 根据商务部公开信息,公司在 2021 年中国药品流通行业零售百强企业中位列第 61 位,相比上年的 65 位排名更加靠前,在浙江省绍兴市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行业周期方面,药品流通业务没有全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但在江南地区,每年冬季是传统的冬令进补时期,各种滋补性、保健食品的消费相对集中,具有局部的季节性特点。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城镇化水平提升以及新医改背景下医保覆盖率扩张等因素共同影响下,我国医药行业面临长期发展机遇,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随着新一轮的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两票制”“处方外流”等改革措施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消费升级、国民对健康刚性需求的增加以及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也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几年,中医药行业利好政策不断。2022 年发布的“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是首个以国务院名义印发的中医药 5年规划,更加明确国家发展中医药的决心。随着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在年内征求意见的启动,未来几年中药产业将步入规范化发展的快车道。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零售相关业的披露要求(一)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 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到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构建起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城乡新消费行业的引领者,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城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1、农业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惠多利、浙农爱普、浙农金泰、石原金牛、浙农农业、浙农科技等公司负责运营。农业综合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国内外优质化肥、农药厂商资源,通过股权、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集成化服务分销网络,代理经销优质高效农资商品,向基层经销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全程化综合服务。农业综合服务是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围绕“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思路,构筑了面向全球的货源采购渠道,与国内外主要农资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农资商品销售覆盖全国 30 余个省市,在浙江省内建立了完善的农资商品配供和农业服务体系,在浙江省及全国建立了近 3000个基层农资经销网点。公司在浙江设立合资农药工厂,还在浙、苏、皖、辽等省建立了六家肥料生产企业。公司于近两年开始探索农业全产业链业务,逐步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业态。一是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按照“省级服务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网点”模式,构建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的统领全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布“浙农耘”服务品牌,形成标准化管理模式。二是创建农业服务新模式,积极介入耕地土壤治理领域,加快探索全域“土地整治+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社会化服务”的 EPC+O 业务模式。三是形成融合发展新格局,依托农业产业链优势及中药材加工、收购、销售优势,按照“标准化种植、质量可追溯、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以杭白菊、元胡、贝母为试点,面向“浙八味”浙江省道地中药材打造中药材全产业链模式。2、汽车商贸服务 汽车商贸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金昌汽车、金诚汽车公司负责运营。汽车商贸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全球中高端汽车品牌厂商资源,建设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高端汽车产品和全生命周期服务。公司汽车商贸服务以中高端品牌经营为主,已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及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扬州等地设立品牌公司,取得了宝马、MINI、奥迪、凯迪拉克、别克、庆铃、上汽大通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建成标准化的汽车 4S 店 33 家。2022 年,公司下属多家 4S 门店获得 BMW 卓越经销商表现奖、凯迪拉克销售和售后五星奖等。3、医药生产销售 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为促进医药业务更好发展,公司新设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承接医药生产销售业务,由下属华通连锁、景岳堂药业、景岳堂医药、华药物流等公司负责运营。公司医药业务集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生产销售、医药物流、医疗服务为一体,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绍兴及周边地区,其中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商务部的统计排名中均名列全国百强。与此同时,公司加大拓展中药生产发展,以中药材 GAP 基地为切入口,重点探索融合农业综合服务的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二)零售相关业务情况 1、农资零售业务相关情况 公司直营农资零售业务网点为 101 个,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江西、安徽、湖南、福建等地区,经营农资产品配供,以及开展技术服务、培训服务、飞防服务等相关综合服务。公司农业综合服务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中国中化、辉隆股份、天禾股份、中农立华等。相比竞争对手,公司最早实施员工持股经营机制,经营骨干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有效激发了企业经营活力。公司与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农资品牌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关键资源的获取方面拥有良好保障。公司深耕浙江、拓展华东、面向全国的战略布局,也使公司的主营网络显著优于诸多区域性农资经营企业。2、汽车零售业务相关情况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公司的汽车零售业务主要集中于浙江省和江苏省,已在浙江省的杭州、宁波、绍兴、金华、嘉兴、台州、丽水以及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扬州等地设立了功能完善的品牌 4S 店,取得了宝马、奥迪、MINI、凯迪拉克、通用别克、庆铃等著名汽车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已建成标准化汽车 4S 店 33 家。在经营区域内,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桥汽车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比于竞争对手,公司主要经营宝马、凯迪拉克等豪华品牌汽车,专注于相对集中的汽车品牌,汽车 4S 店的经营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与宝马、凯迪拉克经过长期合作,已形成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相关品牌细分市场上有较强竞争优势。3、医药零售业务相关情况 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主要集中于浙江绍兴地区,设有 105 家零售门店。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有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相比竞争对手将大部分门店布局在城市的情况,而公司大部分的零售门店分布在农村乡镇,既取得了在农村市场的先入优势,避免与竞争对手的正面竞争,使公司形成独特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农村大众“买药难、买药贵”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二)零售业经营情况 1、农资零售业经营情况(1)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门店数量(家)面积()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浙江省内 38 102,704.29 180,780.66 浙江省外 63 68,483.32 318,263.78 合计 101 171,187.61 499,044.44(2)收入前 10名门店情况 序号 名称 地址 开业日期 面积()经营模式 物业权属 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1 湖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锦泰商务大厦 606 室 2007年 4月 300.00 直营 租赁 44,689.69 2 辽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锦州市凌河区安和里 13-44号 2006年 9月 2,955.24 直营 租赁 31,861.16 3 北京浙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号院 1 号楼 6 层 618-5室 2022年 6月 173.00 直营 租赁 30,837.24 4 上海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888 号 15 幢二层 C 区 1253 室 2018年 11 月 3,000.00 直营 租赁 22,746.28 5 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路 766号福州市总工会综合楼二层 205室 2011年 7月 1,800.00 直营 租赁 20,579.30 6 台州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 1998年 3月 4,000.00 直营 自有 19,276.67 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商品经营基地 1993年 6月 199.76 直营 自有 18,022.02 8 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乍王路58 号 2000年 8月 5,000.00 直营 租赁 17,661.20 9 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盐城经营处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南居委会六组 2007年 12 月 4,700.00 直营 租赁 16,060.42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10 温州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 6弄 4号第5、6层 2006年 9月 6,100.00 直营 租赁 14,032.14(3)门店变动情况 数量(家)面积()物业权属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新增门店 8 23,984.24 租赁 增加收入 50,944.58万元 关闭门店 2 4,000 自有、租赁 业务调整,对公司业务无重大影响(4)门店店效信息 每平方米收入(万元/()平均销售增长率 可比营业收入(万元)2022年 2021年 浙江省内 1.76 7.04%180,780.66 146,662.46 浙江省外 4.65 48.43%318,263.78 211,011.21 2、汽车零售业经营情况(1)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门店数量(家)面积()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浙江省内 28 231,202.57 1,403,567.53 浙江省外 5 44,481.89 234,869.96 合计 33 275,684.46 1,638,437.50(2)收入前 10名门店情况 序号 名称 地址 开业日期 面积()物业权属 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1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508号 2003年 10 月 19,350.36 租赁 159,089.73 2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塔园路 399 号 2012年 3月 15,000.00 租赁 106,858.00 3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 707号 2010年 3月 10,829.00 租赁 98,045.27 4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袍江工业区中心大道康宁路口 2007年 1月 6,507.59 自有 88,308.08 5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2 号 2015年 9月 12,213.00 自有 88,004.91 6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802号 2016年 7月 4,310.01 租赁 74,893.10 7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宁市文苑路 489号 2011年 5月 13,355.00 自有 71,640.79 8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