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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2023-025 2023 年年 04 月月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2022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陈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负责人陈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会计主管人员人员)朱红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朱红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市场竞争风险,政策风险,技术开发、产品升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市场竞争风险,政策风险,技术开发、产品升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管理风险,核心技术泄露、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管理风险,核心技术泄露、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人员成本上升风险,新业务、新领域开拓风险,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险,人员成本上升风险,新业务、新领域开拓风险,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商誉减值的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中第三节第十一小节“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报告中第三节第十一小节“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对措施”。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13,239,300 为基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送红股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转增 2 股。股。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目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41 第五节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环境和社会责任.62 第六节第六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64 第七节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3 第八节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90 第九节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91 第十节第十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9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他相关资料。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释义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博思软件、本公司、公司 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指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指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股东大会 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黑龙江博思 指 黑龙江博思软件有限公司 博思电子政务 指 福建博思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 博思致新 指 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财 指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瑞联 指 广东瑞联科技有限公司 博思数科 指 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数采科技 指 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博思智慧信息 指 福建博思智慧信息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数村科技 指 福建省数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支点国际 指 北京数字支点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同力科技 指 福州同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美科 指 浙江美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公采云 指 北京公采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思必得 指 成都思必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公采 指 北京阳光公采科技有限公司 林芝腾讯 指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集团 指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缴云 指 通缴云是面向政府、企业、群众办事、缴费、生成电子票据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以统一身份认证为基础,聚合基础业务能力、支付能力及身份认证等,为市民提供政务缴费、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教育缴费、公园景点、交警罚没、不动产交易等场景,为各级政府实现“数字政府一网通办”、“智慧城市一码通行”的数字城市建设赋能。公采云 指 公采云是面向公共采购领域提供的集采购交易和采购监管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坚持“制度+科技”的建设理念,将政策法规充分融入到平台中,将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应用到采购业务的各环节,通过电子卖场、电子招投标和电子监管实现公共采购业务全场景、全流程电子化,让交易更简单,让监管更到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 指 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经过数字签名的合法、有效的电子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文件为依据,全流程在线办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一种管理方式。财政电子票据 指 电子票据在财政票据领域的应用,其核心思想就是实现财政票据无纸化,利用电子签名、电子签章、身份识别、数据加密等技术,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传统纸质票据的功能,财政电子票据是传统财政票据的扩展和补充。电子政务 指 公共管理组织在政务活动中,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重组优化的运作模式。电子政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电子政务专指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广义的电子政务包括各类行政管理活动,例如电子政府(狭义电子政务)、电子党务、电子政协、电子人大。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票 指 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具有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基本特征,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国统一赋码、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自动流转交付。SaaS 指 软件即服务(Software-as-a-Service),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提供软件服务的应用模式。信创 指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简称,信创发展是当前的一项国家战略,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中国要逐步建立自主的 IT 底层架构和标准,从 IT 基础设置、基础软件、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几个方面推进和提倡行业的创新发展,形成自主开放生态。区块链 指 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大数据 指 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四大特征。云计算 指 一种通过通信网络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源的计算模式。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博思软件 股票代码 300525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博思软件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Fujian Boss Software Corp.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Boss Sof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航 注册地址 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50108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18 年 10 月,公司注册地址由“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 A区 7 层”变更至“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5 号”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50108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宏 刘春贤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 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 电话 0591-87664003 0591-87664003 传真 0591-87664003 0591-87664003 电子信箱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中国证券报https:/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海西高新科技产业园高新大道 5 号证券管理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曹隆森、桂后圆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杨洪泳、李秀娜 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林斗志、宋井洋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1 年 12月 31日,鉴于报告期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仍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因公司于 2022年 3 月 2 日聘请华安证券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安证券承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919,423,033.72 1,564,103,745.01 1,564,103,745.01 22.72%1,136,315,468.28 1,136,315,46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4,408,780.36 229,094,690.89 229,013,590.83 11.09%161,771,701.18 161,771,70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29,651,266.24 212,334,219.08 212,253,119.02 8.20%128,848,651.47 128,848,651.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8,596,364.74 310,003,861.59 310,003,861.59-0.45%185,250,981.66 185,250,981.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41 0.3872 0.3871 9.56%0.2764 0.27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82 0.3851 0.3849 8.65%0.2721 0.27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1%15.34%15.34%-0.93%12.58%12.58%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3,247,153,421.37 2,528,328,118.98 2,533,101,108.93 28.19%2,140,932,920.99 2,140,932,92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07,529,473.50 1,605,103,254.89 1,604,356,264.66 31.36%1,382,941,083.10 1,382,941,083.1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解释 15 号规定的执行日期执行解释 15 号所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解释 15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的执行日期执行解释 16 号所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解释 16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的执行日期执行解释 16 号所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解释 16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88,433,471.56 314,416,574.26 454,678,865.38 961,894,122.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79,643.05-7,528,028.93 61,239,104.40 243,677,347.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266,041.04-11,223,344.03 56,243,718.46 231,896,932.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727,742.37 29,475,582.84 88,177,727.74 463,670,796.5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89,701.97-284,836.79-154,340.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4,864,098.60 14,859,558.14 29,104,752.8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263,105.14 3,727,287.29 4,736,144.96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92,857.08 4,133,855.93 3,750,104.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53,106.64-856,335.49 2,606,005.1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85,618.01 2,736,042.48 5,530,479.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319,737.30 2,083,014.79 1,589,137.40 合计 24,757,514.12 16,760,471.81 32,923,049.7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1、行业所属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主要客户是政府部门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2、行业发展阶段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在这个重要历史节点,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稳步向好,软件业务收入跃上十万亿元台阶。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22 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2022 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108,126 亿元,同比增长 11.2%;实现利润总额 12,648 亿元,同比增长 5.7%。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到 2025 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增长至 14万亿元,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提升至 45%,在线政务服务实名用户规模翻一番至 8 亿;到 2035 年,数字经济将迈向繁荣成熟期,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到 2035 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是适应信息化发展时代趋势、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政务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政务外网已实现 100%覆盖,乡镇覆盖率达到96.1%,全国政务内网、政务专网骨干网络基本建成;政务云布局建设加速推进,全国 31 个省级行政区已基本建成省级政务云,超过 70%的地级行政区建成或在建地级政务云;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已接入各级政务部门 5,951 个,发布各类数据资源 1.35 万个,累计支撑全国共享调用超过 4,000 亿次;超过 85%的省级行政区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达到“高”水平,“掌上政府”、“指尖办公”“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创新应用接连涌现,各级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数字化履职能力明显提升。然而,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已迈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诸多新难题、新挑战逐渐凸显,比如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不健全、政务服务区域发展不均衡等。在此背景下,2022 年,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等,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到 2025 年,要逐步形成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字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则从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六个方面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验,推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要开展各级非税收入收缴相关平台建设,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覆盖;要探索推进“多卡合一”“多码合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积极打造多元参与、功能完备的数字化生活网络,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支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不断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水平。针对政务数据体系仍存在统筹管理机制不健全、供需对接不顺畅、共享应用不充分、标准规范不统一、安全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就统筹管理一体化、数据目录一体化、数据资源一体化、共享交换一体化、数据服务一体化、算力设施一体化、标准规范一体化、安全保障一体化八个方面重点提出了指导意见,为推进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顶层文件绘就了中国特色数字政府建设的总规划、总方略、总路线,各部门按照国家要求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在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领域,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收缴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企业和群众缴纳非税收入“一网、一门、一次”,于 2021 年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通知(财库202131 号)及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财库202146 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提升财政治理,推动防范乱收费情况。文件要求完成试点实施后,要实现电子缴款书的全覆盖,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2025 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贯彻落实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已在十余个省(市)地区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在政府智慧财政财务领域,数字财政是数字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数字财政的核心应用,也是最佳实践案例之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履行宏观调控职能,夯实现代国家治理的财政管理基础,国务院于 2021 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 号),以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2022 年 1 月,财政部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财库20225 号),以保证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贯彻落实意见,2022 年 9 月,财政部还印发了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财办202236 号),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浙江省、云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海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 2023年 7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为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力支撑健全现代预算制度,2023 年 4 月财政部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 版),将政府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业务纳入一体化,细化完善了全国各级预算管理的主要工作流程、基本控制规则、核心管理要素,并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宣传与业务培训。2022 年 11 月,财政部出台了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更名为“财政总会计”顺应了时代发展步伐,建立健全了具有现代财政制度特色的总会计制度体系,有利于强化新时代财政核算报告、预算监督、风险防范,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向人民交一本“明白账”。在数字采购领域,各级政府正通过打造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实现有效节约财政资金、预防腐败等目标。2022 年 1 月,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 号),以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办法借鉴国际经验,明确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管理制度,将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两种形式,并明确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为主。该文件的颁布将从根本上系统性解决相关问题,构筑长效机制。除了政府采购,各高校、国企、军队等领域的采购业务也将全面实现电子化。2022 年 5 月,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通过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上调评审优惠幅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预留份额,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 年 11 月,为贯彻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相关工作部署,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273 号),要求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 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入驻“832 平台”供应商的申请条件、审核推荐流程以及管理与服务等规定。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领域,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的智慧城市逐步发展,为新时代促进经济增长、追求美好生活、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行之路。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我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据中国信通院数据统计,中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近几年均保持 30%以上增长,2021 年市场规模达 21.08 万亿元;据中国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公布的数据,预计 2022 年中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达到 25 万亿元,较2016 年翻 20 倍。目前,中国有超过 500 个城市在进行智慧城市试点,并均出台了相应规划,计划投资规模超过万亿元。2022 年 11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将北京市等 24 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这也是我国首批智能建造城市试点。数字乡村方面,伴随着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提高,数字乡村已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的内生进程,其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2021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新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2022 年 1 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数字乡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是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数字乡村工作的重要指引。2022 年 3 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农市发20224 号),提出到 2025 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增强。2022 年 9 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路径,为标准化建设引领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保障。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服务,聚焦于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政府智慧财政财务、数字采购、智慧城市+数字乡村领域,助力政府创新城市治理新模式,助推产业数字化升级。在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领域,主要面向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及公共缴费服务领域,为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各级财政部门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及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相关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同时配合财政、医保、大数据等政府部门深化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的社会化报销、入账反馈等应用。此外,结合互联网+政务的改革需要,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与执收单位业务系统、非税票据管理系统和银行中间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为社会公众提供“开单、缴费、开票”的一站式网上业务办理服务。在政府智慧财政财务领域,主要是为政府客户提供财政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财政大数据、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绩效信息化和咨询业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及报销、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等软件产品和服务,全面支撑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在数字采购领域,以不断提升单位采购性价比为使命,为政府、高校、企业、医院等相关单位提供采购管理、执行交易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化平台及其运营服务,为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字化的预警监管手段;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采购人提供智能化采购履职保障;为供应商提供多样化的营销工具和数据分析等服务。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领域,公司将缴费服务拓展到除政务服务外如公共交通、健康体育、文旅景点、校园教育、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同时以“城市码平台”开创城市服务和政务服务相结合的智慧城市“一码通行”新模式,打造城市应用新生态,各级政府实现数字城市赋能。此外公司结合行业趋势及前期各业务发展情况,布局数字乡村领域。农业农村数字工作平台、乡村治理组件、农产品交易结算平台、沉浸式户外活动平台等产品已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运行。主要业务具体如下:(1)软件开发与销售业务 标准化软件业务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深耕于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的财政管理信息化领域,现已形成包括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及非税收入政策管理系统在内的全过程管理产品及与财政管理相关的其他软件产品。此外,近年来,公司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的投入,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司已经形成政府采购基础资源库、政府采购诚信平台、政府采购监管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供应商服务平台等系列软件产品,产品线完全覆盖了整个政府采购业务范围。除政府采购外,在高校采购、企业采购等领域也有较全面的软件产品。定制软件业务 定制软件开发是根据不同用户的业务需求,以公司自有的标准化软件产品为主要构件,有针对性地为客户开发各种定制软件,使系统更符合客户实际的业务需求。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组成专门的项目小组,对客户的业务流程、运用环境特点等进行充分实地调查,并根据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技术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 主要是为客户提供软件产品的技术服务,包括软件实施、已有功能的质量维护、功能障碍的消除、参数及配置修改及产品功能扩展、升级等服务。SaaS 服务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神,结合财政部推广非税电子化和电子票据的行业政策,拓展出新一代互联网缴费产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该系统采用互联网聚合支付理念,充分运用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支撑政府及财政公共缴费服务。随着客户业务发展需要及 SaaS 技术的进一步运用,公司积极创新,将部分产品SaaS 化,既有利于满足客户需求降低成本,也有利于公司缩减产品实施周期并取得持续性收入。目前,公司 SaaS 服务多运用于公共缴费服务、数字采购领域的电子交易服务以及电子票证相关的业财票协同服务,后续公司将根据客户需要及业务发展情况,扩大及推广更多领域的 SaaS 服务。运营服务 除上述外,部分业务领域已为客户提供运营服务,目前主要在数字采购领域已为部分客户的采购平台提供持续运营服务,包括为平台使用方提供单位采购内控管理、财政监管服务、电子招投标、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电子档案等业务支撑的相关工具,同时面向不同用户主体提供在线培训、技术支持、业务咨询等服务。(3)硬件及耗材等销售 作为公司核心业务的补充,公司硬件及耗材等销售业务是向客户提供外购的软、硬件产品以满足客户的 IT 集成需求,提升综合服务能力。2、主要的经营模式(1)销售模式 根据产品类型和区域性,公司销售采取直销为主,代理及分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在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外)均设有分支机构,配备了销售人员,与客户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客户的招投标信息及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