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1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06月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崔清维除外)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崔清维未签署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不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韩文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曦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邵新军董事身体健康原因无崔清维董事个人原因无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和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提示。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3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具体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2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立案调查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相关风险。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公司前期存在的违规担保并未解决,2020年9月,公司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公司在收购前为延安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