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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11 1 新视云 NEEQ:870062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inshiyun Technology Co.,Ltd 年度报告 2017 公告编号:2018-011 2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4 第二节 公司概况.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20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22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2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25 第九节 行业信息.28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2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33 公告编号:2018-011 3 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新视云、股份公司 指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视云 指 北京新视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新视云 指 西安新视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昊远 指 南京昊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海南盈盛 指 海南盈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南源鑫 指 海南源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南弘新 指 海南弘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大会 指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三会 指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国联证券 指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挂牌、公开转让 指 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及公开转让行为 报告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18-011 4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声明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张长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宏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宏伟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与否是与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事项名称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重要风险事项事项简要简要描述描述 技术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创新,公司已将核心技术转化为软件产品进行批量生产。但目前软件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产品更新换代快,用户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因此,若新视云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在新产品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将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下降,公司因而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自2011 年1 月1 日起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经南京市雨花台区国家税务局的核准,公司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GR201632000985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7年1月 1 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上述税收优惠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但若未来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益复杂;挂牌上市后,资产规模和员工数量更在原 公告编号:2018-011 5 有基础上有一个较大的飞跃,这些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在过去的经营实践中公司的管理层在管理快速成长的企业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原有的运营管理体系和经营模式,迅速建立起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新的运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水平。市场风险 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智慧法庭技术服务提供企业,在电子政务市场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在法院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市场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但是,国内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市场,来自国内外同行的竞争非常激烈,而且,客户的偏好和需求也在快速变化和不断提升当中。因此,公司保持在法院领域的既有优势,并不断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将是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代表性产业,是近年来我国增长速度最快的高技术行业之一。公司拥有的专有技术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严重的被盗版及侵权事件。但鉴于软件易于复制的特性,公司的产品存在被盗版的风险。如果公司的软件遭受较大范围的盗版、仿冒,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人才流失或知识更新不及时的风险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拥有涵盖计算机、建筑、软件开发等各领域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团队,且团队成员通过不断学习最新的技术知识进行实践,保持知识技能及时更新和升级。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各类软件和系统集成企业不断招募人才,若企业人员大量流失或知识更新不及时,将对企业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削弱企业的竞争力。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否 公告编号:2018-011 6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Jiangsu Xinshiyun Technology Co.,Ltd 证券简称 新视云 证券代码 870062 法定代表人 张长昊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 118 号 B4 栋 5 层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 许宏伟 职务 财务总监、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话 025-86719121 传真 025-86719124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http:/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 118 号 B4 栋 5 层,21001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http:/ 董事会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15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12 月 15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面向法院的智慧法庭技术服务商,致力于为法院提供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公开、信息储存系统解决方案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40,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无 实际控制人 张长昊 四、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号码号码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否变更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580484581L 否 注册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8号是 公告编号:2018-011 7 B4 栋 5 层 注册资本 40,000,000.00 否-五、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国联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陈晓龙、娄新洁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B1 座七、八层 六、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1、信息披露负责人在报告期后发生变更,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告由原信息披露负责人陈钟芸女士变更为许宏伟先生;2、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竞价转让;3、公司于 2 月 1 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2 月 28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维修;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务咨询、策划、服务;影视制作、发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信息系统服务。公司章程中相关的经营范围也进行了变更;4、中介机构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告由原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告编号:2018-011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01,430,653.86 31,900,854.53 217.96%毛利率%77.47%66.4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182,698.03-10,482,024.55 397.4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657,781.05-10,709,464.60 367.5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39.09-19.6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35.93-20.06-基本每股收益 0.78-0.25-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64,862,348.65 95,680,985.39 72.30%负债总计 72,042,928.34 26,508,358.11 171.7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2,819,420.31 69,172,627.28 34.1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32 1.73 34.19%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31%23.01%-资产负债率(合并)43.70%27.70%-流动比率 1.94 3.13-利息保障倍数-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681,326.65 637,165.35 12,719.49%应收账款周转率 7.75 2.77-存货周转率 7.66 7.59-四、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72.30 251.94-营业收入增长率%217.96 95.47-净利润增长率%397.49-411.62-五、股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1 9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40,000,000 40,000,00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六、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589.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122,530.4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损益 700,679.76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832.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股份支付)-2,464,095.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405,358.05 所得税影响数 880,441.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2,524,916.98 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单位:元 科目科目 上年上年期末期末(上年同期(上年同期)上上年上上年期末(期末(上上年同期上上年同期)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前 调整调整重述后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前 调整调整重述后重述后 应收账款 24,635,118.64 13,533,364.49-预付款项 3,502,580.69 2,505,298.24-其他应收款 1,681,695.27 1,588,267.85-存货 3,993,814.31 1,523,891.76-其他流动资产 165,149.60 609,413.21-固定资产 1,466,809.50 5,747,740.15-无形资产 4,864,052.77-长期待摊费用 6,618,245.65 2,409,224.32-递延所得税资产 1,617,651.07 3,377,007.18-其他非流动资产-583,768.98-应付账款 4,079,502.29 3,066,038.61-预收款项 7,866,433.59 17,272,050.45-应付职工薪酬 3,715,613.49 3,715,999.09-应交税费 3,448,042.77 1,912,668.15-公告编号:2018-011 10 资本公积 40,517,181.22 36,107,586.66-盈余公积 1,878,171.91-未分配利润 10,301,579.63-6,934,959.38-营业收入 51,740,767.25 31,900,854.53-营业成本 11,259,067.80 10,695,459.91-税金及附加 475,167.80 476,744.69-销售费用 7,528,620.11 7,481,892.44-管理费用 22,533,767.51 26,007,610.32-资产减值损失 390,194.24 1,188,744.30-营业外收入 580,235.62 580,352.12-所得税费用 563,679.20-2,733,530.0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0,695.29 637,165.3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63,691.75-7,340,161.81-公告编号:2018-011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公司的商业模式为法院提供智慧法庭技术服务。公司致力于为法院提供信息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公开、信息储存系统解决方案,利用自身技术、服务优势,搭建一个从线下到线上的综合服务平台,并逐步发展为法院互联网服务的专业提供商。公司目前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法院提供技术服务,并向法院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从而实现盈利。公司这一商业模式的核心取决于相关核心技术,一旦在某个区域服务的法院数量形成布局和品牌优势,将对行业中的其他法院客户形成巨大的吸引力,使公司在产业链中处于关键位置,从而分享产业链中的主要利润。同时,司法公开服务领域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一旦法院客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后,其他竞争厂商基本很难切入该市场。因此充裕的资金支持和迅速的网络的布局是公司发展的关键所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否 二、二、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一)经营计划 2017 年,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 2017 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1、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至 2017 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6,486.23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72.30%;净资产 9,281.94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34.19%,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和业绩规模实现快速增长。2017 年全年,共实现收入 10,143.07 万元,较上期增长 217.96%;实现净利润 3,118.27 万元,较上期增长 397.49%。报告期内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增长,主要在于公司积极开拓市场,紧紧抓住庭审公开常态化直播产生的市场机会,快速的将庭审直播服务业务覆盖到全国大部分省份,实现了收入的快速增长。2、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 2018 年公司的产品技术仍将围绕智慧法庭建设为首要任务,并结合互联网新技术逐步在多个省份形 公告编号:2018-011 12 成地方特色的庭审视频综合应用。(二)行业情况(二)行业情况 近年来,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党和国家持续加深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国家大战略下,法律服务领域的发展愈发蓬勃和繁荣。以法院为例,2016 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 2303 万件,结案标的额 4.98 万亿,近三年平均增幅约 20%。2017 年是我国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机关“十三五规划”的第二年,政法各个机关的信息化建设需求非常旺盛,社会、公民、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打开。2017 年 3 月 12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提出 2017 年人民法院将加快建设智慧法庭,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在最高检印发实施“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到 2017 年底,要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涵盖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 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在内的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到 2020 年底,建成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立检务大数据资源库,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工作都在“六大平台”运行。(三)财务分析(三)财务分析 1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本期期期末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本期期末与上年期本期期末与上年期末金额变动比例末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占总资产的的比重比重 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比重重 货币资金 107,793,919.52 65.38%63,303,009.21 66.16%70.28%应收账款 11,016,353.03 6.68%13,533,364.49 14.14%-18.60%存货 4,440,531.38 2.69%1,523,891.76 1.59%191.39%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13,941,415.32 8.46%5,747,740.15 6.01%142.55%在建工程-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预付款项 3,113,223.72 1.89%2,505,298.24 2.62%24.27%应付账款 4,142,296.94 2.51%3,066,038.61 3.20%35.10%其他流动资产 12,049,924.70 7.31%609,413.21 0.64%1,877.30%预收账款 58,429,398.02 35.44%17,272,050.45 18.05%238.2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340,000.00 5.06%500,000.00 0.52%1,568.00%应付职工薪酬 7,286,706.69 4.42%3,715,999.09 3.88%96.09%应交税费 1,286,260.23 0.78%1,912,668.15 2.00%-32.75%其他应付款 898,266.46 0.54%541,601.81 0.57%65.85%资产总计 164,862,348.65-95,680,985.39-72.30%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 4,449.09 万元,增长 70.28%,主要系本期业务发展快,相应的回款增加所致;公告编号:2018-011 13 2、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 291.66 万元,增长 191.39%,主要系最高人民法院受托开发项目的成本增加所致;3、固定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 819.37 万元,增长 142.55%,主要系本期业务发展快,发出设备增加;4、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107.63 万元,增长 35.10%,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扩大,对应采购货物增加;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 1,144.05 万元,增长 1,877.30%,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6、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4,115.73 万元,增长 238.29%,主要是本期收入增长,期末客户预付的款项增加;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 784.00 万元,增长 1568.00%,主要系本期增加对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资;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 357.07 万元,增长 96.09%,主要系本期员工人数增加,对应的员工工资、社保等增加;9、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 62.64 万元,下降 32.75%,主要系 12 月计提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10、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35.67 万元,增长 65.85%,主要系收取供应商的保证金及押金大幅增加。2 2营业情况分析营业情况分析 (1)利润构成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上年同期同期 本期与上年本期与上年同期同期金额变金额变动比例动比例 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 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重 营业收入 101,430,653.86-31,900,854.53-217.96%营业成本 22,847,769.00 22.53%10,695,459.91 33.53%113.62%毛利率 77.47%-66.47%-管理费用 34,732,494.46 34.24%26,007,610.32 81.53%33.55%销售费用 13,710,611.50 13.52%7,481,892.44 23.45%83.25%财务费用-618,644.12-0.61%-156,207.94-0.49%-296.04%营业利润 31,585,138.81 31.14%-13,793,389.19-43.24%328.99%营业外收入 5,177,155.21 5.10%580,352.12 1.82%792.07%营业外支出 8,381.92 0.01%2,517.56 0.01%232.94%净利润 31,182,698.03 30.74%-10,482,024.55 -32.86%397.49%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 6,952.98 万元,增长 217.96%,主要系报告期业务爆发,新签客户快速增长;2、营业成本较上年增加 1,215.23 万元,增长 113.62%,主要系报告期业务增长迅速,相应的各项成本同步增长所致;3、管理费用较上期增加 872.49 万元,增长 33.55%,主要系管理人员增加、研发人员费用等增加所致;4、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 622.87 万元,增长 83.25%,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人员增加,相应的薪酬、差旅等费用增加所致;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46.24 万元,下降 296.04%,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6、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4537.85 万元,增长 328.99%,主要系本期收入大幅增加,并且毛利率也在不断上升所致;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459.68 万元,增长 792.07%,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0.59 万元,增长 232.94%,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增加所致;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4166.47 万元,增长 397.49%,主要系本期市场大幅覆盖,导致收入快速 公告编号:2018-011 14 增长。(2 2)收入构成)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01,346,915.10 31,900,854.53 217.69%其他业务收入 83,738.76-主营业务成本 22,823,409.96 10,695,459.91 113.39%其他业务成本 24,359.04-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占营业收入比例收入比例%上期上期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营业占营业收入收入比例比例%智慧法庭技术服务 86,605,680.40 85.38 17,978,923.16 56.36 设备销售 14,741,234.70 14.53 13,921,931.37 43.64 其他 83,738.76 0.09-合计 101,430,653.86-31,900,854.53-按按区域分类分析区域分类分析: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展智慧法庭技术服务业务。(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C1 1,239,829.05 1.22%否 2 C2 1,098,584.89 1.08%否 3 C3 1,074,056.61 1.06%否 4 C4 940,770.67 0.93%否 5 C5 791,666.67 0.78%否 合计合计 5,144,907.89 5.07%-注: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视为同一客户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1 S1 7,555,802.18 27.25%否 2 S2 3,436,650.98 12.39%否 3 S3 1,997,197.75 7.20%否 4 S4 1,603,773.58 5.78%否 5 S5 1,568,505.72 5.66%否 合计合计 16,161,930.21 58.28%-注: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视为同一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公告编号:2018-011 15 3 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681,326.65 637,165.35 12,719.4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480,766.34-7,340,161.81-274.3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00,000.00 58,702,701.00 -117.03%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8104.42 万元,增长 12,719.49%,主要系本期业务快速发展,收入大幅增长,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大幅增长;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 2,014.06 万元,下降 274.39%,主要是本期对参股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出资以及大量采购服务设备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 6,870.27 万元,下降 117.03%,主要是本期没有进行融资,而上期有吸收投资收到现金所致。(四)投资状况分析(四)投资状况分析 1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2 家全资子公司及 1 家参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北京新视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新视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中:北京新视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成立,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西安新视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6,680 万元人民币,新视云出资 83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出资完毕。2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董事长进行决策和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单笔不超过 2000 万元,在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上述投资额度,授权期限自决议生效之日起 1 年内有效。上述理财产品的购买流程都是严格按照议案内容及授权权限执行。公司资金账户 2017 年购买以上理财产品单笔未超过 2000 万元,2017 年理财产品滚动购买总金额为 11,000 万元,公司保持在期理财产品总额都不超过 5000 万元。(五五)非标准非标准审计审计意见说明意见说明 不适用 (六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正 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1)2017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公告编号:2018-011 16 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期实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决议,公司将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变更,并对前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该项变更影响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37,707.50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4,859.01 元,2016 年度补提坏账准备 1,322,566.52元。该项变更具体影响科目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科目,1 年以内计提比例由不计提变更为按 5%计提,1-2 年计提比例由按 5%计提变更为按 10%计提,2-3 年计提比例由按 10%计提变更为按 30%计提,3-4 年计提比例由按 30%计提变更为按 50%计提,4-5 年计提比例由按 50%计提变更为按 80%计提。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1)收入确认调整 为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交易实质和盈利模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原庭审公开业务、新媒体运营业务、调解平台业务等涉及到的“功能性平台”服务(为法院功能性平台部署、调试、软件设计开发、使用培训等服务),由一次性确认收入变更为在服务期限内分摊确认收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调减 10,391,588.74 元,预收款项调增9,405,616.86 元,合并利润表中,2016 年度营业收入调减 19,839,912.72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调减 9,608,214.45 元,预收款项调增 8,172,137.81 元,母公司利润表中,2016 年度营业收入调减 17,787,059.38 元。(2)发出项目设备重分类调整 公司各期末存在已发往法院尚待安装调试验收的智慧法庭服务的专用设备,由于该类资产未来会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属于长期资产性质,且安装调试周期极短(一般 1-2 天即可完成)不属于有较长施工周期的在建工程,也不符合存货的定义,故应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6年12月31日,存货减少583,768.98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583,768.98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货减少 434,025.39 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434,025.39 元。(3)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费用化调整 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原资本化的项目开发支出进行了费用化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调减 4,864,052.77 元(其中原值调减5,136,015.29 元,累计摊销调减 265,962.52 元),2016 年度管理费用调增 1,708,730.69 元,2016 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 3,427,284.60 元,2016 年度营业成本调减 265,962.52 元;母公司影响数与合并报表一致。(4)存货-开发成本费用化调整 由于电子送达项目、涉外商事海事项目 2016 年度尚未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北京新视云 2016 年末将该两个项目发生的项目成本计入存货,无对应的合同依据不符合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予以费用化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调减 1,875,903.57 元,合并利润表中,2016 年度管理费用调增 1,875,903.57 元;该事项对母公司无影响。公告编号:2018-011 17 (5)预付款项、应付账款同户合并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6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调减 997,282.45 元,应付账款调增 997,282.45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16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调减 396,282.45 元,应付账款调增 396,282.45元。(6)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对股改时资本公积的影响 由于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影响股改净资产金额,因此对股改时的账务处理进行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6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调减4,409,594.56元,盈余公积调增622,490.83元,未分配利润调增 3,787,103.73 元;母公司影响数与合并报表一致。(7)智慧法庭服务专项设备重分类调整 为法院提供智慧法庭服务的专项设备,根据合同约定所有权属于公司,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能为公司带来现金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这些特征符合公司确认为固定资产的会计政策,因此将该部分设备从长期待摊费用重分类至固定资产核算。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6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调增 4,280,930.65 元,长期待摊费用调减4,209,021.33 元;母公司影响数与合并报表一致。(8)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对坏账准备的影响 由于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对收入的确认以及应收账款余额有影响,并按变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重新计算坏账准备。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坏账准备累计影响数为-518,973.69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坏账准备累计影响数为-532,868.96 元。(七七)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不适用 (八八)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的愿景是“让天下没有难解的纠纷”,努力履行着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动国家司法公开发展,和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三、持续经营评价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保持健康持续成长,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增速明显,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