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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人员
密集
场所
消防安全
管理
GBT40248
2021
GBTGBT 40248-202140248-202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前 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assembly occupanciesGB/T 40248-202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1-05-21 发布 2021-12-01 实施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3)归口。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倪照鹏、刘激扬、王宗存、鲁云龙、胡锐、阐强、韩子忠、李云浩、吴和俊、朱惠军、朱江。引 言为切实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可以通过采用本标准,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实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标。1范 围本文件提出了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本文件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2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GB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3518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T38315 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XF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T1245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JGJ4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3术 语 和 定 义GB/T 5907、GB25201、GB25506、GB35181、GB/T 38315、GB 50016、GB 50084、GB 50116、GB50140、GB50222、GB51251、GB51309、XF703、XF/T1245、JGJ4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公共娱乐场所 public entertainment occupancy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2 公众聚集场所 public assembly occupancy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3.3 人员密集场所 asembly occupancy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3.4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operating area for fire fighting靠近建筑,供消防车停泊、实施灭火救援操作的场地。3.5 专职消防队 full-time fire brigade由专职人员组成,有固定的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信器材,定期组织消防训练,24 小时备勤的消防组织。3.6 志愿消防队 volunteer fire brigade由志愿人员组成,平时有自己的主要职业、不在消防站备勤,但配备消防装备、通信器材,定期组织消防训练,能够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迅速集结、参加灭火救援的消防组织。3.7 火灾隐患 fire potential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3.8 重大火灾隐患 major fire potential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4总 则4.1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4.2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4.3 人员密集场所应结合本场所的特点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自行开展或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并宜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产品和方法,保证建筑具备消防安全条件。4.4 人员密集场所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4.5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人员密集场所的产权方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场所;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或承包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4.6 消防车通道(市政道路除外)、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人员密集场所产权方或者委托统一管理单位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应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4.7 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者和使用者的人员密集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者,并应符合 XF/T1245 的规定。5消 防 安 全 责 任5.1 通用要求5.2 产权方、使用方、统一管理单位的职责5.3 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5.4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5.5 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的职责5.6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的职责5.7 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职责5.8 保安人员的职责5.9 电气焊工、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及操作人员的职责5.10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队员的职责5.11 员工的职责5.1通 用 要 求5.1.1 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5.1.2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宜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承包、租赁场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5.1.3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的值班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掌握消防基本知识、防火、灭火基本技能、自动消防设施的基本维护与操作知识,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5.1.4 保安人员、专职消防队队员、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队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训练,火灾时应履行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5.2产 权 方、使 用 方、统 一 管 理 单 位 的 职 责5.2.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2.2 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5.2.3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2.4 保障疏散走道、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门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不被占用、堵塞、封闭。5.2.5 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5.2.6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5.2.7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5.2.8 建立并妥善保管消防档案。5.3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人 的 职 责5.3.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5.3.2 统筹安排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5.3.3 为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5.3.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3.5 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3.6 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5.3.7 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5.4消 防 安 全 管 理 人 的 职 责5.4.1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4.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5.4.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5.4.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5.4.5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走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5.4.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业务训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5.4.7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岗前和日常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5.4.8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4.9 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5.4.10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5部 门 消 防 安 全 负 责 人 的 职 责5.5.1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5.5.2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岗位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5.5.3 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确保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5.5.4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5.5.5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5.6消 防 控 制 室 值 班 员 的 职 责5.6.1 应持证上岗,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和规程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证消防控制室的设备正常运行。5.6.2 对火警信号,应按照 7.6.16 规定的消防控制室接警处警程序处置。5.6.3 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并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5.6.4 应严格执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 2 人,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和值班记录。5.7消 防 设 施 操 作 员 的 职 责5.7.1 熟悉和掌握消防设